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建立的构想
2014-09-17王俊
王俊
摘要:自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有一些专家和学者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行存在着争议,在房地产市场价格普遍高涨的大环境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缺点越来越明显,通过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对建立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的设想。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银行 体制弊端 模式设想
一、引言
住房公积金在我国建立的初衷是为了缓解在职工作人员的购房压力,解决基本购房要求。是我国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它是由原来的实物福利住房政策转变而来的。住房公积金的形式有利于资金的流通和积累,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着积极作用,为社会带来了很多效益。然而今年来公积金账户积累的膨胀,暴露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很多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对建立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新模式提出设想。
二、住房公积金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覆盖面有限且地区之间差异大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主要覆盖人群有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外企职工、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等城镇在职职工,对于农村居民及下岗退休人员都不会享受这种住房保障。近年来由于精简机构、政府转变职能及国有企业改制,使得这些机构的在职员工锐减,同时对于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城镇的个体户及自由职业者都没有获得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积不够,从而使得福利性政策的影响作用有限,使得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同时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存缴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地区,经济实力不同的单位之间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长期以此形式发展下去,会使得整个制度失衡,不利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二)缺乏规范管理且监督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新闻媒体关于某地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过多而导致的贪污腐败的报道屡见不鲜,使得公众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程序及监督机制产生了疑虑。目前实施中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主要由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然而一些地方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只呈现一种形式,并未对公积金运行过程采取实际行动,甚至由地方的管理中心一手操办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管理支出和分配行为,这不仅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要求,更为长期的公积金管理工作留下了隐患。同时当前的公积金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更有没有按照相关法规涉及到的由社会、专业的审计部门及财政部门共同监督的现象的出现,缺乏对公积金资金归集及投资的全过程的监督,更常见的是事后监控,待出现问题时很难找出已经造成巨大损失,这种管理上的缺陷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社会公众对管理部门的信任度,不利于公积金安全的保障。
(三)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借鉴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逐步实施起来的,于1991年在上海率先实施。在逐步的发展完善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随之建立,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投资等可执行性差,在没有具体政策指导下,整个管理过程显的五花八门,甚至会有挪用资金的违法现象出现。同时对现有的相关法规的执行也不到位,根据有关规定,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应受到经济处罚,但在实际生活中并未完全落实,导致一些企业存在住房公积金的拖拉、停缴甚至不缴的现象发生,极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长续发展。
三、构建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
(一)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运行设想
对于构建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的设想是基于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深度研究,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保障性住房[4]。因此公积金银行是通过对居民各类基金分别设立账户的形式,在保证该类基金自身的保值,将余下的资金在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的监督下在各类账户间流通,以将社会保障惠及更多的民众。国家公积金银行在运营方式上和普通商业银行并无差异,有储蓄及贷款功能,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实现资金的再增值。另一方面对于公积金贷款业务,可以适当扩大贷款额度,增加贷款年限,以实现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群的购房心愿,也达到了国家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最初目的。
(二)构建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意义
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成立首先解决了当前监督管理途径不畅的问题,我国现有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诚然是成熟的体系,公积金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必然处于该体系的监管之下,这比原有的分散的管理要有效的多。不仅可以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的监督和指导,在业务的操作上更透明公开,对于资金被个人挪占的现象将不会发生。其次在现有的公积金制度中,大量的沉淀资金都被闲置着,风险控制下的公积金收益甚微,建立公积金银行以后,对于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将操作的更合理,投资也会更有专业性,从而沉淀资金投资带来的产出将更多,这部分闲置资金的合理利用不仅有利于公积金制度的良性发展,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最后,随着各地区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成立原有的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将退出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很大数量的人、财资源,公积金银行的运营成本主要通过开展的商业业务所得利润来补充,同时对于应缴纳公积金的单位、企业管理也更便捷,企业在公积金银行都会设有相应的账户,这样使得国家、个人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更加紧密,更方便了对公积金的管理,对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十分有意义的。
四 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巨大,但由于制度规定,大量沉淀的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的投资途径受限,可投资的回报率太低,导致有这么一个庞大的资金库一定时间内处于一种闲置状态,因此,为了走出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对主体仍是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尝试性探索是很有意义,更可以在以后进行试点实践。
参考文献:
[1]陈杰.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房地产,2010(6):64-66
[2]邹江山.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11(16):18-19
[3]詹朝曦,张退之,毛茂松.我国住房融资机制与新、德、美模式比较[J].企业经济,2002(12):28-29
[4]王锡权.浅谈我国组建住房保障银行的意义[J].时代金融,2014(4):34-3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