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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前景

2014-09-21杨雄锈胡荣华

北方经贸 2014年8期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杨雄锈 胡荣华

摘要: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以及其重要性,分析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在生产、合作以及经营等环节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要发展好农业产业化,必须注重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生产、合作以及经营这三大环节。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生产环节;合作环节经营环节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8-0035-04

一、引言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目前实现农业增长方式以及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一种有效形式,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方向。从经济社会深远层次上看,农业产业化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变革与发展的“第二个飞跃”,是一场真正的农村产业革命。[1]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在被提出以后,曾经一度被寄予厚望,但经过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对长期提升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作用还相当有限。但是,农业产业化是处于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关系中的关节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从整体上来讲,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能够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竞争力、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

二、农业产业化的本质

农业产业化萌动于我国20世纪80年代。王化信指出,在1986年山东省枣庄市为了解决羊毛产销脱节的矛盾,试行了农民养羊、农行贷款、工厂贴息和建立基地、搞好服务、完善购销合同、“厂农挂钩”的办法,初步探索出一条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通过利益调节,进行农工商、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路子。[2]张慎认为,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领域”整体经营的实体体系。[3]这是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角度来研究农业产业化。同时,陈吉元从另一角度出发,把农业产业化界定为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农业。[4]后来,我们从农业产业化的 “市场化、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一体化、集约化、社会化、企业化” 这些基本特征中也可以看出这些雏形。实际上,农业产业化,是要按现代产业发展要求,从整体的角度来构造农业产业发展体系,这不仅包含大农业中的农林牧渔等业,同时还将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的整理、分级加工、包装、储运等部门融于农业,从而构成包涵农业及相关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5]牛若峰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角度总结了,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利益驱动,关键是“龙头”带动,基础是农户参与,本质是由有关各方组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6]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出发点

(一)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思路

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思路是在山东最先提出的,现在基本上可以表述为:确定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

(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性

1.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桥梁

牛若峰(1997)认为,为了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吸引农户对农业增加投入,适当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是必要的,尤其处理好农产品收购与农用生产资料销售的价格关系,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7]这样可以大幅度地提升农业的专业化水平,实现城乡市场的结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加快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如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称为“世界鸭王”这个例子就很好说明了我国的农业走向世界的途径,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出路。只有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我们的农业综合水平和农业优势才能得到体现,从而我们才能够稳步地去实现农业现代化。

2.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现行的家庭责任制的补充

在农村实行家庭责任制时,有很多优势,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弊端,例如规模小、经营分散、信息缺乏、交易处于弱势,这也是“三农”问题所要解决的一个地方。张光会认为,当农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仅依靠农民个人力量就显得愈加有限,很多农户既没有扩大生产规模,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基本资源条件,又缺少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资本投入实力,因此很难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的束缚。[8]如果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建立适当的合作经济组织,如龙头企业中的“公司+农户”、中介组织中的“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合作社一体化中的“公司+公司”等这些组织形式,帮助农民克服信息缺乏和交易处于弱势等这些困难,形成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将每个弱小的农户都纳入到农业产业化的体系中,这样既达到一个分工和协作的和谐农村景象,又充分地发挥了家庭责任制的优势,从而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3.农业产业化是农民抵抗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

农户的分散经营,使得其难以抵抗各种各样的风险变化,这其中包括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和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如果能够通过产业化经营,可以将农户的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统合起来,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形成有机整体,并与市场联通,从而可以从整体上减轻市场波动与突发的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8]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也在逐渐地增多,但是由于农民在贷款时缺乏信用的担保,所以大部分农民想通过融资机构这个渠道进行融资是有困难的。因此,如果加大发展农业产业化,可以通过加快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专业性中介机构,合理地为农户提供信用担保,从而降低在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资金风险。

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回顾我国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十多年,有些地区做得非常出色,但大部分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并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这主要就在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出现了种种的问题,严重地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一)农业产业化中生产环节所遇到的问题

第一,农业产业化生产中的农产品特色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从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耕土地分散这方面来看,人多地少、农户经营规模小以及生产经营方式比较粗放的状况是中国现代农业的严重制约因素。[9]从而使得我国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较国外的高。如中国每公斤小麦生产成本是美国的1.2倍,是阿根廷的1.4倍,是加拿大和法国的2倍以上;每公斤玉米生产成本是美国和阿根廷的1.1~1.2倍,是法国的2倍多;大豆的生产成本大约是主要大豆出口国美国和阿根廷的1.2~1.3倍。[10]与此同时,中国大部分蔬菜价格大大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大蒜、洋葱、鲜姜都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农产品,国内价格要比国际市场价格低50%~100%。[10]这可见,我国与国际相比,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价格已经形成了一种剪刀差的趋势。如果我们的农业产业化只把眼光放在这些普通的农作物上,没抓住我国的其他比较优势,我们就吸引不了国内的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投资,而且这种没有特色性的农业产业化也严重挫伤了农民对自己的生产资料投入的积极性。如果我们还是跟从国外的农业盲目地去模仿生产,就难以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而且还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态势,长期以往,我国的农业发展将会有远远落后于国际农业发展的可能。所以,我们必须要转变我们国家的农业生产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合理布局,培育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走规模化、商品化、标准化生产的道路。[11]例如,“好想你”枣的这个农副产品就是根据枣树耐干旱的特点在新疆的若羌、阿克苏地区发展了分公司和生产基地,从而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枣业公司。

