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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赶超的策略与措施

2014-09-20张启富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金融中心区域性长三角

张启富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010)

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赶超的策略与措施

张启富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010)

宁波于2006年2月提出了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现有研究成果表明,当前宁波处于全国金融中心的第三集团,与其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地位不相匹配,应积极实施赶超战略。基于当前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宁波应明确进入全国金融中心第二集团的赶超目标,选择承接与延伸、合作与错位和特色与辐射等三大策略,采取完善区域金融体系、健全区域金融机构体系和发展国际金融特色服务等三大举措,早日建成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

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赶超;策略

0 引言

经济中心城市争建金融中心,其根本动因在于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其一,金融体系降低了物物交换中因需求和时间的双重巧合障碍而存在的用于评估商品品质、掌握商品信息的单位交易成果,便利了交换,使市场范围扩大,专业化程度提高;其二,金融体系作为动员储蓄和投资的最佳途径,通过吸收社中的闲散资金并转化为储蓄,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来源。其三,金融体系可增强资本的流动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从我国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实践来看,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的重叠安排以及渐近式市场化改革模式等因素作用,使得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产生了较大差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逐步推进和深化,金融作为一种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突出。现有统计资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是与金融市场化、金融规模扩张保持同步的,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与金融发展水平差距同时存在,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之间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经济发达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等通常都有一个相对发达的金融市场,而区域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通常经济发展水平也相对落后。正是上述状况的出现与持续存在,促使我国许多城市高度重视区域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与保障作用,因而提出各级各类的金融中心战略目标,宁波即是其中之一。

1 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目标的提出

宁波是历史上著名的东南沿海金融中心,相对于国内其他金融中心城市,宁波很早就形成货币兑换、资金拆借、利率、汇率等金融市场,首创了对现代金融业影响巨大的“过账制度”(即非现金结算)。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经济金融迅速发展,形成了较大的金融规模和较完善的金融体系,基于这一事实,不断有学者提出要将宁波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周建松(1987)较早提出将宁波建成“浙江金融中心”,刘键初(1995)、蒋虹和郑魁浩(1996)、王益澄(1997)等分别就宁波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标定位和举措等进行了论述。孙建红(2011)认为,在以上海建设“两个中心”背景下,“宁波区域金融中心属于国内区域金融中心”、“是政府主导型金融中心”、“职能定位于承接中继型金融中心”。

从官方层面来看,2006年2月,宁波“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 “按照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加快金融业在组织、机制和服务方面的改革创新”,这是宁波官方层面第一次正式提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2008年5月,浙江省政府《关于浙江金融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到2012年末,杭州、宁波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并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有机组成部分”,这表明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已上升为省政府的发展战略。2011年2月,《宁波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宁波金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中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重要组成部分”。

2 宁波金融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水平的理论估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有上海、北京、深圳、杭州、南京多近30个城市提出了不同层级的金融中心建设目标,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现状及趋势来看,除上海、北京和深圳外,其余绝大部分城市要建设的只能是区域性金融中心。从现有关于国内金融中心评价的研究来看,涉及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水平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五项:

在倪鹏飞、孙承平(2005)等所作的中国城市金融中心定位研究中,上海、北京处于第一集团,广州、深圳处于第二集团,宁波和天津、杭州、南京等16个城市处于第三集团。从排名上来看,同处于长三角的上海、南京、杭州、苏州、宁波和无锡分别处于第1、6、7、12、17和21位,宁波在长三角6城市中排名第5。

在孙剑、苗剑军(2006)所做的区域金融中心形成潜力研究中,北京、上海处于第一集团,有实力成为全国性金融中心,天津、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处于第二集团,有实力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宁波、苏州等处于第三集团。

在薛金房(2009)所做的我国金融中心综合评价分析中,将全国金融中心分成一级(国际化)、二级(跨省级)和三级(省域内),其中北京、上海、香港为一级,天津、大连、南京、杭州等16个城市为二级,宁波处于三级。在长三角入选的5城市中,宁波位于上海、南京、杭州、苏州之后,排名第5。

在张启富(2010)所做的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水平评价中,在长三角5城市中,宁波位于上海、杭州、南京之后,处于苏州之前,排名第4。从建设水平来看,宁波分别相当于上海的31.41%、杭州的80%、南京的93.37%、苏州的113.56%。

在综合开发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中,宁波在国内金融中心中的排名下降明显,从第1、2期的第7名滑落到了第5、6期的第18和15名(参见表1)。而同处于长三角的其他城市中,杭州和南京基本保持原排名未变,苏州和无锡进步明显。

