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差异及对策*
2014-09-14肖云邓睿刘昕
肖 云 邓 睿 刘 昕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044)
城乡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差异及对策*
肖 云 邓 睿 刘 昕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044)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失能老人比例不断攀升。城乡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发展不协调。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分析,发现城乡在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方式、主体、内容以及基础条件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总体来看城市较之农村有明显优势。应从加大健康教育培训力度和政府照护资金投入、缩小城乡照护服务内容差距等方面统筹推进城乡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公共养老服务均等化,改善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
城乡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差异;对策
2012年底我国老龄化人口比例达到14.3%,农村比城镇高出1.24个百分点。失能老人的人数持续增加,由2012年的3600万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农村失能老人比率28.2%明显高于城镇的18.1%。[1]在养老服务机构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庞大的失能老年群体大多选择社区居家照护。目前社区居家照护中除生活照料可得到基本维持外,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慰藉、文化休闲等服务均存在严重不足。调研发现城乡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分析,以引起社会对失能老人照护服务问题的重视,有利于缩小城乡照护服务的差距,使失能老人获得更好的照护服务。
一、数据来源与调研基本情况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重庆大学与南京财经大学两校学生关于失能老人课题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于2013年1-3月进行,共发出问卷3900份,收回3625份,其中有效问卷3167份,回收率92.95%,有效回收率87.38%。同时,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城市和农村社区进行了深入访谈。
(二)调研的基本情况
调研有效样本3167个,基本情况分布如下:城镇和农村人数各占52%与48%;男女性各占50.6%和49.4%;年龄在60岁以下的占38.4%,60岁以上的分布情况是:60-69岁(24.0%),70-79岁(26.1%),80岁以上(11.5%);婚姻状况为:已婚有配偶占74.4%,丧偶占23.9%,离异占1.7%。
1.被调查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情况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是1963年Sidney 提出的用以评价老年人照护需求的主要指标。其根据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测定老年人独立生活能力。此次调查在六项指标基础上增加了修饰(洗脸、刷牙、刮脸、梳头)、控制大便、控制小便、上下楼梯四项指标,共计十项指标评价老年人个体的基本自我照护能力。
调查样本中60岁及以上的占总人数的61.6%。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占总人数的23%,其中半自理老人比例20.1%,完全不能自理比例2.9%(见表1)。近28.2%的农村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照护,且其中绝大部分不能独立完成基本的日常生活活动或存在困难,因而亟须长期、稳定和充分的照护。
表1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情况 单位:%
2.被调查者健康状况自评和慢性病分布情况
在健康自评状况调查中,66.7%的老人认为自身健康状况较好或很好,仅有9.2%的老人认为自己身体状况不好。城镇老年人健康自评状况好于农村,认为自身健康状况“很好”或“较好”的城镇高出农村11.9个百分点。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健康状况自我评价过高,对常见病症状认知较低。
在慢性病患病调查中,51.7%的老人都患有慢性疾病,农村(54.8%)比城镇(48.9%)稍高。常见病患病比例分别是高血压(31.5%)、风湿性关节炎(20.1%)、白内障(11.4%)、中风(9.9%)、心脏病(9.2%)、糖尿病(8.6%)、精神障碍(7.5%)。尤其是老年人心血管病患病率超过40%,这是失能风险最大的老年病。农村居民患慢性病比例大于城镇居民,城乡常见慢性病种类各异。老人所患疾病城乡差异最大的是风湿性关节炎,农村患病率比城镇高出7.4个百分点;城乡老人患病差异最小的是帕金森氏症。城镇高出农村的常见病的比例分别是心脏病3.4%、糖尿病1.1%、高血压1%(见表2)。这些慢性病可能导致老年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产生照护需求,因此农村医疗照护服务需求大于城镇。
表2 城乡健康状况自评和慢性病分布情况比较 单位:%
3.被调查者居住方式
整体来看,城乡社区多数老年人“与配偶同住”或者“与配偶及子女同住”(49.3%),其中与“配偶同住”的比例(29.1%)比“与配偶及子女同住” (20.2%)高出近10个百分点,这与现代社会家庭规模小型化紧密相关。其他居住方式的有养老机构居住(14.7%)、与子女同住(10.9%)、独居(7.1%)。从照护的角度看,家庭总人数多更有利于居家照护,而小家庭居多的情况下,家庭照护更显得力不从心,更需要社区提供相关服务。
城乡老人居住方式差异最大的是“与配偶同住”,城镇比农村高出9.4个百分点,其次是“与配偶及子女同住”,城镇比农村高出7.1个百分点;农村实际居住方式比例高于城镇的依次是:“三代同堂”(高出5.4个百分点)、“养老机构”(高出4.6个百分点)、“与子女同住”(高出4.4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城乡老人实际居住方式比较 单位:%
