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的时效
2014-09-20陈洪娟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2期
●文/陈洪娟
2013年年初,美国华盛顿州野生动物管理局收到一位名叫罗伊的来信,他在信中说:在1967年-1970年期间,自己在该州非法猎杀了3只白尾鹿。随着生命接近尽头,他的心也越来越难以平复,赶在临终前,主动向野生动物管理局坦白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惩罚。管理局的官员收到信后,立即与罗伊取得了联系,并告诉罗伊,非法猎杀白尾鹿的确有罪,但该罪的法定诉讼时效已过,他不会因此受罚。
然而罗伊的负罪感却并未因免予起诉而减轻。不久之后,野生动物管理局收到了罗伊捐赠给野生动物管理执法部门的6000美元的支票,希望将这笔钱用于预防犯罪——类似他40多年前那些罪行的发生。
司法诉讼是有时效的,但良心是没有时效的,什么时候忏悔都不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