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青冈县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组建联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活动
2014-09-23田皓李忠金
田皓+李忠金
近年来,青冈县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加强,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也大幅度增多。由于受农机监理的管理权限和人员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和提高。为了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青冈县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组建联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面浅谈一下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联合执法活动。
1联合执法队的组建依据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11]8号)和《关于交警和农机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公通[2009]50号)及绥公交发[2012]36号文件通知的要求,组建由青冈县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组成的联合执法队。
2联合执法队的组建原则
由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合署办公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1)在不改变现有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机构管理体制、编制、经费的前提下,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2)联合执法队伍实行双重领导,公安交管业务上受上一级交警部门领导,农机监理业务仍由农机监理站领导。
(3)青冈县交警中队和农机监理站组建农村道路交通联合执法中队。在乡镇农村交警中队的基础上,在全县(除青冈镇外)其他14个乡镇都要组建一个农村交警农机中队。
(4)新组建的农村交警中队统一命名为“黑龙江省青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机管理中队。
3联合执法队的人员构成
联合执法队伍人员的构成以交警大队各农村中队现有警力为基础,农机监理站抽调部分监理员作为交警中队的协警人员,按照每个中队至少3名左右协警的要求进行配备。由于监理人员不足,在既能保证农机监理工作正常,又能进行道路联合执法,把4名监理人员编入辖区内的农村交警中队,由交通民警担任中队长,监理员任副中队长。联合执法队伍中的农机监理人员具有农机监理和协警双重身份,在公安机关备案后统一由省公安交管部门制发道路安全管理证件,农机监理人员上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着公安部协警服装。在田间地头进行检查管理时着全省统一颜色,统一式样制式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农机监理部门标识。联合执法队伍要由交警队安排办公室,配备警用车辆,相关产生的费用由交警队支付。
4联合执法队的工作职责
(1)联合执法队伍中的交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开展农村道路安全工作,协助农机监理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2)联合执法队伍中的协警人员除依法履行农机管理职责外,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交通现场,对农村车辆从源头管理,协助交警处罚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
(3)交通民警和农机监理在履行职务时,分别按照法定事权,适用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给行政管理对方出具相应管理部门的法律文书。
(4)遇到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按协助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或及时移交。
5联合执法队的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公安交警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既是当前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新机制,也是实行部门联动,建立自上而下、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实现机动车全面监管的有效措施。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交警部门和农机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设在交警大队,负责抓好联合执法队伍的组建的具体事宜,把联合执法工作抓实、抓靠,抓出成效。
(2)协调配合,紧密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定期召开会议,互相通报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3)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对各乡镇中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把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纳入公安交警系统和农业(农机)系统年终考核评比之中,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致使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事故频发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
青冈县在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联合执法下,通过深入到乡、村,走屯串户、田间地头为有机户办理落户和驾驶证手续,上路检查,纠正违章,打击“黑车非驾”,共办理落户1 226台,办理驾驶证411人,共清理黑车1300台,清理非驾800人,查处违法载人50起,客货混装12起,拘留无证驾驶11人,从源头上消除了事故隐患。农业机械持证率和登记率达到85%以上。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机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提高了农机监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真正实现了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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