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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历史名城中传统民居的可持续保护利用

2014-09-22潘梦琳

中国名城 2014年9期
关键词:传统民居

潘梦琳

摘 要:“大量的”、“普遍的”、“被忽略的”传统民居既是保持历史风貌的建筑实体,又是非物质遗产的载体,是具有特殊意义和图底特征的城市遗产主体。以扬州老城区为例探讨历史城市整体性保护利用的方式,其“社区博物馆”以“兜底结网,网箱养殖”的保护理念,为解决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难题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传统民居;整体性保护;扬州老城区;社区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4)-09-09(8)

1 背景与思路

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至今我国已有122座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化急速发展的今天,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名城中破坏城市传统格局与风貌,大规模拆真建假,忽视城市环境的情况时有发生,保护工作不得不退守到以保存有2个历史街区及街区面积不小于1公顷为底线,即使如此,我国近三分之二的历史文化名城已经失去了保存比较完整的历史街区。[1]2012年,在名城保护30年之际,国家联合对31省、市、自治区中的54个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了重点抽查,发现其中的13个城市已没有历史文化街区,有18个城市只保留一个历史文化街区,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徒有虚名。我国目前对历史城市的保护实践,尚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增长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的需要,历史城市应如何彰显个性魅力并支持可持续发展已是十分紧迫的任务。

历史城市遗存众多的传统建筑中,民居建筑占据了绝大多数,而这些“大量的”、“普遍的”、“被忽略的”传统民居是城市肌理的最小单元、空间结构的重要元素,是城市整体风貌中最明显、影响最为深远的载体。民居建筑在演进过程中,尽管其中的建筑单体有过多次改变,但是整个街坊的历史却是血脉相承而富有生机,有的街坊结构已保持了几百年,甚至更为久远,它们比任何其他建筑形式更加直接融合于人们的生活。正如《华盛顿宪章》中提及:“保存着历史风貌地区,很多都是传统居住区……它们不仅可以成为历史的见证,而且体现了城镇传统文化的价值”。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传统民居是城市文化遗产存在的前提和条件,只有明晰这个具有特别意义和图底特征的城市遗产主体,才能使历史名城的整体性保护落到实处。

2 整体性历史风貌的保护

整体性保护原则第一次被提及是1964年5月31日在威尼斯通过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著名的《威尼斯宪章》。整体性保护理念已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主要思想,并对许多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005年的《西安宣言》又将其扩展为:文化遗产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社会、历史、艺术、审美、自然、科学和其它文化价值,同时也来自视觉的、精神的以及其它文化背景和环境之间的重要联系……包含着相关的方方面面,人为与自然、传统与现代、有形与无形等各方面的因素。这是首次对文化遗产所关联领域的新认识,同时也扩展了文化遗产整体性内涵。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城市遗产整体性保护原则的内涵:首先是对建筑遗产实体及整体空间格局的保护,扩大到对城市环境及风貌特色的保护,还应该保存它所承载的文化,保护非物质形态的内容,保存文化多样性,并对所涉建筑遗产文化背景的保护,体现出城市建筑遗产整体性保护的认识不断丰富与完善。整体性保护原则带给我们不仅仅是城市建筑遗产所具有的文明痕迹和历史信息,还涉及到人类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形式,如人们的生活场景、技术技能、工艺、表演等这类无形文化遗产,使保护工作能够更为深刻了解这些表现背后人们所传递的价值观、道德观及思考方式。[2]

