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水系区域沙化土地防治对策研究
2014-10-21钟瑞华
钟瑞华
(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46)
江西省地处北回归线附近,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因地势狭长,南北气候差异较大,加上长时期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局部地区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土地沙化现象,特别是在江河湖水系区域更为明显,虽然沙化地的面积总体上较小,但涉及的沙化类型较全,风沙危害较严重,具有南方沙化土地的典型性。研究有效的防沙治沙措施,提高防沙治沙成效,对于保护江西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江西省地表水资源概况
丰富的地表水资源是江西省很大的潜在优势,全省年平均降水深度1 600 mm,相当于年平均降水总量2 670亿m3左右,河川平均径流总量1 385亿m3,折合平均径流深828 mm。河川径流总量非常丰富,但季节和年际变化较大,不同地区分布又有较大差异。全省境内各河系中年径流量最大的是赣江,接近黄河流域的年总水量;单位面积产水量最大的是信江,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高达106.7万m3,而年径流量最大的赣江,其单位面积产水量最小,平均每平方公里只有78.8万m3。河川径流主要靠降水进行补给,具有季节性变化大的特点。汛期河水暴涨,容易泛滥成灾;枯水期水量很小,又感水源不足。表现为夏季丰水、冬季枯水、春秋过渡。
根据资料分析,径流的年内分配大体为:1~3月占14%~17%,4~6月占53% ~60%,7~9月占18% ~22%,10~12月占6%~10%。径流最大月份一般出现在6月或5月,占全年径流量的22%左右;径流最小月份一般出现在12月或1月,占全年径流量的3%以下。由于径流年内分配主要集中在4~6月,这段时间降水集中,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容易造成洪涝灾害;而7~9月,降水稀少,气温高,工农业用水正值高峰,江河却处在少水期。径流量最大年是径流量最小年的4~5倍左右,年径流量变化还存在连续干旱和连续洪水的情况。
2 沙化土地状况调查
2.1 沙化土地分类统计 按照江西省第三次沙化监测成果报告资料显示,全省沙化土地类型包括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固定沙地和沙化耕地(沙改田)等4类,总面积74 993.5 h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0.4%[1]。按沙化土地类型分:流动沙地(丘)面积769.4 hm2,占全省沙化土地总面积的1.0%;半固定沙地(丘)4 489.3 hm2,占6.0%;固定沙地(丘)27 394.3 hm2,占 36.5%;沙化耕地面积 42 340.5 hm2,占56.5%。按沙化土地强度分:轻度沙化土地面积58 278.5 hm2,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77.7%;中度沙化土地面积为11 456.3 hm2,占15.3%;重度沙化土地面积4 489.3 hm2,占6.0%;极重度沙化土地面积769.4 hm2,占1.0%。按沙化土地利用类型分:耕地面积42 340.5 hm2,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56.5%;草地面积9 336.2 hm2,占12.4%;林地面积22 547.4 hm2,占30.1%;未利用地面积769.4 hm2,占1.0%。按沙化土地分布的行政地域分:九江市沙化土地面积15 944.4 hm2,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21.3%;南昌市沙化土地面积6 291.3 hm2,占8.4%;鹰潭市沙化土地面积5 129.3 hm2,占6.8%;上饶市沙化土地面积17 613.9 hm2,占23.5%;赣州市沙化土地面积16 360.7 hm2,占21.8%;抚州市沙化土地面积8 072.1 hm2,占10.8%;宜春市沙化土地面积5 581.8 hm2,占 7.4%。
2.2 沙化土地区域分布调查 基于江西水资源分布状况等因素,以及受到历史地质变化和独特的区域小气候影响,江西省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南北两个区域,相对集中在长江南岸、鄱阳湖周边和五河沿岸等江河湖水系周边地区,主要分布在7个地级市辖区内的30个县(市、区)里,沙化土地总面积为74 993.5 hm2。其中,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南岸的彭泽、湖口两县,沙化面积为6 614.4 hm2,占全省沙化土地的8.8%;分布在鄱阳湖周边(含五河下游区域)的庐山、星子、永修、都昌、鄱阳、余干、南昌、新建、丰城和樟树等10个县(市、区),沙化面积为30 254.0 hm2,占全省的40.3%;分布在抚河中下游的南城、乐安、临川、崇仁等4个县(市、区),沙化面积为8 072.1 hm2,占全省的10.8%;分布在信江中下游的信州、上饶、广丰、铅山、弋阳、横峰、万年、贵溪、月湖、余江等10个县(市、区),沙化面积为13 692.3 hm2,占全省的18.3%;分布在赣江上游赣县、宁都、于都、兴国等4个县(市、区),沙化面积为16 360.7 hm2,占全省的21.8%。
