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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归

2014-09-19刘凤阳

福建文学 2014年9期
关键词:后妈

刘凤阳

朝南的那面墙上开了一扇窗户,郑建鹏一直站在那里。快到中午了,巷子里连个人影儿都没有。这些日子,他每天都睡到十点多钟才起床。上午,他一起床就给孙惠苹发了一条手机短信,问她上夜班还是白班。等了好一会儿,短信来了,“中班”。就两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多写。他干脆拨通电话,要她中午之前来一趟。

“去干什么?”孙惠苹在电话里有点不耐烦。

“来了再说。”他抢先挂了电话,不给她推脱的机会。他知道她一定会来的。

果然,他看到她走进了巷子口,上身穿着一件绿色的T恤,下身是一条紧绷绷的低腰牛仔裤,手里拎着一个购物袋。走到门口,她用脚踢了踢门。郑建鹏拉开门,“你不是有一把钥匙吗?”

“丢了。”

购物袋里有“打包”来的卤猪大肠、盐焗鸡脚、凉拌海带丝,都是郑建鹏平时喜欢吃的。孙惠苹站在房间正当中,拿手往脸上扇风。她的眼睛看着别处,生怕一不小心落到他裸着的半截身体和鼓突突的胸大肌上。满屋子都找不到一个凳子,要坐就只能坐在那张铁架子床上。枕头边歪着一台巴掌大的“迷你”小风扇,郑建鹏摁下开关,举在手里,对着她晒红的脸远远地吹。

“坐下来呀,你先坐下来。”他说,一边挪了挪屁股。从进屋,他的眼光就一直追着她。

她紧张地扯了扯T恤下摆,不料却把两个乳峰裹得更紧。她知道他这会儿在想什么,不由得一阵反感。

“哥,有什么事你快说吧,我下午还要上班呢!”她叫他“哥”。她好久没有叫他哥了。

“不急,不急,还早呢,”他说,“你想吃什么?我出去买。”

“不了,我已经吃过饭了。”

郑建鹏一甩手把小风扇丢在一边,嘴里开始喘粗气。

“你最近往你们家打电话了吗?”

“没打。有什么好打。”她不耐烦了。他最恨的就是她这种凡事无所谓的态度。

他又去接了一杯自来水,咕嘟咕嘟灌下肚,平静了一些。“你去帮我烧壶水吧,我想泡碗面吃。”他哀求道。

孙惠苹抄起窗台上的塑料电水壶,哗啦啦接满水,插上电源。“我走了,下午还要上班。”她又说了一遍。

上班,上班!她并不是真的急着要去上班。郑建鹏站起身来,在房间走了一圈,心里也跟着她着急起来。“你喝水吗?你吃个鸡脚吧!你坐一会儿,不会耽误你上班的。”他说,“你坐下来,陪我说说话,好吗……”孙惠苹已经打开房门走了。

进入五月份以来,他就每天穿着这条大裤衩,光着上身呆在房间里。他原来上班的那个工厂是个家电厂,一到“淡季”就遣散一部分生产工,过几个月再重新招回来。如果你不愿意回来也没关系,反正有大把等着进厂的新手。他已经闲了快两个月,两个月都在吃老本。他去了几回劳务市场,可双桥镇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家电厂,都是“淡季”,没有一个厂招工。倒是孙惠苹好找工作。她来双桥镇才一年多,已经换了好几个单位,还学会了一口流利的“白话”——就是粤语。刚来的时候,她在一个大排档当洗碗妹,没过多久就去了一个酒吧,现在又“跳槽”到一个叫做“银河”的“大型娱乐城”做前台小姐,薪水也一次次攀升。

每次问孙惠苹往她家里打电话没有,她都是一个调子,“没打,有什么好打”,可他又不方便老往河南打,妈早就是别人的妈了。爸妈离婚那一年,他才八岁。妈改嫁到河南,一去十三年,直到前年秋天,外婆生了一场大病,妈才回到鄂西北的老家。那时候郑建鹏已经来到双桥镇打工,听说妈回了外婆家,他当天就辞了工,赶回了鄂西北。

一路上,他一直在想四十多岁的妈会是什么样子。他记忆中的妈不到三十岁,洗头的时候,齐腰长的头发披散下来,妈拿一把木梳,一遍遍梳,梳直了,发出一蓬黑幽幽的光亮,把妈的上半个身子都罩住了。妈一边梳头,一边哼着歌,她的脸上有一种耐心、满足和陶醉的表情。妈爱惜她的头发,像爱惜一件珍贵的器物,有一次和爸吵架,妈的头发被爸揪掉了一小绺儿,妈捂着头,蹲在田埂边哭了好久。他走过去问:“妈,你头上流血了吗?”妈不说话,将他一把推开。

下了火车,天还没亮,他也顾不上等,便急急搭了一台“中巴”往回赶。走了一半路程,车抛锚了。司机打开车门跳下去,在路边一蹲,舒舒服服地点了根烟抽。车上不多的几个乘客脸上都显着焦躁,却谁也不去过问半句。等司机抽完烟,身子拱进车头,没鼓捣了几下又站起来,搓一搓手,一脸无辜地宣布:“车坏了!”再没有多的交代和安置。先前焦躁的几个乘客反倒放下心一般,懒洋洋地歪在座位上,一副听天由命的表情。说不定他们都是“托”呢,目的就是引他和另外的几个乘客上钩。要他们退票是不可能了。郑建鹏拎起自己的背包,不声不响下了车,一路往村里赶。

太阳已经快到中天了。在双桥镇,燠热的夏天一直持续到十一月;而回到老家,不到十月底就开始霜冻了。双桥镇的太阳炽热、强悍,是白色的,晒着了就会脱层皮;老家的太阳则浓稠、绵软,是蜜色的,把衰败的稻田也染上了一层温馨。苞谷已经收摘过了,苞谷秆子还立在坡地上,干枯的叶子耷拉着,风吹过,飒飒地响,像一个个衣衫褴褛的、寂寞的小人儿。通往村子的沙土路见不到一个人,偶尔有拖拉机从他身边突突地开过去,开拖拉机的人一脸淡漠,快要走过的时候突然歪过脖子“够”了他一眼;天和地重又归于宁静,他听到的响动只有脚下的鞋底和砂子摩擦的声音,轻一声,重一声;空气里有干燥清冽的黄土味。

两个多小时之后,他到家了。爸爸躺在床上抽烟,时不时往旁边一个豁了口的土碗里弹两下烟灰。后妈一眼看出他行李里的货色,无非是几件换洗衣裳之类,便没有什么好脸色。灶头没见到吃的,郑建鹏在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喝下肚,走出了家门。

外婆家在羊眼村,翻过前面的山垭,再转过一个干涸了多年的水塘,就到了。这会儿,郑建鹏的脑海里什么念头也没有,他一心一意地赶路,双腿像上了发条,自动地向前迈进。天空万里无云。阳光普照;虫草休眠……正午无边无际的寂寥统治了山川大地。

外婆家的木门虚掩着。他推了一下,门哐当一声开了。

一个红头发的女人坐在堂屋中间的一把椅子上,跷着二郎腿,呲着牙,一粒一粒啃一根苞谷棒子。她的上身穿了一件粉红色的乳罩,下身是一条两指宽的三角裤,也是粉红色;十个手指甲盖涂得鬼火一样蓝莹莹的。她的牙巴骨欢快地咀嚼着,眼睛盯着电视上的一档相亲节目,不失时机地笑,笑得不可开交。乳罩没遮住的地方,露出了一大片雪白雪白的胸脯子;乳罩遮住的地方——真不如不遮的好!那好大的两坨,挺着,翘着,颤动着,恰似要飞出来的样子。郑建鹏何曾如此切近地看到过这等热辣的光景,他贪婪地、依依不舍地盯住那片轻柔潮湿的粉红,看了又看,一股热血呼地涌上脑门。一秒、两秒……大约五秒钟后,随着一声喊叫,他扭头跑了出来,反手把门死死关在身后。

这是哪里来的小妖精!那派头、那发式,那一身白花花的好肉,比他在广州城里见到的女人还要馋人呢。他肯定是走错门了。

从郑建鹏那里出来后,孙惠苹往自己的住处走。刚刚进入五月天,双桥镇的天气就热得让人难受。她打算拦一辆“的士”。钱夹里还剩了些零钱,她先到路边的一个冷饮店里买了一个“火炬筒”冰淇淋,刚咬了一口,一辆绿色的本地牌照“的士”擦着她的身边开过,掠起一阵热风和尘土。

“靠你妈,抢坑呀?!”她冲着车尾骂了一句老家的土话。“抢坑”的意思是,抢着被埋进坟坑。那个混蛋“的士”司机反正也听不懂。

的士刷地拐个弯,划一道弧线,吱的一声刹在了她面前。她狠狠咬了一大口冰淇淋,单手叉腰,准备吵一架。

司机摇下窗玻璃,伸出头来,没有吵架的意思,倒是一脸的巴结,朝她喊:“靓女,要去哪里呀?”

