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规范化体系”推动农村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2014-10-21李万军
李万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显然,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建设一支有创新力、执行力、凝聚力的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寓领导、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能力的提高促进执政能力的提升。就萝北县的情况而言,应该把握“三个导向”,建好“三个体系”,从而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以提高执政能力、夯实执政基础为导向,筑牢规范化服务主体体系。一是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模式,建设服务“桥头堡”。要主动适应党员从业结构、流动状况发生的新变化,积极推动村与村、村与企业联合建立党组织;积极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新要求,大力推行“支部+协会”“支部+合作组织”“支部+村级企业”的党组织组建模式。二是强化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培育服务“领头雁”。要打破地域界限、村际界限、行业界限、所有制界限,采取从现任干部中择优“留”、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择优“引”、从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从本地能人中择优“推”、从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择优“派”的办法,不拘一格地把那些技术高、能示范的科技型人才,懂流通、善营销的经营型人才,开拓意识强、能兴业办厂的高素质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三是提升农村党员整体素质能力,壮大服务“主力军”。坚持把那些带头致富能力强、奉献意识强和公道正派的群众发展为党员、培养成干部,把勇于创业、带头创业的党员干部培养成带头发展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主心骨;坚持质量兴党,对农村党员进行科技文化、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以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质效为导向,健全规范化服务功能体系。一是把握服务重点,推进服务内容实效化。要在鼓励、支持农民自主创业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和创建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把农民的单独生产经营与集体经营结合起来,把家庭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联系起来;积极营造群众满意的社会环境,增强动态治安管控能力,调解纠纷,化解民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坚持以民生为本,以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环境卫生等问题为重点,着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二是完善服务手段,推进服务方式科学化。加快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为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城乡党建统筹推进、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城乡党员一体化管理机制,促进城乡基层党建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党建格局。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推进服务载体有型化。要紧贴群众需求,在总结运用“三级联创”“党建示范带”“星级管理”“党员责任区”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强化惠民服务、拓展志愿服务、优化窗口服务,使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服务成为工作常态。
以整合服务要素、提升服务合力为导向,完善规范化服务运行体系。一是坚持主动服务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要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畅通参与渠道,保证农民群众的选人用人权、对村级重大事务的讨论决定权、参与管理权和评议监督权;全面推进村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的公开承诺制度,虚心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向,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高度切合。二是坚持民主管理与规范操作相统一。要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村级事务管理、村民代表会议、村级事务议事规则等制度,不断提高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细化村党组织、村委会职责范围,坚持集体决策,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加强农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三是坚持宗旨教育与激励保障相促进。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把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落实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进一步巩固扩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抓好两头,带动中间,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体均衡发展。
(作者系中共萝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