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的正义需守法律底线
2014-09-15
网络传播 2014年6期
网络的普及和日益发达,让社会中的一些不文明现象、违法现象等日渐无处藏身。一些社会事务、世间百态等,只需要手机拍一张照片,再配一小段文字,立即就可以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但具体到一些事件,我们就需要反思其中的“网权”问题了。
比如一方面,网友有权通过网络曝光一些社会丑陋现象,上网举报违法行为等,但前提必须是搞清事实,至少基本搞清事实,然后遵守法律,以不伤害他人利益和权益为基础。拿成都男子拖行女儿事件来说,对这位父亲只是教育方式粗暴的问题,发帖的网友可能并不完全清楚。那么其拍下照片放在网上之前,首先有必要去搞清楚事实真相。至少不是臆想“虐待”,用“脱光女童衣服”、“强行拖走”等敏感词在网上制造轰动效应,吸引眼球,特别是冒然将当事人照片曝光在网上。
另一方面,网友面对相关网帖,有权利追问真相,甚至在法律的范围内,可以通过搜索等办法去调查真相,但对这种人肉搜索的“网权”,同样要慎用。因为网帖如果事实不清,传播的过程中再被断章取义,网友在没有约束的人肉搜索之下随意曝光当事人信息,必然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带来严重后果。
以往,类似的当事人因网友“盲目的正义”而受到伤害的事件很多,比如铜须门、比如踩猫女子等事件,比如前不久“北京大妈讹诈老外”事件等。对此,我们显然需要充分反思,在利用网络权利对相关事件发微博、上网曝光的时候,还须坚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益。切莫盲目而为,让追求正义之心伤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新疆 刘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