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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兑现的存在主义

2014-10-21邵晓丹

学理论·下 2014年9期
关键词:存在主义人道主义

邵晓丹

摘 要: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书中,对存在主义的含义、特点以及存在先于本质、人的自由存在等核心观点作了详细的解释和分析。尽管萨特的强调自由的存在主义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大大突破了神学的束缚,也的确使人们看到了自由幸福生活的曙光。但是,不得不指出其存在主义是存在缺陷的,他过分夸大了人的主观性和能动作用而最终走向了一种非理性主义、主观主义的哲学,成为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相交织的难以兑现的存在主义。

关键词:存在主义;人道主义;存在先于本质;自由选择;道德责任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7-0046-03

两次世界大战给全世界人民带来了抹之不去的伤害,人类的肉体和尊严都被深深的践踏,且战后在各国出现的经济萧条和各种社会问题又加深了人民心上的阴影。战后的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逐渐渗入了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使得人们感觉自己像是被机器所控制和管理,自身已经完全进入了“异化”的状态,毫无独立性和自主性而言。因此,人们觉得已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因而精神变得空虚,悲观主义情绪蔓延。当时的社会由于贫穷、压抑、看不到希望而充斥着玩世不恭、放荡不羁的风气。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主义哲学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起来。其中,萨特是当时法国存在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把自己的哲学宣扬为是人道主义,一种关心人,鼓励人的哲学。在他的代表作《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书中,萨特对存在主义的含义、特点以及存在先于本质、人的自由存在等核心观点做了详细的解释和分析。尽管萨特强调自由的存在主义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大大突破了神学的束缚,也的确让当时的人们看到了自由幸福生活的曙光。但是,不得不指出他的存在主义是有缺陷的,他过分夸大了人的主观性和能动作用而最终走向了一种非理性主义、主观主义的哲学,成为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相交织的难以兑现的存在主义。

一、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中心命题。其中,“存在”是指脱离了本质的纯粹主观性的存在;“本质”泛指人的各种质的规定性的特征,包括了人的才能、专长、职业、地位等,它是人性的总和,全面的人。“存在先于本质”就是说人的本质是由个人的存在而决定的。人的一切特性并不是与生俱来或者上帝赋予的,而是自由的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创造的[1]。萨特认为“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命题可以通过与对物、对上帝创造的人的存在方式的比较来加以解释。在他看来,物由于不能自己造就自己因而是消极被动的,只有被人当作对象时,才被赋予了本质,这种存在方式是“本质先于存在”。物在这个层面上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也没有本质的。同样在宗教神学里,上帝往往被当作造物主,可以按照人的定义和公式创造出人,就像工匠按照头脑中裁纸刀的概念制造出裁纸刀一样。和物一样这也是“本质先于存在”的体现,因为上帝预先设定好了人的基本特性和本质,再把人制造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人自身没有任何自主性,完全是被动的。到了18世纪无神论哲学出现之后,上帝的观念被禁止了,人从何而来的问题引起了哲学家们的广泛兴趣。存在主义者认为如果上帝不存在了,那么一定会有一个东西要代替上帝的位置。这个东西就是人自己,萨特如是说“这也就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2]。人往往一开始是不能给自己下定义的,只有到了后来成其所是之后才可以,而此时的人就是自己所是的那种人。所以,普遍的人性是不存在的,人不仅是自己认为的那样,而且也是他愿意成为的那样。“人不外是人所设计的蓝图,人实现自己有多少,他就有多少存在。因此,他就只是他行动的总体,他就只是他的生活。”[2]人最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他自己的谋划、选择和造就,这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同时也是人的出发点。因此萨特认为存在主义是一种给予人的存在、自由、价值、尊严以高度重视的理论,它肯定了人的主观性,强调了自身存在可以决定自己的本质及未来。

可以明显地看出来,萨特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与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是有根本差别的。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其社会性,“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不可避免地要和周遭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其本质也深受所处的社会和时代影响。马克思理解的人是“现实的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对人的本质的考察是从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的。同时,马克思在分析人的本质时,并不否认个人的特殊本质,也不否定个人的创造性活动,但是这些特殊本质和创造性活动都要受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社会中的因果性和目的性共同制约着人类和社会的发展,而非仅仅是由人的主观性来操控的。萨特过分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成为什么样的人的理论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唯意志论和个人主义的趋势。

二、人的自由存在

萨特在其另一本巨作《存在与虚无》中对“存在先于本质”这句话作了解释,“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且使本质成为可能;人存在的本质悬置于自由之中,因此我们称为自由的东西是不可能区别于人的实在之存在的。人并不是首先存在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人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两者之间没有区别。”[3]可见,“自由”也是萨特存在哲学的重要概念,自由在这里指的是以主观性和超越性为特征的纯粹意识活动。萨特认为自由既不是被赋予的某种特性,也不是靠追求和选择而获得的,而是与生俱来的,人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自由。人想要具备什么样的品质、过上什么样的生活,获得什么样的评价和地位都不是天生的,而是要通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和行动来决定的。是懦夫把自己变成了懦夫,英雄把自己变成了英雄。萨特把自由看作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存在的方式,并且强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拥有绝对的自由。人在拥有自由的同时也拥有了个人的价值观和评判标准,就像萨特说的,“除了自己以外,无所谓其他立法者”,“人的命运在自身”[2]。那么是否会因为绝对的自由而丧失掉集体遵守的普遍准则从而使社会变得混乱不堪呢?萨特说不会的,正因为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为人指明道路除了人自己,因此人必须要去认识自己,认识世界,发现规律,发现真理,并以此为向导和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人的选择不能是随心所欲的,因为自由选择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你不仅在为自己选择,也在为他人、为世界选择。萨特说“对每一个人来说,他每发生一事,都好像整个人类在用两眼盯着他,要他用他的行动来指导自身。”“人在为自己做出选择时,也为所有人做出选择。”[2]要想存活下去,就不能不顾他人和整个社会的利益,若如此必将导致混乱和危机。因此,我们的自由选择不仅涉及我们自己,还涉及他人、甚至全人类。人在为自己选择时也在为别人树立行为处事的榜样,人在模铸自身的时候,也同时模铸了他人。

