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税制度建设与城乡收入差距
2014-10-21朱庆
朱庆
摘要:城鄉收入差距过大,是我国目前需要解决的经济问题,造成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很多,国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去平衡这项差距。经过研究发现,建立财税制度的相关政策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文章主要论述了财税制度不完善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原因,以及如何加强财税制度,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笔者希望通过这项制度的建立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关键词:财税制度;城乡收入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政策,对农民的各项支持力度大大增加,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居民的收入的增长速度开始超过城镇的居民,但是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程度并不大,还需要政府不断支持、国家不断地改进财税制度才能使差距得到更大的改善。城乡收入的差距如果不能得到改善,就会影响国家的收入分配,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影响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为了调节国家收入的分配情况,首先要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小,说明国家的制度越来越完善,而且也会使社会发展得更快,社会的公平性更加明显,人民更加安居乐业,国家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
一、城乡收入差距与财税制度之间的关系
(一)政府获取收入的体制不够完善,使得城乡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政府向农民征收农业税,使农民的负担与压力过大,从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由于国家对农民的支持,废除了农业税的征收,但是农民从事农业活动中还需要承担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且农村依然存在乱收费的情况,说明国家的政策并没有在农村中得到有效落实。一方面,农民在从事劳动生产时需要很多资源,但是这些资源的加工却在逐年增长,使得很多农产品的成本大大增加了,不利于农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农民在城市打工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歧视,农民打工的收入并不高,使得城镇与农村的居民的劳动力受到了人为的分隔,这样使得农村劳动力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农民没有得到公平的待遇,使得农村居民的收入受到了极大的打压,不论是从事农业生产还是在城市打工的收入都无法得到提升,降低了农民的劳动所得,从而使得农民的收入没有得到改善。提高农民的收入需要政府的支持,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向农民征地,低价征收却高价倒卖,使得农民从土地中得到的效益被大大压缩了,等于占取了农民的利益,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少,收入却越来越低。政府征收的土地有的被利用建设成商品房,政府中的有些人利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这种情况却使得收入分配越来越不均匀。
(二)政府分配不公平,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有的政府部门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虽然我国实行公有制经济制度,但是很多制度中的权利却被弱化了,公共的收益并没有得到公平的分配。很多制度甚至歧视农民的劳动力,占用农民的土地或者自然资源,但是却压低了农民的收益,很多打工的农民工也受到了歧视,无法享受应有的权益与制度,劳动所得的报酬也没有得到公平的分配,甚至虽然是同一份工作,同样的劳动力,城镇居民得到的报酬却高于农民工,没有体现出我国按劳分配的制度,更没有体现公平性。政府对待农民工采用的是另一套用工制度,在应聘面试的过程中,农民工的工作机会远低于城镇的居民,或者即使得到了工作,收入却低于城镇居民。虽然农民工的劳动力资源很大,但是其收益却很小,很多银行由于受到政府的主导将利率下调,农民的收入没有得到有效的增长,与城镇的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
(三)税收制度不完善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税收制度不完善是导致农民收入低于城镇的重要原因,很多税收部门、城镇政府集中了过多的收入,农村乡县政府的收入受到了限制,农村乡县的收入不高,使得县乡政府无法满足农民对资源的需求,农民的收入无法得到提高,而且乡县政府的收入过低,其不得不向农民征税收费,这样也使农民的收入越来越低。税收政策不够健全,也会拉大城乡的收入差距,尤其是当前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征税个人所得税,这使得本来收入就不高的农民雪上加霜,而对于城镇居民,在征收消费税的时候,却没有征收高档娱乐消费以及奢侈品消费税,没有对城乡之间的税收进行调整,而且对存量财产的征税力度不大,使得财富没有得到公平的分配。很多税收政策对大中型企业的征税不多,而对小型企业的征税过大,使很多农村中的小型企业无法更好地发展与提高效益,农民的收入也不能得到提高。当前的财税制度约束强度不大,制度管理存在漏洞,高收入的人交税的金额反而比低收入的人低,存在很大的偷税漏税问题,不但国家的经济受到了损失,而且收入的分配也不公平,使得城镇中富有的人越来越富,而农村中本身收入不高的人收入更低。财税制度的不完善拉大了城乡收入的差距。
二、加强财税制度建设,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一)赋权于农民,加强财税制度运行大环境建设
收入首先是一项权利,每个人通过辛勤工作获得收入的过程即是其实现权利的过程。现实中,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许多劳动者之所以不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其根源就在于权利的缺失。因此,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首先要合理界定国家和公民的财产权,进而向农民赋权。只有保障好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政府开展财税活动才具备了逻辑前提和物质基础,政府的财税活动才会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进而政府借助财税政策工具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意图才有可能实现。
(二)加强政府获取收入和参与初次分配的财税制度建设
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首先要扩大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所占的比例,尤其是要提高农民的劳动报酬在整个劳动报酬中所占的比例。通过促进教育的发展,强化对农民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提升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其次,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按劳取酬、同工同酬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工资增长速度不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和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三)加强财政支农制度建设
出台或完善农业投入、扶贫开发、价格支持等制度,确保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农业投入每年增长的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使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完善现有补贴(奖补)政策,出台休耕补贴、农业结构调整补贴等补贴新政。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完善林业、牧业、渔业扶持政策。
三、结语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城镇、农民的收入也在逐年上涨,但是这不代表城乡收入的差距正在缩小,只有城乡收入逐渐平衡,差距不断缩小,才能体现社会的进步与稳定,才能使人民更加安康。农村的经济提升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只有制定出有效的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制度与政策,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而国家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财税制度并监督制度的实施,才能促进农民的收入增长,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参考文献:
[1]董全瑞.中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究竟差在哪里[J].领导之友,2012(05).
[2]杨灿明,孙群力.中国居民收入差距与不平等的分解——基于2010年问卷调查数据的分析[J].财贸经济,2011(11).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