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跌入人情泥潭
2014-09-10李浣王思渊
李浣 王思渊
“即使在这万木萧疏的季节,我相信沽源在你们眼中依然是豪放寥廓的大美。”河北省沽源县原县委书记的刘富成在位时非常“诗情画意”,谈吐也十分潇洒。
1958年出生的刘富成生长在农家,从政之初,他既有大展宏图的雄心,也有勤勉为民的志向,但手握实权以后,各种诱惑纷至沓来,当“人情”“礼金”率先突破了他的防线后,很快就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陷入了人情泥潭。
“公主出嫁”的宾客名单
2011年11月的一天中午,河北省沽源县一家星级酒店热闹非凡,十几辆豪华婚车,超大排场的婚礼场面,都显示着这场婚礼主人的尊贵身份,这原来是沽源县县委书记刘富成家 “千金小姐”的婚宴。这位沽源“公主”的婚礼,引来当地的多名政要、“乡绅富豪”、“地产大亨”纷纷前来捧场。赴宴的宾客都格外兴奋格外慷慨,纷纷在刘富成女儿婚礼上随下厚礼,以表示他们同刘书记之间的“深厚情谊”。
承揽沽源县青年湖湿地公园工程的严永强为表示与刘书记的情谊和生意上的照顾,递上了1万元礼金。2009年严永强承揽沽源县青年湖湿地公园工程建设,按照约定,他所承揽的政府工程应由其先垫资建设,政府拿另外一块土地置换,由于资金紧张,项目无法继续顺利进行。严永强便想方设法跟刘富成搭上关系,刘富成给主管副县长、建设局长等相关负责人打了招呼,提前向严永强支付了工程款1200万元。严永强没有忘记刘书记的帮助,自然投桃报李。2010年至2012年,严永强就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先后送给刘富成现金8万元,如今刘富成家女儿结婚,严永强自然也送上了礼金。
前来贺喜的某黄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江为讨刘书记欢心,也呈上了1万元的“大红包”, 在沽源开发工程项目的北京市华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成更是大方,一出手便是8万元的“随礼”……
这些年,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板们明白,想在沽源投资房地产项目,只要靠上县委书记刘富成这棵大树就能百战不殆。为了取得工程并受到“关照”,在沽源开发房地产的老板们想尽借口,竭力把现金、金条等财物塞进刘富成腰包。如今刘富成女儿的出嫁,开发商觉得一方面要巩固感情得到“关照”,另一方面也是送礼的好机会,。
据帮助刘富成打理婚丧大事的亲属们透露,刘富成仅在女儿结婚和父亲去世之际,收受礼金便达到了250余万元。为了使受贿的巨额财产躲避查处,刘富成便以亲戚的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款,或者直接将现金存放在亲戚家中。
商界“兄弟”的“情谊”
参加刘富成女儿婚宴的这许多商界“朋友”构成了刘富成的朋友圈儿,用他的话说,他在位时,这些朋友都与他亲如兄弟。其实他心里也清楚,这些哥们弟兄看重的是他手中可寻租的权力。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他在办公室里很多时间都是操起桌上的电话,向下属下指令,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别人办事。
2010年底,刘富成在北京工作的女儿看上了一套总价款670多万元的住房,刘富成夫妻和女儿交了400多万元的首付款,随后刘富成故意向在沽源投资房地产的王某透露信息,自己为女儿在北京购房尚有一部分款未交。王某心领神会,为了工程能在沽源顺利进行,他主动为刘富成交了215万元购房款差价,刘富成得知后予以默认。2012年,刘富成得知王某已经被司法机关调查时,恐怕受到牵连,为逃避司法机关追查女儿买房款的来源,刘富成找到了自己的座上客、铁哥们,经营矿山的郑老板夫妻。他相信这些有着深情厚谊的“兄弟”,一定会鼎力相助,为自己遮掩。
刘富成先以借钱买房的名义给郑老板打了400万元的假借条,并且还掉了王某支付的215万元首付款。
郑红也是刘富成受贿案中的一个重要人物。郑红是沽源县一个老板的妹妹,独居,与刘富成相识之后两人感情升温迅速,很快就成了刘富成的情妇。
该案侦查阶段,郑红虽多次对侦查人员表示自己并不缺钱,姐姐是大老板。但事实上,刘富成送她的“礼物”她从未拒绝。2011年6月,鄭红以在北京买房子资金不足为由,让刘富成帮忙。为了取悦郑红,刘富成向开发商严永强谎称自己亲戚要在北京买房子,想从他手里“拿”款300万元。受过刘富成恩惠的严永强第二天就让公司会计按刘富成提供的账号,转款300万元给刘富成。刘富成左手拿款右手交钱,立即将款打入了郑红的银行卡,并告诉郑红,这300万不用归还,放心用就是。郑红拿到钱后,并未如约购房,而是将款200万放入银行买了短期理财,其余100万放贷借给了朋友坐收渔利,到案发时已获利50万元。
隐秘的年节“礼金”
既然有“兄弟”情谊,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似乎就顺理成章了。