在城乡老人认为理想的居住方式的比较中,差异最大的是“与配偶同住家中”,城镇高出农村12.1个百分点;其次是“三代及以上同住”,农村比城镇高出11.2个百分点;城乡差异不大的是“独居家中”、“与配偶同住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城市社区选择理想的居住方式前三位及比例分别是“与配偶同住家中”(35.6%)、“与配偶及子女同住”(28.6%)、“三代及以上同堂”(14.9%);农村社区选择理想的居住方式前三位分别是“三代及以上”的大家庭(26.1%)、“与配偶子女同住”(26.0%)、“与配偶同住家中”(23.5%)。可见大家庭模式更符合农村失能老人的意愿更利于对其进行照护,这与农村传统家庭观念及心理上对子女的依赖密不可分。
4.被调查者的收入及资金来源
被调查者个人月收入500元以下占27.4%,501元~1000元占14.3%,1001元~3000元占33.8%,3001元~5000元占16.1%,5001元~8000元占5.3%,8000元以上占3.1%。老人的资金来源中,由子女提供(33.7%),离退休金(28.2%),工资(27.5%),储蓄积累(14.6%),种植或养殖业(11.3%),政府或集体救济(10.4%)(见表4)。调查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村居民月收入大部分集中在1000元以下,而城市居民月收入普遍在1000元以上。在收入来源方面城乡居民差异也很大,由表4可知,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同时农村老人收入对家庭依赖性特点更明显。农村老年人依赖子女供养占44.9%,比城镇高出11.2%;而城镇老人离退休金和工资收入共占79.9%,农村老年人缺乏这种固定收入,一般子女在收入不高情况下很难承担雇专人照护的费用。另外,城乡失能老人中低收入群体在享受低保政策上存在很大差异,低保补贴标准差距明显:2013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373元/人·月,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64元;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2434元/人·年;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16元。[2]
表4 城乡老人的收入来源状况比较(多选) 单位:%
二、城乡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差异分析
(一)选择照护服务方式有很大差异
调查显示,在800位选择居家照护的失能老人中,城镇和农村分别占73.1%与75.6%,农村比城镇高2.5个百分点;选择居家由亲人照护的,城镇和农村分别是48.7%、63.8%,农村高出城镇15.1个百分点;选择居家请专人照护的,城镇和农村分别是24.4%、11.8%,城镇比农村高出12.6个百分点。城乡老年人在失能照护模式选择上都倾向于居家照护,亲人在照护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城市社区比农村社区更有可能请专人居家照护。选择日间与夜间半机构式照护的,城镇和农村分别为7.0%、2.7%,城镇高于农村4.3个百分点;选择全机构式照护方式的,城镇和农村分别为11.4%、12.6%,农村高于城镇1.2个百分点(见表5)。
表5 城乡失能老人选择照护方式比较 单位:%
城乡失能老人虽在照护模式选择上基本相同,但依赖程度存在差异。农村失能老人因收入低更依赖居家由自己亲人照护,因此农村失能老人中有44.9%主要依赖子女供养。另外,农村失能老人的配偶一般可以留在家中照护,相比之下城市人为了生存一般不愿意轻易辞掉工作照顾家中的失能老人。我们在农村社区的深入访谈中发现,农村失能老人家庭基本上都返贫成为低保户,因而一般不会选择雇专人照护。选择日间与夜间半机构式照护方式城市高于农村,这主要是由于城市社区老年服务机构及设施较之农村更为健全,能够为居家接受照护的失能老人提供半机构照护方式,而农村大部分社区尚未起步,缺乏提供这类照护方式的条件。
农村选择全机构护理模式的高于城市,主要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能够留在家里照护失能老人的子女日渐减少甚至没有,尤其是完全失能老人丧偶后无法在家中获得照护,因此选择送失能老人到养老院进行照护的逐渐增多。
(二)选择照护服务的主体有明显不同
城乡社区为失能老人提供照护的公共人力资源存在明显差异。社区居家照护的主体主要包括社区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家庭成员及其他组织或人员。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农村社区尤为短缺。在对468个社区工作人员的问卷调查中,拥有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专业服务人员的城镇社区为78个,农村社区仅13个。*数据源于课题组曾于2012年组织重庆大学等3所大学的学生针对社区人员发出了550份调查问卷,回收468份,回收率为85%。在农村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没有照护失能老人的工作职责,只能是提供一些简单的联系与间接帮助,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社区专业服务人员几乎没有。除此之外,城市社区因交通便利、志愿者集中、专业技能人才较多等,失能老人所享照护服务明显多于农村。
城乡失能老人选择哪类家庭成员作为照护主体有明显差异。在选择照护服务主体方面,城乡总体情况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家庭成员、钟点工或保姆以及养老机构等,但在选择家庭成员的顺序和倾向性方面仍存一定差异。农村失能老人选择照护主体的排序前三位是儿子、儿媳、女儿;城市失能老人前三位的排序是老伴、女儿、儿子。可见城乡选择照护主体差异最大的是儿媳,农村(31.2%)比城市(17.1%)高出14.1个百分点,这与农村将照顾父母的责任归位到儿媳的传统密不可分,同时也与农村中儿子儿媳与老人共同居住或相隔很近的实际情况相符。城乡失能老人选择女婿照护的比例差异不大。选择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照护的农村(71.4%)高出城镇(40.2%)31.2个百分点,可见农村老人对子女的依赖程度很大,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社区提供照护服务严重不足的现实。调研显示,失能老人在配偶具有照护能力的情况下首选的照护主体是老伴,城市社区老伴承担照护责任(30.1%)的比例高于农村(25.4%),这与城市家庭相对突出的少子化趋势、子女因工作在外无法照护老人密切相关。