“关你乜事?!”她一甩头,迈步走开,牛仔裤裹紧的屁股滴溜溜打转。司机把胳膊肘支在窗框上,摘下墨镜,兴致勃勃地盯着她背影看。

谁怕谁!孙惠苹猛地站住,一转身走回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司机连忙摇上车窗,一脚踩下油门,发动车子,打开了冷气。

“我就说噻,天热,太阳毒,靓女你要去哪里我送你!服务到家,保你满意!”司机操着四川口音的普通话。双桥镇的“的士”差不多都被四川人包了。

孙惠苹坐在后排的座位上,望也不望他一眼:“开你的车!”她说。

“咱们这是往左呢,还是往右?” 好脾气的四川男人一点也没觉得她话锋里的生硬和冷淡,仍旧满脸的笑容和殷勤。

孙惠苹这才望了他一眼。齐刷刷的小“板寸”,圆脸,皮肤也还白净。别管廉价还是昂贵,有了一副墨镜,配上寸头,一张脸便多了点男人味。上身是一件白色短袖衬衣,脖子上吊了一条深色的细领带——同样也是,别管昂贵还是廉价,浑身上下便多了一点正式和正经。她刚才的那一肚子无名火和斗鸡一样奓起来的敌意,突然就消了。

见她不说话,司机减了速,扭过头问:“靓女,到底往哪里开呀?我对这里的路可不是很熟哟!”

“往前直走,到该转弯的时候我再告诉你。”

“好嘞!”

“你是四川人吧?”她问。

“是咧!我是四川绵阳的。你啷个晓得?”司机马上改用四川话回答,仿佛“四川人”和四川话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喜悦。

“听也听得出来噻!”她不屑地答道,泼他一盆冷水。

“妹娃儿,你是哪里的?”

“离你不远。我是鄂西北那边的——湖北的,知道不?”她撒了个谎,“鄂西北”是郑建鹏的老家。“喊我姐,你才多大!”

“晓得,晓得!我回家坐火车都要经过十堰的。我们算半个老乡吧?”想一想,又很不服气地补了一句:“我都二十三岁了,你呢?”

“我二十一岁。”

“我就说噻!”

接下来开始,他们你一句我一句,抢着问,又抢着回答,把几个月没说的话都找补齐了。——他来双桥镇不到半年,春节前才来的;他和老乡一起包了这台车,轮流跑夜班和白班;你问生意好不好做?不好做!一个小小的双桥镇,都快上百台出租车了,油价在涨,“管理费”在涨,房租在涨,吃喝拉撒睡,样样都在涨价,勉强能糊口罢!碰到刁钻古怪的乘客,还要受窝囊气!夜里出车,还要防打劫的。他的另一个老乡,就遭遇到过一次,人家拿刀逼着,把身上的钱一分不剩地劫走了。虽说损失也不算大,几百块钱保了一条命,换了个皮肉不遭罪,可大半箱的油钱、大半夜的辛苦钱就这样没了,谁愿意!后悔小时候没有好好念书,不然,哎!这些都没什么,命苦呗!关键是,来了半年多,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除了老乡还是老乡,除了开出租车的还是开出租车的,连个“摆龙门阵”的都没有,熬煎人呐!——你问我呀?我跟你差不多,还不如你呢。一个“长白班”下来,十多个小时,腿都站硬了,你总算自由,想跑跑,想歇歇,不行了睡它一天也没人逼你。我来这里比你早,一年多吧。我是做什么的?不是的,不是的,你看我的样子,像“白领”?滚蛋吧你。(“滚蛋”!他当然听得出这不是骂人的话,就算是骂,也是“骂俏”)。滚蛋!你真是挖苦人呢!屁来的“白领”。我在“银河”上班,你知道“银河”?你去“消费”过?没有?你去拉过客?知道了。夜里那里是有很多“客户”坐出租。(“怪不得了,我硬是觉得在哪里见过你!”)滚蛋吧你!你不可能见过我,我从来不在半夜里坐出租。我来钱容易?滚蛋!滚蛋!滚蛋!你这不是骂人吗!(“不是的,你误会了,我可没有别的意思!”)再乱说我可要生气了!(“好了,不乱说,你千万莫生气!”)你当我是干什么的?前台,前台你懂不懂?就相当于“文员”。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一丁点儿关系。再说了,我才在这里做了几个月。之前?之前我做过洗碗妹,在一个大排档里,五百块钱一个月,吃屎都不够。行了吧?你满意了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有,我有个……有个哥哥,也在这边做事。当然是……当然是亲哥哥!一个爹妈生的亲哥哥。她又撒了个谎。

“妈呀——”她一声尖叫,“过了,走过了!快掉头!”

可是他们已经来到了繁华路段,没那么方便掉头了。“要到前面的路口才行。别急,别急!”他安慰着她。

然后又开了长长长长的一段直路。红绿灯。左拐。车轮摩擦着路面,沙沙地响。突然之间,他们都不说话了。

在“银河娱乐城”高大的霓虹招牌旁边,有一处浅黄色的、样子破败的二层小楼,是她们的员工宿舍。孙惠苹指了指,他把车子缓缓停下来。“四川娃儿”坐着不动,孙惠苹也坐着不动,好像都在等着什么。计价器嗤嗤地转了一圈,吐出来一张机打的车票。他有心不收她的钱,又怕太唐突。还没等他说话,孙惠苹掏出钱夹,把二十块钱放在副驾驶位的座椅上。他突然慌张起来,双手在上上下下的几个衣兜里摸索,摸出一张名片递过来。“我叫大新,吴大新,”他的嗓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了一下,“你……要是用车,打这三个电话号码都可以,二十四小时开机。”

“好。”她说。

“方便留你的电话吗?”他怯怯地问。

她低着头,对着那张名片按自己的手机。放在换挡杆旁边的手机震颤着,跳了几下,铃声跟着也响了。

“我叫孙惠苹。”她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打开车门,跨出去,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前年秋天,孙惠苹跟着后妈去了一趟她的鄂西北老家。六岁的那年,爸娶了现在这个后妈。一开始她不想去。要不是老爸死乞白赖地求着她,她才不会答应。这个“羊眼村”,连个网吧都没有,手机信号也弱得很,接个电话,喊魂一样喊,对方还老是“喂喂喂,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好不好”,急死个人。用手机上QQ,更是想都别想,登陆了老半天,好不容易跳出来一行字却是,“网络连接正在进行中……”亲妈的样子,她早就忘光了,跟没有这个人似的。还不如现在这个妈。后妈也是妈。那次她去上海,说是去打工,其实是初中的几个同学一起约了去玩。临走的时候,后妈瞒了老爸,还偷偷给她多塞了二百块钱。后妈养了她十几年,抵得上亲妈了。后妈家的外婆在鄂西北,中间隔了一条江,远倒不算远,可这个羊眼村,要多穷有多穷。她自己的家怎么说也是在县城里,这里有很多她一刻也离不了的东西,网吧啦,冰淇淋啦,就连酒吧也是:有人敢开张,就有人敢泡上。那酒吧开的,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包子铺,里面还真就有包子“代卖”,土是土了点,可大家要的是那份热闹,谁说不是!

初中毕业后,老爸要她接着上高中,实在不行上个师范、卫校什么的都行。可她早就打算好了,要跟城关那边的胡姨学做服装生意。胡姨的服装店是个什么店?周围的小店开了关、关了开,唯有她的店屹立不倒。胡姨轻易不露面,她一露面,身边总跟着一队谁都不认识的、戴墨镜的小平头。老爸听说后死活不答应,可谁要他答应?要他不娶后妈,他会答应她吗?她直接走人。老爸还要闹腾,最后也还是后妈劝住了她。也没有说服,就是劝他:“管不了,就别管了。难不成把她绑在家里、绑去上‘卫校?”开头的一年,说好包吃包住,没工钱。没工钱就没工钱,她热爱的是“进货”这个环节,可以免费去各种地方玩,南阳、郑州、武汉,去得最远的一次机会,半年后她就得到了,是和另外两个男孩一起,去了广州的“白马服装批发市场”。她宝贵的处女膜,就是在那趟路上光荣奉献的。

他们住在“白马市场”附近的一个小旅馆里,她一个人一个房间,两个男孩一个房间。他们是双胞胎,姓王,长相、个头、性情都差不多,就连穿着打扮也差不多,穿的都是自己店里换季淘汰下来、论斤卖的衣服。平素里也没打过太多交道,她还一直分不清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半夜里,他们其中的一个拎了啤酒、卤鸡脚、花生米,进了她的房间。坐了一天多的火车,又喝了啤酒,她只记得自己从头到尾都在犯困,直到第二天醒来,才感觉到了一丝丝尖锐的、残存的疼。那一会儿,她有点愤怒,也有点后悔,——只后悔了一小会儿,说到底,这也没有什么不得了的。倒是那个哥哥还是弟弟,低着头,像犯了死罪,都不敢和她说话了。回去后,兄弟俩都辞了工,此后再也没在县城露过面。不知道他们怕什么,她还没怕呢。简直就不是个男人,是个废物、饭桶、傻B,外加脑残。还好他们再也没露面,否则,她见到一次打一次,别管他到底是哥哥还是弟弟,反正,不是哥哥就是弟弟,打错了,也错不到哪里。这样想想,她又觉得这件事里含有一点说不出的、好玩的成分,就好像她和他们俩都有了一点关联。

