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施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
2014-09-24刘开诚
刘开诚
【摘要】工程项目管理经过起初的萌芽、到现今多年的不断高速发展,其理论与方法不断完善,如何在具体的项目管理中,选择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管理模式,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降低工程项目投资与风险,及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成为项目成败的关键。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优缺点
中图分类号: K826.16 文献标识码:A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组织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周期内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后评价等)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根据其阶段、主体和内容不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1)设计、招标、施工项目管理模式DBB(Design Bid Build);2)设计、建造项目管理模式DB(Design Build);3)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模式,即交钥匙模范EPC;4)项目管理型承包模式PM(Project Management);5)建造、运营、移交项目管理模式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6)伙伴关系项目管理模式(Partnering);7)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等。
一、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项目管理模式DBB(Design Bid Build)
现阶段我国绝大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均采取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管理模式。此管理模式为首先由设计单位对拟建项目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纸,然后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这种管理模式的优点是:1)管理方法较为成熟,经验相对丰富;2)业主方可择优选择咨询设计单位或人员;3)可择优选择监理单位;4)可采用各方相对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缺点是:1)施工单位只限于采取安全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等措施,解决自身施工问题。2)建设周期长、各方协调难度大、管理费用高、对业方管理能力要求较高;3)项目参与各方责任界定不清,经常出现相互推委扯皮现象;4)没有发挥项目参与各方的主观能动性;5)限制了对项目设计的优化;6)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增加了项目建设的风险,
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PM模式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拱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行、费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系列或多项资质。
三、工程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委托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等工作。PMC承包商的综合管理能力强,对一些大型或超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由于项目投资大、技术复杂、参与方多、一体化管理程度要求高、费用节省空间大等特点,通常采用“成本+酬金+激励金”的方式负责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四、建筑工程管理(CM)模式
从建筑工程的开始阶段就雇佣有经验的CM单位(或经理)参与到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便为设计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其优点是:1) 有利于缩短工期,特别适合那些项目复杂、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特别紧的项目;2)降低工程投资,减少财务成本。其缺点:1)工程项目的风险较大;2)对业主对工程的控制能力要求非常高:各方若不能及时、准确、有效地沟通,则影响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给业主造成极大地损失。CM模式主要使用于大型工业单体建筑、群体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通过应用CM模式可以极大缩短工程的工期,实现工期的有效管理。
五、设计-建造(DB)模式 (Design-Building)
设计-建造(DB)模式即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的全过程的总承包。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部分工程。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1)参与项目的三方即业主、设计机构、承包商在合同的约定下,高效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2)三方的权、责、利分配明确,责任单一;3)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行控制;4)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这种模式的缺点是:1)建设周期长,投资成本容易失控;2)业主单位管理的成本相对较高;3)设计人员与承包商之间协调比较困难;4)对业主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5)工程变更多,设计“可施工性”差。
六、工程代建制模式
代建制模式指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出资人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使用与功能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控制项目投资、保证质量和工期等建设全过程,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代建制模式主要应用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其最为重要的理念便是实现“钱、权、用”的分离,以此解决工程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问题。主要适用的公益性项目包括:党政工团、人大政协、公检司法、人民团体机关的办公业务用房等。
七、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模式,即交钥匙模范EPC;
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 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优点是:1)承包商承担更多的项目责任和绝大部分的项目风险;2)设计与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价,减少了设计变更及承包商的索赔;3)工程 “三大目标”的控制更合理有效,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缺点是:1)EPC模式下合同价格一般要高于代建制模式下的合同价格;2)业主无法参与对建筑师的选择,降低了对最终设计和细节的控制能力。
八、建造、运营、移交项目管理模式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
BOT模式即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这种模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依靠外国私人资本进行投资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也就是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和运营市场,吸收国外资金,授权私营项目公司以特权,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将工程移交给政府。这种融资模式最主要的特征便是引进私人资本投资到公共设施事业上来,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赤字,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宽私人资本的投资渠道,促进市场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士昭 《工程项目管理(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4.06
[2]宋伟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4.5
[3]白思俊《现代项目管理概论(第2版)》 电了工业出版社 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