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探析
2014-09-24巩莉
巩莉
摘要:文章针对施工企业造价管理进行了探讨和分析,主要阐述了施工企业造价管理的内容、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造价管理;投标阶段;施工阶段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一、施工企业造价管理概述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预计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主要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及施工阶段,其中,施工企业主要涉及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二、施工企业造价管理的内容
(一)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内容
1、研究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取得投标资格,获得招标文件之后的首要工作就是认真仔细地研究招标文件,充分了解其内容和要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投标工作。研究招标文件的重点应放在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工程范围及工程量表上,还要研究技术规范要求,看是否有特殊的要求。
2、进行各项调查研究
在研究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要开展详细的调查研究,即对招标工程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进行调查,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的制约因素,必然会影响到工程成本,是投标报价所必须考虑的,所以在报价前必须了解清楚。
3、编制商务投标书
投标书商务部分主要是投标报价的计算。在进行投标计算时,必须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盒施工图纸复核工程量。还要预先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此外,还必须与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相协调。
4、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正确的投标策略对提高中标率并获得较高的利润有重要作用。常用的投标策略有以信誉取胜、以低价取胜、以缩短工期取胜、以改进设计取胜或者以先进或特殊的施工方案取胜等。不同的投标策略要在不同投标阶段的工作中体现和贯彻。
(二)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的内容
1、工程进度款管理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投资大、施工期长等特点,合同价款的履行顺序主要通过“阶段小结、最终结清”来实现。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包括已完工程价款、工程变更价款、索赔款、奖励及已经采购但尚未形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价款。
施工企业申请工程进度款的第一项工作是由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师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确认,然后编制工程进度款报表进行申报。
2、工程变更管理
(1)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是指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及原招标文件及工程量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工程变更的表现形式: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4)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2)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常用的报价方法是综合单价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照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工程索赔管理
(1)工程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施工阶段的索赔主要是因为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气候条件的变化、物价变化、施工进度变化、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与施工图纸的差异、延误等因素引起的。
任何索赔事件的成立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证据应当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索赔事件发生后,要求索赔的一方必须搜集相关证据,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
(2)索赔的计算
1)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有两种计算方法:
a、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多项可原谅的延期事件时,其工期索赔额并不一定等于每项事件可索赔的时间之和,要注意分析多项事件对工期综合影响的结果。
b、比例计算法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时间,工期索赔计算公式为:
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工期拖期是由合同双方共同造成的(即发生“共同延误”),应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责任者,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2)费用索赔
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相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
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参见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
b、措施项目费用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
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造成措施费发生变化时,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
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
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c、其他项目费用
其他项目费中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等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d、规费与税金
除工程内容的变更或增加,承包人可以列人相应增加的规费与税金。其他情况一般不能索赔。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施工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按照各索赔事件所引起的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个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得到总索赔费用值。总费用法是指发生了多起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费用,再减去原合同价,其差额即为承包人索赔的费用。修正总费用法是指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因素,使其更为合理。
三、施工企业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不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报价人员不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内容理解不透彻,导致报价误差大。目前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报价人员与施工组技术人员各自为营,缺乏沟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去了解造价情况,造价人员编制造价仅参考定额和经验,不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不进行调查研究
一些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对现场踏勘不够重视,不组织踏勘;对现场周围区域的材料供应情况、劳动力市场情况没有进行调查或调查不够细致等,造成编制报价时没有准确的价格依据,致使成本分析缺乏可靠基础。
3、不进行工程量复核