去上海的那次,她彻底“中了招”。那一年,“世博会”还没开,他们一伙人逛了南京路、外滩、城隍庙,一个小地方的初中生所理解的上海,也就是这几处景致了。随后的几天过得糊里糊涂,找工作的事情,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当真。白天和晚上,大家不分男女睡在一个大房间里。领头出来的那个男孩告诉她,上学的时候给她递过纸条,可那时候她一直不搭理他。她知道这是假的,而且假得一点创意都没有。好比男孩们在搭讪女孩时常常会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你信吗?她觉得,作为一个在胡姨的服装店干过大半年的人,她什么没有见识过?什么不懂得?她早已不是那个刚毕业的初中女学生了。她没有戳破他,并且怀着愉快和骄傲,原谅了他的幼稚和无知。第一次是在洗手间里,其他人都睡着了(装睡的人不算);后来几次,索性就到了床上,反正其他人都睡着了。

玩了一个多星期,大家都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个个带来的钱也都快花光了,就商量回家去。那个男孩这才告诉大家,他有个姑姑在常州,他要去常州,不方便和大家同路了。说完这句话,便逃也似的离开了大家。有必要这样,把自己弄得跟个贼似的吗?不就是个常州吗?不就是个姑姑吗?好像谁稀罕似的。

回来后不久,她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又过了两个月,便开始恶心、呕吐、腹胀、头晕,她在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演员的表演,全都在她身上生动起来。她最先想到的人是胡姨。胡姨要是肯帮忙,这事就不是个事了。不过她马上想到,从胡姨的店里离开的时候,她连招呼都没跟她打一个,现在去求她,那不是讨贱吗?这办法不好使。跟老爸说,那更是一万个使不得。老爸就算不杀她,也会绑了她关起来。最后,她能够求助的人,只有后妈。

后妈没敢责骂她。她带她去了老爸的妹妹家。她想起来应该叫那个女人“姑姑”,就嗲着嗓子,一脸媚笑地叫了她一声。后妈把“姑姑”拉到里屋,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出来后眼睛红红的。又没死人,有什么好哭!“造孽哟!”“姑姑”没有像后妈那样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的脸上满是蔑视和憎恶,嘴里一个劲地说:“造孽哟!造孽哟!”好像这辈子就只会说这三个字。这件事过去了很久,后妈才告诉老爸。她当时正好不在家;老爸听说后掀翻了桌子,砸碎了几个不值钱的粗磁盘子和碗,嘴里翻来覆去地说:“毁了!我这娃儿毁了!”

随后的半年多,老爸没跟她说过一句话。现在看来,后妈还真是个好人。她在他们父女俩之间调停,不说话不好,说多了更不好。

羊眼村没有网吧,没有冰淇淋,却有新鲜的苞谷棒子和红薯;菜园子已临近“罢园”,老气横秋的菜秧上悬挂着最后一茬眉豆角、黄瓜和茄子,看看也让人欢喜。回来的第二天,后妈带着外婆去镇上看病,孙惠苹一个人睡到中午过后才起床,就着那台小得可怜的旧电视机,看重播的“非诚勿扰”,看男女嘉宾在电视上斗嘴、卖萌、卖乖,她正乐着,门被哗啦一声撞开。一个灰头土脸的男人跑进来,傻B样地站在她面前,盯着她看了半天,怪叫一声,又跑出去。

不用多想,这个怪物不是别人,准是他——后妈的亲儿子。她早就知道后妈的亲儿子叫郑建鹏,比她大两岁。她重新打开门,还是穿着自己的那套“三点式”,也没想起来遮掩,站在门口喊了一声:“站住!”

他站住了,没敢回过身。

“你是郑建鹏吧?”她说。一边胡乱套了点东西到身上。

“你是……你是谁?”他走回来几步,刻意低着眼睛,不看她,脸上是火烧火燎的红晕。

“我是孙惠苹。孙惠苹!孙惠苹!记住了没有?”她盯着他看。他和她认识的那些男孩不一样。真好玩,太好玩了。

打死他也不愿相信,那个妖精样的红头发女人就是孙惠苹。小时候他见过她。那一年,他跟着村里的人去了一趟河南,妈在她的新家里留他住了两宿。那时候的孙惠苹尖牙齿、薄嘴唇,巴掌大个脸,笑起来嘴角能扯到耳根子上。他和妈说话的时候,她蹲在角落里,瞪大了眼睛看他。妈要他喊她“妹妹”。那个妹妹是个瘦伶伶的妹妹,她是个“黄毛”,她稀疏干净的头发迎风起伏,有青草一样的芬芳。妈送他走的时候,妹妹的小手紧紧攥在妈的手里,一直盯着他。

他们一起在外婆家呆了三天,他慢慢习惯了她叫“孙惠苹”,但还是不习惯把她当作妹妹。他的心里有罪恶的、不洁的东西,只要和她在一起,他的脑海里就挥不去那团粉红色的迷雾。他喜欢和她在一起,又害怕孙惠苹看出来,更害怕自己内心的感觉,那种从未有过的甜蜜、沉醉、刺痛、错乱的感觉。

一开始,孙惠苹嫌他老土,嫌他笨。亏得也是出去见过“世面”的人,连上网都不会,QQ、MSN、微信这些,他听都没听说过。要是有台好电脑,她准保能教会他。不过,他的肤色是她喜欢的类型,“橄榄色”,最性感的那种。身材嘛,虽然不高,但是很健壮。她喜欢有肌肉的男人。

她认为他应该把头发剪短——现在除了上初中的小男生,谁还兴那种乱蓬蓬的长头发!鬓角也要剪掉;胡子要留就只留下巴上的一小撮“山羊胡”,人才显得精神、有“范儿”,也适合他的脸型——说着就把他按在凳子上,从外婆的针线筐里拿来一把大剪子,又拿来自己修眉毛用的小钳子,围着他,一会儿蹲下身,一会儿直起来,嚓嚓地剪开了。纷乱的发茬沾了他一身,也沾了她一身;她的小手在他的头皮上、脸上、颈项间柔软地游走,指尖上有初秋的凉意。一种又陌生又熟悉的、只有兄妹间才有的亲近感油然而生。

剪好了,修好了,她找来一面镜子,让他看看,自己却忍不住先笑起来,笑得直不起腰来。

他问她读了几年书,做过哪些工作;问她喜欢吃什么、吃不吃辣的。她则问他喜欢哪个“超女”,喜欢哪个港台歌星;问他去过哪些城市;还问他,双桥镇离广州多远?离深圳多远?离香港多远?他没有一样能回答清楚。他只去过广州,广州很近。但是他没听说过“白马服装批发市场”,他只去过广州的“北京路”和“上下九”。

最后,她鬼灵精怪地嘻嘻笑着,问他有没有女朋友。

他尴尬地沉默着,半天不说话。家电厂里有很多女工;和他同在一条生产线上的,也有很多女工。她们,个个胸怀大志,目光“犀利”——对,就是“白话”里特别爱用的这个词:“犀利”。要是你哪件事情做得漂亮,比如,把一个很难解开的绳结解开了,就会受到夸奖:“好犀利!”又比如,三言两语说清楚了一套很难说清的人物关系,也会受到夸奖:“好犀利!”可真正“犀利”的是女孩们的眼光,她们看一个人,就如同看一张钞票,不仅一眼看出面额大小,还能看出钞票上的水印、金属线和微缩图案,如假包换。别看她们自己有可能终老一生在自动线上,“斗大的字识不了一箩筐”,无所用心,干一辈子不需要半点技术含量的装配工的活,可要求起男人来,比“皇帝的女儿”还苛刻,好像命中注定,一定会有一个“老板”,最起码也是一个部门长、总监、经理一类的人物,对她甘拜下风,为她赴汤蹈火。像他这样的人,顶多算一张“毛票”或者“分币”,掉在地上也没人捡。曾经有一个女孩,长相说不上多漂亮,也说不上多难看,肥嘟嘟的脸上全是痘痘,尤其是那对圆鼓鼓的奶子,人没来、胸先到。她的工位和他的工位紧邻着,见到“上边”来人,别管是车间主任、工段长,还是技术工艺部门的工程师,必会凑近去,有意无意使用一下“身体语言”——蹭一蹭,摆两摆。别说,这一招还真管用,没多久她就从工位上调开,做了“质检员”,每天只须踩着仙鹤一样的步子,在车间逡巡几个来回,工资立马翻了一番。一次在食堂排队买饭,她排在他前面。后面的人因为“加塞儿”,引起了一点小骚乱,推来搡去中,他一个趔趄,前胸贴了一下她的后背,手指头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轻轻触了一下她胸前那对著名的东西。她立刻怒气冲冲地回过身,狠狠剜了他一眼,嘴里还念念有词:变态!恶心!其实说“恶心”的人绝对应该是他。她确实得了不少便宜,可也不想想,她付出了什么?

