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需要体制转型
2014-09-10南方朔
南方朔
最近亚洲的印度、菲律宾以及台湾地区等地都在反腐。而由这些地方的贪腐已显示出了贪腐问题的症结,贪腐绝非个案,而是文化、制度和习惯。真正要反贪,一定要政治和社会转型。
就以印度为例,它的社会长期封建保守,当官就是有特权,这已成了一种习惯,现在印度已是民主国家,但这种习惯依旧未变。选一个国会议员要花70万至80万美元,选举主要靠买票,一票要500卢比,附带一瓶小小的威士忌当礼物。选上的执政者和国会议员一年就要贪回更多美元,这些黑钱普遍都藏匿在海外。由于贪污已成了一种文化和习惯,以前虽有知识分子出来反贪,但人民的响应并不积极,只有今年在人民党带领下,反贪才比较用力,人民也普遍支持。莫迪的新政府5月26日就职,第一次的内阁会议上,新任司法部长即表示,反贪以及抓海外的贪污黑钱将是主要目标。
至于菲律宾的贪污亦极严重,最近就抓了好几个大牌的涉贪参议员。菲律宾抓贪污当然是好事,但人们已开始怀疑,菲律宾的总统阿基诺只是选择性办案。菲律宾的参众议员和大官早已无人不贪,为什么只抓不是自己这一派的人?反贪岂不是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
其次再以台湾地区的贪污为例。台湾是个民主选举社会,选举包括广告和买票都需要花大钱。因此,包括行政院秘书长、党主席办公室主任这种层级的大官都有找钱的责任。马英九自己不敢贪,于是用自己的权力,纵容手下,并保护这些人,只是台湾的司法还是有半自主性,马英九并不能完全罩住,所以台湾的贪污有些还是会被抓到,至于那些没有被抓到的,一定更多。
由印度、菲律宾以及台湾地区的贪污可以看出贪污其实是一种制度、文化和习惯。
因为有很长封建历史,官尊民卑已成习惯。这种习惯会使人默许官官相护等现象,并纵容集体性的贪腐。正因为如此,我们并没有去思考有效反腐的问题。有效的反腐必须权力制衡,必须司法独立审判,必须有舆论监督。当有了权力制衡,拥有行政权的人就不会一枝独秀,恣意而行。当司法的检调及审判独立,贪污就会受到遏制,当媒体及民众起来监督,贪腐的社会控制才可能形成。
由于我们没有从制度面和文化习惯上来思考真正的反腐,因此我们的反腐遂容易回到古代的模式,即人们希望出一个圣王出来整顿政治风气。但这种依靠领导人出来反腐的模式,乃是不可能持久的,并不能彻底地反腐。如果不想只是停留在上层发动的政治运动这个层次,反腐一定要碰到体制改革这个更大的问题。
因此,我倒是认为,中国社会到现在,由于多年的发展,其实已到了一个“转型”的时代。所谓的“转型”,乃是致力于体制的改革,而不能像从前一样,重要的事情都由领导人发动由上而下的运动来解决,而是透过制度的设计,让社会和体制自己来解决。就以反腐为例,若权力有制衡,它就会自动形成反腐的白血球。此刻的中国社会,需要往社会治理的方向转型。每个国家和社会,到了不同的阶段,一定需要转型,让社会本身负起更大的治理角色。中国自古以来,由于官僚体系作祟,其实早已经形成严重的制度性及文化性贪腐。这种贪腐除了政治及社会转型外,其实是无药可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