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伟大革命成功的根本保证
2014-09-15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贵
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基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新发展,也是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36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根本保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无疑是深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改革的政治保证,是新的伟大革命成功的根本保证。
党的建设制度,从与政府和社会团体的关系看,包括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制度;从自身建设的体系看,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因此,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要深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制度的改革,又要深化新的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的关系、党的组织与国家权力机构以及其他组织的关系、党的建设的组织领导活动方式等方面的制度的改革,特别是要深化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制度改革。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形成过一系列重要的法规、条例、规定、制度等重要成果。但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过去先进的,今天未必先进,昨天管用的,今天未必管用。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用世界眼光、战略眼光、当下的需要、发展的需要,进行新的考量,在继承、扬弃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党的建设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和需要。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深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制度是党执政的核心内容,是党长期理论和实践的结晶。党要实现自己的政治领导,就必须围绕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的要求,改革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改革和完善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党组的工作制度,改革和完善党领导国家法治建设的制度,改革和完善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改革和完善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制度,改革和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改革和完善外事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制度。用科学、规范的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的体制机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深化党的思想建设制度的改革,为做好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党要实现思想领导,必须着眼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改革和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用刚性约束,增强学习效果,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改革和完善党员党性教育和分析制度,强化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改革和完善党员、干部道德建设制度,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用科学的制度和方法,推进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工作,推动思想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深化党的组织建设制度的改革,着力提高组织工作制度化水平。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是党实现组织领导的根本保证。必须着眼于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改革和完善干部宏观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政策的规范,维护中央干部政策权威;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改革和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树立以德为先、科学发展、注重作风的工作导向;改革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遏制和杜绝党政领导干部因调动频繁而引发短期行为;改革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方式,严格被问责干部的复出,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改革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改革和完善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改革和完善党管人才工作制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要用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组织制度,推动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制度的改革,为推动作风转变提供强大动力。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外在体现,它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抓住作风建设,就抓住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抓住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切入点”。改革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必须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着力点,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改革和完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坚决遏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改革和完善领导干部待遇的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改革和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以严明的纪律和严厉的惩戒督促党员干部切实改进作风。要用制度的集成性、针对性和执行力,推进全党作风的根本好转。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深化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的改革,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腐败。改革和完善党的反腐倡廉制度,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必须以解决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量;改革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改革和完善查办腐败案件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和完善纪律处分和党员申诉制度;改革和完善处理检举、控告的制度,从制度上保护举报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用制度安排的系统性、科学性,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深化党的民主集中制操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加快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强化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办法,严格选举程序,严明选举纪律,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改革和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改革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改革和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改革和完善政治纪律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改革和完善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制度,保证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要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化、程序化体系,保证民主集中制重大原则的落实,保证党的纪律的严明规定和党的集中统一。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深化制定党的制度的制度的改革。近期公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近期全党制定党的有关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党内法规制定的科学化水平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上述七个方面的改革,是紧密相联、相互交融、互为补充的,任何一个方面的改革都会牵动到另一个方面,同时也需要其他方面的配合;任何一个方面不改革都会制约着另一个方面,甚至会导致其他方面的改革失去功效。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当今改革的当然领导者。自身建设制度的改革怎么样,直接决定着这场新的伟大革命的结局怎么样!全国人民期盼着,全世界关注着!(执笔: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雷厚礼 责任编辑/胡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