城乡社区在选择雇人作为照护主体上总体比例不高但存在一定差异。城市(7.9%)高于农村(3.1%)。说明城乡失能老人出资雇人承担照护服务均存在较大经济困难,农村居民在经济上更难以承担(见图1)。
图1 城乡失能老人选择照护主体比较
(三)照护服务内容有显著差异
目前城市社区或部分农村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内容主要提供给生活能够自理的空巢和孤寡老人,并且主要体现在日常的辅助性服务方面,如开办社区食堂、送餐、陪就医、做家务等服务;还有“爱心储蓄银行”、“以物易物”、安装爱心门铃、志愿者上门服务等都在逐步建立和完善。而农村社区因经费和基础设施缺乏,居住分散,难以形成相对集中的社区照护服务。调查显示63.1%的农村失能老人认为社区服务无法满足需求,尤其是交通不便的农村,72.6%的老人希望医生能够上门看病,否则只能望路兴叹,望医兴叹。大部分农村社区基本没有为失能老人提供照护服务。我们将社区居家照护服务供给内容分为康复护理、门诊医疗、休闲娱乐、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保健、临终关怀七个方面。总体而言城乡社区为失能老人提供的居家照护服务项目偏重于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和门诊医疗,缺乏康复护理、心理保健、临终关怀等方面的服务。城市社区提供的各项照护服务项目远多于农村。
康复护理方面城市社区提供的相关服务高于农村社区2.18个百分点。随着失能老年人口将较大幅度增加,康复护理需求也将较大幅度增加,但社区缺乏专业服务人员、失能老人家庭照护成员缺乏相关知识和能力,导致失能老人活动能力进一步降低。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城市社区虽建有专门的康复锻炼活动中心,但实际用于帮助失能老人康复的极为有限,部分有偿服务收费较高。农村社区除村卫生所有个别医生外,几乎没有针对失能老人的康复器材等设备,基本无法提供失能老人的康复服务。
城乡社区居民对门诊服务的需求都较高,城市社区能够提供的门诊医疗服务高出农村2.8倍,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医疗门诊服务,[3]开办了老年家庭病床、老年社区医院。而农村社区“一村一个卫生所”的配置明显低于城市社区,不能满足失能老人的特殊医疗需求。
在农村社区照护服务缺乏的情况下,家庭成员在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精神慰藉方面提供的服务上,农村分别高于城市4.68、2.64、1.38个百分点。但这些服务基本上来自于家庭而非社区,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村的大家庭模式可以分散单个家庭成员的照护负担,因此农村失能老人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方面的满足度相对较高。可见,在经济条件和社会养老服务都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大家庭的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区照护的不足。而城市核心家庭多于农村,大多子女因工作远离老人居住地而难以直接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和心理慰藉。
心理保健方面,农村社区提供的相关服务低于城市5.21个百分点。城市社区老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处方、板报、报纸、网络等健康知识的传播接受速度都要快于农村。另外,城市社区的文化娱乐等有助于心理健康的活动比农村社区丰富,客观上也起到了心理保健的作用。
三、研究结论
(一)农村失能老人照护需求增幅大与社区照护服务严重不足并存
根据2011年《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报告发布,我国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的比例分别为5.0%和6.9%,农村高于城市。从整体上看,农村失能老人健康状况不及城市失能老人,慢性病患病比例高于城市。我们的调研也证实了这一结论。农村完全失能老年人中常常感到孤独的比例达到了50.9%,比城市高出9.8个百分点。[4]《报告》还指出农村完全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增长幅度大于城市失能老人,这对农村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农村社区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严重不足。与失能老人健康紧密相关的康复医院全国有265家,其中城市地区219家,农村地区46家,县及县以上专业性老年康复医院只有15家。全国有护理院41家,全部集中在城市地区,县及县以上护理医院只有11家,护理站全国仅65家,其中城市59家,农村地区6家。[5]农村社区仅有一个治疗普通疾病的乡村医生诊所,加之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无力为失能老人提供照护服务。笔者访谈到重庆偏远农村的一户失能老人家庭,因居住地没有完善的公共交通设施,每次到几公里远的医院需要200元租车费,老人告诉我们,他因无力支付高昂的车费而拖着不去看病。在社区不能提供相关服务和医疗费以及租车费的多重负担下,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体系,以解决农村失能老人照护服务需求增长与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
(二)城市失能老人在照护服务方式的选择上优于农村
城市失能老人经济实力总体上强于农村失能老人,且居住相对集中,方便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提供相应服务,同时城市在医疗技术、交通等硬件设施的配备和完善方面都优于农村,更容易实现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城市失能老人在雇专人家中照护、社区居家照护以及机构照护几种方式的选择上有明显的优势。而农村失能老人在经济实力严重不足难以选择机构养老、同时又缺乏选择社区照护服务的条件,只能依靠家人提供简单的生活照料。因此如何缩小城乡差距,为农村失能老人提供更多的照护服务方式和条件,改变农村照护服务严重不足的现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
(三)城乡失能老人对家庭成员依赖的差异影响了照护服务社会化
