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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想拿“肖像权”挡什么

2014-10-17谢庆富

清风 2014年9期
关键词:鹤岗市肖像权矿难

近日有群众举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发生矿难并被瞒报。据报道,7月18日下午,媒体记者与鹤岗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被举报煤矿进行核查。途中意外遭遇障碍,车辆无法通过。于是,记者拿出相机对当时的情况进行拍照留证,当拍了一张带有鹤岗市一位副市长的照片时,却遭到这位副市长的指责,并强令记者删除对他拍的照片。记者表示,核查矿难过程是正常采访,需要拍照留证时,这位副市长依然态度蛮横地说:“你们下车了,我在车里坐着呢,你拍照片啥意思?我有自己的肖像权,我怎么没有资格要求你删照片,你有什么资格随便拍我?”

副市长也是普通人,当然有自己的肖像权。不过,记者拍照是为了留证,而不是意图非法使用副市长的肖像权或对其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据悉,这位副市长是负责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记者对副市长拍照按理说也是行使正常的采访权,是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副市长不让记者对着自己拍照,意不在肖像权,而是因为作为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领导,当地发生矿难并被瞒报,副市长负有责任。这种负面新闻,领导当然不愿意上镜。倘若是正面新闻,副市长恐怕不但不会借口自己有肖像权而禁止记者拍照,还会要求记者来个大特写。说到底,副市长强令记者删除对他拍的照片,就是想逃避舆论监督,怕担负责任。

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要重视舆论监督工作,支持新闻媒体特别是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记者的采访活动,为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并要求基层单位不得封锁消息、隐瞒事实、干涉舆论监督,不得以行贿、说情等手段对舆论监督进行干预。但在实际生活中,新闻记者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过程中,监督对象通常是百般阻挠和拒绝配合,甚至在言行上威胁记者。

除了阻挠采访之外,一些地方官员常常试图用各种方法堵住知情人的嘴,对嗅觉敏感的记者采访更是坚决拒绝。若是记者胆敢闯入“禁地”,则其人身安全可能会遭到威胁。法律赋予公众以知情权,记者寻求真相也是职责所在,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理应配合记者工作,把事件始末说清楚。即便最终调查结果没出来,也有必要让公众知道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进而消除民众恐慌情绪。

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却是有些官员一味地阻挠、逃避,刻意隐瞒相关信息。如此,只能使错误信息无限扩大,导致更多负面消息的传播,甚至谣传不断,最终使事态陷入困境。信息公开其实更有利于的问题解决,须知,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准确信息,可以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的空间。

如今,有些官员在应对突发事件时,首先着眼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相关信息的封锁。官员千方百计想隐瞒真相,此举无疑会引发外界对于事件的种种猜想。小道消息很容易利用此种机会引发社会恐慌,然而,深谙其中道理的官员为什么依旧熟视无睹呢?

深究起来,除了因为地方权力拥有者缺乏娴熟的应变能力之外,最重要的是在国家强力反腐以及反“四风”等问责“风暴”的震慑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从中作梗。不可否认,在“苍蝇”“老虎”一起打的现实语境下,无论是体制内的排“蝇”打“虎”行动,还是体制外形形色色的口诛笔伐,都让不少官员战战兢兢,深谙官场生存之道的他们试图将自己藏匿在舆论的旮旯角落,只要不被舆论注意似乎便是万幸,消失于众人之中便是大吉,至于其他则无暇顾及。如此一来,就不难理解鹤岗市那位副市长的举动。

时下发生在手握权力的官员与手持显微镜、放大镜的反腐“斗士们”之间的反腐风暴,除了在经历一场荡涤诟病的“大扫除”,也在经历一种心理上撕心裂肺的纠结。如果这一纠结长时间得不到消解的话,很容易产生官场“副作用”,即衍生出一种不安、疑虑甚至恐惧。如此一来,一些不可避免的突发事件也会在这种副作用之下,变成官员一种耗费时间、精力的自保之术。至于及时解决冲突,履行正常的职能也只能变成后话了。如果对此听之任之,则势必会影响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副市长想拿“肖像权”挡什么

文_谢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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