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隐私
2014-10-11邱元阳
邱元阳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这是1993年《纽约客》杂志上彼得·斯坦纳的一幅漫画的标题(On the Internet,nobody knows you're a dog)。漫画一经刊登,这句话便名扬世界,成为互联网匿名特点的最好写照。
然而20年后,这句名言却早已不再是真理。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以及可怕的人肉搜索,随时都可能让个人的所有隐私都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网络大行其道,信息化触手可及,在网络上行走,看起来是披着华丽的伪装,实际上却是穿着皇帝的新衣在裸奔。
一次添加一个不知情的QQ好友时,推荐备注中赫然出现一个熟悉的真实姓名,正是自己的同事,而推荐分组也正是“同事”!问同事,他在添加请求的留言以及QQ空间、微博、说说中都没有使用过真实姓名。虽然是在好友之间,但这种无孔不入的信息渗透却还是让人有些惴惴不安。
更让人不安的还在后面,在QQ不断更新的强大功能后面。显示你正在听什么歌,正在玩什么游戏,这是多年以前的事,现在已经习惯成自然,人脉圈、面孔墙也没有让人感受到威胁,但是“说说”后面显示用什么品牌型号的手机发布的,在哪个地点发布的,手机用的哪种上网方式,却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很难说这些算不算个人隐私,但它却触动了用户敏感的神经。3Q的几次大战,不断强化着人们隐私保护的意识,斯诺登的出现,也让我们觉得自己的隐私一直在被人偷窥。
什么才是隐私?我觉得,你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个人私密信息,并且别人知道后会对自己的心理、社交、生活等产生影响,才能算作隐私。如果你不愿公开的个人私密信息,偏偏你自己又公开了,是不能称为隐私的。
记得有个网友抱怨QQ的说说暴露了他深夜上网的“隐私”,当时我不禁哑然失笑——博客和微博中,也会显示文章和评论的发表时间,好像没人追究这个“隐私”问题。时间是可以记录的,地点也是可以记录的,就连IP,也是可以记录的,这不是侵犯隐私,而是一种行为约束。当你知道它们是可以在某些时候让人看到时,你仍然接受并使用,就表明你同意呈现它们,就不再具备隐私的性质了。
其实在多数时候,人们对隐私是过于敏感了。而我,则是属于反应比较迟钝的人,对于别人愤愤不平的“隐私”问题,有时还觉得是一种个性化展示。
很多信息在生活中我们是完全公开的,并不看成是隐私,为什么一到网上,就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呢?因为,你想隐藏自己的各种身份。在虚拟社会中暴露真实信息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极不情愿的。而别有用心的人,更是不愿暴露任何一点儿真实的信息。
互联网的匿名性质正逐渐被打破,人们越来越需要更加透明和公开的信息。那些一边刻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一边又在窥探他人隐私的人,他们的隐私则可能是不可告人的秘密。
权利和义务往往是相对的。手机、银行卡、淘宝商家……越来越多的功能和应用都需要实名注册。社会活动中过于保护私密信息,反而是不利的,并且会成为被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漏洞。不过要注意的是,即使不是隐私,有些信息也可能会被人利用。比如,随手丢弃的取款凭条,超市购物的小票,出站后的火车票,都可能被非法利用。
信息透明的好处也体现在公众事件上,当网络上出现让人义愤填膺的事件时,群众的力量开始显现,人肉搜索、社会工程学充分发挥作用,让隐身人物和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以至于微博举报、U盘丢失、网上炫富无意中都成为反腐利器。
在网上,缺少的不是隐私保护,而是更多的透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