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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吃”的饕餮

2014-09-18岸石

共产党员·上 2014年9期

岸石

去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从武志忠的多宗罪名可以看出来,他不仅贪婪,而且犯罪手法挺多。作起恶来,大小通吃,机关算尽。他的捞钱招数虽然被揭露和定性了,但仍令人有些迷惑;他的内心世界也有很多矛盾、费解之处,值得深入分析。

古代传说有一种怪兽称为饕餮,生性既凶恶,又贪吃,古来的一些钟鼎器皿上刻其形象作为装饰,上面看不见它的身子,大头上长了一张大嘴。现在一些贪官贪得无厌,张开大口,吞噬巨额财富,真有点类似饕餮。去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武志忠的犯罪事实和情节逐步披露出来,他的腐败行径犹如饕餮,贪婪和凶恶的程度,令人震惊。

职务和身份成了一张大嘴

武志忠出生于1951年,有着这一代人的常见经历:下乡当知青、推荐上大学、当干部。武志忠从共青团干部干起,33岁就当上了县长,后来长期在法院当领导。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的位上调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他当官起步早,升得也挺快,权力也不小,但都属于公务员身份,靠工资肯定发不了大财。然而,武志忠不但身份显贵,还富得流油。据起诉书指控,武志忠涉嫌贪污1066万多元;受贿545万多元;挪用公款3420万元;另有人民币2817万多元、美元115万元等,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此外还隐瞒境外存款177万加元、51万美元。武志忠以其家人的名义在国内拥有房产33处,在加拿大拥有房产1处,仅房门钥匙就装了满满一提包。打开武志忠在北京、呼和浩特的几处储藏室:成捆的现钞、金条、银条、各种名贵字画、手表等,多达2000多件。检察机关扣押的武志忠个人家产,价值人民币4000多万元。以武志忠在任时的工资收入计算,挣到这些钱需要300多年。

武志忠怎么捞了这么多?他在官位上都在干什么?

贪腐往往是隐蔽的,履行职责也是要做点事的,正人君子的外衣也是要穿的,所以识别起来并不容易。武志忠作报告、讲话也是一套合乎规矩的政治语言;收藏字画,也有不少“厚德载物”“铁肩担道义”“静坐常思己过”等励志条幅。他虽然会装相,但大肆贪腐,又必然有些掩藏不住的特征。第一是以职务的权力、影响力介入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外界不容易看到官商勾肩搭背的演出,却也能看到他们演出的舞台。武志忠整合了安排工作等用人权力、工程项目的发包权力、影响案件判决的司法权力,这些权力资源运作之后,最终变成财源,通过他们控制的公司账户,变成家庭财产。2010年6月,武志忠利用控制法制办下属研究院办公楼等工程对外发包的职务便利,向前来投标的一个老板“借款”200万元给妻子于惠珑的公司。2011年在武志忠帮助下,通过伪造的人事档案,将一个老板的女儿调到自治区法制办培训中心,定级科员。作为帮忙的“酬金”,这位老板后来免除了于惠珑公司应支付的工程管理费203万元。第二,紧紧把持权力,为所欲为。武志忠盛气凌人、专横跋扈在当地司法系统早就出了名。他常放言:“我是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我就可以代表组织,我的决定就等于组织决策。”在他拿公款帮妻子搞房地产开发时,也有人劝阻。武志忠却说:“我是谁?我是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我就能代表政府。”当末日来临,反贪局的一位领导亲自带人到武志忠家执行抓捕时,武志忠还相当霸道,摆出曾经的“上级”架子,抬手就打了对方一记耳光。第三,热衷于声色犬马,生活方式极其奢靡。武志忠在住所内设立佛堂,供奉着大大小小的佛龛、佛像和佛画。让人吃惊的是,在供奉佛像的柜子下面,竟然藏着近百张淫秽色情光盘。武志忠还热衷于看风水,讲起阴阳八卦一套一套的,为一些企业老板指点迷津。这些行为暴露出武志忠的思想非常混乱,他实际什么信仰也没有,只是心怀鬼胎,想把一切作为他物质和精神的享用品。武志忠的家庭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挥金如土。有一次他和老婆入住北京高档酒店,老婆在酒店商场看上了几件首饰,武志忠当即包下这个柜台的全部首饰,其中一串珊瑚佛珠就价值18万多元。

屋檐下的官商勾结

武志忠热衷于经商搞交易,官员的身份当然不便,这样,老婆孩子就上阵了。他的妻子、儿子、儿媳开办了多个经营房地产开发、煤炭运销的公司,这些公司靠着武志忠的权力、人脉关系,稳赚不赔,财源滚滚。

