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出版源起
2014-08-30李英
李英
提到中华出版,我们一般能用四个字来概括——源远流长。我们的祖先在古代创造了辉煌的文明成就,留下了浩博的经典。上溯至甲骨文,再到之后的“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于盘盂,传遗后世子孙”者均可以算做出版。按照一般的理解,造纸术发明之后,特别是印刷术的出现之后,出版就正式诞生了,印刷术就是出版技术,印刷的书籍就是出版物。然而,这样的理解并非完全准确。尽管出版活动确实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但是出版这个词语在中文世界的出现只有不到130年的历史。简单地说:日本人借用了汉语“出版”二字来翻译英语单词“PUBLISH”,之后,“出版”一词传回到中国,进而逐渐推广使用。
中国人是何时开始借用、使用“出版”一词的呢?据王益先生考证,中国最早使用“出版”一词的人是黄遵宪。黄遵宪是中国近代著名的诗人、外交家、史学家和思想家。他在1879年与日本友人的笔谈中使用了“出版”一词。清末1895年,由广州羊城富文斋书局刻印的《日本国志》,便是现存最早的印有“出版”二字的出版物。《日本国志》卷32《学术志》中介绍:明治五年,日本“仿西法设出板条例,著书者给以版权,许之专卖,于是士大夫多以著书谋利益者”。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用的是“出板”二字。许多学者撰文称“出版”一词最早在出现在1833年于广州创办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并指出其序言中两次使用了“出版”一词。其中一段话是:“当文明几乎在地球各处取得迅速进步并超越无知与谬误之时,即使排斥异见的印度人也开始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出版若干期刊,唯独中国人却一如既往,依然故我。”经过笔者的考证,此为误解。当年郭实腊起草的创刊缘起是用的英文,并发表于英文刊物《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上。而这段将publish译为出版的文字是由后人翻译刊出的。
早期使用出版一词的先驱还有梁启超。1899年,他在日本为《自由书》写序言时用到“出版”一词:“人群之进化,莫要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清末作家李伯元在他19世纪末完成的《南亭笔记》卷十二中写道:“非特新学家不能语言自由、出版自由,即旧学家亦不能语言自由、出版自由也。”现存最早的印本《南亭笔记》为1919年大东书局的石印本。
我们都知道印刷术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也因为如此,“印刷”这个词汇古已有之。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中就明确地说毕昇的活字方法:“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印刷术在古代有多种传统别称:“付梓”“刻版”“雕版”“刻书”“镌刻”“刊行”“印行”和“镌梓”等。19世纪“西法东渐”之后,机械化的印刷技术中印版不再主要要用木版,而是相继出现了铅版、石版、化学方法等制作的印版,因而,书刊印制技术的革新逐渐聚焦到印版上。另外,新闻报纸的迅速流行,也使得“出书”这样的词汇日益落后。故此,“出版”一词逐渐开始在日本应用。
在当时日本全面渗透的社会背景下,经过这些先锋派中国文人的推广,国家政府层面慢慢开始逐渐接受这个新词。那么,清廷官方是从何时开始正式使用出版一词的呢?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的商部、巡警部、学部联合颁布了《大清印刷物专律》。这是中国历史上关于新闻出版的第一个专门法规,但是专律的颁布很低调,以至于当时的主流报刊都几乎没有刊载。专律的名称本身就说明当时官方尚没有完全接受现代意义上的“出版”的概念。“出版”这个词还没有成为政治语言。但是,专律中“出版”一词出现了8处,其中有7处意义仅是“出”,相当于“印制(完成)”。这里的“出版”可用“印刷”或“印制”来替代。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专律中有7处用了“出贩”一词,而且有四个地方是“出贩发行”连用。
“出版”开始成为法律和政治语言是在1914年12月北洋军阀政府颁布的《出版法》。该法第一条规定:“用机械或印版及其他化学材料印刷之文书图画出版或散布者均为出版。”因此,1914年应是“出版”正式成为规范印制活动的法定语言的年份。其后,国民党政府又相继颁布《出版条例原则》《出版法》《修正出版法》和《修正出版法施行细则》等法令。
中国近代的出版机构,多称“书局”“书社”“印书馆”等。而现代中国的出版组织几乎都以“出版社”来命名。造成这一历史现象的原因是1921年9月人民出版社的创立。《新青年》杂志第九卷第五号上登载了《人民出版社通告》。这是中国最早以出版社命名的有组织和规模的书刊印制机构。该社在组织的名称、形式和业务内容等方面都成为新中国出版业的楷模。与中国形成对照的现象是,日本的出版机构基本上不以“出版社”来称呼,他们多以专有名词命名,比如:小学馆、集英社、讲谈社。 (作者单位系中国印刷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