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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灵到库克:我们都是“好同志”

2014-09-10馒头老妖

新民周刊 2014年43期
关键词:联邦最高法院温莎图灵

馒头老妖

前几天,苹果公司现任掌门人库克高调宣布了自己的性取向,也就是所谓的“出柜”:“让我说得更清楚一点:我很骄傲我是同志。这是上帝所给我的礼物中最好的一个。”

此言一出,瞬间占据了网络媒体上的新闻头条。在诸多反应中,极少见到不满、谩骂者,多数都是理解、祝福的话语;即便是调侃,也无非“难怪手机越来越容易掰弯了”之类无恶意的玩笑。

公允地说,我们的社会,对于不同性取向的人群已经相当友好,多数人都不会因此而排斥甚至憎恶一个人。

然而,历史总是曲折前进的,对于同志问题的态度也是如此。曾几何时,同性性行为会导致坐牢,后来逐渐过渡到只是见不得光的非法行为,再然后是彻底的合法化,接着是同性别婚姻被认可——在这一步步的前进中,都少不了立法、司法者的身影,正是他们的智慧与勇气逐渐厘清了罪与非罪、诅咒与祝福的边界,而这些著名判例,也成为同志问题上的一个个里程碑。

图灵:被咬了一口的苹果

今天,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已经深深地渗透入了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乐趣。而这些伟大成就的背后,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卓越的天才:阿兰·图灵(Alan Turing)。

简单地说,图灵首倡了计算机和算法的概念,并提出了人工智能的边界问题,而这些正是计算机技术中最重要的几块基石,时至今日依然影响不减,他的计算机技术奠基人的地位也因此确立,并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同时,他的天才也被用于反法西斯战争之中,他在密码学方面的工作,为英军乃至盟军的胜利都有贡献。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才,在他学术生涯的黄金时期却骤然陨落,而理由只有一个:他是一名“男同志”。

1952年,因为一起盗窃事件,图灵的性取向暴露了。他随后被法庭裁定犯有“鸡奸罪”,判处3年徒刑。在坐牢和假释之间,图灵选择了假释,附带条件就是必须接受“治疗”,也就是强制注射雌性激素(当时的英国司法机关认为,男-男性行为是激素出了问题,所以注射雌激素就可以将其“纠正”)。

由此,图灵丢掉了他的职位,以及从事机密工作的资格,而所谓的“矫正措施”,又带来了严重的身体损害(乳房发育、胡子掉落);更重要的是,他从天才变成了罪犯,社会声望瞬间跌落谷底。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图灵沮丧不已,最终,他于1954年6月8日在寓所中自杀,手上还拿着一个咬了一口的苹果——苹果里被注入了大量的氰化物,英年42岁。上帝给了图灵太多的智慧,也在他的人生历程上狠狠地下了个绊子,所谓天妒英才,大抵如此。

图灵的悲剧,在于那个时代普遍把“性”奉上神坛,认为这牵扯到社会的稳定与文明的传承,所以才会动用司法的力量去强制干预。比如,70年代的美国,给未婚人士免费发放安全套都可能被判刑(威廉姆·贝尔德,因为在波士顿大学分发安全套而被指控“妨碍贞洁罪”,最终于1972年被联邦最高法院宣布无罪),就更不用说对同性性行为的态度了,一些州的法律把“肛交罪”视为重罪,最高可以判处终身监禁。

劳伦斯:彩虹旗飘扬

70年代开始,随着人性解放思潮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思对于同志的严苛态度,包括美国各州的司法部门。实际上,单纯的同志行为并不会当然地有害于社会公共利益,正如异性性行为本身并无善恶之分一样。

因此,各州在刑事司法层面也开始悄悄后退,一些州修改法律,明确废除了这个罪名(1962年,伊利诺伊州率先废除此罪名),另一些州则将其束之高阁,司法机关基本上不会因此而抓人判刑,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然而,即便如此,直到2003年,美国仍有13个州将男同行为视为犯罪,虽然不用担心像图灵一样坐牢,但终究是被法律所否定和谴责的行为,直到劳伦斯案横空出世。

