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本分析
2014-10-16曾祥耙
曾祥耙
(北京金州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100101)
1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构成
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2个部分;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则只包括建设投资。详见表1。
表1 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组成
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组成。
铺底流动资金: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一般按正常生产流动资金的30%计。
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的准确率要求达到90%以上,它是控制工程造价、施工预算、竣工结算、签订总包合同的依据。
2 投资成本控制
2.1 控制银行贷款额度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 a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 a内缴足。
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项目,对注册资本有不同的要求。对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要求:工商企字〔1987〕第3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 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 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 200万美元。
对垃圾焚烧电厂,银行贷款一般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70%。
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进入投资成本,项目管理中应努力做到:①银行贷款应按项目进度计划分期到款,降低利息占用成本;②建筑、安装、设备采购合同签订时要求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留有5%~10%的质保金,努力降低项目前期费用,降低银行贷款额度;③选择贷款利率和相关费用合适的银行(不同的银行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略有不同)。
2.2 控制建筑、安装和管理费用
设计院编制的概算是按照相关取费标准编写的,一般取费都偏高,且有些取费不合理,项目公司应参照设计院概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编制项目投资概算,合理预算各项费用,尽量减少不可预见费。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可将建筑、安装费按预算价下浮10%来控制。
2.3 注意设备选型
1)在满足环保排放标准的条件下,尽量选择国产炉排炉、国产汽轮发电机组。
2)应考虑合理的设备出力余量(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化水、冷却水、渗沥液处理等)。设备选型时应考虑项目3~5 a后的垃圾热值的增加、垃圾含水率的降低等因素。汽轮发电机组一般应考虑10%~20%设计点的发电余量。
3 运营收益及成本
收益包括:垃圾补贴费、售电收益、炉渣废铁收益(一般情况下此收益可不计)等。
成本包括:运行成本、预提大修理费、折旧费、贷款利息等。
3.1 售电收益
售电收益=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上网电量=发电量×(1-厂用电率-线损)。
厂用电率与垃圾电厂规模有关。
日处理垃圾600 t焚烧电厂,厂用电率+线损约15%。
日处理垃圾1 000 t以上焚烧电厂,厂用电率+线损约13%。
上网电价:2012年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 kW·h,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kW·h)(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垃圾焚烧电厂的上网电价一般可按0.65元/(kW·h)预算。
3.2 垃圾补贴费
垃圾补贴费与当地的财政收益和环保要求有关,一般情况下,政府垃圾补贴费为70~150元/t。垃圾补贴费在一段时期内应根据物价水平的提高做相应调整。
3.3 运行成本
运行成本包括: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工资、社保、用水费用、备品配件费用、燃料费用、消耗品、灰渣填埋费等。
3.4 预提大修理费
大修理费可计入固定资产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2号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 a以上。
预提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一定比例提成,专款专用。
3.5 折旧费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是固定资本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
折旧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一般情况下企业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残值:按固定资产10%计。
不同的设备有不同的折旧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512号)第60条对折旧有明确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①房屋、建筑物,为20 a;②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 a;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 a;④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 a;⑤电子设备,为3 a。
3.6 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进入建设投资成本,生产期贷款利息进入生产成本。
利率:与银行、贷款年限、年度、项目性质、公司信用等有关,银行贷款利率见表2。
贷款年限: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在3~10 a。
贷款额度: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70%以下(与项目性质、公司信用等有关)。
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表2 2013年某银行抵押贷款利率
3.7 税收
与垃圾电厂有关的税收:增值税、所得税、教育附加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 13223—2011第1时段标准或者GB 18485—2001的有关规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2号,第88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垃圾焚烧电厂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4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分析
4.1 项目投资分析前提条件
日处理垃圾:600 t/d(2×300 t/d)。
锅炉参数:额定蒸汽蒸发量24 t/h;额定蒸汽出口压力4.1 MPa;额定蒸汽出口温度400℃;锅炉给水温度130℃;锅炉热效率80%。
汽轮发电机:1×12 MW(汽耗率以4.8 kg/kW·h计)。
上网电价:0.65元/(kW·h)。
垃圾补贴:70元/t。
年处理垃圾:20万t。
入炉垃圾热值:5 643 kJ/kg(设计点)。
年运行小时:8 000 h(折算成年满负荷运行小时7 200 h)。
厂用电率:15%。
每吨垃圾发电量:345 kW·h/t。
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之后所得税税率25%。
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金8 000万元)
银行贷款:1.7亿元,年贷款利率6.55%(贷款10 a,2 a建设期,8 a等额还本付息,年还贷款2 735万元,其中年平均还贷利息610万元)。
年折旧:1 425万元(年平均折旧率按6%计,15 a折旧,固定资产形成率按95%计,10%残值)。
预提大修理费:190万元(按固定资产的0.8%预提)。
4.2 运行收益
垃圾处理费:20万t/a×70元/t=1 400万元/a。
供电收益:7 200 h/a×345 kW·h/t×25 t/h×85%×0.65元/(kW·h)=3 431.025万元。
收益小计:1 400万元/a+3 431.025万元=4 831.025万元(未计炉渣等收益)。
4.3 运营成本
工资成本:650万元(100人计,工资5万元/(人·a),社保30%计)。
办公费用:100万元。
水费:150万元(50万t×3元/t)。
配件、材料、其它消耗品等:350万元(国内设备按固定资产的1.5%预算)。
其他:150万元(石灰、活性炭,飞灰填埋费等)。
运营成本小计:1 400万元。
4.4 项目投产后前20 a利润预测
项目投产后前20 a利润预测结果见表3。
4.5 投资回报分析
前20 a总的可分配利润为39 908万元(静态)。
前20 a每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 995.4万元(静态)。
前20 a自有资金平均回报率24.94%(静态)。
静态回收年限约8 a。
4.6 垃圾焚烧电厂投资及运营成本构成分析
投资成本中各项费用所占投资比例:设备购置费50%;建设工程及安装工程费30%;其他费用20%。
表3 前20 a利润预测 万元
总收益:250~350元/t,其中发电收益占75%,垃圾处理费收益占25%。
运行成本:60~80元/t。此项目运行成本为70元/t。
项目单位投资:40~60万元/t。
项目投资回收期:8~10 a(动态)。
5 结论
1)垃圾焚烧电厂只有到达一定规模才有望赢利,垃圾处理规模600 t/d是一个临界点。
2)项目投资回收期(动态,含建设期)在10 a内,可认为项目可行,风险较小。
3)焚烧炉的选型可优先选择国产炉排炉,单位投资应争取控制在40万元/t之内。
4)争取政府垃圾补贴费70元/t以上,垃圾补贴费应能补偿运营费用。政府如对环保排放指标、飞灰处理、渗沥液处理另有严格要求,垃圾补贴费还应相应提高。
5)厂址尽量选择距电网、供水、排水较近的地方,并争取政府给予土地价格优惠。
6)垃圾热值设计点的选择和汽轮发电机的选型要适当考虑余量。
7)设计和设备选型要合理,保证较高的锅炉热效率、较低的发电汽耗率和厂用电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