今天,城镇化急速发展,历史风貌大片消失,此时我们通过对整体性原则的研究,不仅使我们洞悉政策与技术的保护导向,明确历史环境中建筑遗产的保护目标,并引领城市未来保护发展的方向。维护城市整体性风貌,就必然成为城市遗产保护的方法与目的。在我国历史名城中,我们已对建筑遗产、历史街区进行大量的保护实践,但从整体性保护原则上来认识,还应包括那些“大量的”、“普遍的”、“被忽略的”民居建筑的保护,正是这些民居建筑构成古城风貌的肌理,保存着鲜活的生活场景,承载着浓郁的民俗风情。作为一个活态古城的整体性综合保护,其内容应包括古城整体空间格局、古城传统文化的继承、留存原住民的居住文化并为其改善生活环境。传统民居是古城中存量最大的遗产实体,是一个城市自然与人工、艺术与实用的完美结合,包含了非常高的有形与无形遗产价值,建立对传统民居长期有效的保护机制,是对古城真实性和整体性最为重要的保障。[3]

2.1 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的策略

对于传统民居的研究,首先是对民居建筑本体及其环境和所承载的生活场景进行调查与实录,为更好地保护利用提供可靠的依据。传统民居的价值认定与文物古迹的断代有着本质的不同。从建筑物的初建到历次的损坏变更,加之人为、自然的破坏,民居总是在不断变动的过程之中,其“真实性”应是各个时期的演变过程与文化叠加的结果。城市建筑都处于不停顿的进化状态,有自身的生命周期,文化积淀和演进方向,但是绝大多数的历史城市不可能保持原封不动的状态,有“延”有“续”才是健康的保护与再生观,[4]对今天在城市中仍然承担居住功能,并保持鲜活生活的传统民居的保护研究尤应如此。

2.1.1 积极保护,有机更新、整体创造

我国历史名城中有一些历史风貌保存相对完整的城市,这些城市都采取了整体性保护规划。然而这一指导思想,仅仅解决了“城市发展”,尚不能够解决“古城再生”这一实质性的问题。随着国力的提升,重新审视历史环境中被忽略的传统民居的价值,寻求可持续保护利用的策略在今天可谓是确逢其时。然而,历史城市中的传统民居建筑,由于基础老化、年久失修,存在着许多的现实问题,例如:传统民居中现代生活设施和居住环境落后;居住为主的民居建筑遗产价值不明显,表现为越来越明显的贫民区状态;居住环境改造难度大,涉及社会问题多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反映出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的迫切性,同时也使我们的保护工作有了切入点,生活其中的居民有了强烈的改善生活条件的要求和保存维护历史风貌的愿望,怎样让“保”下来的古城“活”下去,怎样正确看待传统民居在现代都市中的保护与更新。传统民居既是传统风貌的建筑实体,也是非物质遗产的载体,因此,不可以延用“文物古迹”保护的惯性思维,“静态保护”必然导致历史环境的衰亡,而“大拆大建”必将彻底破坏历史风貌。所以,对历史环境的整体性保护应该是一种动态的保护过程,一种渐进提升的过程,它不应是一种结果,而是一种积极进取的态度。endprint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由于对这种整体性保护要求有所忽略,传统的、绝对的整体性已被破坏了,但是整体保护的原则不能丢弃,特别是有些完整性保护较好的地区,仍应力争保持“相对的整体性”,并在新的情况下探索完善保护方式,努力加以实现。因为经过半个世纪来的新建设,回到历史上的绝对的整体性已无此可能;而放弃整体性的要求必然等同于放任自流。”所以,吴良镛先生将这种坚守,称之为积极进取的态度。[5]

现代城市日新月异,历史名城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中取得平衡,吴良镛先生给出的答案是“应该提倡这样三个原则:积极保护,有机更新,整体创造,如果在传承城市原始文化形态的基础上,能够使城市的特色更加突出,那就一定能成功的”。[6]