2.3 土地沙化危害 土地沙化是当前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它恶化了生态环境,破坏了生存条件,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据测算,全国每年因土地沙漠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40亿元,沙区每年因风蚀损失土壤有机质及氮、磷、钾等达到5 590万t,折合2.7亿t化肥,受风沙危害,全国每年粮食减产30多亿t。据数据资料分析,江西省境内沙化土地大多分布在鄱阳湖周边和赣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主要以沙化耕地、固定和半固定沙地等形式出现,相对集中地分布在江河湖水系区域,它对于江西省境内相关生物链和生态链的破坏力极大。首先沙地保水、保肥能力差,是导致植树造林成活率低、农作物产量不高的重要原因,严重时会导致某些物种在特定区域内的消失,使原本稳定可持续的生态链受到破坏;其次由于江西省的气候四季分明,在春夏期间植被生长茂盛,风沙危害相对较轻,但一到秋冬季节,沙地上的草本、小灌木等植被基本落叶或枯死,出现大面积沙地裸露,加之秋冬季节风力较大,极易发生扬沙现象,给沙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3 沙化土地成因
土地沙化的成因是基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主要是乱砍滥伐、过牧和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等),以及其他原因引起土壤成分破坏、土质恶化,进而引起土壤沙化等原因[2]。在自然状态下造成土地沙化现象出现,主要有水蚀和风蚀两个方面的因素;受人为因素影响则是复杂的、多方面的,而在人类活动影响下,自然因素引起地表土壤破坏和土壤物质的移动加速、流失扩大。据调查显示,对于造成我国北方现代沙漠化扩大的成因,竟有高达94.5%是为人为因素造成。长时间持续使用农药和有毒有机化学物,以及有毒工业废物向土壤排放等,最终会使土壤毒化不能耕种,导致土壤结构破坏和人为废弃,也是导致土壤沙化的因素。
江西省境内沙化土地与水资源分布区域存在关联性。对于沙化土地成因的分析,不妨分为水资源源头地区、水资源流过区域和水资源暂留地域的沙化土地成因等3个类别来进行。
3.1 水资源源头地区沙化土地成因分析 江西境内水资源源头地区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赣江源区域内,这一类型的沙化土地总面积为16 360.7 hm2,占全省的21.8%,主要是植被破坏严重导致水土流失,泥沙堆积而形成沙化土地,基于盲目垦荒、乱樵采、过度砍伐森林、不合理开矿、水资源利用不合理等人为活动,以及地理环境因素导致水蚀和风蚀而产生土地沙化。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的生态系统需要有森林和植被来维系。建国以来,虽然江西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但在赣江源区域内森林破坏现象仍很严重,特别是在曾经较长时期内针对稀土资源的过度无序开采活动,直接造成了大量林地被侵占,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植树造林的成效,导致森林体系固有功能退化,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3.2 水资源流过区域沙化土地成因分析 水资源流过区域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江西境内长江南岸及赣江、抚河、信江、饶河和修河等五大河流周边地域,这一类型的沙化土地总面积为28 378.8 hm2,占全省的37.9%,是基于泥沙淤积、河床抬高和溃堤后泥沙冲积等因素形成。由于河川径流主要依靠自然降水进行补给,具有季节性变化大的特点,五大河流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季节性水位极速变化现象,极易导致河堤倒塌等洪涝灾害,出现大量泥沙涌向陆地,堆积成数尺甚至深及数丈的沙土层结构,淹没原有的庄稼或地面,导致土地退化,形成新的沙地。水资源流过区域虽然河流纵横,水资源丰富,但历史上很多河流都出现过改道、断流等,改道后泥沙堆积,以及地质变化导致沙化现象发生,多发的洪涝灾害导致河堤倒塌,大量泥沙涌向陆地,形成新的沙地。