从他上班的厂区到宿舍,要经过一个废弃的小公园。公园里没剩下什么设施,就是一座假山、几棵老榕树和一池子腐水,水里长满了绿森森的野生植物。夜晚,靠近马路的一侧,有路灯光从树上的枝枝叶叶间透过来,风吹过,树叶摇晃,地上的光斑也跟着来来回回地移动;假山旁有几个水泥座椅,角落里有一个臭气熏天的公厕。白天,还可以看到不多的几个老人在里面走动,到晚上7点钟之后,就没有什么正经人光顾了。大家都很清楚,这时候还在这里游弋的,是些什么人。那些最没有“本钱”的,老的、肥的,或者刚刚入行的“走地鸡”们,在这里开辟出一条战线,嫖客们,也都是老的、穷的、憋疯了要来吃廉价“快餐”的男人。工友中有人闪烁其词地说到这个地方,顺带把“交易”的方法、何种手势代表何种价位和“服务项目”,也描述到位,分明是有过这类经验的先行者。有一天晚上,他经过这里的时候,多了个心眼,也是鬼使神差,想要真刀真枪试试“那件事”,就假意到厕所里小便。他的心怦怦跳着,目不斜视地肃立在小便池旁,还没等他抖擞干净,就有几条阴影在厕所外面晃。他有些胆怯了,想要快步离开,那几条影子却迎着他而来,直碰上他的肩膀,走过去,又急速车转身,再碰他一下,低着头,对着地下的野草说了句:“大哥,想快活吗?”

黑暗中他的脸一红,想起工友说的“项目”和价码,贵倒也不贵。他犹豫着,想要暂且平息一下,就坐到水泥凳子上。几条影子合拢在一起,悄声嘀咕了一句什么,四散开去,只留下了一个,跟着他过来,屁股紧紧挨着他坐下来。假山和樟树形成一个巨大的阴影,把周围遮住,不走近,看不出人形。

“大哥,快活快活吧?”

这一次,问话有了明确的对象,她哈出的口气已经灌进了他的耳朵,看样子,他必须给出一个答复。他嗅到了一股浓烈刺鼻的香味。一只手坚决地搭过来,粗糙的皮肤比他的还粗糙。嗓音也是干涩低哑的。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看出来她差不多快四十岁了,上身是一件黑色的短衫,肩膀和背部有网眼,透着肉色;齐膝的短裙也是黑色,和夜色融为一体;身材高而瘦,手上有一股子蛮力。这一声“大哥”,折罪他了。

见他没有什么异议,那只手直奔目标而去,一把揪住了他的要害。慌乱中他没有忘记自己应该做的,从工装里掏出准备好的一张二十元的票子,塞给了她。她仿佛定了心,语气和称呼也起了变化:“小兄弟,谢谢你啦!”顺势一偏腿骑了进去。

在羊眼村的三天里,他天天跟妈说,回一趟家吧,回去看看爸爸,回去看一眼老房子吧。他说呀说的,说了一遍又一遍。这么多年没见面,妈对他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举动。他原本以为,会有一个号啕大哭的场面,两个人抱着哭,哭红了眼睛、哭哑了嗓子;他就会像一个成熟坚强的男子汉那样,搀扶起妈,帮妈擦去眼泪、创伤和十三年的岁月留下的痕迹。他们又会成为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穷也还是穷,但不会比别的家庭少什么。可是妈没有哭。妈的样子很冷淡;她留着一个“男人婆”的发式,短齐耳根,早上起床后,用五根手指头在头上犁几下,根本用不上梳子了;说话也短而急促,脸上锈着小县城家庭妇女特有的,那种劳碌、无望和警觉的表情——生怕做错了什么,但也决不会放过任何能捞到便宜的机会。

他跟妈说,爸爸前几年在路上摔了一跤,腰摔坏了,站不直,干不了重活,阴雨天痛得睡不着觉。后妈只会骂他“老不死的”,不肯拿钱给他治病,也拿不出钱。这些年爸一直都很想念她。妈你回去看看爸,哪怕一家人在一起吃顿饭也好。

妈的样子好像根本没听他在说什么。孙惠苹走来走去的,好不容易听他说完,撇着腔调回了他一句:“拜托,你想想清楚再说好不好?”

“我想得很清楚呀!”他说。他很奇怪,她在河南长大,说话却处处带着广东味儿。

孙惠苹笑了起来,笑得很难看。“拜——托!”她重复了一句,“你想好了,你妈早就和你们不是一家人了,懂不懂?!”

妈猛地回过神来,拉了她一把。“话不能这样说,他是你哥,你要认这个哥……”妈有点说不下去了,“你哥他……他们也吃了不少苦。再怎么说,你们也算是亲人,以后,要痛对方,学会互相帮助。知道吗?你们没有别的亲人了!”

妈这才哭了,哭得清鼻涕都流出来了。

爸和妈那时候为什么离婚,他一直没搞清。听村里的上辈人说,妈做姑娘的时候,好多人上门提亲,妈都没答应,一心一意要嫁给爸。小时候他记的最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妈爱唱一首叫做“麻麻菜”的歌。麻麻菜,就是城里人说的“马齿苋”,长在潮湿的旮旯角,成片成片,贴着地爬,给人踩过来踩过去,依旧长得很旺盛。薅一把回家,在开水里氽几下,拌上油盐,可以当菜吃。味道有点苦,还涩,一般人家谁会吃它!编成歌来唱,就又不同了,好像它从来都没有那样卑贱过——

麻麻菜,开黄花,

姑娘长大要出嫁。

高门大院她不找,

一心找个庄稼娃……

桐树村穷啊,比羊眼村还要穷,爸的家就是桐树村最穷的那户人家。上辈人说,妈当初嫁给爸,是看中了爸的长相。他现在才明白,妈是被这首歌害了。爸的长相有什么好,还真看不出来。也许,在农村,一个男人长相周正一点、有一双浓眉大眼,就算“万人迷”了。爸凭着这副长相,暗地里“相好”不断,村里的几个寡妇,都和他有苟且。就为这一点,妈这辈子也不会原谅爸。她怎么会跟他回去见他?

最后,孙惠苹跳出来,要跟他一起回一趟桐树沟。妈这次倒是一点也没有阻拦。估计她是希望他们在一起多呆点时间,培养一下“兄妹”感情。

临走之前,妈把他单独喊到一边,仔细问了他在双桥镇的情况,问他吃的怎么样,住的怎么样,有没有老乡互相照应,会不会受人欺负,上班累不累,下了班做些什么,等等等等,问了一大堆问题,最后才问工资有多少。他如实相告:吃饭在厂里的食堂,每顿两素一荤;住的地方是工厂统一租的,七八个人一个大间,房租和水电费平摊到人头,月底直接从工资里扣除;老乡什么的,有倒是有,平素也没多少来往,谈不上互相照应——有某个地方来的人,老乡结成了团伙,除了寻衅闹事之外,还在厂里悄悄组织罢工之类的“群体事件”,很多厂都不愿招那个地方的工人,所以,像他们这样分散的老乡,谁也不亲近谁,也不是什么坏事。说到工资,除了每个月吃的用的,剩下的没几个子儿,“钱难挣,屎难吃”,想攒点钱,真是比吃屎还难呐!为治爸的腰伤,他攒够一千元就寄回去一次,这次回家看了一眼,爸还是老样子,那病也成了“劳伤”,只怕治不断根了。

妈听了,有些愤怒的样子,说:“照这么说,你这些年打工的钱,都扔进那个老废物的药罐子里了?”

他不想让妈对爸爸增添新的仇视,连忙否认道:“大部分还是我自己花了。”

妈重重地叹了口气,说:“你和他之间的事情,照说我现在也管不着。可我还是想跟你说一下,你出去辛辛苦苦地打工,要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别把钱都给他们了。他的腰又没断,就是断了,不是还有那个老婆娘伺候他吗?!你也老大不小的人了,总不能这样打一辈子光棍吧?!”

他点点头,安慰道:“妈,你放心,你的话我都记住了!”

妈犹豫了一下,又问:“你们那个家电厂,招不招女娃子呀?”

他的心“咯噔”跳了一下,忙说:“招,招!家电厂里的女工,比男的多得多!”

“鹏呀!”妈柔声叫着他的小名,“实话跟你说了吧,你这个妹子,虽不是我生的,打小倒也跟我亲近。可我的话她早就不听了!现今是,谁的话她都不听了!她就是她爸和我的一块心病!来前我和她爸爸也商量过,想让她找个正当的工作。你们都是年轻人,你又是当哥的,你的话她兴许能听进去。你就替妈帮帮她,管管她,行不行?”

“行,行!”他说,“这回见到你,认了这个妹妹,我就是想大家在一起都能和和美美的。妹妹她是个大人了,见识比我还多、比我还大呢!”

“呸!她那也叫‘见识!”妈深深地叹口气,“她那是‘人牵着不走,鬼牵着飞跑!有些话,我这个后妈说不着,也不当说,只求你,要是能带她出去,就要好好管住她,教她往正路上走,兴许,她这辈子还有救!”

他想不出,这个孙惠苹到底做过什么事情,妈对她的评价这么差。女孩子爱穿扮,哪怕往古灵精怪里穿扮,也算不上什么不可救药的大事情。“好。妈你尽管放心,我带她去双桥镇那边,找份工作,有我吃的就有她吃的,我当她亲妹妹待。我们互相照应着,肯定饿不着冻不着!”

