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研究
2014-09-22张运鸿刘丽琴莫小珍
张运鸿+刘丽琴+莫小珍
摘 要:中等职业学校是与经济发展关联度极高的学校,对教师的职业能力要求高于普通学校。本文分别从法律、职业资格、职业化、跨界教育、终身学习及通用原则的角度,结合笔者在中职学校的实际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从六个方面对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中职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是一名从事中等职业教育30多年的老教师,曾经多次参加省、市对学校的各种评估、检查工作,尤其是通过十堰市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湖北省民办技工学校办学资质评估和湖北省高评委这三项工作,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能力现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的了解。
纵观当代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中等职业教育主要由三类学校承担:一类是技工学校,这应该是当代中国最典型的职业学校,以政府办、行业办、企业办的方式存在,后来又出现了民办技工学校,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培养技能型人才;另一类是过去的老“中专”,他们培养的是能获得“干部”身份的人;还有一类是由普通高中转化过来的职业高中(或职教中心)。技工学校的教学比较重视专业技能的训练,他们较早办起了自己的实训场所。而老“中专”和职高则有更多普教的影子,自然以知识传授为主。这三类学校现在统称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近十余年才发展起来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式逐渐复制并发展完善了技工学校的教学模式,并引入了新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技术。
中职学校的教师主要来自于师范院校或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或者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或者没有接受过正规完善的教育教学的训练,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教师更是凤毛麟角。尤其是职教中心,其教师基本都是原来的中学教师,根本无法满足职业学校的教学要求。最近几年,国家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从顶层考虑解决中职学校教师能力不足的问题,有了教师的“国培”和“省培”,加之各学校的校本培训,中职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中职学校教师从引进、培养、使用到考核,仍然显得较混乱。虽然国家、省、市相继也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职教专家也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但大多是从专业教师的角度或专业的角度考虑。笔者认为,应该从职业的角度考虑,制订能指导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发展的,科学、统一、通用的职业能力标准。
二、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的原则和理念
1.依据“法律”“法规”编制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国家十二五教育法发展规划纲要》对教师及职业教育的发展都有明确的描述,国家依法保障教师的各种权利,包括教师职业发展问题,明确要求中职学校教师必须满足任职条件。
2.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资格条件和专业技术晋升条件对教师职业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职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要求教师普通话二级乙等,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进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评定职称时还必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此职业准入和晋升机制明确地体现了对中职学校教师的职业能力要求。这些能力要求充分考虑了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的特殊性。
3.专业化不如职业化
职业化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及制度化,也就是使员工在知识、技能、观念、思维、态度、心理上符合职业规范和标准,它包括职业化素养、职业化技能和职业化行为规范。而专业化则是相对狭窄的概念,主要指某种相对具体而独立的业务。显然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心理、管理、知识、技能、技术等诸多领域,是系统性的工作,职业化比专业化更能反映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⒋必须把教师职业提升到事业的高度来看待
职业是一个人安生立命、用以谋生的手段,教师这个职业也不例外。教师从事教师这个职业要获得相应的报酬以维持自己及家庭的必要开支。但是教师这个职业是个特殊的职业,它是教书育人的工作,而不是简单地生产某个商品。它是关系到社会教化、人类文明传承及社会进步的公益事业。所以教师要把职业作为事业对待,用尽一生精力做好它。如果仅仅只把它当成一个职业,则报酬则会成为教师考虑的重心,而不是享受教书育人的乐趣,这样将难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好教师。
5.职业教育是“跨界”的教育
职业教育既要遵从教育的规律,按照教育的要求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它还必须研究行业、职业的特点,按照行业和职业的需求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这要比普通教育复杂得多,对教师职业能力的要求也要高于普通学校教师。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除要求技术学院毕业外,还得再上两年师范院校,同时要有五年的行业或企业工作经历。
6.通用的原则
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门类众多,教师所从事的专业各不相同。以前教师一般分为理论课教师和实习课教师。随着教育教学理念的变化,现在强调培养“双师型”教师,即一个教师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教学过程则采用“理——实一体化”模式。因此,教师大体可分成基础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只从中职学校全体教师应具备的通用能力考虑,个别地方兼顾对专业教师的要求。
7.教师职业是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对中职学校教师的能力要求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职业会逐渐消亡,一些内容会被淘汰,一些新的职业会出现。职业学校的专业和教学内容会随之调整。同时,一些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出现,要想胜任中职学校教师这个工作岗位,教师必须不断接受新的东西,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否则将无法胜任中职学校教师的工作。
鉴于以上方面的考虑,结合笔者从事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及教师管理工作的实践,提出以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本标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环境,设计了6个职业能力模块,34个能力领域,52个能力要素要求。基本上涵盖了中职学校教师工作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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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的制订,使中职学校在教师引进上有了更具体的参照标准,操作的规范性更强,完善了教师的准入制度;使教师培训更有针对性,目标更明确;学校在教师使用和管理上更科学、更方便;更能使教师更新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教育教学需求,职业能力发展有了更明确的方向;也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开展,教师更愿意到企业实践、企业更自觉地成为学校的实训基地,使校企合作的基础更牢固。