2.1.2 “小规模,渐进式”循环更新

“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是学术界普遍认可一种理想的方式。是根据历史城市保护的不同情况和具体要求,在整体格局、空间肌理与景观特色前提下采取的一种积极保护的方式,使历史城市文脉不断延续从而保持其发展的连贯性。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是以原住民为主体,以传统民居建筑为对象,以满足其自身实际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将改善居民现实居住条件维护传统风貌为首要任务。[7]在不断改善过程中,遵循历史风貌形成规律及现有建筑秩序,即在体量、高度、造型、风格上,尊重文化遗产所在环境与文脉,以烘托原有文化环境特色,同时还应尊重传统民居建筑的院落结构与建筑生命周期。传统民居在数百年的传承中,由于受到相邻建筑空间的“集体制约”,“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方式基本维持历史环境原有的整体格局,体现遗产保护的“原真性”与“整体性”,使传统民居的历史文化信息得以保留和延续。

本文所理解的民居建筑应包括历史环境中的所有民居建筑,同时也包括那些“穿错衣”“戴错帽”的普通民居建筑,我们应该包容历史环境中已存在的不协调建筑与设计,对待这类普通民居,应通过对临街沿巷或在街道行走时,眼睛能看到的地方的立面处理,使其与相邻传统建筑的外观相协调。然而,更为重要的是传统城市经过风貌环境的整治以后,应努力确保在保护范围内,不能够再产生新的对古城风貌景观的“污染”,确保每一户民居建筑都处于受控状态,这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

由于“小规模”不是量词的表述,我国有大片的历史街区和传统民居就是在“小规模”旧城改造中消失。面对地方政府决策的偏失,法律法规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就显得苍白和无奈,所以阮仪三教授说:“只有把‘长官意志纳入法制轨道和民意约束,市长指到哪里,推土机就拆到哪里的情况才会改变”。政府是规划的制定者,需要通盘考虑各种利弊、各方利益,那么,在历史街区更新中政府的职责是什么?这是一个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同时也应给“小规模”定量:就是以每一户民居建筑为基本单位,以建筑周期为标准,逐户进行改造更新。经过二三十年的“倒行逆施”,城市历史风貌一定能够得到“愈合”与“提升”。

2.2 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的条件

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应坚持以居住为主的保护形式,发挥原有的居住功能,借此保全传统民居中生活真实性的延续。从而使民居建筑获得“具有生命力”的生存形式,同时也是对传统居住文化及居民利益的一种最好保护。坚持“政策引导”,“综合治理”,“居民参与”条件下的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

2.2.1 政策引导

阮仪三教授在总结我国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工作时提出的五个坚持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的渐进式保护更新,坚持保护的原真性原则,在最大程度上坚持原社区网络的稳定,坚持居民参与保护的原则,坚持土地非商业性开发的原则。[8]

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政府职能作用是决定一切事业成败的关键,对于传统民居的保护更新也不会例外。阮仪三教授将“政府主导”放在第一个所需坚持的原则,可见其重要程度。阮仪三教授用“主导”是缘于保护更新工作处于初创期或有样板作用的试点工程,然而保护事业一经推广,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传统民居的更新必然依靠政策引导和政府职能的作用,决非事无巨细,政府都一律主导参与,使传统民居的更新改造成为政府工程,这必然违避了传统民居的自然形成规律。政策引导的工作内容:针对古城制订整体性保护规划,前瞻性把握历史城市长期健康发展方向,协调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控制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培育传统风貌的整体性创造,决不能以其它形式来置换、挤压传统民居生活真实性的内涵和空间。合理利用公管房逐步走向市场以维护和调控市场秩序,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原住民的利益。对传统民居转让或承租权转让,不能纯粹追求经济利益,而应同时关注传统民居“内生式”的培育。把控历史街区中经营业态的进驻与退场机制,商业形式能够反映出老城区的历史风貌和文化多样性,是城市特色与民俗风情的集中体现。 完善各项基础设施,为居民自助修缮提供技术服务,使历史街区更加宜居。

