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裂口一道 赔偿五千元
2014-08-28孙瑾黄根苗
孙瑾 黄根苗
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修订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作为训令正式颁布,下发全军严格执行。一些部队还专门成立纪律检查组,在部队转移后留在当地走村入户了解官兵驻扎期间遵章守纪情况,并对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逐条进行分析检查,制定整改措施。
解放军档案馆珍藏了这样一份档案——1948年6月27日中央警备团的《纪律检查总结》,详细记录了部队驻扎在河北平山县尤家庄、大吾村和近掌村期间的纪律情况。
1948年6月15日,中央警备团刚刚转移,纪律检查组便开始行动了。这次检查任务是团首长亲自提前部署的,从团部机关抽调三人、各营连抽调五人,组成了八人检查组。检查组连续工作了整整五天,基本掌握了全部情况。
在调查过程中,检查组了解到一些现象:三连借去群众的一副担架,因走得急没有及时归还;运输队的牲口啃坏了群众的果树苗;一些官兵用坏了从群众那里借来的盆、锅……检查组按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损坏庄稼”等规定,想方设法寻找没有归还的物品,尽力修补用坏的物件,对那些实在找不到或没法修补的东西就用钱来赔偿,他们的原则是绝不让群众利益损失分毫。
档案中的一张“赔偿物件钱额列表”,一笔一笔清清楚楚地记录着赔偿明细:盆上裂口一道,赔偿五千元;丢失木棍一根,赔偿五千元;火烧了房角,赔修理费一万五千元;用坏扫帚一把,赔新扫帚……
调查时,有群众向检查人员抱怨,部队“太不通人情了”。司务长孙泽义去邻村买柴,回来一称多了15斤,立马将多余的柴钱送了回去,卖家说什么都不要,再三推让,孙泽义急了,说:“老乡,收下吧,我们部队有纪律,买卖要公平,我不能犯纪律啊!”卖家这才收下了钱。房东王鸿宾见住在自己家里的战士又是帮忙挑水、又是整修房屋,很辛苦,于是买了盘肉想送给他们改善伙食,但被婉言谢绝。当晚,又拿了包花生想送给他们,还是被谢绝了。王鸿宾又急又喜,急的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战士们,喜的是这支部队真的是纪律严明,秋毫无犯。
在群众眼中,人民解放军是一支真正的人民的军队!大吾村村民任二娃说:“如今的队伍是人民的了,和过去不一样了,什么都好,帮助割麦子,连口水都不喝。”村民任老汉说:“部队干得好,干得欢,掉下一个麦穗都捡起来。”贫农团负责人李庆生说:“和我们的手续都办清了,这队伍住得热乎得很,跟一家人一样,群众都舍不得他们走。”
调查人员问一个10来岁的孩子,“愿不愿意让队伍走?”孩子回答:“俺可不愿意让你们走,你们还来不来?来了还住我们家!你们走了,我们心里可不好受了。”
战士杨维智生病了,房东王玉修的妻子给他送去了些汤药,她说:“你们对我们好,我们就对你们好……”
群众朴实的言语里流露出真挚的感情。的确,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军队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不是一朝一夕练就的,而是经过岁月洗礼,不断积累和锻造的。早在1927年10月中旬,当红军队伍抵达江西遂川县大汾时,突然遭到地主武装袭击,被冲散的战士又累又饿,有的战士看见地里的红薯,不管三七二十一扒出来就吃。对此,毛泽东规定了不拿老百姓一块红薯的纪律。不久,打土豪时,有个别官兵将没收的财物据为己有。于是,毛泽东又提出打土豪要归公的纪律。1928年初,部队在遂川县发动群众,在与群众接触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毛泽东又规定了上门板、捆禾草等六大注意事项。几个月后,毛泽东将过去陆续制定的纪律和注意事项合在一起,简单修改补充,正式定为《三条纪律六项注意》予以颁布。后来,六项注意又增加了两项,即“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至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诞生了,并在全军广泛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亲切自然、言简意赅,讲的是老百姓的事,说的是老百姓的话,鲜明地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和宗旨。
战争年代,严明的纪律,是我军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和平时期,严明的纪律,是部队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八十多年来,这条金科玉律为人民解放军保驾护航,赢得了胜利,赢得了民心!
作者单位:解放军档案馆;安庆市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