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网络举报的规范与引导
2014-09-24中共泰州市纪委课题组
中共泰州市纪委课题组
近年来,为适应科技和社会形势发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体制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网站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网络举报已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重要渠道。与传统举报方式比较,网络举报具有“成本低廉、方便快捷、互动交流、安全保密”等特点,“上访不如上网”成为一些群众信访新的选择取向,网络举报呈逐年上升趋势。
一、网络举报的特点
与来信、来电和来访反映问题的传统举报方式相比,网络举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举报人将所要举报的案件线索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因特网传递给受理举报案件线索的举报机构或部门;一种是以发帖形式在互联网上各大网络媒体或论坛上发帖举报。网络举报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举报手段科技化。网络举报要求举报人掌握一定的电脑应用技术,熟练一定的操作技巧,如:如何建立用户名、设置用户密码,电子邮件发送应用、举报网站进入与退出,等等。
举报范围广泛化。互联网和手机应用技术的普及,使得人人手握客户端、随时随地上网反映问题成为可能。传统举报多为举报人检举揭发与自己相关或身边的腐败问题,当下网络举报越来越多的人反映一些社会现象,尽管有时人和事并不发生在举报人身上。就泰州市来看,网络举报以反映官员违反八项禁令、经济腐败以及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居多,约占70%,其他还涉及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作风、机关工作作风等。
举报方式便捷化。传统来信举报要经过较为漫长的信件邮寄过程,有时难免会造成信件遗失;群众走访反映问题,也要经过“上门走访——反映问题——初步谈话——程序受理——领导审批——查办”等一整套必备程序。网络举报通过网络“点对点”、“一对一”网上互动的方式完成对问题的举报和对相关现象的监督,耗时短、互动快,举报方式更加便捷。
举报人信息隐匿化。传统举报风险高、成本大,加之对举报人权利保护机制有时失灵,使得举报人往往迫于自我保护的压力不敢真实、完全地表达信息。而网络举报具有举报人身份虚拟、时空模糊、风险低、零成本等优点,逐渐被大家接受。举报人足不出户、仅仅依靠电脑鼠标就可以轻松完成举报,还可以适时掌握所举报的问题相关部门查处进展情况。2013年,泰州市纪委受理的网络举报中,实名举报仅占8.6%,其余均为匿名或网名举报。
举报效应扩散化。网络举报即时传播和实时发布信息,使得网络举报具有蝴蝶效应——“一只蝴蝶在巴西拍动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网络举报巨大的推动力,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将举报信息遍布全球,而且其影响一时难以消除。泰州市高新区“豪华宴请遭民众围堵”事件被人为炒作后,迅速变成全国性影响的网络事件并被夸大报道,一度使当地政府的工作陷入被动,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当前网络举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多,且多带有明显的个人目的。在泰州市纪委2013年收到的网络举报件中,主要反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财产纠纷、涉法涉诉、环境污染、劳动待遇以及有关个人诉求类的问题较多,而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内的仅占54.76%。网络的高开放性、高自由性和高隐蔽性给不同阶层的群众提供了一个发表个人观点、宣泄情绪、表达诉求的平台,一些举报人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便在网络上多次发布举报信息,随意夸大事实真相,以期引起领导重视。如当地某拆迁人在网络上发布某区政府以拆迁为名,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将其房屋强行拆除的问题。该区纪委在调查中发现,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反映人之所以在网络发布夸大事实的举报信息,其目的就是为了达到其多要补偿款的个人目的。
部分网络举报的质量不高,成案率低。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加之群众的文化程度以及对网络的应用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网络举报的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部分网民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言论、泄私愤等;部分举报件无具体线索、内容简单、情节不具体,且多数网络举报是以假姓名、假联系方式、假身份信息进行举报的,部分有一定价值但内容不够具体的举报,因联系不上举报人,或无法从举报人其他信息中拓展案件线索,导致线索中断或难以找到突破口,给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了解带来一定困难。网络举报信息大多为难以查证的表象性信息,内容笼统抽象,可查性不强。而反映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举报线索仅占网络信访总量的5%左右,导致信访调查查实率低,移送案件检查部门的线索少。
