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中的责任分析
2014-09-08黄日强
□陈 龙 黄日强
利益相关者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中的责任分析
□陈 龙 黄日强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需要分析其相关的利益群体。利益群体的确立可以使得现代学徒制度能够真正在中国职教领域生根发芽。我国现代学徒制度的建立与发展需要核心利益群和利益群两方面的支持。分析和明确它们的利益诉求和担当的责任,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提供参考。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责任分析;利益相关者理论
现代学徒制度(Modern Apprenticeship)是传统学徒制度的现代化样式,它是一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把传统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学校职业教育相结合,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指导为支撑的职业教育规范体系。这样的职业教育模式非常适合解决我国现在面临的 “技工荒”、“用工荒”、就业难等人力资源困境。但是,我国现在还没有完全开始建立现代学徒制度,此制度的建立需要把相关的利益群体分析清晰。只有分析清晰相关利益群体的权利和责任后,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才能在我国生根发芽。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20世纪60-70年代,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在“谁掌握企业,谁就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思想下,形成股东之上理论 (Shareholder Primacy Theory)。股东之上理论的核心就是利益只是根据所有权来确定的,只要谁拥有某集团的股份,那么他就享有该集团的利益,同时应当履行自己应有的责任。此种理论迎合了20世纪股权理论的发展,完善了20世纪的企业管理学理论。但是,随着人力资源理论和对“投入”认识的提高,管理学领域认识到利益不仅仅只是对股东有影响,对于其他很多单元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20世纪中叶,在股东至上论的批判发展中,形成了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其内涵就是某一个企业能否向前发展,不仅仅需要考虑股东的利益,应当考虑相关者所有人的利益,企业的目标也应当是促进全体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最大化,而非只是股东的利益。[1]
进入21世纪,利益相关者理论被引入高等教育领域。由于高校本身也是一个非营利性机构,其自身的形成和发展就是各方利益集团冲突的结果,所以利益相关者理论非常适合用来研究教育问题。在高等教育领域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大师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索夫斯基(Henry Rosovsky)。他认为高校的利益相关者不仅仅只是学校董事和教授,还应当包括学生、老师、社区、政府、捐助者和校友等。所以,高校的运作也就不仅仅是照顾教授和校董的利益,也必须包括其他方面。之后,我国华东师范大学的博士生刘晓,把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职业院校研究,利用文献法、调查法、访谈法等把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形成了学生、校管理者、企业、教师、政府为确定利益群体;家长、校友、捐赠者、贷款者为预期利益群体。这是职业教育第一次完整的把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利用问卷等方式明确利益群体。[2]
二、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建立中的利益相关者
现代学徒制度的利益相关者指的是受现代学徒制度发展影响,同时其行为又影响现代学徒制度发展的个人和团体。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不同,其价值预期、利益偏好和行为方式直接影响我国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文章把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现代学徒制度中,可以清晰的总结出核心利益群和利益群,这样就可以明确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有哪些利益群,他们的利益诉求是什么,以及他们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基本结构
虽然所有影响现代学徒制度的因素都是利益相关者,但是利益相关也是有远近之分,如核心利益群和利益群两方面。此种划分是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基本结构来区分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五个因素,即:学生、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师傅。这五个因素是影响现代学徒制度最为重要的部分,它们直接影响着现代学徒制度的成败,所以它们是核心利益群部分。另外所有的影响因素都是利益群部分,它们距离核心部分较远,但是却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下图所示。
图1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基本结构
此图代表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基本结构,它的特点就是学生、职业院校、学校教师、企业和师傅处在核心部分。核心部分的因素也就是核心利益群部分。外围都是影响因素,它们就是利益群部分。
(二)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建立中的利益相关者
由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基本结构分出利益相关者是合理的。由于现代学徒制度是一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它是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指导为支撑的职业教育规范体系。职业教育是包含现代学徒制度的,那么这样的培养模式就和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是相近的,它们都包括学生、学校、企业、教师、政府等方面。但是,现代学徒制度也有一些自身的特色,如师傅是核心利益群因素。此种模式的利益相关者影响程度和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影响程度略有区别,那就是核心利益群是五个最为重要的方面,即学生、学校、教师、企业、师傅。这个和职业教育的有些不同,职业教育的是学校、学生、学校管理者、教师、企业和政府。为什么会出现此种区别?这种区别的根本原因就是现代学徒制度的自身特点造成的,在现代学徒制度中,学生有着双重身份,即:学生和学徒;教学场地有两个,即:学校和企业;教育者有两方面,即:教师和师傅。这样就形成一个五方联动的模式,五方相互影响形成现代学徒制。
