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构建
2014-09-20周越
周 越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同时发挥着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也是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2月8日颁布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而后审计署制定出台《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发了各级审计机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极大关注。对于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而言,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也提上了日程。审计部门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应选用合适的评价体系,从不同角度客观公正地对领导人员任期内所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做出评价。因此,构建一套恰当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规避审计风险,成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这个角度出发,探讨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构建问题。
一、现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缺陷
纵观当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一)评价的重点与国有企业管理发展水平不匹配
现代企业已从简单劳动力的价值生产型转向知识和技术驱动的价值创造型,单一产品模式转向多元化模式,如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忽视这些方面,只注重真实、合法的操作层面,必将弱化企业管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持,关键在于战略执行力、领导和创新力,但现有的审计评价指标很少涉及投资决策与运作。此外,随着企业管理现代化与国际化的步伐加大,国内及国际市场波动愈发关联到企业发展状况,大型国有企业近年来屡发跟风投资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事件。因此,评价时应考虑到国内外市场、关注金融市场的参考性信息,并将企业发展目标结合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运用结合起来。
(二)审计实践中借用的评价体系缺乏适用性
由于各企业审计部门没有构建具体的评价体系,审计实践中大多是直接搬用《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中的体系,这些指标权重的设定是固定的,即确定了企业绩效考核中各个指标的重要性。然而,当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领导人员绩效的关键指标评估会存在一些差异。例如,初创期企业的关键指标是市场份额,而成熟期、衰退期关键指标则分别为销售利润率、现金回收率。此外,由于该评价体系的重点是财务指标,而缺少有关企业发展的其他指标,因此不适用于对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进行综合评价。
(三)现行的评价方法不完善
目前,所利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还未达到准确科学的层次。现阶段的评价方法可从两层维度上划分为两种属性: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定性评价是基于审查过程领导人员有关问题的真实、合法情况,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价和解释;定量评价方法是将通过审计实施取得的数据与经济责任目标等进行对比分析,以客观反映经济责任的履行。
依照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多数企业以定性法为主,定量法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只起到了简单的辅助作用。随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逐渐复杂,简单的评价模式将难以保证客观地鉴证评价内容。应将反映目标与应用层次的具体评价指标分别选定性与定量评价方法来进行综合评价,并逐渐确定以定量评价方法为主,力求取得客观合理的审计评价结果。
(四)审计手段与审计信息的局限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查单位及个人的经济活动。在审计中发现存在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的情况下,单单依托审计手段就予以定性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关执法部门的介入与支持。此外,多数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任务重、时限紧。这种情况必将导致实施审计活动时减少审计程序,缩小审计取证范围。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意味着缺少必要的审计程序和充分审计证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效率效果大打折扣。
从审计信息角度来看,由于其审计时间跨度大、审计范围广,包含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协议、会议和其他经营活动记录,审计信息往往是不完整的,提请审计评价有困难。在实施具体事项的审计评价时,如果无法收集到充分的审计信息,审计活动便失去可供发表意见的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责任大、风险大、要求高等特点,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在构建评价体系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以保证其在理论及实践层面都具有可操作性。
(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定量指标包括绝对数和相对数,表现形式为数值,如:某一经济指标的环比增长额与速度、利润与利润率等。不可直接用数值表示的是定性指标,如: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与健全性。此原则意在评价体系所设定的指标能在定量分析后形成定性评价结果,即基于定量分析做出定性评价。这一方面是由于许多评价要素无法直接以数字度量;另一方面是受制于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只能辅以定性指标评价。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应根据定量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原则,以获得更科学可靠,也更加公平合理的综合评价结论。
(二)重要与实用原则
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重要性原则是在充分尊重审计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分析、突出重点。凡审计涉及到的事项都应当进行评估,但不能超出审计范围,评价仅限于经济责任,其他如被审计人的政治、文化、综合素质等不应纳入评价内容。该原则主要针对选择性指标,评价时侧重反映企业整体绩效的经济指标,严格分离选定的主要和次要指标,取舍得当,直接凸显经济责任的指标。
(三)客观性原则
该原则指在审计结果的基础上,以企业的实际情况作为依据,通过比较分析所确定的评价标准,真实地反映企业经济事项。在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审计时,设计评价指标要尽可能地选取可以量化的指标以保证指标的客观性,而不能全部采纳所有指标,需要对某些指标进行筛选。
(四)动态时效性原则
