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在音乐教育领域的几点思考
2014-10-08张冰妮
张冰妮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基本观点,思考其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希望能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在教学方式、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等方面,融入建构主义教学思想,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建构主义;教学;音乐
中图分类号:G642.0?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8-0116-02
一、建构主义教学理论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由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皮亚杰在认知发展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提出了认知发展的理论,此种理论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逐步取代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主导地位。皮亚杰所创立的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学派被人们称为日内瓦学派。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被看作是认知主义学习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随后,又有许多专家、学者在此理论的基础上从不同方面完善和深入研究建构主义,促进了建构主义教学论的发展和应用。如维果斯基提出了“最近发展区”的重要概念,科尔伯格、斯滕伯格、卡茨等对认知结构的多方面更深入的研究,都使建构主义理论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建构主义教学论的核心思想是以学生为中心,认为教师只是指导和倡导者,由学生主动对知识进行建构,反对一味灌输。主张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教学方法,注重学生的探索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在情境中,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以合、探索、发现的方式,进行积极地知识建构。首先,建构主义教学思想下,学生处于主导地位,以学生为中心,老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情境,并给予适当的引导。这一反我们传统教育中的教师操纵全部教学过程,并且高高在上,学生只负责被动接受的局面。更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探索能力、创造能力。其次,建构主义的学习观认为,知识的形成不是由教师的传授而得到,而是通过学习者根据自身的经验与认识,在一定的情境下,借助教师、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材料,在自己已有知识结构的基础上,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再次,从根本上说,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教会学生如何学习知识要比单纯教会学生知识重要的多。而目前的教育模式大多以教会知识为主要目的,并不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建构主义教学方法通过发挥学生的自主性,通过自主地知识构建、独立思考、集体整合、取长补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种种过程,使学生亲自参与其中,逐步了解,体会并且掌握学习的一般规律。从而使学生学会学习,培养其自主学习的能力。
总之,建构主义思想推动着教育学科的发展,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在新课程标准中也得以体现,对我国乃至世界的教育科学的进步和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突飞猛进,我国的教育事业也得到蓬勃发展,许多外国的先进教育理念也被介绍到中国并得以推广。近几十年来,我国的教育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祖国各行各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人才。但死记硬背、“满堂灌”、以教师为中心、以考试为主要评价手段的传统教学理念在中国的课堂教学中仍处于主导地位,不得不让人担忧。笔者希望通过引进建构主义教学手段与方法,改善我们的教学,促进学生的发展。
二、音乐教育中的建构主义
1.建构主义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首先体现在音乐情境的创设方面。音乐是时间的艺术。要想学生深切地感受音乐的本真魅力,必须创设生动的音乐情境以使学生达到最真切的音乐体验。情境是建构的土壤。只有在一定情境下,知识才能被建构。因此,音乐教育中的情境使学生直接感受、体验音乐的美,使学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一方面,教师应该充分利用多媒体课件再现音乐情境,例如,在介绍莫扎特歌剧的时候,通过多媒体课件播放莫扎特歌剧的音频资料,使学生切身感受歌剧的音乐魅力,身临其境地欣赏和体验音乐。并通过播放电影《莫扎特传》,使学生了解莫扎特的生平以及作品的创作背景,有利于学生加深对莫扎特歌剧的理解和体会,加深对古典音乐的认识,激发学生对古典音乐学习的兴趣。另一方面,教师也可通过演唱、演奏、舞蹈、模仿等方式创造音乐学习情境,这种近距离的表演更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并且更容易与学生产生互动,增进师生感情,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轻松、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中对知识进行构建,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另外,音乐教育中的情境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例如,大自然的环境更有利于学生发现自然界中各种声音,例如鸟叫声、泉水声,等等。这些都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和音乐想象能力。所以,建构主义下的音乐教学,要特别注重为学生创设相应的情境,以促进教学的进行和发展。
2.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对新的知识进行自主建构,是建构主义教学观的核心所在,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显得更为重要。音乐教育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注重个性的发展和身心的塑造,提高学生的审美品质和审美能力。而不同的学生由于社会环境、成长经历等外界因素的差异,对音乐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教师应激发和鼓励学生拥有自己的感受和体验。《标准》把“注重个性发展”作为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并强调:“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可见,“个性发展”是音乐教学活动的基本理念并应被教师重视,在教学中得以体现。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倡导学生间对不同的音乐体验与想法进行交流,使之产生创新的火花,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在鼓励中树立学习音乐的兴趣与信心,在交流中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收获良好的集体友谊,感受集体的力量。在交流、探索中达到理解美、感受美、创造美的教育目的。
3.区别于传统的教育评价体制,建构主义在音乐教育中的评价不单单是学生的学习结果,会唱了几首歌,掌握了什么技巧。学生在音乐课堂上如何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建立对音乐新的认识和体验,在与老师、同学的交流活动中如何加深认识体验,提升审美感受和审美能力等一系列过程被看作是教学评价的主要方面,更加关注学生成长与发展的过程。因此,建构主义下的教学评价更有利于教学的进步与发展。
以上为笔者对建构主义教学观在音乐教育中的几点认识和思考,建构主义教学观近几十年来一直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其合理性与科学性也受到教育界的广泛认可。在音乐教育中应用建构主义的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地完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全面发展。笔者也将在今后的学习与工作中继续探索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实践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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