技术规范、计量支付规则并不限于作为合同履行的技术、经济标准和尺度,对于投标书的编制同样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投标过程中,对于建设单位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行复核,不能及时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缺项等问题,导致报价中未考虑单后期想索赔又很困难的情况。
4、缺乏企业定额
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是为了推广先进技术,鼓励企业使用内部定额,提高企业竞争力。但实际上,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定额体系,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仍然套用国家或行业定额作价。
(二)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进度款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计量问题
工程计量是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工作,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计量和支付。在计量工作中,常常出现报价计量资料与施工现场形象进度不符、计量资料整理混乱等位,致使计量审核时间过长,造成资金支付延后,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2)工程进度款拖欠问题
工程进度款拖欠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建设单位资金匮乏,违反约定恶意拖欠;一种是建设单位在审核施工企业上报的工程量时,刻意压低确认值并不通知施工企业便按自己的理解支付工程进度款,出现不合理扣除工程进度款的情况。
(3)工程价款调整不及时
按照规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等合同外费用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因上述原因增加的合同外费用并不能及时予以确认,很大一部分拖延至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造成施工企业垫资很严重。
2、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一般包括:
(1)工程变更办理不及时
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提出了一些要求,承包单位都会在短时间内执行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要求,造成现场工作已经完成,却没有办理相关变更单的情况。承包单位后期提出变更单,建设单位又会因各种原因不予配合。
(2)工程变更单描述不准确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基本上都是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由于技术人员造价意识不强,对造价知识和合同管理不熟悉,造成对变更单中的变更事项描述不准确,影响最终变更价款的计算。
(3)工程变更价款结算不及时
工程变更价款结算不及时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承包单位申报不及时,由于现场施工中很多变更单不能及时提出,造成造价部门不能及时申报。二是建设单位审核不及时,建设单位更多关注要求的工作已完成,对于价款调增的积极性不高。
3、工程索赔管理
(1)工程索赔办理不及时
合同中一般均对索赔处理程序的时间有规定,但实际执行中,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企业不及时申报索赔,或建设单位不及时处理索赔事项及费用,造成很多单项索赔事项,均积攒到竣工结算时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困难,施工企业不太容易索赔成功。
(2)索赔证据不充分
索赔事项发生后,施工企业只顾完成工作任务,不注重过程中索赔证据的记录和搜集,造成主张索赔权利时提供不出充分的证据,造成索赔的困难。
(3)索赔事项认可困难
索赔事项认可难的原因首先是参与主体(建设单位、监理方、设计方等)太多,某项索赔事项可能是应其中一方要求发生的,但施工企业在申报索赔报告时,却需要各参与方均认可,只要有一方不认可,索赔事项便不能成立。
四、施工企业造价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的改进措施
1、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报价人员和技术人员均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做到报价人员理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人员理解投标报价相关要求并能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2、详细踏勘现场和调查研究
施工企业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和调查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条件调查(如气象、水文、地质情况、自然灾害、交通、通信、三通一平情况等)、生产要素(材料、设备、劳务等)的市场供应情况、竞争对手的调查(包括规模和实力、技术特长、管理水平等)。
3、仔细复核图纸和工程量
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复核一定要紧密结合图纸和经验进行。对于有异议的项目,要及时发出澄清。
4、编制企业定额
企业拥有内部定额,能有效的降低成本,控制好成本的范围和底线,能有效指导企业成本管理工作。企业定额的编制方法主要有现场观察测定法、经验统计法、定额换算法等,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方法结合使用,积累和形成企业定额体系,并不断修正。
(二)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的改进措施
1、工程进度款的管理的改进措施
针对工程进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工程进度款管理的改进措施可采用下列方法解决:
(1)人员方面
造价人员要深入理解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答疑、以熟悉项目的组价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变更等内容,同时还要吃透图纸,熟悉图纸的细节,对结构设计和建筑设计说明更要仔细阅读,最重要的对现场施工进度及情况要很清楚,对每次申报的工程进度款的内容要很熟悉,在每次核对工程量时才可以做好核对工作。
(2)进度款报表符合实际
对工程进度款报表要客观实际,不要虚报,很多施工单位为了尽早获得工程款,往往虚报,这也是很多咨询单位和建设单位很反感的事情,作为造价人员对现场的实际进度要清楚,报出的报表尽量使工程进度款符合工程实际进度,工程进度款才能及时支付,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3)建立台账,及时沟通
建立与工程进度款支付内容相同的进度款台账,随时监测付款情况。工程进度款报表报出后,要及时进行跟踪,要知道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情况,对于报表中的具体内容要及时与各方交流具体进行交流,如果出现不合理的克扣工程款,对克扣掉的工程款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以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发出申请。
2、工程变更管理的改进措施
针对工程变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变更管理的改进措施可采用下列方法解决:
(1)及时收集资料:施工企业对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相关事宜,对每一份变更要记录好日期。
(2)注意变更描述:对施工企业现场的技术人员要进行工程造价的相关教育,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对变更事项进行客观准确的描述,更要注意其描述应利于变更价款的编制、
(3)及时确认变更价款:施工企业可设专人专门负责变更价款的申报和催促工作。
3、工程索赔管理的改进措施
针对工程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工程索赔管理的改进措施可采用下列方法解决:
(1)人员方面
承包商必须在现场派驻既懂得造价知识又懂得技术知识的复核型人才,要精通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投标报价单,相关造价知识要很熟悉,有丰富经验的造价管理人员。
(2)办理程序
针对建设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迟处理事件的情况,承包商一定要及时对每一事项实施认可。每项事项单独描述,对当时的发生事件进行客观描述,发生日期记录清楚,事件的发生原因交代真实,现场证据及时搜集。
(3)资料收集
索赔事项发生后及时找建设单位和监理对现场施工中见证,收集的资料包括: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工程照片、录像、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或报表及来往凭证、市场行情资料、政策法规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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