我国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是随着政策与经济形势的发展而变化的,传统的评价体系日益暴露出越来越大的局限性,亟需适应新形势的评价指标。动态时效性原则是指指标的确定应与企业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一致,根据不同历史时期领导人员所应承担不同的经济责任要求做出相应地修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关系企业可持续发展潜力、社会责任等众多领域应逐渐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
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
根据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第十七条与十八条规定,在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原则的前提下,本文从以下6个维度(准则层)进行指标的选取和评价,并以表格形式列示如下图所示:
(一)反映资产营运状况的指标
以资产质量的有效、流动和安全性为标准,指标设定为存量资产状况、资产营运效益和资产营运效率。
(二)反映企业绩效的指标
财务效益是企业绩效的集中体现,该指标反映企业利用自有资本取得经营回报的水平及领导人员的报酬水平。资产负债率可体现企业偿债能力状况,反映企业资产总额中债权人提供资金、资产所占比率及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发展能力状况以资本积累率为基本指标。贡献水平是评价在任期内本企业运用自身资产为社会、国家支付价值的能力。职工薪酬增长状况则可用职工薪酬增长率来代表。
(三)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管理的指标
内控制度的建立并带头遵守是领导人员的基本职责,其指标也是运用、评价其他各类指标的基础与修正参考。
1.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应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
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实际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
(四)反映重大经济决策的指标
重大经济决策指标指企业领导人员作出的有关贷款担保、出借资金、大额采购合同等方面的决策。用于反映重大经济决策责任的为定量指标,这些指标应能体现合法性和科学性。
1.重大投资决策违规率=任期内未按程序决策投资额÷任期内重大项目投资总额;
2.重大决策失误损失率=审计认定决策失误损失金额÷相关投资总额。
(五)企业遵纪守法指标
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在国家各项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企业遵纪守法指标主要包括一般性违纪违规和严重违纪违规的情况,以定性指标为主。一般性违纪违规主要包括:上报虚假的资产经营及财务数据考核指标;通过调节指标等方法,导致收入、成本、利润不实。严重违纪违规主要包括:偷税漏税、违反企业相关规定,擅自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和抵押,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秩序或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事项。
(六)个人廉洁自律指标
廉洁自律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必备素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之一是惩治腐败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领导人员廉政内容,确定细化定性指标。分析和计算因非廉洁自律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程度。
表一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综合指标评价方法是加权平均计算各项指标的得分,得出整体综合得分,分析、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形成审计评价结果。综合平衡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评议结果的公式为:
综合指标分数=定量权重×定量指标评价结果+定性权重×定性指标评价结果
表中列出的权重(定量指标占80%,定性指标占20%)只考虑了一般企业的情况,参照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中有关定量和定性指标权重划分情况。在实际运用中不可能使用统一的标准,可酌情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对指标可取舍、增删;权重、分值亦可根据不同需要来增减。实行百分制测评,定量与定性评价加总按100分计,得出评价结果后用以下形式表示。分为优、良、中、低、差5档,按照85分、75分、65分、55分四个分数线作为判定的资格类型界限。
四、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建议
(一)实现审计“关口前移”,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审计保证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功能”。在“免疫系统”理论的引导下,逐步前移审计监督关口,由原先对领导人员的被动治标转为主动监督防范,突出任前预防而非离任监督,突出事前、事中审计,积极推广全过程跟踪审计,其效用是识别风险后能迅速采取措施整改并将损失降到最小。将审计“关口前移”,可以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有利于从源头控制审计工作质量。
(二)深化审计评价结果的运用,发挥审计增值服务职能
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将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人员奖惩、职务任用罢免的参考依据,从而实现“审”和“用”的有效结合。一方面,加大审计决定执行和整改力度;另一方面,还要着力从企业机制、控制和风险方面找问题,提出治本之策。对于其失败教训应引以为鉴或未雨绸缪,实现审计成果的二次利用。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提升运用,把审计“增值”的核心理念融入到审计实务中去。
(三)健全审计责任追究体系,发挥审计监督管理作用
实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建立严格的问责制、责任追究办法,与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协作配合,规范对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范围、原则及相关程序。以达到对领导人员任职期所在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与效益性以及对相关经营战略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效用。
本文借鉴 《规定》,设计了6大类、17个具体指标。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各企业所处行业的特征,将体系的运用与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制目标结合起来,设计新的维度、突出主要指标权重,融入风险控制、公司治理与“免疫系统”等元素进行研究,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体系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使用价值。
[1]吴玲萍.评价指标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研究[J].会计之友,2011(4).
[2]赵晓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体系探究[J].当代财经,2009(6).
[3]卫建国,李洪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及其应用[J].财会研究,2009(8).
[4]高建来,张维.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架[J].商业经济,2010(3).
[5]宋常,赵懿清.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与框架设计研究[J].审计研究,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