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须济急时无
2014-09-18
人力资源 2014年7期
王曾是宋朝的一名官员。有一次他在出差途中听到一对母女在路旁哭泣,哭声甚悲,王曾就询问附近邻居,邻人说:这对母女家里很穷,又欠了公家的钱,官府催逼得紧,故此准备把女儿卖掉来还债,所以才痛哭不止啊!王曾于是登门拜访这对母女,了解到的情况确如邻人所言,就对这位母亲说:“你可以把女儿卖给我,我因为做官,经常路过此地,这样你们母女也可以时常见面。”随后,王曾付给母女偿还债务的银两,并约定三天后将其女儿带走。但三天后王曾并未如约前来,这位母亲到王曾的住处寻找,发现王曾早已离去,留下的信中让她为女儿另选可靠人家嫁人。母女俩感动不已。宋代成平年间,王曾以单人身份参加会试和殿试,都考了第一,被朝廷任命为秘书省著作郎、直史馆、三司户部判官,后来又被皇帝封为沂国公。
古人云:求人须求大丈夫,济人须济急时无。在他人遭遇困境、急需救助时,能够设身处地替人着想,尽己所能给予帮助,及时令人转危为安,这才是大丈夫之举,也是能给自己及子孙后代带来福报的善行。相反,若见危不助,见死不救,甚至乘人之危,借机谋私,此等人一旦陷入困境,往往很难获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