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走出去”的SWOT分析
2014-09-26闫胜利
云南“走出去”的SWOT分析
闫胜利
(云南财经大学 财政与经济学院,昆明 650221)
摘 要:云南地处祖国的西南边陲,毗邻东南亚、南亚诸国地理区位优势明显,而且与东南亚、南亚诸国相比云南在产品、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基于此,希冀运用SWOT模型对云南“走出去”的内部优势、内部劣势、外部环境机会、外部环境威胁予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建议。
关键词:云南省;“走出去”;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1-0167-03
引言
云南地处中国的西南边陲,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毗邻东南亚、南亚诸国,边境线绵延长达4 000多公里,是中国边境线最长的省份之一,漫长的边境线为云南发展边境贸易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就国家政策而言,国家于2011年正式提出“桥头堡”战略,并将云南的“桥头堡”战略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为云南“走出去”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此外,2014年4月19日红河州开工建设的红河综合保税区与河口跨境经济区无疑为云南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了条件。
“走出去”战略即发展对外贸易,而对外贸易理论是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有鉴于此,有必要在对云南走出去进行具体分析之前对比较优势理论进行简单梳理。比较优势理论大致经历了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以及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而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即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及之前李嘉图,斯密的理论)基本属于静态理论体系,缺乏动态眼光分析各国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为了克服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这一缺陷,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寻求新的贸易理论,目前在这方面最有影响的理论就是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波特认为一国的贸易优势并不像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宣称的那样简单地决定于一国的利率、汇率、自然资源、劳动力,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国的产业创新和升级的能力。由于当代的国际竞争更多地依赖于知识的吸收和创造,竞争优势的形成和发展已经日益超出单个企业或行业的范围,成为一个经济体内部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国的价值观、文化、经济结构和历史都成为竞争优势产生的来源。本文基于比较优势理论,运用SWOT模型,对云南“走出去”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税收政策支持建议。
一、云南“走出去”的SWOT分析
SWOT模型最初是由哈佛商学院提出,最早应用于企业战略分析,但现在SWOT模型应用范围不断扩大,SWOT模型具有直观简洁的特点。因此,本文欲以SWOT模型对云南“走出去”的区位条件进行分析,以明确自身内部条件以及外部所处的环境。
(一)内部优势分析
1.产品优势。云南“走出去”的产品优势,主要表现在农林产品优势以及文化产品优势两方面。在农林产品优势方面,云南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使得云南适宜多种农作物以及林木的生长,农林产品优势明显;在文化产品优势方面,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不同的民族孕育了不同的文化,独特多样化的文化为云南的“走出去”奠定了优质的文化产品基础。
2.资金优势。云南尽管与东部发达省份相比其资金优势不甚明显,但是与东南亚、南亚诸国相比资金优势明显。当前以云南建工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十四局、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等一批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挖掘周边国家、非洲乃至南美洲市场。
3.技术优势。云南在产品生产技术方面与东南亚、南亚诸国相比比较优势明显,因此,云南应以企业为载体促进云南技术“走出去”,通过企业“走出去”承接各种技术合作项目加强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行业技术标准,争取国际化标准,积极融入国际化制度安排环境之中。
4.基础设施优势。云南“走出去”特别是对东南亚、南亚国家“走出去”,在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运输方面的优势明显,目前初步形成了三条国际大通道即东路通道、中路通道以及西路通道,具体:
(二)内部劣势分析
1.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对云南企业“走出去”而言,最大的劣势之一便是本土企业无法准确了解东道国相关的政策信息、无法准确融入东道国的文化,一旦对东道国的政策走向以及税收政策把握失真,则很可能对“走出去”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边境口岸基础设施简陋,人员配备不齐。云南与周边邻国老挝、越南、缅甸之间设有多个进出境口岸,但是存在部分口岸货物周转能力低、吞吐量小、基础设施简陋等问题,并且在人员配置上目前存在人员不齐、行政级别不明、管理人员缺乏等问题。