3.3 水资源暂留地域沙化土地成因分析 水资源暂留地域沙化土地主要集中在鄱阳湖周边地区,这一类型的沙化土地总面积为30 254.0 hm2,占全省的40.3%,区域内沙化土地成因较为复杂。鄱阳湖是江西境内五大河流的汇合处,由于河流流过地区森林过度采伐和不合理的经营方式,导致原生植被遭到重度破坏,造成非常严重的水土流失,大量泥沙顺着五大河流直接汇入到了鄱阳湖。严重的水土流失直接导致江河湖库泥沙严重淤积,加上受制于第四系河湖冲积泥沙砾的堆积,使得老的河床或沼泽地不断抬高,经长期积累形成了如今鄱阳湖畔的大量沙山沙地现象,甚至有的都已经形成了高达几十米至几百米的沙山(丘)。特别是在近代,由于湖区周边人口剧增,土地压力增大,森林过伐、林木过樵、草地过牧、坡地过垦等导致土地退化,出现裸地露沙现象,形成新的沙源。湖区周边沙化土地是江西省沙化土地相对集中,而且沙化危害最为严重,治理难度极大的区域,被列为江西省重点治理区。近年来,由于鄱阳湖频发干旱,水域水位下降明显,每到秋季大风作用下,风裹挟着沙向沿岸移动,扩大了沙化土地面积。同时,经长期调研发现,当风速达到3.4~5.0 m/s时,再加上鄱阳湖的“狭管效应”将会使其风速倍增,导致鄱阳湖区内浮沙飞扬,沙粒滚滚,特别在每年秋冬进入枯水季后,水位急剧下降,大量新露出的沙洲又将成为新的沙源。
4 沙化土地变化趋势分析
在江西省实施第三次沙化监测前的一个监测间隔期(1999~2004年)内,全省沙化土地面积减少了13 954.3 hm2,其中流动沙地(丘)面积减少635.0 hm2,半固定沙地(丘)减少3 838.3 hm2,固定沙地(丘)增加4 162.9 hm2,沙化耕地面积减少13 643.9 hm2。2010年江西省第四次全省沙化土地监测报告资料显示,在最近的一个监测间隔期(2005~2009年)内,与上一监测间隔期进行比较分析,涉及有沙化土地的行政单位减少了8个乡(镇),沙化土地面积也减少了2 513.3 hm2,全省沙化土地变化趋势呈现“两增三减”态势:非沙化土地增加2 513.3 hm2,轻度沙化土地增加6 027.7 hm2,极重度沙化土地减少129.4 hm2,重度沙化土地减少1 571.8 hm2,中度沙化土地减少 6 839.1 hm2[3]。
近年来,全省上下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通过开展人工造林(乔灌)、封山(沙)林(草)等综合治理措施,沙化土地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局部仍存在固定沙地向半固定沙地转移、轻度向中度和重度转移的现象,而且沙化土地扩大风险逐年加大。
5 土地沙化防治对策
对于江西省土地沙化的防治,首先要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防沙治沙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大项目和资金筹措等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强化防沙治沙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知晓度和亲身参与防治的意识,加强对防沙治沙执法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沙区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挖沙采沙等行为[4]。以上系列措施对于有效实施沙化土地防治非常必要,但重要的还是在防治技术手段和具体措施上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得力。
5.1 探索推广生物防治模式 江西省沙化土地总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0.4%,比重虽小,但分布比较零散,涉及范围大,危害面较广。受沙化土地特性影响,土地被沙化区域气候条件与全省平均情况有较大差异,形成相应的小气候,主要表现为昼夜温差较大、风力较强、蒸发强烈、土壤持水量低等,这种小气候形成极其不利于植物生长,容易导致沙化土地植被单调,生态环境较脆弱。针对这些特点,江西省采取了类似于“以毒攻毒”的做法,坚定“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和严格控制人为破坏植被活动”的防沙治沙理念,采取生物防治模式,通过在沙化土地植树、种草、种果等措施,经过长期的大力治理,使得大量沙化土地变成了绿洲,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沙进人退的趋势,沙化土地面积正在逐年缩减,沙化程度也在逐步减轻。结合生物防治模式进行防沙治沙的成功实践,探索总结可普遍推广的生物防治模式,更好地服务于防沙治沙系统工程。
5.2 强化水资源和植被保护管理 加强对水资源经流区域等容易发生土地沙化地区水资源管理,合理调配江河上中下游用水,实施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行为,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比例,在引进生产发展项目时,要严格限制高耗水、低产出的产业发展。加强对土地沙化地区植被的保护,特别对于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要重点保护好沙地上现有植被,同时采取乔、灌、草立体种植的办法,增加沙地植被,使其不再流动,减少沙山对人们生活的危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发生,严格禁止在土地沙化边缘地带的林地和草被区域进行开垦耕地活动;禁止在土地沙化区域滥垦沙荒地、滥砍滥挖灌木,特别是在土地沙化的生态脆弱地区,要设立划定禁挖区和封育区,禁止一切采挖活动。