他们说定了,回桐树沟的路上,他劝劝孙惠苹,让她跟他一起,直接从这边走。河南那边,妈已经打了电话,跟孙惠苹的爸说好了。实在劝不动,骗也把她先骗去,没准到了那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她也就安心安意地留下了。

没想到,最后,事情比预料的容易得多。在回桐树沟的路上,孙惠苹主动问到了他的家电厂,问他可不可以带她去找份工作。他生怕她在开玩笑,或者突然反悔,就把回双桥镇的时间确定下来,提前去订了车票。

孙惠苹一定猜到了他的心思,也猜到了妈的心思。她说:“哥你也不必太紧张,我自己的事情,我早就想通了。你妈跟你说了些什么,我也不问。过去这些年,我不想再提了!我玩也玩够了,玩腻了,只要能找个事做,混口饭吃,也就不枉来这世间走了一遭。你要是乐意,就跟你妈也交代一声,让她跟我爸说,让他放心,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惹他们怄气了!”

双桥镇的形状如同一个楔子,一头大、一头小;珠江水系的西江、北江岔出无数大大小小的支流,流经这里,布成一个水网,因而,更早的时候,双桥镇被称作“水乡”。因为离广州、深圳,乃至香港和澳门都很近,本地的先行者看准其得天独厚的商机,在“桑基鱼塘”之上,用了短短几十年的功夫,建成了一座堪称“现代化”的工业小镇。各种“家电厂”或宏伟如外资企业,或简约如家庭作坊,各自为政,开辟出不同的“盈利模式”,切得属于自己的那块“蛋糕”,获取属于自己的那个“份额”,也吸引着一茬又一茬打工大军,来此谋生、发展,“共享成果”。双桥镇的人,江河湖海不分,一并都称作“海”,房产开发商们在“海”岸边,立起一座座豪华别墅,主打的概念俨然是“海景房”。日日夜夜,宽阔的江水从“楔子”的两侧奔流而去,同样宽阔的、八车道的国道从南到北,以一种不由分说的气势,横贯整个镇面,繁荣之外,带着热闹、嘈杂和纷乱,也算是“小镇”的题中应有之义。

孙惠苹来到双桥镇,立刻有一种旧地重游的奇妙感觉,镇上的吃食,人们的穿着、口音和脸上永远“忙不迭”的表情,街边四季不变的郁森森的树木,曲径通幽的鸡肠小巷,摩肩接踵的“亲嘴楼”,都让她回忆起“白马服装批发市场”那个眩晕而又伤痛的夜晚,命中注定,她和这燠热的南方“孽缘”未了。

第一件事是租房子。镇上有很多专为外来打工者建的“出租屋”,房东多是本地“洗脚上田”的农民,多年前享受政策优惠,以白菜价买下地皮后,成片地建起三五层一栋的楼房,如今他们单靠租金,一家人就能过上富足的小日子。每个房间不超过二十平方米,在格子间一样方方正正的房间里,勉强分隔出卧室、厕所、洗脸台、厨房,再放置几样旧家具和旧电器,经济实用,且在一个最小的限度内满足了“入住”的条件。当天,他们谈妥了一间,预交了三个月租金,因为要增加一个双层的铁架子床,再多交一百块,这才住进去。

晚上,两个人一起,到街边的小摊上买来了蚊香、洗衣粉、洗发水等等必备物品。也是在街边,胡乱吃了些东西,却是上路以来第一次真正填饱了肚子。他们提着东西,一前一后,也不说话,走回了出租屋。

房间里的吸顶灯有些昏暗,灯罩上有裂痕和蛛网;地上摆着还没来得及打开的行李;关上门,四周骤然安静下来。郑建鹏忙乱的心,刚一闲下来,立刻感到了一种新的不安和局促。狭小封闭的房间让他呼吸不畅;他的脸上热辣辣的,有汗珠滚下来;他的手无意中碰触到孙惠苹的身体,像触了电一般急忙缩回来,眼睛也不敢看她;裸露在外的手臂、脖颈上的皮肤一阵阵发麻,心里也是一阵阵发麻,发紧,发酥,有什么东西躲也躲不掉的感觉。他们商量好了,等孙惠苹熟悉了环境,落稳脚,他再搬出去住。话虽如此,郑建鹏还是极其不自在。长这么大,他还没有和一个女人独处一室过。孙惠苹略略老练一些。她拿塑料电水壶接连烧了几壶水,把自己关在厕所里洗了老半天,又用从家里带来的一个小电吹风吹干头发,出来后,径直攀到上铺,丢下一句话:“困了,我先睡了。”拿床单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

第二天,他们一起出去,挨个到那些工厂“见工”。走了一圈,要不就是人家只招“熟手”,要不就是离住处太远、下了夜班没办法回来。郑建鹏本来想把机会先让给孙惠苹,看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就决定还是自己先找到工作,至少要保证先能找到两个人的饭钱和付房租的钱。他说:“别着急,你刚来这边,先在家里放心地玩几天,也适应一下这边的气候和环境。钱的事情你别操心,我来挣,保证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他回到先前打工的那个家电厂,跟主管讲清楚了上次辞工回家的原因,还巧,正赶上厂里缺熟练工,当天便办好入职手续,回到原先的工位干活了。

每天一大早,郑建鹏赶着去上班。孙惠苹睡到八九点钟起床,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没有电视看,也上不了网,她都忍受了。临走时后妈给了她两千块钱,付房租、买东西用去了差不多一半,剩下的钱,她不想再像从前那样乱花了。她买来扫帚和拖把,把房间里里外外彻底清扫了一遍;又把窗帘拆下来洗了。窗帘本是花布做的,不知道被几代租户用过,早已沾满了油渍和灰尘,像塑料布一样硬邦邦的。她用热水,加了大量的洗衣粉洗过几遍,终于露出了原本的花色。最后,她花了一块钱买来两株绿萝,养在玻璃瓶里,摆在窗台上。

郑建鹏下班回来,眼睛好像不够用,看了半天,也没看出到底什么地方起了变化,但是房间里的东西都完全不同了。绿萝小小的叶片吸足了水分,发出透绿,根根须须都浸在水中,晶莹剔透。就是这一点点绿色,就是这一点点生机,让整个房间变了样子。

夜里,听到孙惠苹在上层床发出均匀的鼻息,想来是已经睡着了。郑建鹏关了灯,却睡不着。他想洗个冷水澡,让自己安静下来。他踮着脚,轻手轻脚地走进了厕所。厕所刚刚容得下一个人,贴了瓷砖的墙壁上挂着一个旧莲蓬头,通着冷水管;蹲式便池没有冲水装置,结着前人留下的厚厚一层尿碱;便池旁边安了一个水龙头,下面放着一个红色的塑料水桶用来接水。郑建鹏不敢开灯。小小的空间里聚集着的水汽久久没有散去,孙惠苹刚刚留下的,洗发水的味道,还有,她身体的腥咸温润的味道,一下子冲进了他的鼻孔。他的眼睛圆瞪,发出红光,浑身上下都在鼓胀着,一只手不由自主地伸进了裤裆。那个万恶的东西,在他拼尽全力的撸动和蹂躏之下,张牙舞爪,昂首挺胸,像一个烧红的铁棒般坚硬滚烫。黑暗中他闭紧了双眼,大张着嘴,满脸狰狞。一片粉红色的迷雾充斥了他的脑海,他挺着前胸,向前贴过去,贴向粉红色的迷雾遮盖了的那团白花花的肉,贴向无限的虚空。一阵无声的怒嗥之后,那股白色浓稠的秽物,带着他的一缕魂魄,利箭般射向了墙壁……他瘫坐在便池旁,大汗淋漓,涕泪滂沱。

厕所里的动静,孙惠苹全都听到了。她其实根本没睡着。男人的那点事,她早已清楚不过。她怀着一丝嫌恶躲避着那些杂音,内心忽然又升起一丝复杂的情绪。从见面的那一刻起,她就断定郑建鹏是那种“没有女人的男人”,没准儿还是个处男。要是有一套好行头,以他的五官、肤色和身材,足以迷倒一大片小女生。可怜了他那一身“腱子肉”。

之后的那些天里,他们之间几乎没有说几句话。双方都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又都好像亏欠了对方什么。孙惠苹只想趁着自己还没上班,发挥所长,把这个简陋的“家”布置得舒适一点,在郑建鹏面前“露一手”,也让他多少感受一点温暖。好在,没过多久,她就在附近的一个小餐馆里找到了一份洗碗工的事情,钱少得可怜,活也不轻松,但总算比闲着强。

有时候,郑建鹏下班比她早,就蹲在餐馆附近的路口,一直等到她下班。两个人还是一前一后往回走,也不说话,郑建鹏一看见她,满脸都是“放心”二字。逢到孙惠苹下班早,就从打工的小餐馆里买两份盒饭带回来,拿盖子紧紧扣着保温,然后,走出房间,蹲在巷子口,再晚也要等到郑建鹏回来后,两个人一起吃。渐渐地,她的话多起来了。她说到小餐馆里的事情,说到那个爱吵架的老板娘;又问郑建鹏的工厂里都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他的上司,他的工友都是哪里人,长什么样子,他们在一起,聊些什么话题。郑建鹏被她追问之下,话也多了,从她嘴里,还学会几句“白话”和不少新的“流行语”。两个人兴致上来,直说到眼睛皮打架,各自上床睡觉。

