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工作
2014-08-27韩霜
韩霜
摘 要:随着国家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原技术开发合同减免营业税,营改增后国家继续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作为企业会计人员,要执行好政策,为本公司节省税费支出。
关键词:技术开发合同;减免;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关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的文件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如下:
关于营业税: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开发业务营改增之前可减免营业税,营改增之后可减免增值税,可见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和免税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本人工作中接触技术开发合同业务较多,现对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和免税办理工作加以说明。
一、技术开发合同的定义及相关内容
(一)定义: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客体是尚不存在的有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其风险由当事人共同承担。
技术开发合同可以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方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完成协作事项并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受托方即研究开发方的义务是合理使用研究开发费用,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并交付成果,同时接受委托方必要的检查。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各方应当依合同约定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并进行投资,同时应保守有关技术秘密。
(二)技术开发合同具有的特征:(1)标的物具有新颖性。(2)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业务。(3)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协作性。(4)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由双方共同负担。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1)按照约定交付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3)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由于委托方无故拒绝或迟延接受成果,造成该研究开发成果被合同外第三人以合法形式善意获取时,或者该成果丧失其应有的新颖性时,或该成果遭到意外毁损或灭失时,委托方应承担责任。研发人:(1)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是指导研究开发方实现委托开发合同的预期目的的指导性文件,是技术开发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理地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精打细算,并应注意及时向委托方通报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委托方监督。(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方提交的成果,必须真实、正确、充分、完整,以保证委托方实际应用该成果。(4)为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具体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
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二、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
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判定:(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2)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3)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按照以上技术开发合同认定条件,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时,着重在几个点内容叙述加以注意: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根据实际技术开发工作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内容突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流程,这些内容是审核技术合同的工作人员着重关注的点。
我市的认定流程如下:(1)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合同卖方”模块,进行网上技术开发合同的登记录入。在“合同统计”模块下查询合同的报送期限。录入合同超过30天,未送合同文本现场审核,合同自动转入“撤销”状态,需重新录入提交。(2)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己贴印花税的合同原件及其他资料到市技术市场办理技术开发合同的现场认定。(3)工作人员根据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和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要求的,在技术开发合同最后一页“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处加盖“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并出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意见证明》一式三联(第一联技术市场存查,第二联税务机关存查,第三联受托方存查)。依据税函【2009】2012号文件、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申请享受税收政策时,提供此表。对不符合认定要求的技术开发合同,工作人员予以退回,不办理认定手续。“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合同统计”模块,“审核完毕”项下,经过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的,合同状态为“己经批准”,未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的,合同状态为“不予批准”。(4)认定工作完成,保存好认定完成的技术开发合同原件和《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意见证明》,备查。
三、税务局的合同备案及免税申请
由于己经实行了营改增政策,现不在文章中提及减免营业税的地税局的办理流程。
办理减免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我市国税务技术开发合同减免增值税的备案流程:(1)经市技术市场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后,登录“增值税免税收入申报系统”,进行合同备案。按要求录入合同的相关内容,点击提交,该合同即提交到国税局。(2)按照技术开发合同进度,发生所属技术开发合同相关业务后,在纳税申报期内登录“增值税免税收入申报系统”,查询相对应的己备案的技术开发合同,录入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收入金额,直至该技术开发业务完成。(3)技术开发合同业务全部完成时,将经市技术市场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意见证明》第二联 税务机关存查联原件,按年度月份归档,以备国税局检查。
综上所述,公司领导和会计人员对技术开发合同的签订和减免税工作要加以重视,利用好国家的减免税政策。
参考文献:
[1] 技术开发合同履约注意事项.易法通官方网站.2012-12-28
[引用日期2013-01-6] .
[2] 技术开发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顾合同范本网.2012-09
-24[引用日期201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