5.3 结合工程项目落实好防治措施 长期以来,江西省结合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长(珠)防林工程、血防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工程项目建设,通过飞播造林、封沙育林育草等具体措施,取得明显的防沙治沙总体效果。特别是在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中,对鄱阳湖周边及五河沿岸沙化土地进行了营造成片杨树等速生树种,对沙化耕地营造了杨树防风固沙林网,对鄱阳湖区周边以针叶树为主的有林地固定和半固定沙地,以及赣江源区域内因水土流失形成的沙化土地,采取了封山育林和加大人工补阔力度,取得较好防治效果。当前及今后几年内,针对江西正在推进实施的“森林城市创建工程、森林乡村创建工程、通道绿化提升工程、绿道建设工程、生态富民产业工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等六大生态保护工程,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统筹好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的相关项目,力争在推进项目的同时,寻找落实沙化土地防治具体措施的契合点,谋求项目推进与防沙治沙两促进两不误。
5.4 依照规划系统推进防沙治沙 防沙治沙是长期系统工程,涉及点多面广,技术要求高,防治工作要依照规划科学系统地推进。虽然沙化土地形成期有长有短,但治理恢复周期都很漫长,当前江西即将进入新的全省沙化监测间隔期,编制科学实用的全省和相关县(市、区)防沙治沙五年规划是非常重要一环。各地要结合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区域性规划,准确把握好沙化土地成因、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治措施,注意吸收借鉴在实施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成功经验,把防治工作纳入到国家战略实施中统筹解决。对于不同层面的规划要有不同的侧重,省级层面要注重宏观把握和技术指导,县(市、区)级层面多考虑具体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投入成效比。
5.5 创新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机制 土地沙化是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防沙治沙工程是生态保护系统工程的重要部分,对于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具有关键的决定性作用。土地沙化是导致生态功能受损的重要因素,成因大多是基于人类活动,要有效防止人为破坏活动,应创新管理理念和防治体系。目前具有生态建设保护相关职能的部门很多,但能够发挥部门职能、履行好职责的不多,很多部门走入谋求部门权力和利益的误区。自然生态系统分为水域生态系统(海洋、湿地等)和陆地生态系统(森林、草原、荒漠等)两大系统(五个重要分系统)。按部门职能分工,其中,湿地、森林和荒漠等3个重要分系统,都是在林业部门职责范围内,因此林业部门要借助于防沙治沙工程的平台,扮演好生态保护主导者角色。国家要下决心彻底改变过去“九龙治水、群龙无首、零打碎敲、分兵把守”的不利局面,做好顶层设计,不能再让生态保护监管体制肢解得七零八落现象继续存在,只有敢于在打破部门利益保护上做足文章,才是做好生态保护和取得防沙治沙成效的关键。建议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将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组,组建新的专职履行生态技术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体制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力,加大从技术质量层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力度。特别是预期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项目,在其立项或启动前就要有技术监管组织事前介入,履行由多个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或认证程序,并由各专家小组分别出具有专家组明确观点的意见建议书,严格执行专家组对出具意见建议与项目建设终生负责制度,审批组织只有在获取专家组同意意见建议前提下,方可进入项目启动立项审批程序,加大对影响生态环境事项进行全程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完善事前介入监管程序。
[1]江西省第三次沙化监测成果报告[R].江西南昌,2005.
[2]江西省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治理规划[R].江西南昌,2009.
[3]江西省第四次沙化监测成果报告[R].江西南昌,2010.
[4]刘晓勇,钟瑞华,王伟.江西省沙化土地防治对策[J].江西林业科技,2010(4):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