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工作视角下失独父母的社会融入问题
2014-09-26谭磊
[摘要] 失独父母的社会融入问题是由个人和社会环境的互动失调引起的,受失独父母个体抗逆力不足、家庭功能弱化、社区互动平台匮乏以及社会支持氛围不足等具体因素影响,失独父母在社会融入方面表现出自我封闭、生活适应障碍以及解决问题能力低下等现象。社会工作者介入途径分为三个层面:个人层面,包括心理疏导、权能建设与人际互动恢复;社区层面,注重建构多渠道互动社交平台;社会层面,倡导营造包容与支持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 社会工作;失独父母;社会融入
[中图分类号] C913.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007(2014)03008205
[收稿日期] 2014-04-05
[作者简介] 谭磊,女,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广州510090)
“失独父母”,是指因独生子女死亡,不再有生育、收养能力,或不愿生育、收养孩子的50岁以上人群。鉴于政府部门尚未公布我国失独父母的具体数量,学者们根据2010年卫生部统计年鉴所显示的人口疾病死亡率,推算出我国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目前总量已超过百万个家庭,并且这一数据仍呈增长趋势[1](91~96)。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将计划生育政策定为基本国策,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该政策在缓解人口和资源的矛盾中确实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然而,近年来制度潜功能开始发酵,失独父母作为新型弱势人群,生活状态令人担忧。其社会融入问题亦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的新型社会问题。
一、 失独父母社会融入问题的涵义与特点“社会融入”一词,源自早期社会学家帕森斯、迪尔凯姆等人的社会整合理论。学者陈成文对“社会融入”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后认为,“社会融入”有三个维度的意义:第一是基于社会参与不足的“社会排斥”理论,社会融入意味着积极促进参与机会;第二是基于社会公平视角的社会融合论,认为社会融合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人享有平等权利,最终达到互相融合和平等的结合;第三是基于社会流动视角的移民融合理论[2](66~71)。本文结合上述研究认为,失独父母的社会融入,是基于“社会排斥”与社会公平理论,形成失独父母享受平等社会福利服务,发挥内在潜能,积极参与并充分融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生活,与社会其他群体互相适应、相互配合的和谐状态。
本文从“人在环境中”的理论出发,认为失独父母良好的社会融入状态,需具备两方面涵义:一是个人具备较好的社会环境适应能力,包括健康的身体机能、积极的心理调适能力以及主动融入社会多元化生活的愿望与行动;二是使环境做出有利于个人适应的改善。环境主要是指失独父母构成的微观家庭环境以及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参与的人际交往、社区环境以及宏观社会环境等。环境改善包括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改善、社区支持氛围营造、国家政策资助、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在实践过程中,失独父母的社会工作应始终围绕这两方面进行,从个体和环境两个层面入手,恢复和发展个人的社会功能,倡导社会环境的人性化转向,从而改善个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促进失独父母与社会的良性融合。彭善民将失独人群的生活历程分为四个阶段:危机应对期、封闭孤独期、反社会期和增能发展期[9](1)。研究者认为,改善失独父母的社会融入状况,以上四阶段均需贯穿人与环境互动的理念。