2.2.2 综合治理

现代社会中,历史城市的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极易受到现代文明和强势文化的冲出,而引起建筑风格、建筑形态的变化以及生产方式与生活理念的改变。历史文化名城的综合管理,首先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编制实施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法规,特别应尽早编制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古城环境风貌保护整治手册》和《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参考借鉴丽江古城的做法)分发到每户居民的手中。其目的不仅是针对古城环境整治提供技术层面与指导,同时也能够让居民与施工者都知道“应该如何”、“不应该如何”,建设施工中“怎么做才对,怎么做不对”,提炼与总结古城环境风貌特质要素。传统街区建筑造型、外貌、体量、尺度、色调是古城保护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外还要保护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因素,例如,小巷、街巷的转弯抹角、门楼窗楣、石敢当、院墙、小桥、古井、古树名木等。切实做好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传统城市的综合治理,就是在保持城市特色风貌的前提下,适应现代城市生活。

日本在营造历史环境中“修景”的方法得到广泛的运用。常见的做法是(1)外观复原(2)外观形式的保存(3)外墙保存(4)历史性建筑群复兴(5)现代建筑上的修景,而以期达到“已显出传统式样的效果”。修景是对构成地域特色建筑的保存和对地域特色不相协调建筑进行综合整治方式,它是将传统建筑之外的其它建筑装修或改建成与周围的传统建筑相调和的工作。修景在历史环境整体性保护,特别是传统民居的可持续保护利用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并将此视为广大居民尊重历史、尊重地域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以此达到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培养居民保护历史环境的文化自觉与要求。[9]“修景”在日本的古城保存综合管理方面已不仅仅是一种整治手段,更是关系到古城建设总体方向上的一种技术思想,必将会在我国的传统城市整体性保护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endprint

2.2.3 居民参与

在历史环境保护中,居民担任着特殊的角色,“人与房子一起保护”使居民既是被保护者,又是保护实践的参与者,而绝大部分的传统民居正在被居民所使用,并成为现代城市中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传统民居的保护更新离不开居民的参与,自觉维护传统风貌特色,提高居民修缮民居的热情与动力,使广大居民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这便是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的核心所在,也是制定一切规章制度的根本。在保护改造过程中,让居民意识到自己的居住环境正在改善,自己居住的民居建筑逐渐成为他们最大的资产,使他们自觉按照《手册》要求,自助修缮成为可能。

积极发挥社区的基层管理与信息传递作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重心下移,历史城市的保护应积极调动社区的作用。社区是政府基层组织,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在群众中有很强的公信力,并熟悉辖区中的各种实际情况(民居建筑状态、居民家庭情况、翻建修缮节点控制等)。社区应积极投入到传统民居的可持续保护利用,使传统民居由政府保护转变为社会保护,由专家保护发展为居民保护,是改变我国“公众参与浮萍化”的关键的举措。

房管部门应厘清每户民居的产权结构,明晰所住居民的责、权、利三者关系。通过政府前期整治与基础设施的投入、政策的引导,提升历史街区的环境,推动以“民居商店”形式的市场机制,逐渐恢复传统民居原有的房屋私有化模式,使保护更加主动而富有个性。利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优惠将一部分居住面积小、人口多的家庭疏散出来,改善相邻居民的生活环境。宏观调控民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让居民看到传统民居建筑的市场潜力,并乐于参与到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中来。

2.3 传统民居“生活真实性”的延续

我国在1986年确定对历史街区进行保护,具体要求是: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且风貌相对完整并保留有地方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地段。据此,形成核定历史街区基本特征与标准的三项保护原则:一是历史的真实性,二是风貌的完整性,三是生活的延续性。然而,针对传统民居的保护而言,生活延续性是保护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居住性历史街区保护改造中,往往忽视生活延续性的保护而出现更新重置现象。常见的做法有三种:其一是重建历史街区,建筑特色延续,民居建筑与原住民全部更新,其结果使历史街区生活方式与社会网络遭到破坏;其二是保存旧建筑的躯壳,改变原来的居住功能,因此割裂历史文脉,丧失生活场景;其三是将原住民全部迁出,使原有的社会网络与传统的邻里关系解体。所以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必须减少这类现象,历史街区才能获得再生。

