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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关于诚信伦理的建构及其现实启示

2014-09-25梁勇

卷宗 2014年8期
关键词:之德儒家诚信

梁勇

摘 要:在中国传统社会,儒家深刻了解到诚信伦理产生的主客观条件,并建构出一套行之有效且影响深远的诚信伦理。这对于当前培育践行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字:儒家、诚信伦理、启示

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诚信之德是中国传统伦理的结合点,诚信与封建道德的其他规范相互贯通并居于核心地位。在形成儒教伦理以降的封建社会,诚信始终发挥着规范人们行为、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功能,周敦颐就称之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通书·城下》)。

1 传统诚信伦理建构的主客观条件

“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道德和其他意识形式一样,不是独立发生和发展的,它植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人们的现实生活实践。所以,传统社会中的诚信之德必然植根于传统社会人们的生活实践之中。

1.1 诚信之德是道德主体的内在需要

诚信,自古就具道德意境。在“人之初,性本善”的预设中,传统诚信承载着“义”的重担。在中国传统社会,将诚信内化于自身的价值观念中,认为诚信行为是自身的精神追求。因为个体如果没有诚信,就不能确立内在的主体性,就不能与个体自身和谐地相处。

1、诚信之德是道德主体内发的

“诚者,物之始终。”(《中庸·第二十五章》)诚信能成人、成物,是万物的本体所在。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价值诚信是道德主体内发的。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大学》)

“内省不疚,無恶于志。”(《中庸》)

“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人。”(《孟子·尽心上》)

以及《大学》、《中庸》中都讲到的“慎独”和“君子不欺暗室”等,都从不同的方面对诚信的内发性做出了解释。

2、诚信之德要求主体自为

作为内发性的诚信之德,要求主体自为。只有主体有着向善愿望的人性努力,才有可能结束被动接受作为外在规范的“诚信”,转而将“诚信”作为主体内在的道德需求。主体的道德需要越强烈,其内在自为活动的自觉性就越高,效果也就越好;道德需要的层次越高, 其内在自为活动的水平也越高。主体道德内在自为的过程实际上是道德需要产生并逐步得到满足的过程。在主体“诚身立信”的过程中,道德主体诚心为善并付之实行,主体既赋予期望与理想以实质的内涵,又使自身的存在获得了内在的意义。

1.2 外在“诚信压力”使主体将诚信之德作为终身关切

内发性的诚信之德不可能直接单独地诱发主体的道德需求。作为道德规范的“诚信”,体现出社会整体利益的内容,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现实的主体来说,他总是首先从个人利益关系所反映的实际生活状况出发,去感受社会整体利益的存在,进而决定自己的行为与作为外在道德规范的“诚信”的吻合程度。只有主体参与的利益关系、获得的实际利益,在逻辑性上和现实性上都同社会整体的利益内容保持了一致,主体有机会从“诚信”这种社会规范背后的社会整体利益之中找到满足个人利益的形式和内容时,他才会把关心的目光投向“诚信”。

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在传统社会中个体的“诚信度”与他们的生存利益直接相关。“传统诚信以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简单的社会分工造就了相对狭小、封闭的社会系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凭借宗族血缘或地缘因素生成。”在这样的简单封闭的社会中,个体之间是知根知底的,人们经常根据一个人的过去来推断他的现在和未来,人们背负着较大的诚信压力。个体就始终处于持续的“被关注”的状态中,如果个体的“诚信度”受到质疑,这就意味着他在社会中生存的道德根基受到动摇,不再有获得更好生活的权力。如在《论语·为政》篇中,就提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孔子就认为一个人没有诚信,就像车子没有“輗”、“軏”不能行进;在这里,就是强调个体如果没有“诚信”就不能够在社会中很好地在社会上生活。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诚信压力”,就要求个体如果想要较好地生活,必须把诚信作为终身的道德关切,始终如一的加以维护。

道德主体内在自为活动使道德主体获得了内在的意义,在社会心理层面,社会民众崇尚明理诚信逐步成为一种文化传统,内化为传统社会民众的一种精神特质。而且由于这种主体内在自为活动具有特殊的教化、调节和导向功能对于维系传统社会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统治阶级出于“以德率政”维护其统治的政治需要,不断地阐发和强化它,使诚信以封建纲常的形式居于社会道德的主导地位。

2 儒家关于诚信伦理的建构

我们应该看到,单单只有“诚信”的善良愿望不能促成诚信行为的发生。然而,个体的“诚信”如果仅仅是为了一己私利迫不得已的圆滑表现的话,那么个体的所谓“诚信 ”行为肯定不会长久,他的迫不得已在私欲心不断膨胀面前,在激烈的利益冲突面前,迟早会转向对外在“诚信”规范的背叛。“诚其意者,自修之始也”诚信的涵养与培育,一方面是靠教育的启发与诱导,另一方面,也是更为根本的方式是靠其发自内心的自觉性的维护;单纯的外部机制,在某些方面可以起到限制作用,但是根本问题的解决是应该是主体的内在自为。