我国失独父母社会融入问题并不乐观。通过梳理文献,研究者归纳出以下特点:(1)自我封闭,逃避社会交往。失独父母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在社交对象上具有选择性,只愿同类似人群接触,逃避和其他人群往来,甚至寄希望于搬家逃避正常社会交往,表现出与他人和社区社会交往“脱域”的社会主动“撤离”现象[3](105);(2)脆弱无助,新生活适应困难。失独父母在丧子后,内心通常充满恐惧不安甚至是绝望感,对未来生活缺乏信心和规划,不能及时更新角色认知,调整角色行为,因此适应失独后的新环境能力较弱;(3)解决问题能力降低。有研究显示,独生子女死亡后,以前很容易解决的邻里居住环境协调问题,现在失独父母也难以协调,要么一味忍让,要么彻底搬家,表明失独家庭的问题解决能力下降。[4](20)
二、失独父母的社会融入问题的影响因素不少失独人群研究文献描述到这一群体的消极生活状态,如失独人群在精神层面具有“悲痛欲绝、敏感封闭、孤独无依、不愿接受事实、自责悔恨”[5](33)五个特征,在社会生活领域被称为 “求助无门、维权无据、生无所依、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五无”群体。[1](91~96)可见,无论从个体层面还是社会环境来看,失独父母社会融入的现实条件十分严峻。从社会工作专业角度出发,笔者认为以下因素会对失独父母的社会融入问题产生影响:
1.个体抗逆力发展不足。抗逆力是社会工作优势视角的理论核心,是指个体在面临压力、挫折时的潜能激发和自我超越。经历痛苦的过程亦伴随着个体成长。抗逆力发展充分的失独父母,面对创伤性事件,能够反思自己适应生活的方式、态度和原则,进而做出必要的调整,改进生活方式以促进社会融入。在现实生活中,失独父母的抗逆力发展受到身体和心理因素的直接影响。
调查表明,“失独父母”的身体状况普遍不佳。有50%以上患有慢性疾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障碍等),15%的人患有重大疾病。失独父母心理层面的问题更加严峻。高达60%以上的失独父母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挫败感强烈,自杀现象屡见不鲜[6](65)。有学者认为,失独者的社会融入问题,是“自责或自卑,难以直面与正常家庭的落差,自我阻隔或被动阻滞与主动社会的链接,从而导致社会融入的困难。[3](105)”可见,失独父母遭受重大生活打击之后,由于身体和心理所限,抗逆力普遍未得到有效培养和发挥。
2.家庭功能趋于弱化。研究表明,失独父母的家庭生命周期中,“收缩”和“空巢”阶段消失,“解体”阶段大大提前,出现了特殊的“丧子阶段”,这使得失独家庭从“三角的稳定性”转为“二点的动摇性”[4](20)。这种动摇性,体现在家庭经济、情感、社会化、健康照顾等功能不同程度弱化。具体表现为,中国家庭多以子女为核心,丧独之后,家庭的凝聚力和奋斗目标面临急剧萎缩的考验。研究表明,近七成的失独父母会由于家庭奋斗目标消失而放弃工作[4](20),加之有收入独生子女的离世,导致失独家庭经济地位不断下降。数据显示,50%的“失独家庭”经济困难,20%的“失独家庭”靠低保生活。收入水平成为影响失独者社区融入的第二大因素[3](105)。在家庭经济情感弱化的同时,更有三成失独父母因家庭凝聚力降低选择离婚[4](20),这使得部分失独父母的家庭功能完全缺失。作为个体的失独父母(尤其是失独女性),参与社会交往面临更加不利的物质、心理与社会支持环境,社会融入越发困难。
3.社区互动平台匮乏。社区环境下的照顾模式具有无可比拟的地域优势,失独父母在社区环境中长期生活,熟知社区资源,不同程度地拥有正式或非正式支持来源。如果失独事件发生后,社区层面能够利用既有互助平台,在失独人群之间或失独人群与其他弱势人群之间以及失独人群与普通社区居民之间建立互动网络,提供情感、经济或养老照顾等方面资源,则会强化失独父母的社区归属感和社会支持网络,增强他们应对逆境的信心和能力,从而正常融入社会生活。由于目前社会处于利益多元化取向阶段,政府部门行政化明显,而面向社区的社会组织服务发育不足,社区居民的分散性较高,凝聚力不够,搭建社区互动平台有较大难度。失独父母难以在社区环境中获取生活照顾等所需支持,从而易产生自闭、逃避等不良心态,以致难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4.社会支持氛围不足。首先,政府对失独父母的扶持力度尚少。失独父母的经济扶持政策尚未普遍形成,而既有的经济扶持标准过低。社会服务方面,失独父母尚未享受社会养老、医疗方面的低偿或免费服务,物质生活的困难是导致其社会融入的现实障碍。其次,社会组织发育滞后,尚不能为失独父母及其互助团体提供科学的专业支持。有失独父母自助团体负责人陈述,因缺乏专业知识支持,从事心理危机干预时,只能拿自己的案例做教材,“如果有高校或者社工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方面的支持或帮助,干预效果会更好。”[7](11)近两年来,大众舆论和学术界对失独问题的关注方才起步,社会认知尚不深入,难以与失独父母感同身受,为其提供所需的帮助。社会支持氛围不足,亦导致失独父母难以走出家门,以自信开放的心态参与社会生活。
