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及评价
2014-09-26秦恒
秦恒
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是保障社会平稳运行和发展的手段,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也不例外,道德约束与道德评价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控制新闻传播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概念
所谓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新闻传播职业的新闻人,在长期的职业实践和新闻传播中所形成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关系的总和。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在新闻出现后人类在实践中,由于工作需要而总结出来的,是源于最早期的一些社会关系。职业道德的形成标准主要参考几个方面,首先,依据相关的宪法和法律。例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其次,参考有关的新闻政策和社会规则。例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职业道德规范是检验新闻人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及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构成了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约束与评价的具体内容。
二、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
(一)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约束的作用
1.管理作用。
道德约束对于新闻传播职业的重要作用首先体现在管理上,道德约束相对于行政和法律等冰冷的硬性管理,道德约束的管理更具有温和性和间接性,更容易使传播者和被管理者接受,完善道德约束的奖赏机制能够调动个人的积极性,是提高新闻传播职业素质的重要手段。
2.认识作用。
道德约束的认识作用是通过对社会现实的真实展示,引导新闻传播职业的正确舆论,不断完善社会发展的机制,提高社会道德的境界。首先,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对新闻人起到一定的制约意义,对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弊端敲响警钟;其次,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为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3.调节作用。
道德约束的调节作用是指使用道德评价体系来纠正或者指导人们的行为、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能力,这一约束作用具有广泛性,是针对社会发展和新闻传播中存在的复杂问题的最有效的制约和调节。调节作用包括对新闻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的一种改善,使之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到以更加符合,能够引领社会前进的风气。
(二)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约束的目的
1.促使新闻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道德约束能够从根本上约束新闻人的行为,促使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利于形成积极开放的社会舆论环境,新闻工作者作为新闻传播的主体,对传播传统文化、构建优秀文化和提升全民族的素质具有重要的责任。例如,对“人民公仆”、“最美妈妈”、“坚强男孩”等新闻的充分报道,目的就是为了引导一种正确的社会舆论,使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2.引导新闻人坚持真实的新闻原则。
新闻传播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如实报道新闻,为读者提供客观的信息,坚持新闻的真实原则是新闻传播事业与生俱来职责,而道德约束在一定的程度上就防止了新闻失实现象的出现和发生,因此引导新闻人坚持真实的新闻原则也是道德约束的重要目的之一。例如,曾经轰动一时的“最美女孩”的新闻事件,一个女孩在路上亲自为乞丐喂饭,一时感动了众多观众,但事后经证实,此新闻是假新闻,照片是摆拍而成的。道德约束能够对假新闻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从而促使新闻人坚持真实的新闻原则。
3.鼓励新闻人发扬优良的社会作风。
道德约束的另一目的是为了发扬优良的社会作风,《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四条明确提出了“发扬优良作风”,通过道德约束能够鼓励新闻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抵制社会上的各种诱惑,不断地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能力,成为专业性的新闻工作者。
三、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评价
道德评价,是人们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依据社会的善恶标准和道德原则,通过个人的心理活动或者社会舆论等形式去衡量自己或评价他人的行为。它是评价新闻传播职业是否合格的重要形式,是发挥道德约束作用的重要手段。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评价的形式:
1.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评价中功能最强大的一种形式,是指社会生活中的集团、阶级和个人,根据一定的价值原则和道德标准,对特定的群体和个人的行为及道德做出最基础的价值判断。主要分为媒介传播和口头议论两种形式,社会舆论评价对社会不道德行为具有强烈的谴责作用,可以迫使不道德行为的主体发生改变。
2.生活习俗。
生活习俗是道德评价形式中最具有广泛性和认可性的一种,生活习俗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一种习惯性的和稳定性的道德评价。生活习俗一般是大众共同认可的,因此具有很强的执行力,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习俗也需要发生改变,一些保守、消极和落后的生活习俗并不适合作为道德评价的标准。
3.信念想法。
信念想法是个人自觉的、内在的道德评价行为,个人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环境所形成的对事物的看法,主要来源是自我的评价,例如,自我满足、自我谴责、自我安慰等,这种道德评价形式的最大意义在于,能够推动个人走出向更高的精神境界,从而带动社会的道德发展,内心科学的信念和想法的获取需要通过教育或培养逐步形成。
四、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评价的特征
1.自觉性。
在现代新闻传播的过程中,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媒体传递信息肩负着崇高的社会责任,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评价与法律管理相比,具有明显的自觉自愿的特点。其特殊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是建立在社会各界的评论和大众的信任之上的。例如,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患白血病的女孩,因家庭贫困,而无法做手术,经新闻报道后,无数的好心人为女孩捐献了善款,这是一种自觉性的道德行为。
2.普遍性。
新闻传播职业的传播内容是面向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就此评价层次而言,有行业评价、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等;评价主体有组织机构评价、非组织评价等;评价内容有正面激励和负面批评以及监督等。因此,其新闻道德评价具有广泛、灵活和多样的普遍性。例如,曾在《东周刊》报道的刘嘉玲被虐裸照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批评,最终媒体老板在舆论压力下向明星道歉,在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社会评价的自觉性起引导和决定作用。
3.倾向性。
新闻事业体现着社会、集团的一定利益和价值,道德评价同样带着强烈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是由个人或者团体的性质和背景所决定的。在我国媒体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道德评价倾向于正面的报道,例如,我国著名的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其评选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治坚定,艰苦深入,廉洁奉公;业务精专,勇于创新,成果突出。”其倾向性更与我国的社会舆论应该是保持一致的。
结 语
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闻工作者的思想和行为是以道德约束和道德评价为底线的,而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评价则会根据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它并不是永恒的,其特质也决定了新闻人的特质,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新闻真实客观的核心要求是一定不会变的。
参考文献:
[1]翟彦妮:《从记者的角色认知角度浅谈新闻传播伦理评价》,《传播与版权》2013年第4期
[2]赖晓红:《浅谈新闻道德评价中的动机与效果——以“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为例》,《新闻世界》2012年第6期
[3]张时碧:《 新闻媒体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引导功能研究》,《中国报业》2012年第10期
(贵州省毕节市广播电视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