其实,特色就是一种核心竞争力,是一种难以被别人模仿的竞争力。而且,特色本身是一种生产力,它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可以形成有竞争优势和区域特点的主导产业,走出一条“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独特道路。[12]所以,我们在发展农业产业化时,一定要注重农产品的国际差异化生产,结合当地的农产品特色以及当地悠久的文化历史,基于规模化生产的同时,要把产品的特色和蕴含的文化融合在一起,创造出我们中国的具有地方特点的品牌。这个起步虽然艰难而且缓慢,但是这个品牌一旦打响,就会永远立足于国际的农产品行列,并且只要在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我国的这种特色农产品就会长盛不衰,在国际上将会深受国际友人们的欢迎。

第二,与工业品相比较,农业生产出来的大多数产品都难以进行标准化的生产。从农产品本身具有的特点出发,这使得农业产业化在生产过程难于进行标准化的生产,并且食品安全也难以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证。我们都知道,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初始的生产是很重要的,而且实行标准化的操作对于生产管理都很重要的。但是“种植或养殖活动不是车间化封闭式生产,而是散落在广袤的农村中的开放式养殖,不利于现有制造业中的各种先进管理理念和监控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 [13]而且农产品的最与众不同的是产品形状、味道、色泽参差不齐,这就给农产品的深加工基地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高额的成本。这也是龙头企业难以发展壮大的原因所在。

从农产品的生产关系来看,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这些龙头企业如果想做大做强就必须对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农民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让农民乐意采用企业的生产标准进行产出农产品。不过这施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农户并非企业的员工,企业难以对农户实施类似于管理员工式的监管和约束”,并且 “农户的教育程度偏低,对于风险的态度属于厌恶型”,[13]所以就算企业有意愿实行标准化生产和注重食品安全,农户也不一定会持续配合企业的这种要求,这无形中也给农业产业化在实施标准化生产的过程增加了生产成本。

第三,就农业产业化生产中的龙头企业而言,大部分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呈半截“龙”状态,企业与基地联系不紧密。李丹等(2012)针对贵州省的印江县的龙头企业做调查,发现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不少,但全县真正意义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上千万元的屈指可数,普遍存在规模小,市场开拓能力小,无发展潜力,起点低,经营水平差,产品仅集中在县内销售,少部分销往省内外。虽然政府将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各类生产基地,但农户根本找不到龙头,农户生产发展起来了,产品销路得不到保障,就更谈不上增值了,初级农产品一遇销路障碍,只有农户的利益受损失,严重打击了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4]从另一方面来看,农户很多时候都是缺乏信息和主动性,如果企业不与农户联系密切,不能够深受基地农民的欢迎爱戴,赢得农民的信任,农民自然是不愿意参与产业经营,这样企业与农户都达不到“双赢”的目的。

所以,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龙头企业的选拔,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程序地扶植,不能贪图表面上的工作,而是要踏踏实实,渐进式地稳步前进,宁少勿多,先促进一批发展壮大,随后增强辐射带动周边的企业一起发展。

第四,目前国内缺乏一套完整的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的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虽然农业产业化在生产环节中可以参照农业质量认证体系中的GMP、HACCP等质量体系的认证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但是,它们在生产过程中缺乏一系列各品种的农产品的标准化指标。因为农业产业化的生产其中包括了农户的种植和养殖等,而且在每个行业里其生产的规范操作和需要达到的标准化流程也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目前在农业产业化生产中出现了产品质量——双柠檬市场的原因。一方面,如果农业产业化中的生产规范化操作和标准化流程得到严格的制定,那么农户就可以参照标准,判断哪些农产品才是合格和标准化生产的,哪些农资产品更加适合自己在生产过程中的需要而要投资的,从而他们的内心就增加了自信和力量,而不是按照那些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中介组织或者公司他们各自的要求去生产,这样农户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生产时也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如果有一整套专门针对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质量认证体系,附有这些标签的农产品就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从而也降低了农产品在消费市场上的柠檬效应,保证了农户的利益,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另外,对于参与农业产业化的中介组织或者公司来说,有了这样的认证体系之后,他们在对农产品收购过程中就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并且他们也会更积极地向农户传授那些有用的技术方法和管理经验,以解决在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而且他们的监督成本业会大大地减少,因为他们可以按照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的农产品的标准去收购农户的劳动成果。所以,拥有一套完整的、标准的、专门针对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质量认证体系,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才会走得更远,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农业产业化中合作环节所遇到的问题