孙惠苹一直睡在上铺。有一天晚上,她下班回来,洗完澡之后觉得有些累,就在下铺郑建鹏的床上歪了一会儿,等郑建鹏开门进来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

房间里静悄悄的,没开灯;远处的路灯透过那扇窗户,在地板上留下一个长方形的光斑,长方形的一角爬上铁床,罩住了孙惠苹的脸。她的脸红扑扑的,干净、健康、甜美;一大捧没有干透的黑发拢在脑后;白底碎花的睡衣睡裤之下,她的身体随着呼吸在微微起伏着。满屋子都随着这个节奏在轻轻地,无比沉醉、无比惬意地起伏着。

郑建鹏脱去油渍麻花的工作服,扔在了墙角;他轻手轻脚地走近前,蹲在床边,看不够地看。他的脸憋得通红,眼里涌上了一层泪花。满屋子都在摇晃;那片粉红色的迷雾再一次弥漫开来……来自大地深处的震荡,一波,又一波,猛烈地摇撼着、鼓动着他的胸腔。然后,他伸出双手,盈盈一握,按住了那两个醇美绝伦的东西。

一股洪流顿时涌进了他的全身。他燥热难耐,他在挣扎着,扭动着,他的嘴唇,他的整个脑袋都不可阻挡地贴上去,拱动着,吸吮着,舔舐着,撕咬着,从她的额头,到鼻梁、嘴唇、胸脯、小腹,终于停靠在了她毛发丰盈、湿润肥美的大腿根。

她醒了。她欠起身体,紧紧地抱住了他。她热烈的嘴唇迎上去,要把他所有给予她的,全都回馈与他。她的脚掌用力地拍打着、摩擦着、蹬踏着他的小腿,屁股,脊背,十指像一个铁箍,挤压着他的脑袋,又紧紧按住他,按向自己火一样的胸脯。

突然,没有经过任何试探,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他找到了那个温暖美妙的入口和归宿,咕咚一下,他滑了进去。他的全部生命和意志都滑了进去。

有一时刻,他似乎彻底放弃了。他被含在里面,被一种巨大的温暖所融化。他享受着这片刻的松懈。但是来了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推动他,他重新变得野蛮,在漫长的、搏命般的冲撞之后,一道白光自脑后迸射,令他五内通透、万念俱焚。他野狼一样吼了出来。

两具年轻美丽的身体汗淋淋地躺在一起,那一刻,他们难分难舍,骄傲而又富足。

连着一星期,郑建鹏都没有出门。饿了就泡一包方便面——他很少觉得饿。他打电话给房东老太婆,少有地提前交清了这个月的房租。快到中午,他用剩下的钱,去买来了洗发水和几样日用品,还买了一些水果。然后,他拨通了孙惠苹的电话。上次她过来,话没说几句就走了,他一直放不下心来。

无人接听。重拨,还是无人接听。

他一直不喜欢她现在的那份工作。虽说她做的是“前台”,可整天接触的,总归是那些寻欢作乐的人。在他们眼里,“前台”和“后台”能有多少不同,真要洁身自好,还得离这些人、离这些场所远一点。

到“银河娱乐城”上班后,孙惠苹就从出租屋里搬走了。“银河”给员工提供包吃包住的条件,再说,那边靠近镇上的“商业区”,离这个出租屋很远,搭乘公交车之后,还要走上好一段路程。可是这个房子当初都是为了她才租的,他在家电厂里上班,本来可以申请到宿舍,条件就是再差他也受得了。搬走之前,孙惠苹要他把房子退了,他一直没答应,还指望着有一天,她再搬回来。没过多久,他就被家电厂“遣散”了,房子还好没退,不然他可就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他们第一次做了那事之后,好几天他都不敢和她说一句话。他有些吓到了,他不停地想,这事给妈知道了该怎么办?她一定会把他们当畜生一刀剁了;万一怀了娃娃又该怎么办?那可是真正的“孽障”了!他答应过妈,要把她当亲妹妹待,做出这样的事情,会不会遭天打五雷轰?

倒是孙惠苹比他更沉得住气。他们已经“做”过了,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没办法“从头来过”。她很快就恢复了往常的样子,有时,在出租屋里,身体上偶尔的接触实在躲避不开,她干脆不再躲避,也不再刻意掩盖什么。

等一切平静下来,他想到了更多。他想到了在羊眼村时,妈对孙惠苹的态度,他提到“见识”时妈叹气的样子。关于“见红”的事情,他懂的不多,但是她那天显然没有“见红”。还有,事后,她去买了一种避孕药,说是二十四小时内喝了,都有效,——她为什么知道得这么多?这些他都要问清楚。他既然拿她当亲妹妹,现在,又多了这一层关系,当比亲兄妹更亲,是世界上最亲最亲的亲兄妹。他必须问问她。他认为,很显然,当哥哥的不光要负责她的现在和将来,也有权过问她的过去。

可是,没等他问出口,孙惠苹的脸色就变了。她翻了他一眼,完全懒得搭理。再问,她终于发火了。“有病吧你?!”她恶狠狠地说,摔上门出去了。从他们见面开始,她还从来没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过话。

到了很晚,她才回来,对他望也不望一眼,当他透明。他已经完全服了软,想说点挽回的话。女孩的心思,他一向不懂,可是,她是他妹妹,他什么不能问?什么不该知道?他觉得自己没有错。

他喊她,跟她说话,她不理不睬。他急得汗都出来了,眼泪也出来了。他壮起胆子去抓她的手,摇晃她的身体,逼她说句话,哪怕骂人的话也好。她躲避着,两个人纠缠到一起,他的身体马上起了反应。他一下子抱住她,上下其手,隔着衣服,直接含住了她的胸。他的腿,和她的腿,四条腿磕绊着,轰隆一声倒在床上。这一次,不像第一次那样迷狂,倒有一种娴熟,一种从容和清醒。罪孽的念头这才真正被抛到了脑后,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这样又过了好久。他常常管不住自己,隔三岔五的,总是想要。好几次她都没答应。她拒绝他的理由是,每次做完她都要吃药,吃多了那种药,人会发胖。只有一次,临搬走的那天,她主动给了他,做完之后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次。

她什么意思?

这么说,她这是要和他彻底划清界限了。他可以不和她做那件事,但是她不能不认他这个哥哥。妈说过,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亲人了。

好不容易捱了半小时,郑建鹏又拨了一次电话。还是无人接听。如果她上厕所之类,手机不在身边,不可能要这么长时间。他心里一紧,浑身都跟着难受起来。她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手机被盗?还是生了病?出了车祸?不能再等了!他飞奔出门,拦了一辆专门搭客的摩托车,直接到了她的宿舍楼下。

他双手敲门,像擂鼓一样急切地敲。门开了。她穿戴整齐,正要出门的样子。看到是他,明显不悦。她一早就给他订过“规矩”,不许他到她上班的地方去,也不许他到她的宿舍来。

“你来干什么?我马上要去上班了。”

她在说谎。他打电话去前台问过,她今天轮休。

“我刚才打电话,你为什么不接?”

她拿出手机,瞄了一眼,轻描淡写地说:“噢,我调静音了,没听到。”

她不能这样!她不知道他刚才有多着急,把最坏的事情都想到了。可是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下次……你不要再调静音了,好不好?”

“好好好!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她身上的那条“低腰”牛仔裤,低到了胯骨上,露出两指宽的白肚皮;上身那件背心,肩带窄得,跟没有似的。他早就看不惯她穿成这样出门。

“你要去哪里?”

“不是跟你说了吗?我要上班!”

他闪开身,看她飞快地锁上门,踩高跷一样踩着一双“恨天高”,往楼梯口走去。留下他一个人,痴呆模样站在原地。

他留了心眼,慢慢跟下楼。他看到她一出来就掏出了手机,跟什么人在通话。像换了一套衣服一样,她的脸上早已换上一套快活调皮的表情,夹带着含义暧昧的、老母鸡一样咯咯咯的笑声——那表情和笑声都夸张得失了真,令他万分反感。然后,她收起电话,一辆绿色的、本地牌照的出租车分秒不差地刹在她脚下。一个戴着墨镜的小平头伸出来,两个人相视一笑,说不出的默契。她屁股一扭,坐进去。出租车哗地开走了。

郑建鹏的肚子里咕噜噜叫了一声。他眼冒金花,双腿发软,心里一阵绞痛。真相已经大白:她一直在欺骗他;现在,她又开始背叛他了——那就是背叛!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他要拦一辆出租车跟上去,看看他们到底去了哪里、干了什么。无论如何,他要用拳头,把那个油光铮亮的小平头砸开花。但是他的兜里总共只带了二十块钱,刚才打“摩的”花去六块,剩下的钱连“起步价”都不够付。

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他走到楼边的一丛矮树旁,蹲下来。只有一条小路通向楼梯口,只要守住这条路,她早晚也得回来。

“‘妹娃姐,我们……去哪儿?”吴大新扭头问孙惠苹。他的装束和上次一样,白衬衣、窄条黑领带;短齐根的头发上抹了发胶,一根根倒竖着,露出白色的头皮;身上多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往前开……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好不好?”孙惠苹说。“咳,你身上还喷了香水呀?你每天都喷香水吗?”他们认识统共就这几天的时间,再见面,倒像认识了五百年,彼此都有一种亲切和信任。

吴大新像个大男孩一样,有些羞涩地笑了:“偶尔用一下……只是为了给顾客留下一点好印象。”

“那倒是。清清爽爽的,自己也舒服些。”

——今天早上,孙惠苹打开手机时,收到了一条短信:

妹娃姐姐你好你还记得我吗谢谢你上次用车帮衬我的生意如果需要用车请来电随叫随到下次我请客——半老乡吴大新

“妹娃姐姐!”她扑哧一声笑了,亏他想得出来。还有“半”老乡,老乡又不是西瓜,可以切成两半的。不知道他是不会用,还是不爱用标点符号,不明白的人,肯定会被他搞得一头雾水。她回了一条短信:

你请客?请我唱K还是吃大餐?

