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14-09-17王晓华
王晓华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三农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我国政府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文结合了沂源县的基本情况, 通过研究分析沂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以来的运行情况,并就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与更好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了对策及建议,探索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的策略和思路。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为解决广大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我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切实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但目前我县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其它地区相似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我县“新农合”的实施情况作一下简要的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10-2012 年我县“新农合”发展速度非常快,参合农民人数分别为359246 人、393117人、407075人, 我县农民参保覆盖率已经达96%, 目前筹集的资金分别为1348、1727、1994万元, 补偿支出的资金为1191、1927、1873万元, 个人补偿超过一万元的分别为108、171、198人。 近五年来全县已有171万人次因病获得医药费用补偿累计6279万元, 患者在全县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可当场报销。有效的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我县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建设了“新农合”信息网络系统, 覆盖全县所有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 实现了参合农民信息管理、监管与统计分析等项功能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2010年来, 我县又成对全县医疗机构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 对各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近十年来,“新农合”制度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对保障农民健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现了“新农合”制度实施之初的“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目标。但经过十年的运行发展,“新农合”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
(一)农民对“新农合”的参与性低
大多数农民人口自身文化素质水平普遍不高及生活压力相对较大,无暇去关注“新农合”政策的改变及资金的使用,更不可能参与到“新农合”的讨论与发展中。关注也往往只局限于医疗报销相关费用问题,只要在就医看病后能得到相应的报销即可。而对于这项政策本身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关注度极低。而实际上, 参合农民应成为“新农合”资金使用的监管者,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遏制个别医疗机构或人员的违法及违规行为。
(二)“新农合”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漏洞
由于国家财政在医疗方面投入相对少以导致自身运转经费不足, 再加上乡村医生工资待遇及保险等问题目前部分仍没有得到解决。 目前乡村医生个人收人大部分来源于药品差价提成, 医院只能靠以药品养医来维持运转, 本来是公益性质的医院转变成了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事业单位。针对资金的监管与使用,目前“新农合”资金使用主要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及个人素质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管理机构在资金使用上的不恰当及农民本身也有存在骗保的问题,使得资金在使用上存在纰漏。
(三)报销比例相对较低
由于“新农合”筹资额度有限以致报销比例低, 从而影响到了农民受益, 一些参合农民对此抱有怨言。而且设置起付线、共付率和封顶线, 部分药品不能报销, 尤其是部分进口药。医疗机构几乎没有强有力的控制措施, 表现为医生开大处方盛行, 这可能与我国医疗体制的大环境有关。这样综合算下来需要农民承担的数额仍然不小,容易产生不满情绪。
三、对策建议
(一)规范就医行为
政府要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媒体来培育农民的保障意识,应为农民宣传讲解参加“新农合”的重要意义,使“新农合”政策能够深入人心,让百姓更深入详细的了解参加新农合的益处。严厉打击违规就医行为,部分参合农民擅自将自己的合作医疗证转借给别人使用,部分参合农民恶意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于这些不当行为,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应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用法律手段来对其进行严厉制裁等。还需要采用技术手段以避免骗保问题的存在。
(二)完善农村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能够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及农民有限的医疗费用, 目前可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且逐步完善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村级卫生室因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健康教育及最初级的卫生服务。而目前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可进行常规的小病治疗,较大的住院手术病人推荐给县级医院,并和县级医院之间形成双向转诊;县级医院负责本县农民较大疾病的治疗, 当然如果遇到更大的疾病也可往省市级医院推荐。
(三)增加财政对医疗的投入,严格控制药品价格
政府应该在财政上加大对“新农合”的扶持力度,决不能都依靠市场来解决。只有当医院的收入在一定的程度上是由国家财政来支持的,那么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才能够更好的进行有效的监督,也才能够控制卫生服务价格的不合理增长,从而达实现医疗费用合理增长的目的。还要严格控制药品价格。国家省级的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药品价格机制解决好药品定价虚高的问题,其次是要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更好的建立起健康有序运行的医药销售市场,政府部门可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但必须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最后是要杜绝药品销售中的回扣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回扣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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