第一,农业产业化合作环节中会出现一些订单的履约问题。“龙头企业+农户”是农业产业化合作过程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组织形式,因此,订单合作是我国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合作时采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在“龙头企业+农户”模式下,无论是分散的农户还是龙头企业,都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倾向,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违约的收益高于违约的成本。[15]又由于交易双方的市场地位严重不平等以及信任机制的缺乏这些因素的影响,而使得农业产业化在合作环节中存在着这种致命的缺陷——履约时的高毁约率的出现。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龙头企业和农户都是 “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财产是完全独立、互不干涉的。 所以,在农业产业化合作环节中,无论是作为农产品的原料提供者——农户,还是作为农产品的加工者——龙头企业,他们追求的都是“利润最大化”。最终的结果是,面对农民的违约行为,企业因诉诸法律或对农产品产量调查的成本高于收益而选择“沉默”;面对企业的违约行为,单个农民因诉诸法律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而忍气吞声。[15]

曾经有部分学者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研究合同对于农户的约束效果,他们发现合同对于合作农户的约束力不强,约束效果不佳。[16]但是周立群和曹利群认为,中国农村是一个典型的静态社会,农民之间不仅相互了解,而且存在着相互间的监督。[17]这种来自于道德上的约束带有极强的效果。它对履约时的高毁约行为有一种制约的作用。可是这种情况对于一名处于贫困状态下的农民来说,这种制约作用显然大打折扣了。由于交易双方的共同利益的缺乏,又受到信息不对称性和市场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协议多数都是短期性的。

这种毁约现象的出现,隐藏着合约的不完全性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农业产业化的体系还没完善,再者就是农户希望自己也还有机会在市场交换中获得一个更好的价格和不愿意承担企业的市场风险,而企业也希望自己能收取到尽可能低成本的原料以及不愿意承担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可控因素所导致的风险。所以,龙头企业和农户双方都没有完善不完全的合约的趋势。

第二,在合作环节中农产品的加工者与农产品的原料提供方会出现一些“委托——代理”的问题。2008年的三鹿奶粉掺杂三聚氰胺事件全国曝光之后,在三鹿集团所采用的“企业+农户”这种农业产业化合作的背后隐含了发人深思的委托——代理问题。在农业产业化的合作环节中,对于农户来说,他们是一种独立的利益主体,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具有机会主义的倾向。但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契约双方如果是长期的重复博弈,就能建立起一种声誉机制,而声誉是一份价值很高的资产,它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和由此引起的交易成本。[18] 并且,这种委托——代理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与成本。由于农户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他们要付出很高的成本掌握生产过程中需要运用的技术,同时又是受到委托生产,所以很难每时每刻都会采用标准化生产和操作,这就造成了龙头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成果时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困难。并且在企业化的过程中,这种委托生产的农产品原料与自主生产的相比,在质量上难以保证。如果在委托——代理问题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能保持长期的利益关系,双方就会花上足够的耐心在合作中。这样在农业产业化合作环节中,农户有意愿与公司进行再次或者重复合作,其在生产原料时的积极性也会提高,原料的质量也会有所保证。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考虑到农户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受益,并从受益出发制定一些创新的机制。例如,广东温氏集团的一些做法可以给出一些经验。温氏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委托养殖合同》中规定:“公司提供给养殖户的各种物料及畜禽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这就隔离了农户与外边市场的交易,从而降低了农户的机会主义,是一个有效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办法。

第三,企业与农户在农业产业化合作环节中会出现一些过多的交易费用问题。

交易费用分为外生交易费用和内生交易费用。在决策的交互作用发生之前可预见的,不是由于决策利益冲突导致经济扭曲的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是外生交易费用。例如:在农业产业化一体化环节中所发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都是外生交易费用。而内生交易费用是由于市场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之间的差别而引起的。对于一些落后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由于硬件设施还不能够做到位,从而大大增加了在农业产业化合作环节的成本,如农产品原料生产时的运输问题、交易时的收购问题以及管理上的融洽程度。至于内生变量,基本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性或者是市场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而产生的。目前有些人认为农业产业化因交易的内部化从而使得农产品的交易费用比以前有所减少了。尹志超认为,“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中,农户在市场上的交易转化为农户与‘龙头在农业产业化组织内部的交易。在交易上,稳定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关系使交易风险、交易费用大大减少” 。[19]