正因为这五方联动影响现代学徒制度,所以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利益相关群是学生、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师傅五方,而其他影响因素都是利益相关群。
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学徒制度中的利益诉求
(一)核心利益群的利益诉求
现代学徒制度的核心利益群的利益诉求是此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利益诉求。作为一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利益相关者,特别是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是一个模式成败与否的重要标志。所以,中国建立现代学徒制度需要首先理清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1.学生(学徒)以就业为核心的利益诉求。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学生本身拥有两个身份,即学生和学徒。他们是现代学徒制的核心部分,其包括:职业院校的学生、终身学习者、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人员。我国现阶段现代学徒制度的试点工作一般都针对职业院校的学生,但推广以后的现代学徒制度将会包括以上四部分人群。他们的利益诉求都比较实际,那就是就业。职业院校所提供的教育本身就是以就业为导向,而现代学徒制度是把就业作为核心地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参加现代学徒制培养,其目的就是学得最为实际,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技能,以此作为就业的砝码。所以,就业是学生(学徒)最为重要的利益诉求。那么,对于农村人员来说,看似不需要面临就业问题的人员其实也是以就业为核心的利益诉求者。在农村,土地和乡办工厂是农村人员最为主要的就业目的地。而现代学徒制度能够使其更好的增加就业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最终达到更好的就业。
2.职业院校以学校发展为核心的利益诉求。职业院校是一个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它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所以,职业院校发展的越好就越能够立足于社会。具体来说,职业院校的发展包括招生人数的提高、教育质量的提升、社会认可度的提升、企业满意度的上升和学校收入的增长。这些都是具体职业院校所关注的问题。所以,职业院校选择现代学徒制度作为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后,能否使得学校发展的更好成为它们的核心利益诉求。人才培养模式需要职业院校的支持,而职业院校也希望利用优秀的人才培养模式来提高自身的发展。由于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是由学校来主导建立,所以现代学徒制度在职业院校建立,需要首先顺应学校的利益诉求。
3.教师以自身发展为核心的利益诉求。高职院校的教师本身担当着双重任务,即“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而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教师却把“双师型”教师中的技能教师分离出来交予企业中的师傅来担当。由于职业院校中的基础课教师现实地位比技能教师低,现代学徒制度中的教师地位就出现了地位下降的危险。那么,职业院校的教师在现代学徒制度下需要重新定位。现代学徒制度中的教师面临自身发展的困境,即技能教师的重新定位需求和基础课教师的未来发展问题。而这也成为职业院校教师的核心利益诉求。
4.企业以效益为核心的利益诉求。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中的企业包含单个的企业、以某一个行业为核心的行业协会、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龙头的企业群。无论是哪一种企业,在现代学徒制度中的利益诉求都是相同的,那就是效益最大化。随着人力资源成为企业最为重要的资源,一线工作人员成为企业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企业越来越重视集团内部一线工人的素质问题。一线工人素质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整体效益。特别是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一线员工是企业生存的命脉。所以,现代企业非常重视一线员工的培养问题,也就愿意参与到现代学徒制度中为培养优秀的员工贡献自己的力量。也就是说,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度的内驱力是保障自身一线员工素质的举动。而这种举动的背后就是企业以效益为核心的利益诉求。
5.师傅以自身成长为核心的利益诉求。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中的师傅是学徒制培养中最为特殊的一个群体。如果没有师傅的参与,仅仅只是依靠教师的培养是完全不可能培养出合格的学徒,所以师傅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我国现今还保留的一部分师徒制度还是属于传统的学徒制样式,师傅的利益几乎没有太多保障,特别是师傅的培养费用、师傅的成长通道,都没有合同或法律等固定的形式。所以,中国有句古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也就是说,在我国的师傅由于一旦传授“真功夫”给徒弟,那么一旦徒弟成为企业主力,师傅就会面临淘汰的危险。正因为如此,我国现今的师傅群体几乎都不愿意特别细心的培养徒弟。所谓“同行如死敌”,师傅们没有必要培养自己未来的对手。这样的现象所蕴含的就是师傅的利益诉求,培养学徒的同时要保障自身的成长。这样不但不会被企业最终淘汰,还应当成为企业更为重要的成员。
