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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心灵的锁

2014-09-10洪烛

做人与处世 2014年23期
关键词:罪孽白痴博尔赫斯

洪烛

你为什么从来不为自己已经拥有的而快乐,却一直在为自己没有拥有的而痛苦?这是我问自己的一个问题。我本没有向自己提问的习惯,却经常问自己这个问题,看来这个问题不同寻常。我不是为了寻求产生快乐的途径,而仅仅为了挖掘痛苦的根源。或许每个人都有为之困扰的时候,痛苦却像土豆一样是没有根的,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一颗被活埋的土豆,谁能把我挖出来呢?在人群里,我永远一副呆头呆脑的模样,谁也不会把我的沉默视为一种绝境中的呼救。他们乐于欣赏那些谈笑风生的幸运儿,在这个注重交流、媒体发达的社会,人人都能当交际花。可惜我只是一颗笨拙的土豆,我害怕在公众场合发言,就像上厕所时怕遇见熟人。

但是我却很喜欢跟自己交换意见。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在问自己同一个问题,这也相当于闭门思过吧。可我弄不懂自己做错了什么,我既像严厉的上帝,又像被审讯的犯人,看来肯定是冤假错案,因为犯人一脸无辜的表情。我干吗老是对自己充满怀疑?我有什么错呢,都是月亮惹的祸。

一个原来就很难高兴起来的人,再加上酷爱折磨自己,看来只能当作家了。据说作家都是愤世嫉俗的,可我只有痛苦,却没有愤怒,就像浑身发烧却没长有汗腺,连宣泄的渠道都没有。这多么可悲!“我犯下了人们所能犯的最深重的罪孽:我从不感到幸福。”这是博尔赫斯的诗。看来他老人家也为这个问题所困惑。仅仅这一句诗,就使我把他当成同志。一个从不感到幸福的人,就像一尊不会生病的神一样可怕。一个人很久没有体会到幸福感,就会被一种犯罪感所折磨,这是自己对自己的犯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能干什么?治国平天下吗?那又怎么照顾全世界的劳苦大众?虽然范仲淹认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一种美德。可我觉得一个愁眉苦脸的领导,不见得比暴君高明多少。不会让自己快乐,就无法让天下人快乐,这是肯定的。

我有一块心病,因为我不知道幸福为何物。没有体验过自己的幸福,就无法理解别人的幸福。在我眼中别人的幸福要么显得做作(像哗众取宠的表演),要么则是对本人的讽刺。在幸福面前,我是个悲哀的太监,而痛苦的机能则异常发达。对于幸福我是很无知的,像个白痴。如果我生活中多少还体会过些许的幸福的话,那所谓的幸福似乎更接近于白痴的幸福。一种不知幸福为何物的幸福,一种简单的算术。

博尔赫斯从不感到幸福,晚年变成了瞎子,这是他对自己的惩罚,看来适量的幸福至少有助于人的视力。我还固执地认为:过量的幸福等于纵欲,不会使人变成瞎子,却会使人变成疯子。疯人院里常能听见那种恐怖的笑声。司马迁比博尔赫斯稍强一点,他曾经是一个幸福的良民,但我想他被处以宫刑以后,也一样很难感到幸福了,被阉割的不仅是他的身体,也包括他的灵魂,他精神上失去的是制造幸福的器官,从此他就是幸福的弃儿。他以幸福为代价换取了一部《史记》,《史记》是在苦水里泡大的。以这两个人为例,我是否可以冒险地推论:作家都是一些很难感到幸福的人,或者先天性的,或者后天性的,他们失去了幸福的功能。幸福是凡人的财富,苦难却是作家们的银行,他们日积月累储蓄的痛苦,都会在作品中连本带利地兑现。我总算找到了为自己开脱的理由。看来与幸福无缘的,并不仅仅我一人,可能是整整一个群体的通病。苦命的作家们哟,你们为什么不快乐?

作家不是神,但却相当于半神,他们从不为已经拥有的而骄傲(哪怕是半壁江山,也轻如浮云),却总在为尚未拥有甚至无法实现的事物而苦恼。理想主义者,都是一出生就戴着望远镜的,远方是他们痛苦的根源。从这个角度来看,凡人才有幸福,或者说,长一颗世俗之心,才容易感到幸福。幸福相当于婴幼儿阶段的甜食。并不是每个孩子都有糖吃,糖不是凭票供应的,是要靠争抢的。而这方面,作家们大都是落伍者,无法捍卫自己的利益。在现实中无法取胜倒也罢了,他们的理想也是注定的败局。没有幸福的人,才喜欢讨论幸福,文学其实是一场接一场的关于人类幸福与否的讨论会。

我为什么总是在盘问自己?看来我的生活是有问题的,我这个人也是有问题的。我为什么不向凡人看齐,却总向苦大仇深的作家们靠拢?作家们都是自虐狂。这么说,我也癖好虐待自己?我也犯下了博尔赫斯的罪孽。他的不治之症,我也无药可医,人类的科技越发达,这种心病就越无法根除。

为房子而幸福?为升官发财而幸福?为女人而幸福?为自己写了篇文章或出了本书而幸福?这些我都做不到。但让我痛苦则很容易,我的精神上,存在着太多的假想敌。所以我总在逃离,总在躲避,总在自欺欺人,而又总是无法改变自己。

(编辑/张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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