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非常简单:1998年9月17日深夜,55岁的男子约翰·劳伦斯(John Lawrence),带着自己多年的好友,40岁的男子罗伯特·尤班克斯和31岁的男子泰伦·加纳尔,一起来到了自家位于得州休斯顿地区的家中过夜。后来,因为争风吃醋,尤班克斯打电话报了假警,警察赶到之后没有发现什么持枪劫匪,而是撞破了劳伦斯与加纳尔的无限春光。

按理说,把谎报警情的尤班克斯给拘留就行了,但当晚坐牢的却是劳伦斯跟加纳尔。因为根据得州法律,两名同性别的成年人之间发生性行为,属于C级轻罪;而劳伦斯当晚又跟警方起了言语冲突,多少有点借题发挥的意思。

此案到了法庭,就判了个罚金41.25美元,意思意思吧。而辯护律师却说,大人,才41美元啊,这太少了吧,您再多判点呢!法官马克·帕罗特阁下,瞬间就明白了他们的打算(按照美国法律,100美元的罚金是个门槛,低于此限则只能适用简易程序,联邦最高法院不会受理其上诉申请),欣然将罚金提到125美元。

果不其然,劳伦斯一路上诉,将此案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大法官们认定:两被告人性行为的地点,是在自己合法使用的私密空间,而非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他们的隐私权受到宪法的保护;对此类行为进行刑事调查,就势必损害其隐私权,也即损害其对于宪法权利的合理期待。而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远不能与侵犯隐私权的后果相比,所以这项法律规定是不合理的。

因此,2003年6月26日,联邦最高法院作出裁定,劳伦斯和加纳德,无罪!

判决公布后,美国多个城市街头都举行了同志骄傲游行,挥舞着彩虹旗表达他们的欣喜之情。因为这不仅仅是劳伦斯的胜利,也是为数众多的同志们的胜利:美国各州都有法律,但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一言九鼎,带有最高权威,所以,从这一天起,在美国国土的任何一个角落,成年同志之间的性行为都不再是犯罪,也不是违法行为了。

从1779年写入法律,到2003年被彻底废止,“肛交罪”在美国法律中盘踞了224年,终究还是被历史所摒弃。而在英国,这条判定图灵有罪的法律,至今依然有效;在一些中东地区的国家,甚至不时有人为此而被绞死。

温莎:我们有权结婚

然而,劳伦斯案只是撕掉了贴在同志行为上 “有罪” 的标签,却没有解决同性婚姻合法性的问题,甚至依然还有“不道德”的影子标签存在。

彻底回答这个问题的,则是“温莎诉得州案”。

伊迪斯·温莎(Edith Windsor)小姐,和希娅·斯派尔小姐相识于上世纪60年代,相濡以沫半个世纪后,斯派尔撒手人寰,将一套房子留给了温莎。

美国国税局随即找上门来,说温莎小姐麻烦你把个人所得税交一下吧,一套房子可值不少钱呢。温莎小姐不服,说我和斯派尔是夫妻(两人在纽约州被承认属于“民事结合”),根据法律这可以免税啊!国税局就说,根据法律(指《捍卫婚姻法案》,简称DOMA,是全国性的法律,效力高于各州自己制定的法律),美国的婚姻,必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你们二位都是女性,不算夫妻,这税当然就不能免除啦!

温莎小姐不服,遂将国税局告上法庭,官司又是一路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这次,联邦最高法院裁定是:《捍卫婚姻法案》中的相关条款,违反了宪法,因而宣布无效。

判决的理由是:DOMA规定了婚姻必须是由异性组成,就实质性地排除了为数众多的同性伴侣的正当权益,使得其在税收、移民、继承等诸多方面都蒙受了巨大损失;再者,也是一种对公民的歧视,实际上将同性婚姻贬斥为二等婚姻、较差的婚姻,因而是违反宪法的。

这一判决,扫清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最后障碍,将决定权留给了各州的立法机关。目前,已有32个州承认同性婚姻是合法的,换句话说,同性伴侣获得了异性婚姻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样有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从图灵到劳伦斯,再到温莎,这几个人类个体的遭遇,却记录了时代变迁的脚步。任何法律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就总会到达更加理性、更加合理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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