(二)利益群的利益诉求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利益群是按照现代学徒制度的结构划分后,距离核心利益群较远的群体。但是它们也是现代学徒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的存在一样影响着现代学徒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国家、政府以人民福祉为核心的利益诉求。一个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基础的国家和政府,在建立现代学徒制度中,核心诉求自然是人民的福祉。中国建立现代学徒制度是基于我国面临的“用工荒”、“民工荒”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人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胡锦涛同志在2012年11月的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我国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中提出:“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开展先招工、后入学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现如今,企业有破解‘用工荒’的诉求与愿望,政府教育部门与职业院校要培养学生掌握专业技能,两者之间完全可以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3]作为国家和政府自然需要利用现代学徒制度来达到满足人民对于就业、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愿望。
2.家长和社会以共同利益为核心的利益诉求。家长和社会是影响现代学徒制度的重要因素,由于学生是家长的孩子,家庭是社会的一部分,所以家长和社会对现代学徒制度的利益诉求就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其主要诉求就是学生能够得到想要的利益,这样就能够满足家长的需求。同时家庭和睦稳定,社会也就整体稳定。家长和社会的需求其实是比较利他的,作为现代学徒制度的一部分,家长和社会的不理解源于职业教育教育质量达不到学生的要求。现代学徒制度可以更好地解决学生对于就业的未来发展的需求,那么家长和社会对于现代学徒制度的需求也就能够得到满足。
四、各利益相关者在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中应承担的责任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核心利益群和利益群两部分,它们都有自身固定的利益诉求。现代学徒制度不仅仅可以满足这些利益诉求,还可以解决现今我国社会出现的人力资源困境。那么,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中,各利益相关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一)核心利益群的责任
1.学生(学徒)以支持参与和努力学习为重点的责任。学生是教育制度的核心,中国建立现代学徒制度的目的就是培养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而学生就是贯穿制度始终的人。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现代学徒制度是建立在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之上,而现代学徒制度普遍比一般职教制度好,所以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我国的现代学徒制度也应当是以学生自愿参与为主,而此模式本身具有非常大的优势,那么理论上应该受到学生们的热烈欢迎。但是,由于我国现今传统文化中还是带有大量鄙视劳动者、技能者的因素,且现代学徒制度的学生很容易被理解为“工厂小徒弟”等带有底下意味的学生,因此很多学生不太愿意支持现代学徒制度。所以,作为学生的第一大责任就是自信的支持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此制度与传统学徒制有本质的不同,它是一种通向操作技能需求岗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参与其中能够满足学生的就业需求。
另外,学生另一个重要的责任就是努力学习技术文化知识。学生(学徒)进入到现代学徒制度中的目的是学习到社会需要的技能,这是作为一个学生或学徒的根本。如果学生没有学到老师和师傅所教授的技能知识,那么整个培养制度也就没有意义。并且,学生的努力会得到社会的认可,最终会认可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刘宇凌,18岁成为学徒,并且在1982年送入高等学校读书,之后一直在工艺部致力于新型机床的开发。最终通过学校学习理论,在工厂当学徒,刘宇凌成为北京第一机床厂总工程师,担任国家重大机床研发的重任[4]。
2.职业学校设立专业平台支持现代学徒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是以学校作为主导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不仅仅是我国学校主导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也是学校主导现代学徒制度的优势所决定的。总体上看,我国大多数学校是愿意把现代学徒制度引入学校教学中的,只是很多学校由于专业平台过低,市场认可度较低等原因,无法承担现代学徒制度。所以,研究首先提出由优势职业院校中的特色专业来承担现代学徒制度的试点,其优势就是特色专业本身的平台基础较好,市场能够紧密配合。这样才能实施现代学徒制度。
那么,从以上的分析中得出,职业院校在现代学徒制度的主要责任就是搭建专业平台,实施现代学徒制度。既然现代学徒制度是由职业院校来主导,那么相应的专业、管理等,从招生到毕业的程序都需要职业院校来完成。设置专门用于现代学徒制度的教学部门成为学校必须承担的责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开始了具体的现代学徒制度的试点,学校从2007年就开始聘请生产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培训与工作指导,2009年开始了名为 “带徒工程”的试点。“带徒工程”全名为《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工程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每名师傅最多带6名学徒,量身制定培养计划,以真实的工厂实习为载体,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工厂学习时间,建立工厂学分与学校学分互认制度保障学徒制度的稳定。最终,学徒毕业即就业,并且比其他学生的薪水高50%左右,效果非常明显[5]。
