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价值链管理下的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2014-09-28吴晓莉
吴晓莉
摘要:在各大企业中,内部控制为其实现价值链管理的重要保证。本文首先简单概述价值链管理理论,其次就基于价值链管理下的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基础及其互动关系展开深入分析。
关键词:价值链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
引言
价值链这一理念最早由哈佛著名迈克尔·波特教授提出,为企业行为的理解及其竞争行动的指导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及标准。但是,公司的治理工作以及内部控制这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依然未得到明确的解答。因此,本文深入基于价值链管理下的公司内部控制与其治理工作之间的关系,认为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它们产生的基础均为委托代理关系,都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其中,内部控制的起点是公司治理,而实现公司治理的保证即为内部控制。
1.价值链管理理论概述
价值管理指的是企业将实现最大化价值作为目标,并通过流程重组,以及在作业层、管理层、战略层实施价值增值等措施的综合管理方法,同时也是从价值视角去看待企业管理工作的一种管理理念[1]。在不同的企业中,价值管理视角及理念也有着不一样的内容。价值链管理理论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性与系统性,对公司治理及其内部控制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价值链管理本质上为一种综合的管理思想与方法,其重视价值链上各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同发展,通过集成不同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市场等资源,从而提升企业整个价值链的价值。价值链管理将企业的资源扩大到了整个价值链的企业群,企业在此种形势下应高度重视整个价值链的利益及共同发展能力。
2.基于价值链管理下的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基础
2.1委托代理关系为两者产生的基础
在企业中,由于其经营权与所有权发生了分离,进而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由于代理关系的存在,企业的经营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然而因开展有关代理工作,企业的投资成本出现了增加。为将委托代理问题进行解决,企业就应当建立一个完善。规范化的内部治理体系,尽可能大限度降低代理的成本,保证公司所有者的权益。而企业的内部控制指的是相关负责人委托某代理人员开展某项工作,为了约束代理人能够努力为委托人寻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保证措施。同公司治理一样,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为企业产生内部控制的基础,最终目标同样是减少代理的成本,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效果的提高。
2.2两者的目标均是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由于公司治理的基础为相关制度与规则,因而部分学者将公司制定的各项治理制度当成不具备完整性的契约。而公司开展的内部控制措施则是通过分析潜在的风险,进而采用动态的方式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弥补,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及工作,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可靠的支持与制度基础。从上述角度进行分析,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其治理工作具备一样的目标。
3.基于价值链管理下的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互动关系
3.1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开展的基础与起点即为公司治理
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入改革,各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目前,各公司均存在众多不完全契约,这些不完全契约从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交易等活动起着控制作用,在契约的影响及作用下,相比于市场组织的交易成本,公司组织的各项经营交易成本要更低些。为实现交易成本的节约,公司常采取公司章程、法理结构等关系契约的形式。随着生产活动及经营环境的不断复杂化,契约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也随着情况不同而发生变化,公司应根据这一特点,制定出相应的补充契约,从而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判断与处理。因此,基于不完全契约对公司内部治理与内部控制展开分析,如果前者为关系契约,那么后者即为起着对关系契约存在的不完备性进行补充的补充契约。从而实现公司交易成本的节约[2]。公司治理为内部控制起点主要标下在以下方面。
(1)内部控制为补充契约,其目标为提升公司治理契约的效率。内部控制由多种功能不同的要素共同组成,并根据经营活动控制目标形成了内部控制系统,其中,内部控制系统运行的环境基础即为公司治理。从委托代理角度考虑,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均为用来解决公司代理问题的制度设计,然而从代理问题的解决层面看,公司治理指的是治理并控制公司的经营者,同时也是公司运行与效率提升的基础环境以及内部控制运行的起点。
(2)内部控制的主体核心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作为工作整体统筹与控制体系核心部分的董事会,需承担对公司所有经营人员及所有者各项行为进行监督控制的责任。以董事会为核心,内部治理体系对公司所有管理人员的行为起着非常有效的约束管理作用,从而进一步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3)公司的治理结构通常分为外部治理结构与内部治理结构,前者是通过资本、产品等市场竞争形成间接控制,后者则由董事会、股东大会、经理层等组成,他们相互制衡的同时,协调运转,形成企业内部控制体制。内部治理结构的实质即为公司所有者监督管理者的一项控制机制。
3.2公司治理目标实现的保证为内部控制
由于公司契约不完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性,从而导致代理问题的发生。公司为降低代理成本,就必须保证公司所有者获得信息的可靠性,而内部控制的一项目标便是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公司治理还应促进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激励与相容,避免管理者一味追求最大化利益而忽视风险;内部控制则严格尊遵循法律法规,从而对公司运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内部控制可以充分促进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具体表现如下。
(1)外部与内部两种治理结构共同构成了公司的整体治理结构。在外部结构方面,受到的影响包括融资、经理、资本等;在内部结构方面,则受到董事会、监事会等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制衡影响,这些制衡构成了公司治理内容。实现这些权利制衡的重要措施即为有效的内部控制。
(2)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起着制衡公司的所有者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与矛盾的作用,因而实现了公司委托代理成本的有效降低。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可以获得准确且可靠的相关财务效益为公司所有者都期望的,他们同时希望通过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控制,使其倾斜于所有者利益的维护。而公司经营管理者对长远利益不够关心,大都中国式短期经营带来的利用,因而常在会计政策上选择夸大经营效果,有时还会对公司所有者的全力造成一定程度的损耗。经营管理者在公司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对会计信息的生成与利用进行直接控制的作用,而所有者则通过管理者提供的财会信息靠对其进行控制。健全的内部控制促进了真实信息的产生,在制衡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基础上,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效率。
4.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价值链管理下的公司内部控制及其治理工作相关性极高,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公司如果具备完善且规范化的内部控制机构,那么就表明公司同样存在着非常健全且完整的治理结构及制度。同样,当公司实现了内部控制工作的创新,那么也表明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治理的结构及制度。因此,为保护公司所有者、投资者、经营者等的相关权益,就必须有机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及治理工作,加强其完善及规范化,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长远、稳定发展。(作者单位: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颜艳,杨琦.基于价值链的企业内部控制研究[J].财会通讯(综合版),2011,12(06):59-60.
[2]任军.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关系[J].中外企业家,2013,8(11):28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