城乡失能老人选择照护方式一般有3种,即选择家庭成员或雇请专人照护、居家由社区提供照护服务以及机构照护。随着家庭功能的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需求逐步提高。城乡失能老人对家庭照护的选择远远高于其他两种方照护方式,但是对家庭成员的依赖程度有较大差异。农村失能老人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儿子儿媳的依赖程度更高,城市失能老人对子女的依赖明显低于农村,对老伴依赖程度大于农村,但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和丧偶数量的上升,这种依赖性会迅速减弱。因此,城市失能老人更容易实现照护服务社会化,农村失能老人对下一代人的依赖程度较高,使照护服务的社会化的实现更困难,这提示政府要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尤其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合理分配公共资源,减轻农村失能老人的经济负担,提高城乡照护服务的社会化水平,使他们获得更好的照护服务。
(四)在居家照护服务的内容上农村严重不足于城市
当前城乡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均难以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照护服务质量整体不高,甚至很低。相比之下城市社区照护服务内容更为丰富,从公共资源的供给、集中程度到硬件设施的配备;从提供服务的项目到社区提供照护的专业服务,城市社区都远远强于农村社区,农村社区缺乏开展居家照护服务的基础条件,反映了公共服务严重不均,这提示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应向农村社区倾斜。
四、相关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对城乡社区失能老人及其家人的健康教育培训
健康教育培训的宗旨在于预防老年疾病恶化,尽可能维持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减少失能老人数量,这同样是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主题。社区组织需与医疗单位联合对居民进行一般疾病预防教育;社区医疗机构应利用现有资源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体检,对慢性病、老年病等常见病要做到保健康复教育及行为方式引导,提高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意识与自我护理能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降低失能风险,以做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对于社区的失能老人还要尽力做好缓解服务,对失能老人及家人进行康复知识、技巧及心理应对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相关知识,做好长期照护、锻炼、恢复的心理准备;还要帮助他们掌握心理疏导的方法,尽可能让失能老人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能够享受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社会交往、临终关怀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二)加大政府对失能老人照护服务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的严重匮乏制约了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失能老人作为极度弱势群体,需要依托社区和社会力量才能满足基本的照护服务需求。政府应将社区服务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还要随经济发展及老年和失能人口的增加而加大财政投入,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一方面要将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对失能老人需求摸底调查与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引进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加大政府服务类项目采购规模的比重,逐步形成统一有效的政府购买平台和工作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6]另一方面需要拓宽筹资渠道,除尽快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外,从税收中抽取一定的资金支持社区照护服务,还要鼓励社会组织加大这方面的投入,积累更多的资金帮助失能老人。另外,应积极做好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群体的优待工作,鼓励地方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要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7]保障失能老人尤其是农村失能老人能够享有政府主导的制度性覆盖的社区服务。
(三)因地制宜缩小城乡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内容的差距
城乡失能老人对家庭和社区的依赖程度不同,为其提供的家庭和社区照护服务的侧重点也应不同。家庭主要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社区则主要提供门诊医疗、康复护理、休闲娱乐、心理保健等服务项目。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社区照护服务的推进工作。首先是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配备以及资金等方面向农村社区倾斜,加强农村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好社区服务的递送平台;其次是针对农村社区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中多生活照料、门诊医疗,少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对失能老人的心理保健服务水平;还要建立社区自助、互助服务体系,促进社区基本照护服务供给均等化,同时可通过政府资助的低偿服务与市场化的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多样化的照护服务,满足失能老人多元化需求。另外,要学习国内外成功经验,如英国的社区照护服务的政府公办照护服务模式、美国的退休社区的照护模式以及国内的苏州沧浪区“虚拟养老院”模式、上海“老人互助”模式等的可行性经验,创新照护服务供给模式,使城乡失能老人享有均等的照护服务。