三、失独父母社会融入问题的改善路径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个体与所处系统密不可分,个体行为时刻与周围系统发生资源交换,并受系统制约。失独父母在原有生活方式瓦解之后,重建新生活的过程,也是在心理、文化与行为方面与新的社会生活系统互相融入的过程。因此,社会工作专业人士围绕失独父母社会融入开展的专业服务需要从个人和环境系统双重角度入手。
1.在个人层面上,应着力于抗逆力培养。失独父母若能发展其常规化抗逆力,则可以有效应对失独带来的绝望感。社会工作服务可以以个案、小组或社区工作的手法帮助失独父母建立抗逆力。彭善民提出,因失独问题的复杂性,社工是“服务方法上优先微观取向的个案工作”[8](1)。笔者认为,在个案工作中,一站式服务——“个案管理”的形式更具优先性,个案管理能联结和协调各种不同的服务体系,以确保运用最完善的方式来满足失独父母的特殊需求。一般来讲,社会工作以社会融入为目标,针对个人层面的工作内容有:
(1)心理支持与疏导。在灾难性事件发生之后,失独父母可能会在未来数周内产生一些正常的心理反应,如恐惧、愤怒、内疚、无助、失望等。此刻社工适宜进行哀伤辅导,通过陪伴,让失独父母在宽松的氛围中充分释放自己的情绪,不再隐藏或压抑自己的感受。危机事件过后,亦不可要求失独父母刻意遗忘失独事件,适合的时机下鼓励他们谈论和释放自己的悲伤情绪,确立纪念子女的恰当方式。有研究认为,社会工作者有必要安排恰当的仪式,通过“空椅子”、“角色扮演”等咨询技术,帮助失独者尽情宣泄内心的悲痛,表露生活的无助[9](102~103)。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社工亦可帮助失独父母恢复正常生活,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如果失独父母哀伤情绪严重,持续辅导无法减轻失独父母的负面情绪,且其正常生活已受严重影响,无法自行摆脱时,需要在个案管理思路下,转入专业的精神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2)恢复正常人际交往。一方面,在家庭层面,失独父母双方面临同样的生活重创,社会工作者应鼓励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分担彼此的感受。必要的话,还可通过家庭治疗的方法增强失独家庭的情感支持与生活照顾功能,通过对失独父母的家庭结构、家庭系统和家庭动力等方面进行辅导和修正,以帮助家庭适应新的结构和系统,发现生活中新的支持和意义[6](65)。另一方面,在社会交往层面,社会工作者需要陪伴失独父母重建其基于血缘、地缘、业缘和趣缘的非制度化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失独父母不要因为忌讳而逃避和别人诉说,要让别人有机会了解自己的经历和感受。通过人际交往,不仅可以重新找寻个人生活的价值,充实个人生活,淡化悲伤记忆,还可以对外表达自己的需求,获取必要精神或物质支持,增加个人的社会资本。在个案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可与失独父母一起,制定人际关系恢复计划,创造机会让失独父母走出家门,参与正常的社交活动。在小组工作中,可组建失独者支持性小组,在同质性较高的组员交流中,满足组员的情感释放需要,并相互提供支持。
(3)注重失独父母的权能建设。增强权能理论认为,每人都有潜能,即便处于逆境中,个体的权利和能力也可以通过社会互动不断增加,而非固定和绝对的。社会工作者可以推动受助者和环境之间的有效互动,改变弱势人群无权或弱权的地位。在实现失独父母的融入社会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从优势视角出发,更多聚焦于个人和环境中的能力和资源,而非缺陷。具体内容方面,不仅要帮助失独父母认识个人价值和社会权利,还需要增强他们辨识、发掘和链接社会融入资源的能力,教授其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巧。