“人与房子”是居住性历史街区保护的对象与主体,传统民居所承载的居住功能是历史风貌的内核,它为人们留下一份整体的记忆,其物质环境作为时空演进遗留下来的相对静止的建筑,而生活场景则显示活态的内在,并与物质建筑互为依托而存续。虽然历史城市中的传统民居不属于文物保护建筑,却承载着历史文化的真实——传统的庭院生活方式和街巷中邻里交往形式,一旦生活真实性被置换,整体生活空间构架与生活模式将被彻底破坏。[10]今天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并不排斥与时俱进的现代生活设施,但传统民居生活居住性的主体功能不可以改变。传统民居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载体,是保护居民社会网络、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传承与发展地域特色最为重要的支撑。让居民心平气静在那里生活就是最成功的保护。我们在对传统民居及生活真实性保护的同时,强调对传统风貌的保护,它们是传统民居生活延续性的基础与环境,维护好居住模式、空间尺度、居民间交往距离与场所使原生态的生活方式得到延续,也使得承载其中的人文精神得到传承,达到物质与精神的内在统一。

3 扬州明清老城区的历史概况与保护历程

3.1 历史概况

扬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24座历史名城之一,至今已有2500年建城史,为人们留下了丰硕的历史文化遗存。在18.25平方公里的唐宋城遗址中,保存5.09平方公里的明清老城区。其中存留带内院的低层民居建筑100万平方米、居住1.9万户人家,近8万居民生活其中。老城区城池形态清晰完整,双城并存、城河环抱、水城一体、视野开阔、天际线平缓,592条古街古巷纵横交错,临街沿巷的老房旧屋鳞次栉比极具历史文化底蕴。扬州老城区基本保留着完整的空间结构和传统风貌。2010年底城内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2处,省级34处,市级292处,古代私家园林30多处,除官方公布的文保建筑以外,另有保存完好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群484处。老城区中不仅建筑遗存丰富,而且地方民俗传统也十分活跃。其中有县级“非遗”237项、市级“非遗”162项、省级“非遗”46项,国家级“非遗”16项,入选联合国“非遗”名录项目3项。扬州作为牵头城市的“中国大运河联合申遗”已经成功,目前扬州“瘦西湖及盐商园林文化景观申遗”正在进行,同时还是“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节点城市,这突出反映扬州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城市。2006年因城市保护与人居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城市。

3.2 保护历程

1992年扬州市政府作出“跳出老城建新城”的战略思想,为老城区的保护与城市发展提供空间;2001年12月通过了《扬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大纲》明确老城区是历史名城内涵的核心区域,城市重要的传统文化、旅游商业地区,具有传统特色的居住场所,确定明清古城区内4个历史街区(东关街、仁丰里、湾子街和南河下历史街区)。2002年扬州市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再次修编历史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强调重点保护古城的传统格局,严格控制老城区建筑高度与色彩保持现有街巷体系。2007年1月公布《扬州文化博览城建设规划纲要》将在市区建成109座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博览场所。2007年12月扬州成立国内首家—扬州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专门从事历史名城保护研究工作。2011年扬州出台《扬州古城传统民居修缮实施意见》旨在加大推进老城区传统民居修缮力度,动员和鼓励更多的居民积极参与自身居住条件的改善。2013年,《扬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通过专家论证。严格控制老城区中的新建、改建活动,整体保护老城区的空间尺度,梳理公共空间环境,维持老城区传统民居生活的场景,培育老城区“青砖黛瓦清水墙,小院深巷有人家”的居住氛围。endprint