网络举报存在安全隐患,部分群众对网络举报心存疑虑。如果举报者的人身及有关信息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必然会打击他们举报的积极性。一般情况下,匿名举报者反映问题真实性不强,举报信息不易被采用,而署名举报反映问题真实性较强,但如果举报网站管理不善,容易给举报者信息安全和个人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并且,举报通过网络进行,一旦网站被“黑客”攻击,举报人在服务器上面的信息可能被泄露。网民也担心在举报过程中,举报内容被泄露从而受到打击报复。群众在举报时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和内容,能及时、快速进行核实与查处,在第一时间将受理信息反馈给举报者。但是,由于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情况复杂,调查取证等需要一定时间,造成群众误以为自己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重视,导致对纪检监察网络举报方式的不信任。当然,有许多群众反映的问题比较模糊,相关证据又欠缺,纪检监察机关认为可查性不强,但是与举报者之间又缺乏合适的反馈途径,不能及时给举报者一个明确的答复,会给举报者造成自己反映的问题没有被调查的误解,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举报者的积极性。
网络举报容易误导民众,容易给政府带来负面影响。网络举报由于举报人对一些事实并不完全清楚,也不排除有的人会捏造事实、为己所用,从而会误导不知情的网民随意跟帖,甚至恶意泄露被举报人隐私,造成对被举报人权利的伤害。由于网络举报举报人身份的不确定性,如果他们举报内容不真实,仅凭臆想无端捏造事实,或者对被举报人恶意中伤,在网上发布对社会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将会第一时间在网上传播,引起网民的不实评论和恶意跟帖,给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也不利于地方稳定,而网民一旦形成思维固化,将使消除影响更加困难。
网络举报制度不健全,对网络举报缺乏规范性管理。受编制限制,有的单位没有设定专人从事网络举报工作,多是一兼多职,致使出现受理、反馈不及时现象;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网站管理不到位,缺少专业工作人员的管理,网站徒有其名,就成了摆设,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网络举报重视不够,对举报者反映的情况置若罔闻、反应滞后,容易导致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只受理网络举报信息,而不进行审查处理的误解。同时,我国对网络举报尚缺乏法律规范和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大多处于发散和无序状态,网上信息真假混杂,加上网民个体素质差异,有的能做到文明上网、客观评论;有的则歪曲事实、捕风捉影,甚至脏话、粗话不堪入耳。对随意夸大事实真相和发布虚假信息的举报人没有完善的法律追究制度,导致发布虚假信息的举报人付出成本较小。
三、规范引导网络举报的经验探索
积极引导网络举报,可以牢牢把握网络宣传主动权,通过整合网络举报平台资源,提升信访处置能力和水平,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开辟信访举报新渠道,着力构建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解决正当利益诉求的网络举报长效机制,实现与群众沟通的“零距离”。
完善举报网站功能,优化网络举报环境。根据我们的经验,可以对“网上举报”平台进行改版,开通惩防体系信息平台,嵌入全新的“我要举报”板块,系统宣传信访举报业务和信访举报渠道,并进一步完善网络举报设置,通过新增多媒体上传功能,进一步充实丰富网络举报的内容;通过新增个人信息认证,加强对举报人个人隐私的保护,进一步提升了网络举报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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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拓展实用新型信访举报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应该探索建立网上信访室,以QQ为沟通工具,探索通过文字、视频等交流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了解老百姓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便能参与反腐倡廉。积极开通短信举报平台,建立具有举报短信预处理、短信举报办理和反馈、短信举报查询统计三大功能短信举报平台,群众可以通过编辑手机短信的方式,随时随地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大大节约群众的时间、交通费用等上访成本。
建立网络舆情收集机制,快速处置网络舆情。安排专人工作日全天候收集国内知名网站的网络举报舆情,对业务范围内舆情及时跟帖引导、表明态度,引导网民理性有序地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我们在腾讯、新浪两大门户网站开通“泰州纪检”微博平台,适时发布各类反腐倡廉信息,反馈群众有关举报事项,强化网络舆情引导。2013年,泰州市纪委收集并处理网络举报舆情126条,一些苗头性的网络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优化网络举报办理程序,快速处理群众诉求。对举报内容单一、线索具体、易查易结的网络举报,应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举报信访直查快办优势,加快工作节奏,认真查办各类举报信访,务求网上举报工作实效。严格规定办结时间,对受理的信访问题能当场解答的当场向反映者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引导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进行转办和督办。对疑难复杂网络举报信访,以及可能引起集体访或越级访问题,及时做出合情合理的说明,待信访办结后,及时回馈。2013年,被网友称为“泰州房叔”的前泰州市房管处交易部主任刘步胜有多套房产的问题在网上一度炒得沸沸扬扬,泰州市纪委在第一时间督促海陵区纪委查处了刘步胜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快查快办,给网友有了一个满意的回答。