在这里,萨特虽然指出自由选择总是在一定的处境下,从自身、他人和全人类利益出发做的一种选择,但是他却认为一种环境下有多种可能,要选择哪一种完全是自己的自由。但是我们知道,人在一定条件下做选择必定会受到当时具体的自身条件以及社会条件的影响,例如道德文化修养、经济条件、政治条件等等。马克思也认为,人们只有按照客观规律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自由和必然是一组辩证统一关系,人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掌握规律、运用规律才能更加有所作为。萨特在这里就将自由和必然对立了起来,在他看来,一个人如果服从了客观必然性,就必定抹杀了主观性和自由本身,所以必须要克服必然性、拥有绝对的自由。由此,萨特的自由观也就逐渐陷入了唯意识论。

三、自由选择与道德责任

从“存在先于本质”、“人的自由存在”等核心观点出发,萨特非常强调个人的责任。他认为既然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说,“当他一投入世界,就对自己的一切负责”,“存在主义的第一步棋,就是要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本性,并要对自己的存在负完全的责任。”[2]这说明人在自由选择之后必须要对由此产生的结果负责。萨特强调,他的哲学就是要让人们正确对待自由,一方面要懂得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属性,不能被剥夺;另一方面也要明白自由是和道德责任紧密相连的。人在处事时不仅要敢于选择,还要勇于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就像他在文中举得那个经典例子,一个年轻人在战争期间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是上战场,保家卫国;还是留下来照顾母亲,尽孝道。对于这个问题,萨特的回答就是,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都可以,只要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勇于承担你的选择所带来的后果。萨特认为存在主义不是倡导无为逃避的哲学,而是一种让人有所作为、催人奋进的学说。它体现的不是悲观主义,它鼓励人们发挥潜能、自在自为,敢于抉择,勇于承担,是一种乐观主义。由此看来,萨特的存在主义的确是一种人道主义,它强调人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现在和未来,并且可以通过认识自己、发现自己,从而规定自己、突破自己,自己做自己的参照物。

但是,萨特的存在主义从另一方面上说也是一种不能兑现的人道主义,因为他说的有效行动无非就是个人的自由选择。首先,萨特所强调的这种道德责任感与他的“自由论”是冲突的。他认为人就是自由本身,是绝对的自由,不能受半点限制,而实际上道德责任感就是一种限制。其次,萨特的这种重大的道德责任感要求人们要诚实,不要自欺欺人之外,并没有给面临艰难选择时的人们提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他只要求人们自由的选择,而选择的结果是什么样都不应该受到责难。自己是自己的立法者,那如果一个人选择的结果有损他人利益,有损大众的福祉,也不应该指责他吗?因此,这样的学说对个人的境况改善和全人类的发展来说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四、对萨特存在主义的简要评析

首先,萨特的存在主义虽然是无神论哲学,但是却是一种非理性的主观唯心主义。尽管他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大大摆脱了神学的控制,在人们精神空虚时能够给以慰藉,因此在某些方面是值得借鉴的,但是却难以给处于矛盾中的人们指出一条光明之路,有时甚至会麻痹人们的斗志。萨特以孤立的个人意志为出发点并作为其思想的基础,以人的内心感受为其研究的内容。他研究的人是不受社会、阶级、时代限制的人,是在现实社会难以找到的抽象的人。他撇开了社会因素和客观因素来谈对全人类的责任,只会模糊我们对具体历史事件的分析,因而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4]。

其次,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相互交织的无法兑现的人道主义。一方面,他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由选择,这可以促进人们不断进取,这也是其乐观主义和人道主义的体现。但另一方面,他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夸大为可以决定一切的力量,从而陷入了唯意志论并朝向悲观厌世的方向发展。自由选择既是人的存在方式和固有属性,同时又是人不堪承受的压力来源,让人感到烦恼、痛苦和绝望。之所以烦恼是因为人不能摆脱对自己、他人、世界负责任。做决定时不能依靠上帝或者任何外在力量又会造成内心的痛苦。“由于人是自由的,没有我可以依赖的人类本性,所以我不能信赖人类善良或人类关心社会福利的方式来期待我们所不认识的人。”[2]意识到只能信赖自己而无法信赖他人和社会时人们会产生深深的绝望感。由此,烦恼、孤寂和绝望都是自由选择必然产生的负面情绪。可以说,萨特本来想要建立的是倡导积极进取的乐观主义哲学的存在主义,实际上却表现出了极大的悲观、阴暗倾向。

总体来说,萨特的存在主义是顺应当时的历史背景而生的,它反映了战后人们的惶恐情绪和矛盾心理。他们一方面不愿面对战后败落的景象,“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破灭,使得人们痛苦和迷茫,陷入了孤独之中。另一方面,人们又不愿就此消沉下去,仍然希望能改变现状,找到人生的价值。但是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难以摆脱个人主义和唯心主义,不愿承认历史的必然性,因而只能走进内心,追求精神上的、想象中的自由[5]。

参考文献:

[1]刘放桐,等,编著.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3]让·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4]杨雄林.萨特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述评[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1991(7).

[5]何焕枝.评萨特尔《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书的几个基本观点[J].人文杂志,1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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