扬州5.09平方公里的老城区集聚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和成片的承载传统特色的居住场所,至今仍是城市特色文化、传统商业最为集中的地区。整体性保护老城区的传统格局与风貌,按照点(文物古迹、重要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线(传统街巷、古运河水系等)、片(传统民居建筑群)、面(历史街区)结合的方式,动态的保护历史遗存及相关环境,确立“积极保护、有机更新、整体创造”不断完善的整体观,以“社区博物馆”理念对扬州老城区文化遗产的保护探索,让遗产融入在地的居民生活,融入当下的城市发展进程之中,扬州老城区才能焕发生机与活力,才能延续城市历史之根和文化之魂。形成以“特色传统民居”—“历史文化街区”—“5.09平方公里明清老城区”—“18.2平方公里的唐宋城大遗址”为核心的整体叠式保护架构,辐射周边,蔓延渗透,最终实现老城区的整体保护和全方位展示。

4 扬州老城区以“社区博物馆”保护理念的探索

“社区博物馆”是未来最具潜力可综合保护与展示地区文化遗产的新型理念,以“保存生活记忆,传承文化精神,服务社区民众”为主旨,[11]藉以推动扬州老城区与传统民居可持续保护利用。“社区博物馆”突破传统博物馆“建筑+收藏+专家+观众”的组织模式,以“地域+传统+记忆+居民”的模式重新组织保护、展示及传承工作。[12]并通过历史城市的建筑格局、整体风貌、生产生活等传统文化和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性保护,整体保护地域文化的发展方向,为后代留下文化记忆的物证。其保护框架中特别强调那些过去长期忽略的内容,那些生存状态脆弱,亟待抢救的文化遗产,例如历史街区、传统民居、文化空间、传统生活方式等。综合保护的理念,突出反映在地域的“整体保护”、“原地保护”、“活态保护”、“自我保护”、“开放性保护”、“可持续保护”等方面。[13]高度契合历史城市(历史街区,传统民居)保护的核心目标,并且能够补充原来对历史环境中传统民居与生活场景保护不够重视的状况。“社区博物馆”保护对象正是以大量的传统民居为基本单元,存在于居民生活所形成的环境之中,“将展品置于与之相关的环境中”,[14]既强调原址保护的重要性,又强调展品与环境的关联性,是整体性保护理念中最易忽略的环节。正如苏东海先生指出:“社区博物馆”是在文化的原生地保护和展示自己的文化遗产。这就把文化遗产与遗产产生的环境统一在一起了,把遗产的产生者和遗产的保护者统一在一起了。这就实现了把文化还给文化原生地的理想”。[15]社区博物馆以一种“兜底结网,网箱养殖”的方式为扬州老城区解决当前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面临的难题提供了思路,为实现城市文化遗产原生性可持续保护利用提供有效的途径。

4.1 社区博物馆在扬州老城区的可行性

“社区博物馆”的思想诞生于1967年的美国华盛顿黑人居住区。1971年8月法国人里维埃与戴瓦兰针对这类新型博物馆提出一个新的名词—“生态博物馆”(Eco-muscum)。“生态”一词源于希腊语“iokos”本意是指“居住地”,[16]其实质是以“居住地”的保护与展示为核心的博物馆。强调当地居民不应该与自己居住地的遗产割裂开,而应该在自己遗产的基础上创造未来,这是社区博物馆一个重要的理论出发点。[17]社区博物馆没有标准定义和固定模式,因此,该理念具有较强开放性,形成可灵活应对不同境况的“保护空筐”。

扬州老城区以其深厚的文化景观(物质遗产)和文化空间(非物质遗产)与扑面而来闲适浪漫的生活环境,充分展示扬州独特气质,形成了今天扬州宝贵的生态文化财富。老城中的街、巷、院、宅的居住格局,构成扬州独特的居住文化,使人们的心理、生理得到最大的满足。扬州人文遗产馥郁醇厚,特色文化如园林、工艺、美食、休闲、琴棋书画、花鸟鱼虫和民风民俗都在这样的文化生态中积淀,无不诠释着扬州老城的人文魅力,使老城居民生活多了一份儒雅与平淡。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特定的区域中传统文化被原地、原样得到保护与传承,而今又反作用于这个地域上的居民生活与文化多样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一个整体的扬州老城区,就等同于一个博物馆。由于社区博物馆关注以地域文化的整体性与关联性作为保护与展示内容,而扬州老城区正是在原址上存续2500年至到今天,唐代的商业中心仍然是扬州今天 的商业中心,任何分割保护都是违背老城区整体性与真实性。作为对一座活态的老城区的整体保护,不仅是历史文化、建筑空间,而且应包括人居环境的全方位的保护与展示,而社区博物馆理念所形成的“保护空筐”涵盖扬州老城区中所有的时间、空间、人间。