3.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对接东南亚、南亚有些吃力。尽管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多国相比,在经济总量以及技术等方面存在比较明显优势,但是也应该看到云南毕竟经济总量相对较小,如若全面对接东南亚、南亚诸国明显有些“吃不消”。
(三)外部环境机会
1.政策支持。国家于2011年正式提出“桥头堡”战略,并将云南的“桥头堡”战略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为云南“走出去”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助推云南“走出去”实施。此外,滇中经济区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无疑为云南提升内部实力铺平了道路,为云南“走出去”奠定良好的内部实力创造了条件。
2.《GMS协定》的实施。2002年中国加入了《GMS协定》(即《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便利货物及人员运输协定》),2007年中国完成了与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泰国五国的谈判,于2009年1月1日全面实施,而云南的瑞丽、河口、磨憨3个口岸被列入《GMS协定》出入境站点,这为云南“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endprint
3.中国的崛起,对周边国家形成强大的吸附力。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光转向中国,更多地国家希望攀上中国这个“高枝”,东南亚、南亚诸国更是如此,云南作为距离东南亚、南亚诸国最近的省份,无疑具备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区位环境优势。
(四)外部环境威胁
1.东南亚诸国政局不稳。东南亚多国政局不稳,政权更迭频繁。如泰国政权几经更替,近日又爆英拉被免职。频繁的政权更替以及动乱的政治局势为“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蒙上了厚厚的阴影,另外因东南亚国家政局动荡,澜沧江—湄公河航运严重受限,其应有的水运运输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2.周边省份特别是广西、广东的竞争。广西、广东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讲恶化了云南“走出去”的环境,两个省份中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其对外开放的程度与层次绝非云南所能及,另外广东在经济总量、技术、海运等方面与云南相比也有着明显优势;广西则依托北部湾地区,近年来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其与东南亚诸国的合作无疑对云南构成了威胁。
3.领土争端,排华倾向严重。中国当前与印度、菲律宾存在领土争议,与越南摩擦不断,而这些领土问题无疑会影响云南“走出去”的实施。此外,尽管东南亚诸国华人众多,但是偶有发生的反华游行以及打砸华人店铺事件同样阻挠了云南“走出去”战略的推进。
二、积极推进云南走出去的税收政策支持
1.就农林产品及文化产品出口而言,依托当前正在开工建设即将投入运营的红河综合保税区的税收政策优势,在进出口加工厂、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的协同作用下,促进农林产品以及文化产品“走出去”,完善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产品出口。
2.完善、强化税收饶让制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税务部门应准确评估云南境外投资的发展程度,尽可能地扩大税收饶让抵免的范围,使境外投资获得更大的收益。无论是与中国已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取得减免所得税待遇,还是没有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取得相应的待遇,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均应视同已全额缴纳所得税给予抵免。在对外谈判税收协定时不仅要求对方承担税收饶让抵免的义务,云南方也应主动承担此义务,使对外投资的各类跨国企业均能享受税收饶让的待遇,这样做不仅能促进云南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同时又能开拓国际市场,转移云南目前已出现的过剩生产能力。
3.实行 “延迟纳税” 和亏损结转机制。一是实行“延迟纳税”。目前云南在境外投资的企业尤其是独资企业,因成立时间不长,信用等级不高,很难取得投资国银行的贷款。而国内银行因担心风险难以控制,一般不愿意直接向境外投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建议适当放宽投资企业境外所得必须按规定年度结算缴纳所得税的规定,如允许未汇回境内的境外投资所得“延迟纳税”,增强境外投资企业的实力。二是完善企业境外亏损的追补机制。对境外投资企业产生亏损,抵减境内同一投资企业盈利。如果在其他国家也设有分支机构的,按照税率从低到高顺序,先冲减分支机构盈利,最后冲减境内投资企业盈利。
4.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网站渠道建设,针对云南省地方产业结构、企业特色、东道国集中地等,增加适合云南省企业的税收信息服务内容。设置类似于税务专家之类的栏目,解答包括填写申报表、启动磋商程序、办理税款抵免等纳税方面的疑难问题。二是加强云南省税务服务建设,逐步建立服务“走出去”企业的服务团队,增加境外投资涉税事项的咨询内容。三是加强云南省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建设,逐步增加境外投资经营方面的咨询辅导,采用诸如印制成套的书面宣传手册等多样化宣传手段,介绍境外投资经营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规避“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提高税务部门纳税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鸳红.云南国际通道“桥头堡”效应初显[J].西部交通运输,2013,(12):30-32.