因此,传统儒家更加关注主体向善愿望的人性努力。儒家对主体内在自为进行了设计,提出了“理想人格”的范式。通过引导个体孜孜不倦地追求“理想人格”,以使自己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理想人格是传统社会的价值理想的具体体现,它以综合的形态展示了人的价值取向、内在德性、精神品格。在儒家思想中,人格作为内在的品格往往与内圣相联系。儒家的经典《大学》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其中“修身”以正心、诚意为具体内容,从而更多地以内圣为指向,“内圣”的价值标杆就是儒家的理想人格。在儒家这一系列的建构中,诚信之德一直处于基础性的地位。

在孔子的“理想人格”范畴中,有“圣人”、“仁人”、“成人”、“君子”等人格类型。孔子对理想人格区分了不同的层次:最高层是至善至美的“圣人”,这是最高人格境界,这是理想的近乎完美无缺的;第二层次的叫“成人”( 朱熹也曾将这里所讲的“成人”注解为“全人”),这是具有现实性的,通过实践可以达到的德才技艺兼备,全面发展的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贤人;第三层次的叫君子,是超越于自然人的道德人,即与小人儒相区别的君子儒。

在这三个层次中“成人”是人格提升的中转性的一环,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孔子专门做过论述:“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子路》)孔子在这里特别提出“久要不忘平生之言”,即做到诚信就可以算是成人了。孔子在《论语·卫灵公》篇中提出“信以成之,君子哉”,明确将诚信作为抵达“君子”人格的基础。由此可见,诚信在主体内在自为寻求人格完善历程中的重要的意义。

孟子首先指出了个体认知“诚”的可能性。《孟子·离娄上》中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在孟子看来,“诚”不仅是自然界的规律,是最高的道德范畴,也赋予其形而上的意义;而且把“思诚”作为“人之道”,指出了个体认知“诚”的可能性。关于理想人格,孟子提出“信人”的人格档次和概念,“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孟子·尽心下》)意思就是只要人自身确实具有善德就叫做信了,可见孟子也认为诚信是完美人格的道德前提,通过个体内在自为可以通达到“信人”的理想人格。

后來,《中庸》中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也是主张通过克己自律的修养而达到“诚”的道德境界,从而与自然之道的“诚”相统一。张载对孟子的观点进行发展和诠释把“诚”作为天理,认为人通过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可以最终达到“至诚”的境界。如张载在《正蒙·诚明篇》中指出:“诚善于心谓之信”,“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言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3 儒家关于诚信伦理的建构的现实启示

当前,我国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然而社会诚信与个体诚信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即个体不愿将社会诚信内化为自已的行为规范,个体行为所实际遵循的诚信规范与传统的诚信之德相去甚远,社会诚信越来越外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漂浮于现实层面的无根的浮萍。儒家对主体向善愿望的人性努力的关注以及对主体内在自为的设计对于解决当前这种紧张关系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首先,要在树立正确的诚信导向上下功夫。如“理想人格”在传统社会发挥着道德引领作用,通过树立正确的诚信导向来确立社会普遍追求的道德价值目标。通过多种手段的宣传引导,传递一些诚信价值信息,刺激主体的认识活动和情感体验,从而让主体置身于一个诚信观念明朗、诚信与不诚信行为取舍方向明确的社会环境中。这样,主体在进行行为取舍时,就会无形中感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压力,从而更倾向于选择诚信的行为。

其次,激发主体的内在诚信需要。诚信需要的产生是个体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通过对社会文化中诚信价值观念的认识和掌握,并通过自身的不断修养而形成的。在此过程中,人们逐步树立起了诚信的观念,这种观念一旦形成便成为一种独特的精神力量支配人的行动。通过教育和主体的主观努力,逐步提升个体的道德判断能力,认清诚信的本质,让诚信之德真正成为主体的内在需要。

最后,要加强社会诚信的制度建设。当前,我国社会诚信建设的现状是主体还无法在意志自由中做到游刃有余,需要不断从道德他律阶段迈向道德自律阶段,必需有一定的外在压力与他们的任性和偏私相抗衡,以强化他们的诚信意志,促使他们选择诚信行为。因此,要将社会诚信与利益直接相连,主体通过在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认同和个人利益实现之间关系进行认真梳理,切实感受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密切联系,从而选择诚信行为。同时,依靠强大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对社会成员行为做出的或赏或罚的规定和裁判,肯定、提倡、赞许诚信行为。这样,在诚信奖惩的基础上,主体受社会风气和道德氛围的感染,经历价值取向的横向对比和纵深反省,对诚信规范的服从立场将会越来越坚定。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 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M]. 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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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古辰.“传统诚信”亟须走向“现代诚信”[N].人民日报,20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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