4.2 社区博物馆在扬州老城区的实践路径

4.2.1 坚守城市个性

扬州应是坚持以“特色传统民居”——“历史文化街区”——“5.09平方公里的老城区”——“18.2平方公里的唐宋城大遗址”为核心的整体叠式保护与展示架构,提出“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居民生活、不破坏历史文脉、不破坏建筑风貌”的原则,延续扬州老城区居民生活真实性,“用文化装载文化”[18]的方式对老城中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坚持扬州老城区居民生活特色,完善老城区中“慢生活”的维护与配套,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体现扬州的精致与闲适。而现在大多数城市追求的商业经济氛围,在扬州老城区中应该是需要抑制的项目,特别是一些浅薄的、低档的商业一条街的做法,努力培育老城区居民生活需要所构成的文化要素,展示扬州老城区特有的品味与情调。然而,我们不能不看到独特的往往也是脆弱的,只有坚守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生长在遗产原生地的特色文化才能抵御外来的冲击。.

4.2.2 提升民居特色

在应对当今社会、文化变革之际,保护好老城区的传统风貌,提升传统民居的文化特色,特色愈浓烈,抵御外来的能力就愈强,因此,在传统民居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应对其进行文化“装载”,使其内涵更加丰富。扬州自古就是“园林多是宅”的园林城市,有抹不掉的造园情结和基因,扬州目前新增40多家装载了小型园林的传统民居。主人们在一块块不大的院落中筑池叠石、修亭建廊、小桥流水、曲径通幽,这些园宅一体的主人都是老城居民,充分反映老城居民对传统文化的自觉与坚守,在传承文化遗产的同时,不仅提升民居建筑的品味,也创造幸福精致的居民生活。扬州应推广这一居民自发事例,在老城区居民中举办“特色家庭”、“社区非遗传人”的评比活动,在一定的政策帮扶下,针对“私家园林”、“收藏鉴赏”、“琴棋书画”、“五好家庭”、“维扬菜”、“传统戏曲”等方面的特色家庭每年组织评比交流,提升老城区传统文化氛围,对有特色、有能力家庭可定时开放,挂牌展示,对外交流,并在安全许可下将部分院墙改为扬州特色的透式花窗,将院内的精彩展示给行人。endprint

社区博物馆强调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城市记忆的主体,居民参与下的老城区保护能够增添城市活力,维护城市特色,特别是一些喜闻乐见的传统节庆活动,不仅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增进邻里关系,还能贴切反映居民丰富的文化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与工具。戴瓦兰提出:“我确信社区博物馆遗产教育的最重要的意义是当地居民懂得了他们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保护和平衡利用他们的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传承和持久地丰富他们的独特和创造性的文化遗产,只有这样社区博物馆才能可持续下去。”[19]可喜的是这样的现象扬州正在进行之中。