[2] 李继云.基于SWOT分析的中越边境贸易发展研究[J].价格月刊,2013,(3):81-85.
[3] 范珍,聂强.面向东南亚桥头堡建设中区域经济一体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5):160-164.
[4] 任佳,刘诗祥,李丽.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云南开放型经济发展[J].云南社会科学,2013,(2):5-9.
[责任编辑 吴 迪]endprint
3.中国的崛起,对周边国家形成强大的吸附力。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光转向中国,更多地国家希望攀上中国这个“高枝”,东南亚、南亚诸国更是如此,云南作为距离东南亚、南亚诸国最近的省份,无疑具备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区位环境优势。
(四)外部环境威胁
1.东南亚诸国政局不稳。东南亚多国政局不稳,政权更迭频繁。如泰国政权几经更替,近日又爆英拉被免职。频繁的政权更替以及动乱的政治局势为“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蒙上了厚厚的阴影,另外因东南亚国家政局动荡,澜沧江—湄公河航运严重受限,其应有的水运运输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2.周边省份特别是广西、广东的竞争。广西、广东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讲恶化了云南“走出去”的环境,两个省份中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其对外开放的程度与层次绝非云南所能及,另外广东在经济总量、技术、海运等方面与云南相比也有着明显优势;广西则依托北部湾地区,近年来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其与东南亚诸国的合作无疑对云南构成了威胁。
3.领土争端,排华倾向严重。中国当前与印度、菲律宾存在领土争议,与越南摩擦不断,而这些领土问题无疑会影响云南“走出去”的实施。此外,尽管东南亚诸国华人众多,但是偶有发生的反华游行以及打砸华人店铺事件同样阻挠了云南“走出去”战略的推进。
二、积极推进云南走出去的税收政策支持
1.就农林产品及文化产品出口而言,依托当前正在开工建设即将投入运营的红河综合保税区的税收政策优势,在进出口加工厂、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的协同作用下,促进农林产品以及文化产品“走出去”,完善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产品出口。
2.完善、强化税收饶让制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税务部门应准确评估云南境外投资的发展程度,尽可能地扩大税收饶让抵免的范围,使境外投资获得更大的收益。无论是与中国已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取得减免所得税待遇,还是没有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取得相应的待遇,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均应视同已全额缴纳所得税给予抵免。在对外谈判税收协定时不仅要求对方承担税收饶让抵免的义务,云南方也应主动承担此义务,使对外投资的各类跨国企业均能享受税收饶让的待遇,这样做不仅能促进云南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同时又能开拓国际市场,转移云南目前已出现的过剩生产能力。
3.实行 “延迟纳税” 和亏损结转机制。一是实行“延迟纳税”。目前云南在境外投资的企业尤其是独资企业,因成立时间不长,信用等级不高,很难取得投资国银行的贷款。而国内银行因担心风险难以控制,一般不愿意直接向境外投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建议适当放宽投资企业境外所得必须按规定年度结算缴纳所得税的规定,如允许未汇回境内的境外投资所得“延迟纳税”,增强境外投资企业的实力。二是完善企业境外亏损的追补机制。对境外投资企业产生亏损,抵减境内同一投资企业盈利。如果在其他国家也设有分支机构的,按照税率从低到高顺序,先冲减分支机构盈利,最后冲减境内投资企业盈利。
4.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网站渠道建设,针对云南省地方产业结构、企业特色、东道国集中地等,增加适合云南省企业的税收信息服务内容。设置类似于税务专家之类的栏目,解答包括填写申报表、启动磋商程序、办理税款抵免等纳税方面的疑难问题。二是加强云南省税务服务建设,逐步建立服务“走出去”企业的服务团队,增加境外投资涉税事项的咨询内容。三是加强云南省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建设,逐步增加境外投资经营方面的咨询辅导,采用诸如印制成套的书面宣传手册等多样化宣传手段,介绍境外投资经营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规避“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提高税务部门纳税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鸳红.云南国际通道“桥头堡”效应初显[J].西部交通运输,2013,(12):30-32.
[2] 李继云.基于SWOT分析的中越边境贸易发展研究[J].价格月刊,2013,(3):81-85.