但是,他们都忽视了其他的矛盾又随之诞生了,要维护这种长期交易时,是必须在合约的执行、产权的保护、守信用等方面下很大的功夫。否则,在农业产业化合作过程所出现的违约现象,由于委托代理的关系而引起更高频率的机会主义的出现,以及随后出现的一系列负面影响,这些由于交易所带来的费用增额都远远超过了因交易的内部化所带来的减少的幅度。这也是在农业产业化提出了十多年来,观望者比参与者多、参与者难以达到持续成功的因素之一。农业产业化合作环节中由于缺乏了相应的保护机制,双方都面临着极大的风险,这严重地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参与者的投资热情,从而使得那些参与者大部分始终都处于一种较低水平上的简单运作,未能够达到区域化、集约化、规模化等的要求。因此,确切地说应该是,有关硬件方面设施的完善有利于降低外生交易费用,而有关软件方面的改进则有利于降低内生交易费用。[20]

(三)农业产业化中经营环节所遇到的问题

第一,在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环节中,农业产业链的水平不高。农业产业链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具体体现,“龙头”企业在产前、产中、产后的这三阶段起了主导的作用。但是在基本国情上,我国与国外的许多国家有很大的不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人多地少,资源分散,农业生产规模小,农户的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都比较薄弱,这使得农业产业化中的“龙头”企业或者中介组织在整合农业产业链时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我国农业产业链的缺陷表现为:产业链断层,处于产业链底端的小农户十分脆弱;产业链的风险失控,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产业链连接不恰当,引起的环境污染严重,产业链监管乏力等。[21]又由于农产品的生产与其他产品的生产不同,容易腐蚀变质,产品差异很大,这给整个农业产业链带来了隐患,缺乏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在产业化发展的进程中,如何优化农业产业链从而提升产业链的竞争力是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农业产业化的未来规划。

可是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经常是被买断的,而且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往往是初级农产品,所以农产品的深加工得不到提升,附加值不高,溢价能力低。从另一个角度看,农户生产分散,科技文化程度不高,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等能力很有限,从而这也大大地阻碍了农户参与到产业链的可能。再者,农户大多选择在产业链上的种植、养殖等直接生产环节开展活动,而直接生产环节创造的附加值一般较低。[22]所以,在农业产业链中往往会形成各方势力都不均衡的局面,从而在发展农业产业化时,出现产业链链接不顺畅是屡见不鲜的。

但是,广东的温氏集团的例子就做得很好,在交易的这个环节里,就很注重产前产中产后三个时间段的产业链的管理服务工作。还有安徽的“肥西老母鸡”的全产业链的产业化经营经验也很值得借鉴。例如,他们打造了“鸡文化”休闲与创意,形成集养殖、加工、餐饮、旅游、文化为一体、相互融合、互为促进的全产业链的经营模式。[23]所以,产业链的协调顺畅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现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龙头”企业会被融资问题所困扰在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环节中是常见的现象。

范天森认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保障机制不健全,企业规模不大,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这个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对龙头企业大量资金的注入。[24]我们如何克服这个瓶颈,真正壮大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将会影响了我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我国是一个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很严重的国家,这种结构直接影响了金融结构的二元性,并且已经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前进步伐的一个严重障碍。从金融市场的需求方面来看,处在农村地区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或者各种中介组织由于要面对着经济结构二元性和金融结构二元性的不良环境,融资机会大大减少,同时随着竞争的加剧,融资成本也在不断地增加。从金融市场的供给方面来看,现有商业银行缺乏明显的监督比较优势,由其组建的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将难以长期持续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因需要全部自有资本运营,对民营资本监督效率也提出了过高要求而难以在农村地区普遍设立。[25]

总而言之,如果金融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力不够,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这些组织就会因资金投入有限而达不到规模化的生产,并且也影响了对市场适应性的后期投入。

五、体会及启示

以上所陈述的一些问题也许不是非常重大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出现确实阻碍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所以,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这个过程中,笔者谈几点体会。

第一,要改变我们一贯模仿别人的做法,善于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发现新的亮点,发挥我们中国农业的地方特色和中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在生产的环节中注重标准化、专业化的生产,不断地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第二,在农业产业化的合作环节中,在宏观上讲,国家需要建立一种诚信考核的机制;在微观上讲,企业要走到群众中去,相互了解,相互信任,采用合理的监督技术和公平的核算收购价格。

第三,我们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环节中要逐步提升我们的产业链水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有效率有效果地一条龙经营体系;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和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支持体系,以解决好我国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的融资问题。

六、总结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只有发展好农业产业化,中国的“三农”问题才有所解决。而且,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搞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只有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紧扣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思路,做到有的放矢,充分看到农业产业化对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重要性,真正解决处理好农业产业化的生产、合作、经营三大环节中所出现的问题。这样,我国的农业才会复兴,才会走出一条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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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庞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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