摘 要:中等职业学校是与经济发展关联度极高的学校,对教师的职业能力要求高于普通学校。本文分别从法律、职业资格、职业化、跨界教育、终身学习及通用原则的角度,结合笔者在中职学校的实际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从六个方面对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中职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是一名从事中等职业教育30多年的老教师,曾经多次参加省、市对学校的各种评估、检查工作,尤其是通过十堰市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湖北省民办技工学校办学资质评估和湖北省高评委这三项工作,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能力现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的了解。
纵观当代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中等职业教育主要由三类学校承担:一类是技工学校,这应该是当代中国最典型的职业学校,以政府办、行业办、企业办的方式存在,后来又出现了民办技工学校,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培养技能型人才;另一类是过去的老“中专”,他们培养的是能获得“干部”身份的人;还有一类是由普通高中转化过来的职业高中(或职教中心)。技工学校的教学比较重视专业技能的训练,他们较早办起了自己的实训场所。而老“中专”和职高则有更多普教的影子,自然以知识传授为主。这三类学校现在统称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近十余年才发展起来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式逐渐复制并发展完善了技工学校的教学模式,并引入了新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技术。
中职学校的教师主要来自于师范院校或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或者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或者没有接受过正规完善的教育教学的训练,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教师更是凤毛麟角。尤其是职教中心,其教师基本都是原来的中学教师,根本无法满足职业学校的教学要求。最近几年,国家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从顶层考虑解决中职学校教师能力不足的问题,有了教师的“国培”和“省培”,加之各学校的校本培训,中职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中职学校教师从引进、培养、使用到考核,仍然显得较混乱。虽然国家、省、市相继也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职教专家也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但大多是从专业教师的角度或专业的角度考虑。笔者认为,应该从职业的角度考虑,制订能指导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发展的,科学、统一、通用的职业能力标准。
二、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的原则和理念
1.依据“法律”“法规”编制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国家十二五教育法发展规划纲要》对教师及职业教育的发展都有明确的描述,国家依法保障教师的各种权利,包括教师职业发展问题,明确要求中职学校教师必须满足任职条件。
2.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资格条件和专业技术晋升条件对教师职业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职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要求教师普通话二级乙等,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进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评定职称时还必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此职业准入和晋升机制明确地体现了对中职学校教师的职业能力要求。这些能力要求充分考虑了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的特殊性。
3.专业化不如职业化
职业化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及制度化,也就是使员工在知识、技能、观念、思维、态度、心理上符合职业规范和标准,它包括职业化素养、职业化技能和职业化行为规范。而专业化则是相对狭窄的概念,主要指某种相对具体而独立的业务。显然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心理、管理、知识、技能、技术等诸多领域,是系统性的工作,职业化比专业化更能反映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⒋必须把教师职业提升到事业的高度来看待
职业是一个人安生立命、用以谋生的手段,教师这个职业也不例外。教师从事教师这个职业要获得相应的报酬以维持自己及家庭的必要开支。但是教师这个职业是个特殊的职业,它是教书育人的工作,而不是简单地生产某个商品。它是关系到社会教化、人类文明传承及社会进步的公益事业。所以教师要把职业作为事业对待,用尽一生精力做好它。如果仅仅只把它当成一个职业,则报酬则会成为教师考虑的重心,而不是享受教书育人的乐趣,这样将难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好教师。
5.职业教育是“跨界”的教育
职业教育既要遵从教育的规律,按照教育的要求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它还必须研究行业、职业的特点,按照行业和职业的需求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这要比普通教育复杂得多,对教师职业能力的要求也要高于普通学校教师。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除要求技术学院毕业外,还得再上两年师范院校,同时要有五年的行业或企业工作经历。
6.通用的原则
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门类众多,教师所从事的专业各不相同。以前教师一般分为理论课教师和实习课教师。随着教育教学理念的变化,现在强调培养“双师型”教师,即一个教师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教学过程则采用“理——实一体化”模式。因此,教师大体可分成基础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只从中职学校全体教师应具备的通用能力考虑,个别地方兼顾对专业教师的要求。
7.教师职业是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对中职学校教师的能力要求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职业会逐渐消亡,一些内容会被淘汰,一些新的职业会出现。职业学校的专业和教学内容会随之调整。同时,一些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出现,要想胜任中职学校教师这个工作岗位,教师必须不断接受新的东西,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否则将无法胜任中职学校教师的工作。
鉴于以上方面的考虑,结合笔者从事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及教师管理工作的实践,提出以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本标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环境,设计了6个职业能力模块,34个能力领域,52个能力要素要求。基本上涵盖了中职学校教师工作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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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的制订,使中职学校在教师引进上有了更具体的参照标准,操作的规范性更强,完善了教师的准入制度;使教师培训更有针对性,目标更明确;学校在教师使用和管理上更科学、更方便;更能使教师更新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教育教学需求,职业能力发展有了更明确的方向;也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开展,教师更愿意到企业实践、企业更自觉地成为学校的实训基地,使校企合作的基础更牢固。
