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14-08-27石曦
摘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全面提升通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应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2013年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项目县,结合我县项目实施情况,本文就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5-02-1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
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是生产优质农产品的基础。各乡(镇)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土壤普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做好主要农产品分类划区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继续抓好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工作,结合各自优质、特色农产品特点,积极加强农产品基地认证工作,对已认证基地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积极推广,引导群众按标准化要求操作。在基地管理上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立基地领导小组,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建立详细的生产档案,明确基地名称、范围、负责人,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产品基地管理水平。县农牧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局属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要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积极推广配方施肥等新技术,改善农产品产地条件。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责任制
科学合理的使用农业投入品是生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前提。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责任制,逐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长效机制。配合农业行政专项执法活动,切实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工业“三废”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组织成立一批农业投入品定点采购点,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定期抽检,确保投入品的质量,保证群众的利益。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对不符合规范的限期整顿,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取缔。建立健全限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实行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管理。
3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的基础。建议实施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制定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乡镇检测站的建设标准,明确硬件、人员、经费配置要求。为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必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确保出基地的农产品要有准出证,入市场的农产品要有检测报告。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要制定产地农产品监测计划,加大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重点解决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问题,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内部建立农产品自检机构或者委托县农产品质检中心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入市交易。农户自产、入市交易的农产品提倡采取自愿的方式,向县农产品质检中心申请检验,由县农产品质检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监督当事人销毁。
4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
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监管各项制度,集中行政、技术、认证、执法等资源,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抓好农产品产地准出。目前,全县15个蔬菜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均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不承诺不上市、不检测不上市、不合格不上市。针对各乡(镇)农技服务人员和监管人员、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种植大户及农民有组织分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基层农产品监管人员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
5推进农产品生产档案规范化,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性
严格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要求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以及常年从事农产品种植大户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项农事操作进行档案记录,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种植大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同时,逐步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编码,对每个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每个大棚逐个进行编号。要求每一个编号记录与生产过程同步,从种植到采收过程中,所有田间管理和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要保证真实、详细记载,以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识别、可溯源。
6积极打造农业精品名牌产品,全面推进“三品”认证工作
农业精品名牌产品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后延,打造精品名牌产品,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任务。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鼓励引导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精品名牌农产品,注册农产品商标,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局属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要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经营水平,不断完善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促进农产品规模再扩大、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
7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制度,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
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是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举措,是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的关键环节,是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要求,通化县农业和畜牧业局决定在已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5个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在全县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的农产品上市时,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制度。
作者简介:石曦,通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