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课程的历史变迁
2014-09-10郭英剑
郭英剑
除了建校伊始的高起点外,哈佛能够迅速在近现代时期有快速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有长足的进步,成为一所享有世界声誉的大学,并一直走在高等教育的前列,主要得益于两点:首先,哈佛总是能够遴选出具有远见卓识的领导人,而他们大都不负众望,能够依据时代的变化对未来作出准确而富有远见的判断;其次,在上述准确判断的基础上,所出台的政策与措施总是不仅能够应对当下,更能够对未来产生积极的影响,这一点突出地体现在本科生的课程设置当中。换句话说,哈佛总是能够抓住机遇,为未来培养人才。
在建校初期,哈佛主要借鉴的是英国大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强调并讲授逻辑学、修辞学、拉丁文、希伯来文、希腊文、伦理学、形而上学等,但不是很重视数学或者自然科学。到18世纪的时候,哈佛课程有所拓展,加入了法文和哲学的内容,要让学生接受的是所谓“绅士教育”。随着学校逐渐在18世纪和19世纪与早期所固有的清教传统分道扬镳,哈佛迎来了历史上的大发展时期。
1869年,哈佛迎来了历史上任期最长的校长艾略特。这位化学家对整个美国高等教育所产生的重大影响至今犹存。上任伊始,艾略特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新教育的体制》,从此拉开了美国教育改革的序幕。哈佛在抬高了入学门槛之后,在本科生中正式确定了选修课机制,保证学生可以从各种学科的众多课程中去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而且,哈佛不仅放松了对学生课外活动的管制,还废除了强制学生到课堂听课的政策。这一转变给了学生更多自由选择、自主决策、自我成长的机会,实际上更预示着哈佛与像父母那样管教学生的传统的大学模式的决裂。
1909年,洛威尔走马上任。他在坚持选修课制度的同时,提倡学生要特别关注一门学科。他在自己的就职演讲中提出了一个非常知名的理念:在我们这个错综复杂的现代世界中,最好的人文教育就是要培养那些对一切学科都有所了解、而对某些专业有深入认识的人。他的这一办学理念,推动了哈佛专业制度的建设,而这一制度哈佛沿用至今。值得注意的是,哈佛所用的“專业”一词有别于其他高校,这个词的大意为集中精力、专心致志的意思。相信我们据此也可以判断哈佛希望学生能够在了解所有学科的基础上,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学好一门专业的办学理念。
40年后的1949年,时任校长柯南特引入了通识教育的观念。在他看来,建立通识教育的目的,是要保证哈佛所有的毕业生既要能全面发展、富有人文素养,也要在某个专业领域得到全面的训练,二者缺一不可。
30年后,到了1978年,哈佛校长、美国著名教育思想家博克给哈佛带来了新的变化,推出了“核心课程”以取代有些过时的通识教育。这个课程设置的最大特点,就是去精英化或者说走向大众化发展的道路。
这一时期的哈佛为大学教育勾勒了五项培养目标,认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能够做到:第一,思维和写作条理清楚、讲究实效;第二,对某一知识领域的认知达到一定的深度;第三,对于我们所掌握并应用到世界、社会和我们自身的知识及其方式方法具有一种批评性的鉴赏能力;第四,对道德与伦理问题有所了解、有所思考;第五,对其他文化与时代不能愚昧无知。就课程建设而言,这里的第一目标是要通过哈佛独有的写作课来达到;第二目标通过专业学习来达到;第三、四、五目标则要通过核心课程的学习来达到。
又一个30年过去了。2009年,哈佛新任也是现任校长德鲁·福斯特对在本科教育中施行了30年的核心课程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哈佛开始用最新的通识教育方案来取代“核心课程”。哈佛本科生学院院长伊芙琳·哈蒙茨教授称之为“适应新世纪的一个崭新的培养方案”。
从1909年开始有专业建设算起,哈佛的课程设置历经了百年沧桑。现在,哈佛本科教育主要有三个核心组成部分:其一为专业,要求学生专注于某个单一的学科;其二为选修课,要求学生学习那些可以使他们在各种知识领域内探索的课程;其三为“通识教育”,要求学生在校园知识追求的基础上,学着向外看世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哈佛的“通识教育”分为八个大的学术类别:美学与阐释性理解、文化与信仰、经验与数学推理、伦理推理、生命系统的科学、物质宇宙的科学、国际社会以及世界中的美国。每个大的类别提供了数门乃至数十门课程供学生选修。通识教育要求每个学生必须从每一个类别中至少选择一门课。他们既可以每学期选修一门,也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在毕业之前修完8门课、达到学校对通识教育所提出的毕业要求就行。
当然,由于“通识教育”即“人文教育”是以传授更为广泛的知识为目的,因而通常都是一些基础理论课,也因此遭到了一些认为人文教育“无用”者的质疑和批评。对这样的质疑和批评,哈佛“通识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艾莉森·西蒙斯教授的话发人深省:“人文教育并非与现实生活相脱节,而是通向现实生活的一座桥梁。”
由上述哈佛百年的课程变迁,我们大体上可以看出一个发展脉络,即哈佛的教育重在培养“人”,重在使学生成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与能够接受未来挑战的人。而这一点,在美国高等教育中是有共识的。正如耶鲁大学前法学院院长、法律教授安东尼·科隆曼在其《教育的终结:为什么我们的高校放弃了人生的意义》一书中所说:“一所高校,首先是培养品性的地方,是培育智识与道德修养习惯的地方,这两者的目的是要使一个人能够过上最好的人生。”是的,培养大学生成为一个“人”——全面发展、拥有文化素养的“人”,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国家公民,在大学毕业后能够使其有能力过上更好的人生,应该成为大学教育的基本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