[3] 范珍,聂强.面向东南亚桥头堡建设中区域经济一体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5):160-164.
[4] 任佳,刘诗祥,李丽.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云南开放型经济发展[J].云南社会科学,2013,(2):5-9.
[责任编辑 吴 迪]endprint
3.中国的崛起,对周边国家形成强大的吸附力。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光转向中国,更多地国家希望攀上中国这个“高枝”,东南亚、南亚诸国更是如此,云南作为距离东南亚、南亚诸国最近的省份,无疑具备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区位环境优势。
(四)外部环境威胁
1.东南亚诸国政局不稳。东南亚多国政局不稳,政权更迭频繁。如泰国政权几经更替,近日又爆英拉被免职。频繁的政权更替以及动乱的政治局势为“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蒙上了厚厚的阴影,另外因东南亚国家政局动荡,澜沧江—湄公河航运严重受限,其应有的水运运输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2.周边省份特别是广西、广东的竞争。广西、广东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讲恶化了云南“走出去”的环境,两个省份中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其对外开放的程度与层次绝非云南所能及,另外广东在经济总量、技术、海运等方面与云南相比也有着明显优势;广西则依托北部湾地区,近年来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其与东南亚诸国的合作无疑对云南构成了威胁。
3.领土争端,排华倾向严重。中国当前与印度、菲律宾存在领土争议,与越南摩擦不断,而这些领土问题无疑会影响云南“走出去”的实施。此外,尽管东南亚诸国华人众多,但是偶有发生的反华游行以及打砸华人店铺事件同样阻挠了云南“走出去”战略的推进。
二、积极推进云南走出去的税收政策支持
1.就农林产品及文化产品出口而言,依托当前正在开工建设即将投入运营的红河综合保税区的税收政策优势,在进出口加工厂、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的协同作用下,促进农林产品以及文化产品“走出去”,完善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产品出口。
2.完善、强化税收饶让制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税务部门应准确评估云南境外投资的发展程度,尽可能地扩大税收饶让抵免的范围,使境外投资获得更大的收益。无论是与中国已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取得减免所得税待遇,还是没有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取得相应的待遇,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均应视同已全额缴纳所得税给予抵免。在对外谈判税收协定时不仅要求对方承担税收饶让抵免的义务,云南方也应主动承担此义务,使对外投资的各类跨国企业均能享受税收饶让的待遇,这样做不仅能促进云南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同时又能开拓国际市场,转移云南目前已出现的过剩生产能力。
3.实行 “延迟纳税” 和亏损结转机制。一是实行“延迟纳税”。目前云南在境外投资的企业尤其是独资企业,因成立时间不长,信用等级不高,很难取得投资国银行的贷款。而国内银行因担心风险难以控制,一般不愿意直接向境外投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建议适当放宽投资企业境外所得必须按规定年度结算缴纳所得税的规定,如允许未汇回境内的境外投资所得“延迟纳税”,增强境外投资企业的实力。二是完善企业境外亏损的追补机制。对境外投资企业产生亏损,抵减境内同一投资企业盈利。如果在其他国家也设有分支机构的,按照税率从低到高顺序,先冲减分支机构盈利,最后冲减境内投资企业盈利。
4.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网站渠道建设,针对云南省地方产业结构、企业特色、东道国集中地等,增加适合云南省企业的税收信息服务内容。设置类似于税务专家之类的栏目,解答包括填写申报表、启动磋商程序、办理税款抵免等纳税方面的疑难问题。二是加强云南省税务服务建设,逐步建立服务“走出去”企业的服务团队,增加境外投资涉税事项的咨询内容。三是加强云南省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建设,逐步增加境外投资经营方面的咨询辅导,采用诸如印制成套的书面宣传手册等多样化宣传手段,介绍境外投资经营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规避“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提高税务部门纳税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鸳红.云南国际通道“桥头堡”效应初显[J].西部交通运输,2013,(12):30-32.
[2] 李继云.基于SWOT分析的中越边境贸易发展研究[J].价格月刊,2013,(3):81-85.
[3] 范珍,聂强.面向东南亚桥头堡建设中区域经济一体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5):160-164.
[4] 任佳,刘诗祥,李丽.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云南开放型经济发展[J].云南社会科学,20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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