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铸成的镣铐
2014-09-10石破
石破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表面看这是一起(或多起)刑事案件:“山东多名初中女生被社会青年性侵,多数家长拒绝报案。”但仔细阅读该报道后,我又感到这未尝不是一桩“文化事件”。
我们知道,在每个社会或群体中,良心、道德对全体成员的行为起着内化性控制的作用,如果这种内化性控制失去效用,就会发生所谓的“精神变态”,这对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是危险的,这时,社会或群体就不得不借助于外化性控制。
但在上述案例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内化性控制与外化性控制一起失效:涉嫌强奸女生的“社會青年”不必再提,而当案件发生后,警方、学校和部分受害人家长犹如共同在演着一场“哑剧”—他们表达出相当一致的态度,那就是:不管、不管,还是不管!
据报道,上述案例中对女生实施性侵的,是当地几个有名的地痞。他们长期将车辆停在学校门口,通过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为好友,用送手机等方式骗取女生好感后,与之发生或强行发生性关系。当地人称,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而当记者前来采访时,一大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地警方称“调查取证太难”,受害女生班主任称“我们农村,也不好意思上性教育课”,一名受害女生家长找到另两位受害者的家长,希望一起报案,却“遭到对方的痛斥”,担心“以后孩子们都不好找婆家了”……
文化是由一系列情景性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模式组成的。小孩子从牙牙学语起,就进入了文化模式的套子中—你的文化系统对你的控制,犹如一台自动导航系统。但平常我们谈的多是文化的正面力量,很少谈文化的反面作用,即文化对人类天性的扭曲、制约和扼杀。
事实上,此前我们已多次阅读到中小学女生受到性侵犯的报道,她们的身体权利普遍置于严重的风险之中。我们痛恨并且希望杜绝此类社会问题的发生,但我们的社会却经常选择去忽视它,而非公开和坦白地去面对它。本起案例中,学校对本校学生遭受性侵犯的危险视若无睹,警察借口“调查取证难”而不作为,受害人的家长想必未尝不愿寻求法律帮助,但是他们在权衡轻重后,这股冲动即迅速冷却,他们的正义和愤懑变得畸形,他们挣脱不了文化铸成的心灵镣铐,而仅仅寄望于“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在上面这场“哑剧表演”中,似乎有谁缺席了?没错,那就是受害人。在以男权主义为中心的文化中,女性总是处于被动和被支配的地位,施害人对她们的性犯罪似乎只意味着对其父母(或丈夫)私有财产的侵犯,她们自己所受的痛苦是无足轻重的;对于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不幸,是寻求公共权力的裁决还是私下了结?她们也是没有发言权的;她们受到侵害的不仅是身体,还有名誉,而社会更在乎的是后者—岂止是在乎,简直是非常在乎!—而由名誉受到侵害所产生的羞耻感(“以后不好找婆家了”等),正是阻碍受害人及其家长公开举报加害人性犯罪行为的一道高墙。
因此,本案中这些不幸的初中女生们注定要经受两次侵害:第一次来自加害人,第二次来自男尊女卑的文化—它们不同程度地体现在施害人、学校、办案人员、家长以及受害人本人身上,而由此所产生的“叠加效应”,有可能导致一种“犯罪助长”,使得那些心怀不轨的地痞们通过算计,大大降低自己对初中女生进行性侵的预期成本,而更加倾向于频繁地实施作案—而这,也许正是“多名初中女生被社会青年性侵”的“文化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