这一家人不但办公司,还办事业单位。武志忠上任自治区法制办主任,他儿媳迅速成立了内蒙古典章法学和社会学研究所,这个研究所申办时是非盈利性质的社团法人,由自治区法制办主管,后来名称、隶属虽变来变去,但总是由武志忠实际控制。这个机构可不是真搞什么研究的,实际干的是为家族敛财洗钱的勾当。

典章法学和社会学研究所后来改为研究院。2009年自治区政府将呼和浩特城区一块土地划拨给研究院建办公楼。武志忠掌握着办公楼项目建设的大权,他暗中操作,以于惠珑的内蒙古九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搞了个虚假投标中标。武志忠再从法制办专项经费中挪用1200万元,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转入九合公司的账户。九合公司再将该笔款项转到内蒙古慧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这个慧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武志忠的儿子武庚飚,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都是于惠珑负责。于惠珑用这笔钱购买了另外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这一连串交易不过是武志忠家庭敛财的一幕,但很有代表性。武志忠是官,妻儿是商,官商勾结,家庭关系交织着权钱关系、权钱交易。武志忠在这个利益链条中处于核心的位置。他掌握权力,有许多权力带来的资源、关系。这一家的大量财富来源其实是武志忠用妻儿的户头干着化公为私的把戏。官商是他自己的一体两面。亦官亦商不是违法违纪吗,怎么可以长时间胡作非为?这有复杂的原因。武志忠办的企事业单位有的是别人的名头,挂羊头卖狗肉;有的行径上下左右都知道不合法,舆论沸沸扬扬,但武志忠也不是轻易能动得了的。他仗着权势、关系网络保护着自己,到案发前,武志忠都是一副神通广大、为所欲为、志得意满的派头。可以用上鲁迅的话形容:“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武志忠的猖狂和灭亡既说明了捣鬼的有效,也说明了捣鬼终不能长久。

玩弄司法以谋财泄愤

武志忠长期在司法领域工作,了解经济、刑事、民事多类案件的作案手法。他审理案子用得到这类知识和经验,可叹的是他并不忠诚于法律,常做知法犯法之事,玩弄司法于股掌之中。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有一块地,因一笔600万元的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准备用来偿还债务。武志忠受命协调此事。他带上了自己的心腹,当时在典章法学和社会学研究院当领导的杜文,到广州、深圳协调。武志忠办事要靠金钱开路,他以专项办案经费名义从自治区财政申请到2200万元,拨付到研究院账户上。他拿出600万元由杜文经手送礼,准确地说应是公款行贿。据杜文说钱已经送出去了,可官司却没打赢。武志忠怀疑杜文私吞了这笔款,杜文面对怀疑坚决否认,却又对大部分钱说不清去处。过去武志忠对杜文曾多有关照,“情同父子”,在重金面前也翻了脸。武志忠岂能让自己费力弄来的“肥肉”被杜文轻易“叼走”,决定给他点颜色看看。武志忠知道杜文有一支小口径步枪,就向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大队举报杜文私藏枪支,杜文因此被警方拘留,后来数罪并罚被判刑。杜文身陷囹圄,武志忠又将一些支出算到“杜文报账费”上,还虚列了大额的诉讼代理费。经检察机关认定,武志忠通过深圳土地案,贪污1066万元。

深圳土地案暴露了武志忠知法却不守法,以寻求公正判决的名义违法乱纪,而且涉案钱数巨大,手法恶劣。地方政府通过行贿打官司,这类恶劣现象并不是绝无仅有,有的人还觉得好似为了公家利益个人敢于承担,有点舍己为人的味道。然而一些重大案例说明,大肆拿公款行贿、送礼都有行贿者个人的“猫腻”。武志忠接触深圳土地案,先申请巨额的经费,他当然也想打赢官司,但个人捞好处才是最主要的动机。利欲熏心的人会为公家作贡献吗?简直是天方夜谭。武志忠玩弄司法,鲸吞公款的罪行可作为公款行贿、中饱私囊的典型案例。

杜文因武志忠的检举被法办,他也检举武志忠。武志忠终于也坐到了被告席上。昔日的大法官成了囚徒。杜文和武志忠互相攻讦,推脱责任,他们罪行虽有不同,但都是犯罪行为的参与者。杜文拿几百万元行贿、送礼,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给了谁,给出去多少,难于查证。指望杜文这种人既大肆行贿,自己又不沾“腥”,怎么可能?武志忠要捞钱,杜文也要捞钱,他们的“分肥”有了剧烈矛盾冲突。武志忠用法律手段送杜文进了监狱,杜文受惩处罪有应得,而武志忠也不能总是玩弄司法,作恶多端而又企图逍遥法外。武志忠曾觉得法律只是他用来对付别人的工具,这是把自己看重了,把法律看轻了。公平正义的阳光终究会照到世间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