表1 长三角主要城市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排名一览

基于上述研究成果,可以得出两个基本结论。其一,总体来看,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水平在全国和长三角地区内均处于第三集团,就长三角主要城市而言,宁波明显落后于第一集团的上海和第二集团的杭州与南京。其二,相较于长三角地区的杭州、南京、苏州等主要竞争对手,宁波近年来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速度方面明显有放缓的迹象。例如,在综合开发研究发布的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报告中,在2009到2014年间,宁波从原来的第二集团(核心区域金融中心)下滑到了第三集团(次级区域金融中心),从原来的与杭州、南京差距不大、明显领先于苏州、无锡,演变成目前与杭州、南京差距很大、明显落后,与苏州、与无锡之间不相伯仲,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可见,就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而言,宁波现有水平与其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的经济地位是不相匹配的,如任由发展下去,还存在着因为金融支撑不足而失去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地位的可能。因此,宁波必须实现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上的赶超,以早日获得与其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

3 国内外金融中心赶超的经验借鉴与比较

从现有金融中心的形成历程来看,有需求反应(Demand-Following)与供给引导(Supply-Leading)两种不同模式。所谓需求反应是指金融体系的产生、变化和发展取决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导致贸易扩张和投资增加,从而带来融资需求增加,形成新的金金融需求,个人、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均具有增加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需求的要求,金融体系因此自动扩张,与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等随之改变。金融的发展反过来进一步刺激了经济的发展,由此循环往复而形成金融中心。其形成的基本路径是:首先,因区域经济和贸易发展,形成了一个区域的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再逐步成长为国家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伦敦、纽约等即是以这种模式形成了现有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供给引导是指由于金融发展能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进而通过提高储蓄水平和增加投资等推动经济发展,因此,在经济尚未发展到特定水平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为了促进本地经济更好的发展而通过人为设计、强力支持而形成金融中心。先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金融中心能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很好的金融环境,从而能刺激和引导区域经济的发展。通过这种主式形成的金融中心是政府有意识推动和建设的结果,因而是也被称作政府推动模式。现在国际金融中心,东京和新加坡即是这一模式的代表。

供给引导模式的存在,说明地方政府通过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是可行的,同时也表明地方政府在推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是大有可为的。对此,宁波地方政府应有清醒认识,应基于当前宁波经济和金融发展实际,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方面奋起直追,实施赶超战略,在占领国内金融发展制高点的同时,为宁波经济发展创造更为优良的金融环境和提供更为高效的金融支持。

4 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赶超的目标

前文分析表明,当前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局势,可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宁波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方面就不能有所作为了。供给引导模式的存在,以及新加坡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的过程中,宁波地方政府是可以有所作为并可能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采取有效的策略与举措。

宁波确定区域性金融中心赶超目标的核心问题要解决是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在国家、长三角地区和浙江省的金融发展版图中的地位与性质问题。在长三角地区和浙江省中,与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最为密切的两个城市是上海和杭州。其中,上海在金融中心建设方面处于全国和长三角的第一集团,是国家金融中心,其目标是国际金融中心;杭州与宁波同处于长三角南翼和浙江省,相距不过150公里,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方面处于全国和长三角的第二集团。当前,宁波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水平方面处于全国和长三角的第三集团,与上海有很大差距,未来也不太可能与之并驾齐驱;与杭州有一定差距,但赶超尚存可能。因此,杭州可以说是宁波建设区域性金融心的最大竞争对手。

从国家对杭州和宁波的城市定位来看,杭州是省会,是浙江的经济和科教文化中心,宁波是港口城市,是长三角翼经济中心;两者同为副省级城市,宁波是计划单列市。相较而言,国家对于杭州更强调其综合功能,对宁波则更强调其经济功能。从浙江省对杭州和宁波的金融发展定位来看,将两市均定位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可见,在经济和金融发展方面,宁波和杭州在中央和省级政府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和层次是基本相同的。但当前的事实是宁波在经济和金融发展方面均落后于杭州一个层级,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因此,就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赶超的目标而言,在未来5-10年内,宁波的主要目标是进入全国和长三角地区金融中心的第二集团,成为与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

5 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赶超策略

基于上述赶超目标,结合宁波当前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宁波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赶超方面应采取以下三个基本策略(参见图1):

图1 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赶超策略

一是承接和延伸策略,这是处理与上海金融发展关系的策略。上海的远景目标是建成与我国全球经济强国身份相符的全球性金融中心,宁波作为以上海为龙头和核心的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努力将自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融入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个非常必然和现实的选择。具体而言,就是承接和延伸。承接是指宁波要努力融入上海,接受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承接其相关业务,例如上海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开展(国际)金融批发业务,而宁波则主要面向中小型企业开展金融零售业务;延伸是指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要主动与上海接轨,促动区域内金融机构在充分发挥区域内金融机构功能的基础上,成功延伸上海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成为其在本区域实现国际金融中心功能的执行者。

