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分析
2014-09-23王运鹏田皓
王运鹏+田皓
青冈县自2006年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以来,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加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连片深松整地、精密播种、玉米机械收获等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机具的推广应用得到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主要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得到提高,农民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意愿和能力得到提高。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扩大了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补贴工作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围绕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组建股份制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相结合,实施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科技项目的项目区给予扶持。
(2)分类指导。向特色产业等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倾斜,以规模化生产为前提的玉米科技示范区,重点推进连片深松整地和大垄双行种植。
(3)务求实效。尊重农民购机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对补贴购机进行科学引导,稳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2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按照农村产业布局、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青冈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在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确定重点补贴机械种类,分别是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农具、玉米收获机械和水稻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和秸秆打捆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单机补贴标准均不超过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的30%,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最高15万元,200马力以上单机补贴提高到25万,补贴总额的50%用于购置玉米收获机械及水稻收获机械。
3补贴对象及要求
补贴对象为青冈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每个农民或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
4补贴操作程序
(1)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和资金指标分配意见,采取科学的方法将补贴资金分解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对补贴指标具体掌握使用。
(2)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送本地纪检监察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3)乡(镇)根据县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指标开展补贴工作。购机农民持身份证、户口在当地乡镇政府申报,填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乡镇对申请购机者进行审核确认。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组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摇号过程由监察、公证部门和农民代表现场监督。确定补贴对象在公示7天后无异议,到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4)农机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补贴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将补贴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经省、市农机主管部门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确认后,从系统中导出打印购机补贴确认通知书,由农机部门统一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购机者持购机补贴确认通知书购机。
(5)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购置补贴机,可以在全省公布的经销商中自主选择,购机时凭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选购机具,与经销商进行价格议定,协商供货事宜,满意后交付购机差价款和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提货后农民签字确认。
(6)经销商给农民开具全额正式发票,在软件系统上传发票原件,动力机械在发票中必须注明发动机和底盘号码,并复印留存发货票和购机者身份证。经销商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中填写的机具编号,在补贴机具的显著位置做喷涂标志,同时人机合影上传信息管理系统。
(7)购机农民提货后凭发票、合格证和机具实物到县农机部门进行登记验收,对实际购机和供货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5补贴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青冈县成立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在农机总站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运行工作。乡镇也成立领导组织,负责做好本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方案》中的有关规定,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乡(镇)补贴资金规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3)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积极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网络系统的信息公开、抽查监管作用。
(4)加强宣传,搞好服务。组织农机推广、鉴定、监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购机补贴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供货单位搞好"三包"等售后服务工作,为购机者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同时,补贴机具下摆交接后,聘请相关师资统一开展补贴购机人员技术培训,对享受补贴购置的农机具进行跟踪监督,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两年内不得转卖或转让,特殊情况必须经农机管理部门批准、备案。(06)
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