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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视角下的教师生命观*

2014-10-20毛少华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4年4期
关键词:敬畏伦理生命

生命伦理视角下的教师生命观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而不是亵渎与践踏;是理解与宽容而不是冷漠与苛求;是捍卫生命的平等与尊严而不是特权与歧视;是尊重差异与个性而不是整齐划一、唯一标准;是促进生命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灌输加复制;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丰富生命和完善生命,帮助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

生命伦理 教师 生命观

教师的生命观主要指教师对待学生生命的态度和观点,教师的生命观应该是对生命的敬畏、尊重和关爱。一些教师惩罚、打骂、猥亵、残害学生,漠视其生命神圣与尊严,究其原因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和仁爱之心,违背生命的基本伦理原则。本文从生命伦理的视角阐述教师的生命观内涵,具有现实意义。

一、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是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即对于某些生命行为的作为或不作为、认同或反对的理由,认为某个行动、规则、做法、目标好坏的价值判断。史怀泽生命伦理学的核心是敬畏生命。他认为:“有思想的人体验到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在自己的生命中体验到其他生命。”[1]敬畏生命不仅对人的生命,而且对一切生物和动物的生命都必须保持敬畏的态度,只有对生命拥有敬畏之心,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

二、生命伦理视角下教师生命观的内涵

生命观是关于人类如何对待自然界生命物体的一种态度,是世界观的一种。教师的生命观是指教师对待生命的态度和观点,本文中教师的生命观主要是指教师对待学生生命的态度和观点。生命是宇宙间的奇迹,是上苍馈赠给我们的最珍贵的礼物,因而我们对生命需要有一种敬畏感。生命伦理视角下的教师生命观在于对生命敬畏与尊重、理解与关爱、责任与义务,在于促进生命可持续发展。

首先,敬畏是对一切神圣事物的态度。真正的敬畏生命之心具有洞察心灵的悲悯情怀,以照顾弱势生命为己任,为他们营造可靠的适宜的环境,让他们自由地、创造性地发展。我们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因为其他生命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们是一模一样的。一个人如果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没有了爱心和善心,就会丧失人性,与禽兽无异,甚至禽兽不如,因为很多禽兽尚懂得爱同类。

其次,教师生命观在于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教师对学生的爱超出父母之爱,师爱是无私的,不要求回报,如阳光普照,一视同仁。父母给了学生物质生命,老师给予学生智慧生命。布鲁姆在《爱的艺术》中指出:“不了解一个人就不能尊重他;爱的责任若没有了解作为导向便是盲目的。了解若无关心为动力,便是一句空话。” [2]理解生命,就是理解生命的共性和个性、独特性与差异性,只有理解生命的特性,才能在教学实践中关注每一个学生成长,给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才能意识到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利。一个人习惯于无视生命的价值,他就会陷于认为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价值的危险之中。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布鲁姆认为:“任何爱都需要必备的共同素质:尊重、关心、谦和、勇气、真诚、自制和责任心。[3]”爱的本质是给予,真正的给予需要关心、责任、尊重和知识。只有关心,才会在关系中审视自我,才可能摆脱自我中心;只有责任,才会建立同外在的联系,摆脱个体的孤独和失落;只有尊重,关心和责任才不会异化为一种意志的强加和干涉;知识是帮我们理解和施展以上行为的能力基础。他认为爱的对象不仅仅是自己的父母、兄弟,还有爱自己和其他一切生命。

再次,教师生命观在于对生命的责任与义务。教师无私奉献,无怨无悔,辛勤耕耘于三尺讲台,其动力源于肩上承载着改变学生、家庭和国家民族命运的责任。因为“责任完全是一种自愿的行为,是我对另一个人表达或没有表达的需要的反应”。[4]

三、生命伦理视角下教师生命观之行为

1.敬畏、尊重生命而不是残害与践踏

史怀泽指出: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对生命尊重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的道德本性,这是人类完善的出发点。“‘敬畏一词在德语中具有‘崇敬和‘畏惧的双重含义,表达对生命的一种虔诚的态度。”[5]敬畏生命也就是体认生命的尊严与可贵,并珍视生命,在每一个生命之前抱持谦恭与畏敬之意。教师爱生命首先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敬畏生命的神圣与独特、生命尊严和平等,把学生的生命看得与自己的生命同样重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倾听学生的心声。生命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正确认识生命的意义,没有对生命的起码尊重,不去热爱生命,就不会去关心他人,甚至关心自己。

敬畏也是珍惜,作为老师,只有敬畏生命才会珍爱每一个生命,珍惜学生的人格、名誉和发展的机会。要呵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的观点、选择和权利,尊重学生的差异和个性。对教师来说,最大的尊重是善待生命,让生命得到最好的、最充分的发展。布鲁姆指出:“尊重意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成长和发展应该顺其自身规律和意愿。”[6]史怀泽在《敬畏生命》中指出:“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7]教师的尊重让学生感到自己的生命存在被认可和关注,从而会增强信心和动力。

