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解读《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
2014-09-19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出台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主要内容:
除前言外,包括10章,共32节,分为三大版块。第一版块阐述加快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优势、机遇和挑战,提出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二版块提出了“七大任务”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第三版块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综合评价了原中央苏区的区位、资源禀赋、生态地位、产业特色、文化底蕴等发展优势,分析了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以及挑战;二是明确了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三是围绕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从统筹区域空间布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开放合作和区域联动发展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四是对规划实施提出了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加强组织实施等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主要特点:
一、战略定位高。《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有六个方面:打造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以及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著名生态和文化旅游目的地。这六个战略定位,每一个都是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来确定的,体现了国家对原中央苏区寄予厚望和重托。
二、发展谋划远。《规划》主要提出到2020年,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中心城市集聚能力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国家对原中央苏区提出的发展目标,既是对我省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也是对我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更高要求。
三、空间布局新。《规划》明确发展粤东北组团,提出培育壮大新型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四大产业集群。要把梅州市打造成粤闽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广东省绿色崛起先行市和文化旅游特色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经梅汕高铁、梅河高速,向东经饶平打通出海口,向西联动龙川、和平、连平、南雄等山区县,打造海陆联动的城镇密集带。这符合我省原中央苏区的发展格局,体现了我省原中央苏区组团式发展、联动发展的战略要求。
四、政策力度大。《苏区规划》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支持政策,比如在资金安排方面,明确提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外优惠贷款等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在金融政策方面,提出推动组建股权基金,重点支持产业园区、中心城区以及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适当调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合理满足其信贷投放需求。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提供普惠性金融创新服务。鼓励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具各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以县(市)为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在土地使用政策方面,实行土地差别化政策,对新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给予用地指标支持。支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合理调整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在矿产资金开发政策方面,提出加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程的资金投入。矿业权所得价款地方分成部分由省市县国有地勘单位按一定比例分配,县分成部门要充分照顾矿业权所在地镇村利益。
五、创新领域宽。《规划》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比如:在创新试点工作方面,提出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小额贷款创新试点;在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方面,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加快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林权政策方面,提出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健全林业要素市场,加快林木、林地规范有序流转。开展生态公益林林木蓄积量增长激励机制试点,对重点水土流失区新增蓄积量予以奖励;在户籍制度管理方面,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