3.教师以提升自己、重新定位为核心责任。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对于职业院校里的教师冲击最大,本来由他们教育的学生,被新的制度分去至少一半的课时和工作量。特别是文化基础课程教师只能在学校教授规定的课程,不能完全自主教授学生。虽然现代学徒制度的运营主体是职业院校,但是教师却没有得到更多的工作量,反而减少了。所以,职校教师需要在现代学徒制度中重新定位自己,找到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此期间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最为重要。每一个好教师都是学校最为重要的财富。2003年中澳职教论坛在重庆开幕,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中澳(重庆)“职教项目”谅解备忘录》。重庆市的职业院校为教师制定了新的标准,即:《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经过培训,参与项目的5所职业院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平均增长38%。并且项目参与学校的23名教师获得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TAFE学院“培训与鉴定四级证书”,近200名教师和管理人员前往澳大利亚考察学习。项目参与学校每年开展能力建设培训600次以上,培训教师1万余人次[6]。这样的教师培训制度和教师新标准,对教师重新在现代学徒制度中找到位置,并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4.企业以提供学徒岗位为核心责任。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主导方,其最为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相应的学徒岗位。之所以把现代学徒制度首先建立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以行业为基础的行会上,就是因为两者有能力承担大量的学徒,如捷豹陆虎公司从今年到2016年5年间,所需技术人员将增加5000多人,而因此需要的学徒数量要从200人增加到1600多人。所以他们非常希望能加强与中国中高职院校的合作[7]。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要建立在企业支持的基础上,而支持的核心就是提供岗位。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徐民鹰认为:“学校一届就有1000多名学生,最大的困难是到哪里找能容纳那么多实习岗位的单位。这些学生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去实习只会让接收单位感觉添乱。”[8]所以,行业协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现代学徒制度的先锋队,由他们首先组织接收学徒,在成功实施后推广到全国。
5.师傅在自身成长的基础上,做一名优秀的师傅。现代学徒制度需要师傅的鼎力配合,没有师傅就没有学徒,就没有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但是,师傅面临的困扰是所有职教系统最为复杂的,如自身成长问题、培养计划问题、薪金问题、企业中的定位问题等等。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我国早已没有成体系的学徒制度,师傅只是在企业中的一名员工,没有教育责任。所以,与之配套的制度也没有建立。所以,一名优秀的师傅,首先要解决的是这个群体的相应制度和成长通道。在此基础上,师傅的责任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操作技能教育者。一名操作技能教育者,也就是师傅需要拥有三部分知识才能成为优秀的教育者。第一是技能水平;第二是教育水平;第三是道德水平。把以上三点做好就是作为一名优秀的师傅所要承担的责任。
(二)利益群的责任
1.国家、政府以政策、法律和资金为核心支持现代学徒制度。我国建立现代学徒制度是我们国家和政府以人民的福祉为基础,以解决现今社会问题为出发点做出的重要决策。但是,此制度还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只有政府下发的文件和试点决策,如:《劳动部关于建立和实施名师带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职成教司《职业教育30年的回顾和展望》、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名师带徒制度》的通知等[9]。并且,现代学徒制度的运行资金也是政府需要重点支持的一部分。那么,作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的重要影响因素,国家和政府需要把建立现代学徒制度确立为一项职业教育国策来办。国外甚至把现代学徒制度作为一项战略或“秘密武器”来看待。所以,作为培养一线产业工人的现代学徒制度需要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2.家长和社会以正确认识和积极支持为核心的责任。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是一种优秀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是一种很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方式。但是,在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下,“打工当徒弟”虽然不能完全指向现代学徒制度,但是社会和家长还是这样看待。所以,社会和家长对于现代学徒制度最为重要的责任是正确认识现代学徒制度并积极支持配合我国建立现代学徒制度,把这样一种优秀的人才培养模式真正在中国建立起来。
[1]姜丽霞.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9:6-8.
[2]刘晓.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2:63-70.
[3]闫鲁超.浅析我国职业院校如何有效实施现代学徒制[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2(21):87-88.
[4]贾婧.刘宇凌:从学徒工到总工[N].科技日报,2011-06-22.
[5]张启富.我国高职教育试行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以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带徒工程”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12(11):55-58.
[6]赵为粮.借鉴与创新:中澳(重庆)职教项目的实施与成果[N].重庆日报,2007-06-26.
[7]张宁锐.英国“现代学徒制”启迪中国职教[N].中国青年报,2011-12-14.
[8]魏和平.现代学徒制在中国走得通吗[N].中国青年报,2005-05-27.
[9]陈俊兰.中国学徒制的现实与运行机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1(33):19-22.
陈龙(1988-),男,湖北武汉人,东华理工大学师范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学;黄日强(1954-),男,江西南丰人,东华理工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比较教育和职业教育研究。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重点课题“中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度研究”(编号:12ZYZZD002),主持人:黄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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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韩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