2011年中秋节前,沽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崔勇为了调整职务,听说刘富成要去欧洲考察,就向刘富成递上了2.5万欧元“考察费用”。2012年春节前夕,崔勇又送给刘富成5万元现金,说是让刘书记过年时花着方便。
刘富成一手掌握着县里干部的职务升迁,有一些坐在冷板凳上的干部,想换个热门差事,必须得经刘富成首肯;一些在权势部门任职的,又唯恐被别人挤掉,也要刘富成关照;想换岗位、想升职、想获得心仪的工作,都要向刘富成“进贡”。长此以往在沽源县形成了一条潜规则:如果给刘富成送上有分量的“人情”,便可如愿以偿,坐上“宝座”。
这种情况下,有6名干部向刘富成表示了希望调动工作的意愿,刘富成卖力相帮一一促成。之后,在年节之前的“时间窗口”,他们向其送钱10万元表示感谢。还有10名干部则也是节前私下每人向刘富成送上“厚礼”10万元后,也都在刘富成安排下如愿获得了升迁。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至2012年,刘富成受贿额共计180余万元。
在案件侦查阶段,刘富成用社会上存在大量不正之风为自己的腐败行为开脱,认为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下级给上级领导送礼的风气。但办案检察官指出,这些“过节礼金”虽然假借人情往来的名义,但相送时却要避人耳目、私下进行,难以掩盖其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的实质。
办案检察官介绍,在沽源县干部的人事调整中,担任县委书记的刘富成具有绝对权力。只要刘富成一提出进行干部调整,新一轮的行贿者便会接踵而至。
惊人相似的情节
刘富成案是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近年查办的一起贪贿大案。2003年至2012年间,时任赤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沽源县县委书记的刘富成收受他人贿赂,最终法院认定其受贿现金738万余元及含量100克的金条4根,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556.36万元。
2014年2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富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處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判决之后,刘富成没有上诉。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企业老板的“上供”,婚丧嫁娶、节假日收受的红包,下属为升迁而送的款物,这种“人情腐败”,成为刘富成受贿的主要途径,这种受贿方式在检察机关查处的受贿犯罪中十分典型。
谈到贪官们如何被“人情诱惑”拉下水,办案检察官感触颇深:被查出的贪官对自己的贪贿行为,无一不痛心疾首、悔不当初,但已无济于事。
据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力介绍,这几年他们查办此类职务犯罪案件特别多,在进行统计后发现,犯罪情节与手段大致相仿。在受贿的时间节点上、在受贿的事由上,在收受何人贿赂上,案件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几乎每年春节、五一节、中秋节这“三大节”前后,都是贪官们以权谋私收取“辛苦费”、“感谢费”的“黄金时段”;贺婚、探病、祝寿、拜年、吊唁等事由,都是掌控权力的贪官捞取“进项”的绝佳理由;“进贡”的人员则多与工程建设项目及卖官鬻爵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据悉,在新华区检察院近期查办的一起贪贿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也是节假日期间收受开发商、工程建设单位、银行等单位工作人员送来的礼金、红包,每次数额都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在赵力看来,这些官员与社会上的老板们混的非常熟络,认干亲,一起吃饭、打牌、洗澡、外出游览,老板们张嘴就是某某领导是我亲哥、是我亲姐,装傻充愣套近乎,其实就是要利用官员手里的公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把受贿视为人情往来,是贪官们对受贿的诡辩。无论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还是改头换面的“人情往来”,都难以改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本质。”(本文除刘富成外其他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