二是合作与错位策略,这是处理与杭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关系的策略。宁波和杭州同处于长三角南翼和浙江省,又都是地区性的经济中心城市,在经济金融发展方面各具特色,相互联系紧密,互补性很强。因此,宁波在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方面首先要选择与杭州合作而不是激烈竞争或是针锋相对,双方应努力实现强强联合,例如两市民营经济均比较发达,区域金融体系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都很有特色与经验,完全可以合作和相互借鉴。所谓错位策略是指宁波应基于自身经济发展的优势,主要是港口优势、外向型经济优势、计划单列市的体制机制优势等,找到有别于杭州金融发展的突破口(国际金融业务),形成两者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方面能级相同,但功能各有侧重的有利局面。

三是特色与辐射策略,这是宁波对自身区域性金融中心功能定位的基本策略。特色策略是指在承接与延伸、合作与错位策略基础上,宁波应积极发展自身的特色金融业务——国际金融业务,实现与上海和杭州的分工合作与错位发展。事实上,只有当宁波成功发展了自身的特色业务之后,才有可能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所承认和接纳,也才有可能赶上杭州的级别。辐射是指宁波应充分发挥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辐射作用,积极为周边的绍兴、台州、舟山、金华等城市提供国际金融特色服务,扩大自身影响力和话语权。

6 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赶超举措

一是要完善区域金融体系。拥有相对完善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是区域性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特征,纵观宁波现有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体系不完善、功能不健全是其主要特征。如宁波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与杭州相比,无疑是规模上、还是在活跃程度上,都有很大差距,这些无疑与宁波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不相匹配。因此,完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也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内宁波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宁波应加快发展中小民营企业信贷融资(担保)平台、创业投资基金市场,要研究对接“三板”市场和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为创新企业型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加快组建中小企业贷款公司,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探索建立非上市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努力完善区域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二是要健全区域金融机构体系。近年来,宁波本土金融机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如浙江省两家最早的法人外资银行协和银行、宁波国际银行发展迟缓,原宁波唯一一家证券公司——天一证券因破产而被光大证券收购,原总部设在宁波的浙商银行由于经营不善而被重组并移师杭州等,这些现象无不说明了宁波本土金融业主体在快速发展的宁波金融业中所处的尴尬与不利地位。因此,宁波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一方面要实施本土金融机构发展战略,加大对宁波银行、通商银行、东海银行、昆仑信托、鄞州银行、镇海农村商业银行、杉立期货等本土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其做大做强。同时,还要积极谋求新成立若干家本土证券、保险经营机构,健全本土金融机构体系。另一方面,宁波还要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特别是引进服务于国际金融业务领域的涉外金融机构,从而建立起与宁波经济和金融发展水平相酝酿的区域金融体系。

三是发展国际金融特色服务。前文提及,就宁波而言,立足于自身在港口、外向型经济和计划单列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国际金融特色服务是其现实选择。同时,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大背景下,宁波作为上海“两个中心”的重要承接与延伸基地,重点发展国际金融特色服务更具有可行性。具体来说,主要是国际贸易金融、国际航运金融、国际物流金融和离岸金融。国际贸易金融主要包括国际贸易结算、信贷、担保、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业务。就宁波而言,国际贸易结算是基础,其核心是依托信息技术,提高结算效率和质量;国际贸易信贷是核心,其核心是基于产业内贸易和供应链发展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即对产业链中包括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等全部参与方提供的资金融通服务。发展国际航运金融的核心是打造好宁波东部新城的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和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加快发展航运融资、海上保险、航运会计、资金结算等业务。在离岸金融方面,要充分发挥计划单列市的体制机制优势,积极利用梅山保税区向中央争取离岸金融业务试点,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与制度,吸引有关金融机构在保税区设立分支机构,逐步扩大离岗金融业务的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将其打造成长三角南翼的离岸金融中心。

[1]周建松.九十年代的浙江金融布局[J].浙江金融,1987,(1).

[2]刘键初.构建宁波区域金融中心的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1995,(4).

[3]蒋虹,郑魁浩.建设宁波区域金融中心定位的探讨[J].宁波大学学报,1996,(2).

[4]孙建红.中国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对策研究——以上海“两个中心”背景下的宁波为例[J].财贸经济,2011,(8).

[5]薛金房.我国金融中心综合评价分析及发展战略目标定位[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9,(1).

[6]张启富.宁波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水平实证评价[J].特区经济,2010,(11).

[7]张启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水平评价研究:以宁波为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熊荣生】

On Overtaking Strategy of Ningbo Regional Financial Center Construction

ZHANG Qi-fu
(Zhejiang Business Technology Institute,Ningbo 315012,China)

Ningbo put forward an objective of building a regional financial center in February,2006.At present,Ningbo still remains in the third group of 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s.Ningbo should set up an objective of overtaking the second group,take three strategies and three measures to become an important financial center in the southern Yangtze Delta.

regional;financial center construction;overtake;strategy

F832.7

A

1671-9565(2014)04-001-05

2014-11-23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培育项目(甬社科院联[2012]15号);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项目(浙教办高科[2013]59号)阶段性研究成果。

张启富(1977-),男,安徽无为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金融学和高职教育等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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