4.2.3 多元展示方式

无论是传统博物馆还是社区博物馆,都同时具有保护与展示功能。社区博物馆应多元的组织展示活动。扬州应依托历史街区,设置三———四个中心展馆,以反映扬州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与居民生活(例如:其一:汉、唐、清扬州三次文化高峰、其二:传统民居中的精致生活、其三:商儒雅聚的盐商大宅门、其四:信息资料与教育活动中心)。专题馆与游览线路应考虑到地域特色以及扬州的申遗项目来设制,如设立“中国古陶瓷标本馆”反映唐代扬州作为世界著名大都市和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港口城市;设立“隋炀帝与大运河”将隋炀帝陵考古公园与大运河申遗结合起来。游览线路方面可利用唐宋城大遗址设立“探索扬州古城址”让居民参与到古城田野考古实践与保护活动;或依托古运河生态景观廊道组织游览项目“春江花月夜”;还有“探访名人故居”、“扬州古巷风情游”以及“庭院深深——传统民居与私家园林”等活动。在若干个原状遗产点设置上,将扬州非遗项目与相关的建筑遗产结合展示,设立“非遗展示与演习点”,在保留其原有的实用功能的同时向参观者与居民开放,并由当地居民或非遗传人在此进行文化项目的演示和研究。

4.2.4 新旧理念融合

2006年扬州市政府提出建设文化博览城的决定,以整合扬州隐性的、分散的文化资源,是全国第一家提出“文化博览城”这一城市经营理念,反映出扬州名城保护经验的积累与提升,现已完成109座具有扬州文化特色的博物馆。运用“社区博物馆”的理念与已有的保护成果并轨嫁接,扬州老城区呈献人们将是一个整体博物馆,而109座传统博物馆就是整体博物馆中的专题馆,同时也是城市特色文化的“橱窗”和发现自我、对外展示的“镜子”。传统博物馆与社区博物馆在扬州老城区的对接融合,取长补短,引导城市自觉地进入一个博物馆化的生活环境,是扬州老城区积极应对地域不同的境况而采取必然选择。扬州是开放的,文化是多元的,不仅是专家、学者学术研究的殿堂,也是游人与邻家孩子走得进去的文化场所;扬州文化是统一的,是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的统一,是文人文化平民文化的统一。两种保护理念共同作用于老城区可多层面、多视角的保护与展示地域文化独特的个性与丰富的内涵,更好地发挥其保护、研究、展示、教育的功能。是新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在具体实践中的灵活运用。戴瓦兰在《未来的社区博物馆》强调:“社区博物馆的任务是为了文化自助而展开的社会动员,但是必须永远铭记它的存在是为今天的社区服务,而不是昨天的社区,如果它丧失了对社会变化的敏感,它就会死亡,而且应该死亡。[20]

5 结语

扬州是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城市,其魅力表现在老城区中的历史文化、建筑空间与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社区博物馆以“兜底结网,网箱养殖”方式,开放的、活态的、立体的与当地居民共同保护与展示地域文化遗产多样性,并勇于使命担当,将理念的落脚点放在社会基层和广大居民身上。不仅能增进居民对自身文化的了解与认同,还能激励居民对乡土文化的热爱与自豪。这与我国对历史城市(历史街区、传统民居)的可持续保护利用的核心目标不谋而合,使得社区博物馆理念在我国有了实施的空间和进一步完善的可能。社区博物馆是舶来品,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及所处的环境的差异,社区博物馆的理念还有待我国国情的检验。不加选择的全盘吸收、不分环境的生搬硬套都是对社区博物馆理念的误读,所以扬州老城区的规划与实践应立足本土,坚守城市个性,灵活运用其保护与展示理念,并清醒地认识到扬州老城区在自身环境中存续2500年,只有将社区博物馆理念根植于本土化环境之中,保护工作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因此保护实践中必然需要政策引导、专家的帮助和居民的参与犹如需要阳光、雨露和土壤。社区博物馆编织的“保护空筐”其实质是帮助当地居民自觉的参与保护实践和全方位展示诠释传统文化内涵,从而创造居民美好的生活未来,为扬州“留住城市历史之根,铸造城市文化之魂”。正如戴瓦兰先生所讲:“一个社区博物馆的要旨是它要做的是所在地的境况所需要的,由于境况是持续变化的,社区博物馆也需要有足够的灵活性以响应这些变化”[21]。这正是社区博物馆理念给扬州保护实践的最好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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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宇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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