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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民主视阈下的网络政治参与研究

2014-09-22邵红蕊

关键词:民主

摘要:网络政治参与作为参政议政的一条新的方式和途径,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基于民主政治建设的视阈,探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概括网络政治参与给民主政治建设带来的严峻挑战,寻求治理网络政治参与的途径,推动公民健康有序地参与网络政治活动。

关键词:民主 网络政治参与 政治稳定

1 网络政治参与的积极影响

1.1 网络政治参与作为参政议政的新渠道,弥补了直接民主的不足

互联网作为一个全新的社交平台,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共领域和对话空间。网络平台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给予民众更多平等交流的机会,弥补了传统代议制民主的缺陷。在网络环境中,网民可以迅速地获得最新的时政信息,快速地实现资源共享,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了极大地发挥,再加上网络政治参与透明性、开放性等特点,使得互联网在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方面,扮演了其他传播媒体不可替代的角色。与此同时,相对传统的代议制民主,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使得网民可以自由地表达个人的言论和利益诉求,网络在传达民意的真实性方面有着其他媒体不可替代的优势。网上投票、网上民意测验、网上政治问题的讨论、网上协商制度等使得公民能多层次、全方位地参与政治。[1]

1.2 网络政治参与加强了公民对政治环境的监督

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公开性、透明性等特点使得网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政治生活的内容。传统的民主参与是建立在一定的中介组织和参与渠道基础之上的,而网络政治参与是一种独特的民主监督形式即网上监督。在网络中公民无需中间环节的干扰直接对政府、社会中的事件进行监督,这既有利于公民对政府、社会的行为方式及方针政策进行监督,也有利于一个公正、公开的社会形体的形成和政治环境的和谐发展。[2]

1.3 网络政治参与促进公民意识和公共治理理念的养成

网络活动空间作为一个全新的公共领域,激发了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增强了网民的政治主体性,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在传统的政治体制中,政府的权力、权威更多的是来自于法律和理性的授予,在经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传达后,国家政策很可能被地方政府扭曲变质,信息没有得到有效的传达,造成民众对国家政策的不满。网络政治参与不仅成为利益诉求的政治安全阀,同时也演变为传达民意、建设服务性政府的必然选择。在社会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意见表达可以汇成一股强大力量,促使政府决策者听取网民的意见,并且在参考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政策,以使相关的政策满足最广大民众的需求。

2 网络政治参与给民主政治建设带来巨大挑战

2.1 网络政治参与容易引发公民的非理性、失范行为

作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能够使各种信息瞬间生成,光速传播,实时共享,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在网上自由传递政治信息,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由于这些信息数量庞大而其真假难辨,使得网民在参与时处于茫然无措的状态。[2]如果网民缺乏正确的辨别意识和理性的思考,很容易对政治评价和判断发生偏差。甚至有一部分人还存在情绪化和非理性的宣泄行为,给正常的网络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带来潜在的威胁和挑战。很多网络舆论通常是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追求正义的豪情反而沦为多数人的暴政。[3]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水平日益提高,但是社会问题接踵而来,并且通过网络不断呈现出来,并且利用网络便捷性、迅速性等特点凸显、放大,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人们情绪化的波动和非理性的参与,再加上我国对网络空间的监管不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无序的网络政治参与现象很难得到有效制约。

2.2 网络政治参与容易导致“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也称为信息鸿沟,即网络信息富有者和网络信息匮乏者之间的隔阂和鸿沟。它呈现互联网时代存在的差距现象。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已经认识到“数字鸿沟”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政治民主化的进程,阻碍了政治生活的稳定发展。在当今社会,网民一般集中在有知识有文化的阶层,而对于那些困难的人群很难拥有网络政治参与的机会和能力,因此,网络政治参与仍存在阶层、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不平等的网络政治参与意味着利益分配的不平等,利益分配的不平等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隐患。

2.3 网络政治参与可能瓦解主流意识形态

在传统社会,出于意识形态和政治稳定的需要,各种传统的传播工具都被国家和政府牢牢控制,成为政府的“喉舌”。这种严密的控制体制对党和政府推行政策法规、维护政治稳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而在网络时代,网络政治参与将打破意识形态的垄断地位,主流意识形态和文化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安德鲁·夏皮诺则认为,网络导致了权力的转移,减弱了传统权威,同时引发了网络碎片化危险,容易形成网络空间的相对主义(1999)。[4]政府再想要通过传统的文化传播手段控制人们的思想和意识形态困难重重。

3 促进网络政治参与健康发展的建议

3.1 健全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法规,规范网民的参与行为

根据各个国家治理网络空间的经验,我们可以发现要实现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健康发展,国家就必须出台相关的网络法律法规、使公民的网络活动行为固定在法律的权限之内。如美国为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先后制定了《个人隐私法》、《计算机安全法》、《国家信息安全法案》等网络法律。英国政府为消除网络的非法资料于1996年颁布了《互联网安全规则》。[5]我国在“1991年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6]。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网络立法发展缓慢,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网络环境不能得到有效净化,需要政府及时制定一系列促进网络政治参与健康发展的、融合网络技术和政治民主的基本法律,同时也要不断修改和完善不适合网络发展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法规的前沿性、可操作性。

另外,普及网民的法律知识和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也显得尤为重要。现有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明确地对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如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有害信息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等。[4]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地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真正实现依法治网,确保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有序和规范。

3.2 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机制,积极引导网络监督

政府必须积极地关注网络政治参与的现状,主动解决网络政治参与提出的新挑战,加强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监督。首先,政府要加强处理网络事件、虚假言论和政治丑闻的能力。其次,网络的运行者和管理者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提高辨别能力,对一些非法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虚假言论、恶意诽谤要加大管理力度,防止一部分非法分子利用网络蛊惑人心,将社会问题曲解和扩大化。此外,网络管理者可以设立一些专门的监管机制,鼓励网民积极参与、举报和曝光一些虚假信息和不良网站,提高网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警惕性,约束自己的网络政治行为。

3.3 公民必须提高自己的网络参政能力和参政素养

作为网络政治参与的行为主体,网民应该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自己传播的社会信息和发表的个人言论负责任,在行使个人权利、表达利益诉求、进行网络评论和网络互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网络政治参与主体必须做一个理性的行为人,提高自己的辨别意识,运用理性来客观地评价和判断事实,承担起自己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另外,网民必须提高自己的参政能力和参政素养,掌握一定的网络政治参与技巧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会运用网络技术保护个人的隐私和权利,客观、公正地对待网络事件,做一个具有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参考文献:

[1]陈婷,何祥林.网络政治参与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2).

[2]金文玲.网络政治参与:功能及对策[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校报,2011(3).

[3]郭小安.网络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J].理论探索,2008(3).

[4]Andrew L·shapiro. The Control Revolution: How New Technology is Putting Individuals In Charge and Changing the Word We Know [M].New York: Public Affairs,1999:34.

[5]东波,颜宪源,付晓东.基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双重性的政府回应路径[J].理论探讨,2010(3).

[6]埃瑟·戴森.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M].胡泳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邵红蕊(1988-),女,山东滨州人,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与社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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