规范网络举报秩序,倡导和谐信访舆论导向。健全网络举报相关制度,严格网络举报保密纪律,借助网络本身的特点,以快应快,主动掌握网络阵地话语权。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广泛宣传各类网络举报平台,建立政策法规数据库,设立信访举报、法规制度等专栏,宣传信访举报工作程序、法律法规等,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公开,充分保障网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增加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进行网络举报,表达诉求。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了解和认知度,促进了网络举报渠道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四、加强群众网络举报的科学引导与制度规范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多次强调,反腐倡廉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要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应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充分保护、鼓励、用好民众网络反腐热情,对网络举报进行科学引导与制度规范,充分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加大举报网站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信息,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网站的知名度,经常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宣传纪检监察网站,使人民群众知晓纪检监察举报网址、受理举报的范围和程序等信息。要注意宣传的手段和方式方法,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让更多的人了解并积极参与网上信访举报工作。同时,注重多渠道宣传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信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纪检监察的职责,特别是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鼓励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专门举报网站反映问题,而不是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帖举报。
建立安全的举报网站,打消举报人后顾之忧。举报网站的开发、更新要以安全保密为前提,要不断加强网络的维护、更新和升级。对于已经开通网上举报的,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逐步统一和规范网站形式,尽可能地把举报网站建得简便而易于操作。接收网络举报的电脑要实现专机专用,安装较为权威的杀毒和防火墙等软件,设置可靠的登录密码并定期更改,定期清空信箱中已经接收和受理过的网络举报件,确保计算机不受病毒或“黑客”的攻击和破坏。
及时办理网络举报件,提高群众满意度。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根本在于有效化解信访举报问题。只有及时解决网络举报的问题,才能获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要充分认识到网络举报的重要性,安排专人定期接收、管理网络信访举报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送网络举报情况,确保反映的情况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办理网络信访举报件,要严格贯彻“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工作原则,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得拖延迟滞。
加大网络举报的互动性,强化沟通与交流。举报者希望自己的举报问题能够得到重视,因此十分关心举报问题的办理情况和受理部门的态度。对于署实名的网络举报件,要在仔细核实确认举报者身份后,及时、准确、规范、严谨地把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者,使举报者感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举报的重视,打消其不必要的顾虑,也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完善网络举报法律法规,确保规范运行。目前,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网络举报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不能有效地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有效地惩治恶意举报。要通过法律法规加强网络举报工作的管理,引导网民树立法治理念,依法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要加强网络举报安全保护方面的立法,进一步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及人身安全;要加强规范举报工作立法,进一步明确受理网络举报的范围、程序等;要加强网络举报管理立法,鼓励网民积极通过纪检监察举报平台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预防遏制恶意诽谤等行为,对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发布虚假信息、侵犯被举报人隐私行为加大问责,逐步将网络举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责任编辑:张功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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