2.理解、宽容生命而不是冷漠与苛求

首先,理解生命。理解学生,就是要理解生命的复杂性、差异性和独特性,这样才能宽容、接受和善待学生,才能在教学实践中因材施教,才能做学生的朋友。只有理解学生,在教学中才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真情感化学生,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潜能。只有理解学生才能以宽容之心对待学生,老师要理解学生的心理特征、心理需求、思想动态及其诉求;要理解学生的语言和行为。教师要尽量使自己走近学生的心灵,用学生的大脑去思索,用学生的眼光去看待事物,用学生的情感去体验,用学生的兴趣去爱好。其次,宽容、善待学生。宽容是美德,宽容能体现老师无私的胸怀。正如宇宙包容万物,宽容是无声的爱,宽容就是承认生命差异,善待、包容、谅解学生的缺点、错误和不足,给学生辩解和改正缺点的机会,宽容更是一种激励。学生犯了错误,老师能以宽容之心善待他们,不仅可以维护学生的自尊心,更可以把错误化为教育和激发潜能的契机。在英国历史上有个名叫麦克劳德的小学生,由于好奇杀死了校长家的狗,这在英国是不可原谅的错误,但麦克劳德遇到了一位宽容的校长,这位校长惩罚他画出两张解剖图——狗的血液循环图和骨骼结构图。正是这宽容的惩罚使小麦克劳德爱上了生物学,并最终因发明胰岛素而登上诺贝尔领奖台。敬畏生命才会惺惺相惜,尊重生命才能宽容善待生命,唯有如此师生间生命相残的惨剧才不会发生。endprint

3.敬畏生命的平等与尊严而不是特权与歧视

首先,敬畏生命的平等权。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在老师的视域里,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享有同等生存、发展的权利,生命的权利和自由是平等的。尊重生命的平等就是给生命平等的机会,不以出身论贵贱,也不以分数、成绩论英雄。维护生命的平等,老师就要认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教师和学生是为完成学习任务相互合作平等的主体,教师是教学的指导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二者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教学相长的关系,所以老师应该避免受传统师道尊严思想的影响,不能高高在上。对学生来说,老师宽阔的胸怀比丰富的知识更受欢迎。其次,维护生命尊严。生命尊严是生命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生命和具有生命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言之,生命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一个人可以贫穷,但是不可以没有尊严。生命的尊严首先是生命的存在被认可、被肯定。再次是生命的权利被尊重。老师应该尊重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权利、保留隐私的权利、人格受尊重的权利、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维护名誉的权利等。人格尊严是人权的核心。人格尊严人人享有,不论贫富贵贱,不因成绩好坏。尊重学生人格就是把学生看做“人”而不是工具。现实教育中,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考试分数张榜排名,有对成绩差的学生讽刺挖苦,有以考试成绩排座位,有的甚至猥亵、责骂、殴打、残害学生,这些都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从而导致许多学生厌学、弃学,最终失去正常发展的机会。维护学生尊严,尊重学生的人格,就要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保护其隐私权和名誉权,不以分数论成败,对学生宽严适度,避免冷漠无情,粗暴蛮横。学生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学其理”。

4.尊重差异与个性而不是整齐划一、唯一标准

首先,尊重生命的差异。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生命个体,如同一棵树上的树叶一样,没有两个生命是完全相同的,生命的特点在于其独特性与差异性。每个个体生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生成,这种“独特”的生成方式是由他自身的遗传因素和他所处的环境共同作用决定的,具有多种可能的生成形态。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特长,扬长避短,因材施教,让其发挥自身优势,给他们提供施展自己才能的平台和成功的机会,因此,不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有差异的生命,要为学生设置多种成功的标准,不能以分数论英雄。其次,尊重学生个性。要认识到每个学生之间的能力是有差异的,他们的气质性格也各不相同,兴趣不同,理想各异,教师应当关注这些差异,面对有差异的学生时也应施以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要用不同标准来评价学生,让每个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充分的展示,让每个生命都体验到成功的乐趣。

5.促进生命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灌输加复制

首先,在教育领域,可持续发展意味着不仅让眼前的生命得到和谐发展,还要为生命以后保持活力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生命可持续发展是教师生命观的重要内容,教育功利化思潮的泛滥扼杀着学生的天性,剥夺着学生的自由,加班加点对学生进行知识的重复灌输,导致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其次,教师生命观在于启迪智慧与创造。对于教师,不仅在于传给学生多少书本知识,而在于传授给学生掌握知识的方法,真正的教育是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学生接受教育的时间是有限的,充满智慧的教育影响是长久的,教是为了不教,潜移默化、心灵感应是教育的智慧;培养学生创造力。教师必须有批判性思维,勇于破除陈旧观念,树立不拘一格的人才理念,在教学中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引导学生在做中学,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变学生被动接受为主动求索。

总之,生命伦理视角下教师的生命观应该是对生命的敬畏、尊重、理解、关爱,是捍卫生命尊严和平等,保持生命、促进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这样的生命观才是符合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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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德]史怀泽.敬畏生命.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2] 埃弗洛姆.爱的艺术.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6.

[3] 林崇德.教育的智慧.上海:开明出版社,1999.

[4] 皮连生.教育心理学.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5] 金生鈜.规训与教化.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作者:毛少华(1971-),男,河南信阳人,开封大学外语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白文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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