他马上回了:

都行

然后她把手机丢在一旁,没再理会。快到中午的时候,她的心里突然有些焦躁,哪怕能找个人说说话也好。她又发了一条信息:

我要用车

他回道:

半小时后到

她洗完澡换好衣服,看到手机上一串未接来电,全是他,郑建鹏。他干吗偏偏这时候打电话来。她打算出门之后再回他电话,随便编个理由,就说在外面有事。可他竟跑过来了,也怪不得她不客气。

车到了十字路口。吴大新减了速,扭头笑笑地看着她,也不说话,一脸的干净和阳光。

“我……不如,你就陪我说说话,好吗?”她说。话一出口,她马上发觉这正是郑建鹏的口吻,不由得有些恼恨。

“好。”

“算了算了!要不……你陪我去唱K?我们找个地方去唱K吧!”

他的脸上稍稍显出了一点为难。“唱K?现在?”

“当然是现在。不要你请客!我请你。”

“我请,我请!不是这个问题……那,我们就去唱K吧!”前面的绿灯亮了,他一脚踩下油门。

往前,再左转,有一家超市,超市的三楼有一家小型的KTV。他们订了一个小包间,包间的价钱含了自助餐的费用,连午饭都一并解决了。从头到尾,孙惠苹一个人在唱,唱了国语唱粤语;吴大新一趟趟去大厅里拿吃的,有点心、炒粉,有老火靓汤和饮料,还有切成小块的各种水果。他猫着腰,小跑着进进出出,然后坐在沙发上,双手捧脸,听着她唱,也还是听不出个究竟。预订的两个小时很快唱完了。服务生敲敲门,走进来,手里拿着账单。孙惠苹执意要付钱,吴大新最后也没拗过她。反正,来回的车费是决不会收她的了。

“送我回去吧。我晚上还要上班。”孙惠苹上了车,情绪明显轻快了许多。见她开心,吴大新就开心,话也多了。转眼到了那个浅黄色的旧楼旁。

“下次,想唱歌了,你给我电话!我们再去唱。”他说,“你唱得好。”

“行!”

他们在各自的座位上,稍稍坐了一会儿,彼此都感到了一点不舍。

“那,我下车了。”她说。

“好。”他比划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常联系。”

“嗯。”

他看着她往楼梯口走,没有马上发动车子。一个皮肤黑黑的矮壮男人突然从路旁蹿出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你去哪里了?!你不是说去上班了吗?”那个男人嗓门很大。吴大新坐在车上,听得一清二楚。

“我有事,出去了一趟。”她回避着他,想从他身边走开。

“撒谎!你在骗我!你当我不知道吗?我全都看见了!”

“我骗你什么了?你看见什么了?”

“你说说,他是什么人?你跟他去干什么了?”他挥手指了指出租车。

“走开!”她低着头,只想上楼。

那个男的忽然换了一副讨好的样子,“妹妹,求求你,不要骗我!你有什么事,要告诉我!我不会害你的!”

他是她哥哥!吴大新想起来了,她说过的,他有一个亲哥哥,也在这边做事。远远看过去,那男人的眉眼,和她一点也不像,可能一个随爸、一个随妈吧。他放心了,发动车子,打算先离开这里。差不多一个下午都没挣到钱,他要赶一赶了。车掉转头,他无意中又往那边看了一眼——

他看见,孙惠苹的哥哥正死死拽着她的手臂不放。她挣脱不掉,被推来搡去,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连忙跳下车跑了过去。

孙惠苹的“恨天高”鞋跟掉了一只。她好不容易腾出身来,把两只鞋都脱掉,拎在手上,头发也纷乱了。吴大新冲过去,拦腰抱住孙惠苹的哥哥,把他往车上拖,好给孙惠苹让路。

“孙大哥,孙大哥,咱有话慢慢说,千万莫生气。”吴大新以为,他当然也姓孙。

孙惠苹头也不回地趁机跑进了楼道。郑建鹏抡着双臂,挥舞着,嘴里还在嚷嚷着什么,忽然又不喊了,泪水滚滚而下。吴大新手脚并用地把他拖上车,又帮他系上安全带,像对付一个醉汉。郑建鹏不挣扎了;他坐在副驾座上,像个娘们儿一样哀哀地哭。

“孙大哥,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他发动车子,在路上慢慢地开了一段。

“我不姓孙,你莫要叫我孙大哥。”他说,“你把我送到‘鸭粉牌坊那儿吧。”他终于停止了抽泣,眼光呆呆地看着车窗外面。

“好嘞!”他立刻加大油门,驶上高速车道。他不知道这兄妹俩到底发生了什么纠纷,也不想细问他为什么“不姓孙”。他只想快快带他离开这里。

起风了。

跟着,暴雨倾泻而下。那扇碎花布窗帘被风吹得横起来。郑建鹏扑过去关窗,晚了一步,窗帘打湿了一大截,地板上积起一摊水。雨水在窗玻璃上急遽流淌,外面立刻成了雾蒙蒙一片。就在他的头顶上,听上去不到半尺高,愤怒的雷声一串串炸开。

上次那个司机送他回来后,他就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一关又是好几天。那几斤苹果和香蕉,也不是什么值钱的水果,想等她来了再吃,她就是不来。香蕉皮上生了密密麻麻的黑斑,软了,流出了水,有腐烂的气味;苹果也抽巴了。他后悔自己那天推搡了她。他知道用那种方式对她,只会让她离他更远。可是,他看到她和那个男的出去又回来,好几个小时,多少事情都做成了!想一想,他便心如刀割。他并不是要阻拦她,不让她交男朋友,可第一要交靠得住的人,第二要把实情告诉他。她倒好,瞒他,往死里瞒,都不知道瞒了他多久,瞒了他多少事。

雨不停地下,天黑得像夜晚。郑建鹏打开灯,房间被密集的雨声包围着,好像一下子漂浮起来了。妈呀!爸呀!老天爷呀!他突然像个小男孩一样害怕起来,浑身瑟瑟发抖。他想起孙惠苹,她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电视上说,双桥镇是“雷电灾害多发地区”,去年,就有一个本地人,在一个菜地里,被雷劈了。这样的天气,她像他一样害怕吗?在好多事情上,她的胆子比他还大些,她的“见识”确实比他多,妈不承认都不行。

他想给她打个电话,非常非常想。只要能打通,哪怕什么话都不说。

他打了。

这一回,她没让他久等,电话一通就接听了。“我在上班。”她说,语气温和,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上次的事情,她没提,但愿她忘掉。

“外头,下了好大的雨呀!”他说。

“是的。打雷了,没事你别往外头跑。”

“我没有。你也要注意安全!”

“嗯,知道。”听上去她要挂电话了。

“今天下了班,你过来一趟好吗?”他连忙又说。

“看吧——,”她没有马上回绝,“要是雨停了,我就过去一趟。”

雨很快就停了。太阳又回来,把树叶上的水滴照得明晃晃的。刚才的急风暴雨只是一个偶然;就连那些炸雷都成为笑柄。

下班后,又等了好久,孙惠苹才来。这一次,她没有叫出租车,直接去坐了公交车。那天的事,她心里也有些歉意。她拎着一个红色的小皮包,还去买了些吃的带来。她的卡上也没多少钱了。前几次加起来,她给过他不下两千块。她是想,在他没找到事情做之前,先垫一阵子,谁知他转手就寄给了他爸爸(那个“老废物”,后妈说的没错——他就是个老废物)。说是寄给他爸爸,还不是被他那个后妈掌握着。那个女人,她只见过一面,没一点好印象。钱寄走了,他自己又没钱吃饭,只会伸手朝她要。她开银行呀!上次在那个专卖店里,她看中一双白色净面的皮鞋,喜欢死了,试了几次都没舍得买。她凭什么呀!要不是看在他带她出来的分上,她早不干了。还有,那件事,她永远也不会再和他做了——他怎么就不能明白呢。

郑建鹏打开门。他把剩下的几个苹果洗干净了,装在一个盘子里,放在窗台上。屋里有一股子雷雨过后又闷又潮湿的气味。“你先吃个苹果吧,”他说,“我去找水果刀来。”

孙惠苹看了一眼,苹果小而干瘪。“不用削皮了,”她啃了一口,咧着嘴。“这个月的房租你交了吗?”

“交了,交了,”他忙说。

“你原先的那个厂,还是不招人吗?”