(四)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
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需要专业护理和大量资金投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能够极大地缓解照护服务的筹资压力。政府在引导和推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建立时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采取补贴的形式来鼓励居民参保,还可鼓励用人单位与保险公司协商,适当降低保费实行集体参保。在长期照护保险模式的选择上应坚持长期照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依靠社会保险满足普通民众需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优势,设置弹性缴费档次,以满足参保人不同层次的需求,切实解决长期照护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五)完善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非正式支持系统
非正式照护是指家庭、亲戚、朋友等非照护机构和人员提供的照护。这一照护方式可以弥补正式照护的不足,提高照护服务的可及性。政府应积极动员社区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和个人,为非正式照护服务提供有力支持,如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社区居民等为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提供帮助,以形成多主体的共同参与的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非正式支持系统。通过整合社区内各种社会资源以帮助失能老人及其家人解决困难,助力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1]吴玉绍:《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北京,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3。
[2]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xinwen/2014-06/17/content_2702566.htm。
[3]罗观翠:《中国城市老人社区照顾综合服务模式的探索》,3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4]张恺悌:《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1.3。
[5]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健康老龄化与老年健康支持体系研究子报告集》,国家卫计委网站,http://www.moh.gov.cn/mohwsbwstjxxzx/s8561/201205/54756.shtml。
[6]财政部召开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caigou2003.com/news/focus/news/20140117/news_774761.html。
[7]全国老龄办:《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国家卫计委网站,http://www.moh.gov.cn/jtfzs/s3581c/201403/8b59c6972879436d86214ad87f52886d.shtml。
DifferencesandCountermeasures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inDisabilityEldersCommunityHomeCareServices
XIAO Yun DENG Rui LIU Xin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population aging,China disabled elders increased. Urban and rural disabled elders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development uncoordinated.On the basis of survey through the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we found that the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have bigger difference, overall urban advantage is greater than the countryside.We should intensify health education training and the government care funding,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care service content, etc as a whole to promote urban and rural disability elders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to promote the equal social public pension services,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fe of disabled elders.
urban and rural disabled elders,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differences,countermeasures
H)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我国失能老人多元需求分析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构建”(批准号:12BSH07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