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的悲剧
2014-10-16曹龙
曹龙
先看一篇“二年级后”学生的习作:
快乐的六一儿童节
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今天我们学校举办“六·一”儿童节庆典。
上午,我们全班把椅子拿上,到操场坐下。他坐在了我的旁边。哈哈,看看他!老师让化“淡妆”,他化的是“旦妆”,他的脸白得像骨头一样,脖子却像炭一样黑,就是“黑白相间”。嘻嘻!他的口红涂了很多,显得他的脸很大。太好笑了!
我们开始看节目,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街舞,跳舞的人像机器人一样,做出了各种有趣的动作,我不禁赞叹道:“太厉害了!”
我们还吃了很多雪糕,因为外面就像在烤炉里一样,气温最低也有30摄氏度。
今年的“六·一”过得太开心了!
这是同事准备要其上三年级的儿子重写的一篇习作。要求重写的原因大致有三:其一,不入流,应该有场面描写和典型描写;其二,不像别的学生那样能用上好词佳句;其三,怕老师责怪。这孩子总不喜欢按老师的套路写。如果老师不小心把他对同学的描写误读为“讽刺”,他还要挨批评。
真如同事所言吗?我看未必。题目是《快乐的“六·一”儿童节》,首先就要看一看,能不能表达出快乐。
看见自己的同学,且是男同学,为了节日里的表演,精心准备且“浓妆艳抹”,一乐也。
其次,街舞有趣,二乐也。
再次,尽管骄阳似火,有雪糕吃且能吃到“很多”,既能消暑,又免家长唠叨限制,三乐也。
不只独自有乐,大家共吃雪糕,同乐;同学表演节目,且能化妆,能博众人一笑,也乐。
一个还未上三年级的小朋友,节日的时候,有吃有玩,有意思的事使得自己的心情舒畅,你还要孩子怎样快乐。
再来看看是怎么写出“快乐”的。
“淡妆”成了“旦妆”,看似同音相谐,可这一庄一谐就吊足了听者或读者的胃口。光会吊胃口这不算本事,能把妆由“淡”变“旦”形象地表达出来才叫效果:“他的脸白得像骨头一样,脖子却像炭一样黑,就是‘黑白相间。嘻嘻!他的口红涂了很多,显得他的脸很大。”仅用比喻、用夸张来评点,应该小看了这小家伙。惨白的骨头,暗乌的炭黑,刺目且过量的口红,全凑合在一张娃娃脸上,你要是感觉不到快乐,那你真是不懂快乐为何物了。如果没有点语言表达上的天赋,能制造出如此效果吗?写法上高深的点评我不会,也不能。就像孩子当初写时一样,并没有想得那么复杂,只不过让自己见到的“笑”再偷偷地“笑”上一回而已。
这只是个人的感受。如果非要正正经经地评析,那就得“上纲上线”。拿来“课标”,中年级习作第一条目标要求是:“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30摄氏度的高温烘烤,小家伙回去还不忘把这件事写下来,不就是“乐于表达”吗?同事给我们读的时候,大家是哈哈大笑,如果在班里读给同学听,估计他们会前仰后合。这不就是“分享习作的快乐”吗?目标中的第二条是:“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再解释就画蛇添足了,因为此条要求,像是特意为这个学生的习作量身定做的。
同事的担心可能是,孩子的习作不合评价成例。如此下去,将来中考、高考,弄个无功而返。惯常的做法,写类似的习作,起码要有场面描写,大家如何高兴,也要有个典型描写,别人如何快乐。这样有点有面,且是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但四平八稳,而且“格调”亦高。问题是,何为乐?“乐也者,动于内者也”,是自己内心受外物所感的真实反映。孩子的真实表达,恰是“课标”倡导的“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感情真实”,倡导犹恐不及。后者之乐,是动于外。虽可称其为乐,毕竟是人云亦云、赔脸作笑,避之尚嫌不够。退一步讲,这种独特的“片面”肯定要比拾人牙慧的“全面”更能感动读者甚至阅卷教师。那么,这种担心就是多余的。
再者,四平八稳的规矩可教,有语言天分的孩子却不多见。孟子有云:“大匠能予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孟子·告子章句上》)不能使人巧,本来就是一种缺憾,遇到“巧”,不能送去掌声已是教者的缺失,如果还要“铸剑成犁”岂不成了罪过?对孩子的教育,违逆天性连古人也在所不为。荀子认为“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篇》)用可学的俗规改变人的上智恰似去真存伪、削足适履。 “天之就”的良性弃之如敝履,“所学而能”的“伪性”却奉若神明。这种舍本逐末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还是子思讲得好:“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教要因材,管也要循性。多亏没让孩子重写,若让孩子再修而改之,真是弄巧成拙了。
编后记
难道要化“神奇”为“腐朽”?
看了这篇学生的习作,我着实震惊了一下:一是一个“二年级后”的学生能写出如此鲜活的文字(“淡妆”与“旦妆”尤为出彩),让人叹为观止;二是居然有人认为“不入流”。
何为“入流”?假大空吗?八九岁的孩子一本正经说《人民日报》的话?为了“感人”,要撒谎(韩寒说“人生的第一次撒谎常常是从写作文开始”);要“程式化、脸谱化”——妈妈是善良的、爸爸是严厉的、爷爷是勤劳的、奶奶是慈祥的……;要结尾点题,把鸡毛蒜皮的琐事说得高尚、神圣、深刻。如此“入流”,化神奇为腐朽,扼杀了英才,祸害了教育,误导了家长,罪莫大焉!
儿童习作乃练笔而已,不是写社论,不是政府工作报告,不怎么“思想性”,也不会误导全国人民;也不是写小说,无须什么“典型环境”“典型人物”等等。就是我笔写我心、写我眼,“童言无忌”同样适用于习作。改什么?怎么改?谁有资格和能力改这样的文章?倘若一定要修改,也不是按照“教八股”的标准修改,而是引导孩子,做“加法”:你为何要写“他”呢?是因为那天他有节目吧,你为何不加上这一句呢?为何对街舞“印象最深”呢?你得告诉大家原因,怎么告诉呢?就得描写一下他们表演的是什么节目,哪个动作有趣,张三怎样,李四怎样……
钱穆,国学大师,当年曾当过一段小学教师。他教作文主张“出口为言,下笔为文。作文只如说话,口中如何说,笔下即如何写,即为作文”。他在回忆录《师友杂忆》中谈到了自己担任小学国文课教师教学生作文的经历,说有一天他出题《今天的午饭》。有学生写道:“今天午饭,吃红烧肉,味道很好,可惜咸了些。”钱穆认为这就是好作文——有时间、地点、事情,还有曲折(“可惜”)。
复旦大学附中特级教师黄玉峰也有同感,原本天趣盎然的文章,今天却被认为是没有“思想性”。如:“星期天,我到公园去玩,公园里有很多树很多花,树是绿的,花是各种各样颜色的。老太太老爷爷们有的在下棋,有的在跳舞。有的哥哥姐姐在抱着讲话,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我买了一根棒冰,是赤豆的。后来我小了一泡便,就回家了。”
儿童的“思想性”和 “灵性”哪个更重要?说真话和扯大谎,哪个更道德?
这样的孩子不是“修改”他,而是要鼓励他走下去,如果像《病梅馆记》所说的那样生硬地“矫正”他,不出三年,他就“泯然众人矣”。(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