“只出不进,都好几个月了。”

“依我看,要是不行,你去找找别的事情做。你等他们旺季‘召回,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我去找过了,到处都说是淡季,不要人。”他今天不想谈这些,他不想谈自己。她要是有心“改过”,可以谈谈她的事情。那个小平头,一看就不是老实人,还是个开出租的,比生产线上打工都不如。打工还有固定的收入,开出租车,那还不是饥一顿饱一顿吗?再说他们满世界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跟坑蒙拐骗有什么两样。就是她自己的亲爸知道了,她和一个开出租车的小子混在一起,也肯定不会答应的。——他答应过妈,他要对她负责。

她还是站着,不肯坐下来。郑建鹏知道她的意思,从床边走开,跨出去一大步,指了指,说:“你坐下歇歇呀!”

她坐下来,掏出三百块钱,“我就只这点钱了,你先拿着花。等找到工作,好好去上班。像这样成天憋在屋子里,会生病的。”

他没伸手接。“我不要。我的钱够用。”他又不是没试过。有一次他手头没钱,“断了顿”,连着两天没饭吃,还不是挺过来了吗。他不想要她的钱。他是当哥哥的,怎么好意思老花妹妹的钱。他叫她来,可不是问她要钱的。

孙惠苹脸色陡然一变,立刻把钱装回小皮包里,“行!你不要,我还不情愿给呢!你当我挣钱容易得很呀!算我讨贱行了吧?”

“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是说,”他嗫嚅着,憋红了脸。“妹妹,你听我说,我们一起出来都这么长时间了,我对你到底怎么样,你心里也应该有数吧……”

“别说这些没用的话!”孙惠苹望也不望他一眼,拎起包就要走。她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郑建鹏见她软硬不吃,索性横下了一条心。今天,他要把话彻底说清楚。

“你和那个开出租的,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孙惠苹把脸一迈,冷笑一声。

“说呀!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她说。

“你说跟我没有关系?你敢说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是的!是的!”

“当初我带你出来的时候,你可没有这样说过!我答应过我妈,要好好照顾你。现在骗子这么多,你跟一个开出租的混在一起,这么大的事情,我不该管一管吗?”

孙惠苹冷冷地望着他。想不到他还在拿这个做借口。

“你非要逼我把话说出来不可?”她说。

“说!你非说不可!”

“你带我出来不假,我应该谢谢你!可是,你是你,我是我,你什么都不是!别以为你跟我睡过觉,就有资格来管我!你不是我哥哥!不是!对我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她的眼里噙着泪,脚不自觉地往后退,退到房门边。

他望着她,大吃一惊。他死死地望着她。她倚在门边,身段略呈弯曲。她贴身的T恤和牛仔裤都是他熟悉的颜色和款式,饱含了她的气息,曾经,也留下过他的气息;她的红头发早已褪回了本色,黑黝黝的,他一下子想到她身上的另一处毛发,也是黑黝黝的,茂密而又芬芳。她的身体曾经对他敞开过的所有秘密,那些柔软的抵抗,那些温暖幽深的洞穴,那些奋不顾身的摩擦与冲撞,那有如死亡一般强烈的迷醉,眼看就将一去不回。

也许,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郑建鹏扑过来的速度超出了孙惠苹的想象。他扑过来,没有抱她,却抡圆了手臂,狠狠掴了她一个耳光。她踩上了先前的那滩水迹,脚下一滑,倒在了地板上。郑建鹏顺势骑上去。

她被他的双腿压着,喘不过气来。她感受到他的臂力和呼吸,感受到他浑身的重量和决心。她挣扎着,一阵恶心涌来。“滚!滚!废物!去和你家里那个老废物一起,等着饿死吧!”她挣扎着,喊出了她一生中最恶毒的、最后的咒骂。

外面,天空重又布满了乌云。在一阵突如其来的沉寂之后,雷声再度响起。楼下摩托车停放处,各家安装在车上的报警器响起了一片杂乱的、尖利刺耳的声音。但是,那警报声因为太过人工化,因为不断地重复,很快就失去了震慑力。暴雨又来了。

郑建鹏的两个手虎口钳着孙惠苹的脖子,在慢慢地、慢慢地合拢。他好像根本没花什么力气。他只是在做一个习惯动作:把两只手合拢,然后,十指交叉,握成一个空拳,护着自己的肚脐眼——就像他碰到难题时能做的那样。他一生总在碰到各种各样的难题。眼下,他碰到的难题是,让她闭嘴。没错。只有让她闭上嘴,她才会听他的。

他终于合拢了双手。

于是,他站起来,甩了甩酸麻的手臂。

灯一直开着,他没有感觉到暴雨带来的黑暗。但是他对眼前发生的事情有些迷惑不解。答案很快就来了:从孙惠苹的皮包里想起了手机铃声,那声音圆润清丽,悦耳动听。接通它!接通它!接通了它,它就会为他解释所有这一切。

他按下了接听键。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他在说些什么,他完全没听懂。郑建鹏有些无奈地挂断了手机。

突然之间,他明白了。手机里的男人就是那个“小平头”,就是他毁了她,夺走了这一切。刚才她肯定和他在一起,要不然不会这么晚才到。他必须仔细地看一看,她来之前,他们之间究竟做过些什么。

他小心翼翼地抱起孙惠苹,平放在床上。她的脖子歪向一边,两眼瞪得大大的,对头顶上的天花板和墙壁流露出一丝怀疑和惊讶;她的身体上还留有余温,比平时更加柔软顺从。他脱去了她的上衣和牛仔裤。他要好好检查一下,她和那个开出租车的小兔崽子在一起,都做过什么不要脸的事。他把她脱了个精光,把自己也脱了个精光。他躺在她身边,轻轻地搂着她,抚摸着她渐渐冷却的肌肤。然后,他比有过的任何一次都更加小心、更加缓慢地进入了她。

先是几个骑着警用摩托车的人飞驰而来。紧接着,一辆呼啸着的警车也开进了窄窄的巷子里。警方接到房东老太婆的报警电话后,迅速赶到了事发现场。

这时候,郑建鹏已经离开了三天。临走之前,他异常清醒和冷静。他给冷却僵硬了的孙惠苹裹紧床单,摆放在床上,看上去和睡着了没什么两样。他拿走了她的小红皮包里剩下的几百块钱。然后,他找了一个大购物袋,把她的衣服、鞋子和皮包统统装进去,塞在了床底下。她的手机卡已经用不着了,他把它取出来,掰折之后扔到了窗外。地上没有血,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天彻底黑了。他关好窗户,锁上门,走了出去。

不远处是一个“高尚社区”,越过高高的围墙,别墅群砖红色的尖顶在灯光装置里熠熠生辉;再往前,那条大江在黑暗中无声地奔流;桥上有来往的车辆和行人。郑建鹏站在桥上想了一会儿,把紧紧攥在手中的两把钥匙扔了下去。钥匙扣是他和孙惠苹一起,在街边的小摊上买的,上面串着一个小铁片,刻着生肖图,五块钱两个,他们挑了各自的生肖,一人一个。她的那把钥匙,她说是丢了,其实一直都在,她死后,他在那个小皮包里找到了。他站在高高的桥上,一出手,那两把钥匙没有一丝声响地坠下去,入水的时候,也没有一丝声响和水花。在轰隆隆的噪声里,就算跳下去一个人,也听不到一丝声响。现在,他要做的事情就是,跳下去,没有一丝声响地沉入水底,这样,他和他所做过的那件事,就会彻底消失,就像从来没做过一样。但是他饿极了。他已经记不清多久没有吃过东西。于是,他转过身,从桥的另一头走上了马路。

一辆“野鸡”大巴车猛地刹在他脚边,车门打开,一个剃了光头的男人跳下来,抱住他的胳膊就往车上拉,一边热情地招呼道:“上车吧,兄弟,上车吧。”也不问他要去哪里。

兄弟!他叫他“兄弟”!他跟着他上了车。

一个小时后,大巴车把他拉到了另一个小镇。他找到一家小吃店,吃了三大碗兰州拉面。拉面馆旁边,就有一个小楼,墙上挂着写有“住宿”字样的小灯箱。他要了一个房间,一进去倒头便睡。他睡得真香呀!睡醒之后已经到了第二天。他下楼去续交了当天的房费,又去拉面馆吃了一碗拉面,回房间里接着睡,这一回睡得更香。他梦见了妈,他听到妈在他的梦里唱歌,反反复复地唱同一首歌。

那个夏天,双桥镇接连迎来了数场台风。台风挟裹着暴雨和雷电,肆虐着房屋、树木和道路。国道边的芒果树被连根拔起;在开发区尚未开发到的地方,成片成片的香蕉林和甘蔗林倾倒在雨水中;人畜伤亡的消息时有发生。不过,这个夏天里人们议论最多的,还是发生在出租屋里的那场血案。

案发第三天,警方在附近一个镇上的小旅馆内,轻易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郑建鹏。

审讯过程中,郑建鹏一直面带微笑。

“我杀了人。她是我的妹妹。”他说,“你们快杀了我吧。”

警方按照惯有的程序,询问他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等,他一概不予回答。

“你们快点把我杀了吧。我杀了人。我杀了我的妹妹……”

责任编辑 杨静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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