摘 要:中等职业学校是与经济发展关联度极高的学校,对教师的职业能力要求高于普通学校。本文分别从法律、职业资格、职业化、跨界教育、终身学习及通用原则的角度,结合笔者在中职学校的实际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从六个方面对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中职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是一名从事中等职业教育30多年的老教师,曾经多次参加省、市对学校的各种评估、检查工作,尤其是通过十堰市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湖北省民办技工学校办学资质评估和湖北省高评委这三项工作,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能力现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的了解。
纵观当代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中等职业教育主要由三类学校承担:一类是技工学校,这应该是当代中国最典型的职业学校,以政府办、行业办、企业办的方式存在,后来又出现了民办技工学校,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培养技能型人才;另一类是过去的老“中专”,他们培养的是能获得“干部”身份的人;还有一类是由普通高中转化过来的职业高中(或职教中心)。技工学校的教学比较重视专业技能的训练,他们较早办起了自己的实训场所。而老“中专”和职高则有更多普教的影子,自然以知识传授为主。这三类学校现在统称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近十余年才发展起来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式逐渐复制并发展完善了技工学校的教学模式,并引入了新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技术。
中职学校的教师主要来自于师范院校或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或者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或者没有接受过正规完善的教育教学的训练,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教师更是凤毛麟角。尤其是职教中心,其教师基本都是原来的中学教师,根本无法满足职业学校的教学要求。最近几年,国家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从顶层考虑解决中职学校教师能力不足的问题,有了教师的“国培”和“省培”,加之各学校的校本培训,中职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中职学校教师从引进、培养、使用到考核,仍然显得较混乱。虽然国家、省、市相继也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职教专家也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但大多是从专业教师的角度或专业的角度考虑。笔者认为,应该从职业的角度考虑,制订能指导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发展的,科学、统一、通用的职业能力标准。
二、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的原则和理念
1.依据“法律”“法规”编制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国家十二五教育法发展规划纲要》对教师及职业教育的发展都有明确的描述,国家依法保障教师的各种权利,包括教师职业发展问题,明确要求中职学校教师必须满足任职条件。
2.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资格条件和专业技术晋升条件对教师职业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职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要求教师普通话二级乙等,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进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评定职称时还必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此职业准入和晋升机制明确地体现了对中职学校教师的职业能力要求。这些能力要求充分考虑了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的特殊性。
3.专业化不如职业化
职业化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及制度化,也就是使员工在知识、技能、观念、思维、态度、心理上符合职业规范和标准,它包括职业化素养、职业化技能和职业化行为规范。而专业化则是相对狭窄的概念,主要指某种相对具体而独立的业务。显然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心理、管理、知识、技能、技术等诸多领域,是系统性的工作,职业化比专业化更能反映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⒋必须把教师职业提升到事业的高度来看待
职业是一个人安生立命、用以谋生的手段,教师这个职业也不例外。教师从事教师这个职业要获得相应的报酬以维持自己及家庭的必要开支。但是教师这个职业是个特殊的职业,它是教书育人的工作,而不是简单地生产某个商品。它是关系到社会教化、人类文明传承及社会进步的公益事业。所以教师要把职业作为事业对待,用尽一生精力做好它。如果仅仅只把它当成一个职业,则报酬则会成为教师考虑的重心,而不是享受教书育人的乐趣,这样将难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好教师。
5.职业教育是“跨界”的教育
职业教育既要遵从教育的规律,按照教育的要求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它还必须研究行业、职业的特点,按照行业和职业的需求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这要比普通教育复杂得多,对教师职业能力的要求也要高于普通学校教师。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除要求技术学院毕业外,还得再上两年师范院校,同时要有五年的行业或企业工作经历。
6.通用的原则
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门类众多,教师所从事的专业各不相同。以前教师一般分为理论课教师和实习课教师。随着教育教学理念的变化,现在强调培养“双师型”教师,即一个教师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教学过程则采用“理——实一体化”模式。因此,教师大体可分成基础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只从中职学校全体教师应具备的通用能力考虑,个别地方兼顾对专业教师的要求。
7.教师职业是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对中职学校教师的能力要求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职业会逐渐消亡,一些内容会被淘汰,一些新的职业会出现。职业学校的专业和教学内容会随之调整。同时,一些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出现,要想胜任中职学校教师这个工作岗位,教师必须不断接受新的东西,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否则将无法胜任中职学校教师的工作。
鉴于以上方面的考虑,结合笔者从事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及教师管理工作的实践,提出以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本标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环境,设计了6个职业能力模块,34个能力领域,52个能力要素要求。基本上涵盖了中职学校教师工作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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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的制订,使中职学校在教师引进上有了更具体的参照标准,操作的规范性更强,完善了教师的准入制度;使教师培训更有针对性,目标更明确;学校在教师使用和管理上更科学、更方便;更能使教师更新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教育教学需求,职业能力发展有了更明确的方向;也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开展,教师更愿意到企业实践、企业更自觉地成为学校的实训基地,使校企合作的基础更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