2.社区层面,通过互助网络和康乐活动搭建社交互动平台。伯吉斯、哈文格斯特等人提出的活动理论认为,活动水平高的老人更易感到生活满意,更能适应社会生活。同时,老人应尽量以新的角色取代失去的角色,以拉近自己与社会间的距离。在社区范围内,社会工作者积极构建包括失独父母在内的弱势人群互助网络,是激发失独父母社会活动水平的重要方式。在社区互助网络中,失独父母服务其他有需要的社区人群如失能老人、残障人士等,有助于他们重新审视个人生命的价值,培养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社会生活;同时,社区志愿者亦能为失独父母提供养老、生活照顾等方面的服务,从而营造互帮互助的社区氛围,增加失独父母的社区归属感。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亦可组建康乐性小组或常规化社区文体活动,失独父母在社区活动的参与过程中不仅会增进身心健康,而且可以发展新的社会交往对象,促进彼此的情感交流与生活支持,从而达到社区融入的目的。
3.社会层面,倡导充满包容与支持的社会氛围。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通过政策倡导,呼吁在国内普遍建立起失独父母经济援助机制,为失独父母在养老照顾(如入住养老院、医疗保险报销等)方面提供费用资助,同时建议民政部门完善失独父母的相关数据库信息,提供资金或场地以促进失独父母之间的相互交流。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倡议书形式倡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关注并介入失独父母的社会融入问题。目前,我国专门面向失独者的民间组织数量极少2012年,仅武汉市“连心家园”为唯一正式注册的公益性失独者关怀组织。,其他组织如重庆等地的失独者联谊会等,随机性强,稳定性不够,服务的可持续性有待强化。因此,社会服务组织,包括慈善基金会、社工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介入的增多将有益于失独父母服务的专业性与持续性。另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还可通过重大社会活动策划实施宣传等形式达成舆论,形成理解并支持失独父母的社会效应,并通过帮助失独父母建立网络交流群、自助联盟、志愿服务队等方式促进失独父母的社会参与。充满关爱的人性化社会环境有助于消解失独父母的社会融入所面临的障碍,提升他们的社会融入程度。
四、 建议
1.倡导需求为本。失独父母普遍表现出社会关系的断裂和社会融入障碍,但具体到每一位服务对象,仍有不同的社会需求。有的失独父母希望从社会融入中获取物质保障或生活照顾,有的希望在社会交往中感受内心抚慰;有的个体抗逆力较强,能够自发挑战逆境带来的适应困难,主动融入社会生活,暂时不需要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有的需要社会工作者的转介服务等。社会工作者需要在充分评估失独父母的具体问题与需求的基础上,才能为其社会融入问题提供恰当的介入方案。需求为本,案主自决是社会工作者必须遵守的专业原则。
2.关注失独母亲。研究表明,性别(尤其是女性)对失独后的社会生活重建有负面影响[3](105)。原因在于,相对父亲,母亲通常在子女抚养中倾入更多情感和精力,子女对母亲意味着更为重要的生命价值,因此母亲更不易从丧子打击中脱离出来。另外,失独事件造成家庭凝聚力下降,促成了部分失独父母婚姻破裂。数据显示,失独父母离婚率接近三分之一[4](20)。离异夫妻中,受传统延续香火和婚姻匹配观念的影响,失独父亲较易找到年轻的新配偶,重新为自己延续后代,而失独母亲不具备此方面优势,经济、情感、生活照顾等方面的社会支持随着家庭解体越发稀少,因此社会融入更为困难。社会工作者需要在社会性别视角的指导下,运用专业理念与方法,协助失独离异女性解决生活困难,减轻她们的社会孤独感,增强她们与社会的对话能力,增加其社会参与机会,促进失独母亲的社会融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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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