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的道德水平要有正确认识
2014-08-26赵玉衡
赵玉衡
《慈善》杂志重新刊登崔乃夫老会长《重视道德建设》的文章,读后备感亲切。老会长希望慈善组织“在培养人们的慈善意识,加强道德建设中起到良好的建设性作用”,高瞻远瞩,含义深刻。记得当年老会长在几次讲话中也都联系慈善讲到道德问题。有一次结合慈善募捐工作讲到如何看待群众的道德水平问题,至今记忆犹新。因此想结合这次讨论就这一话题谈些粗浅认识。
那是在1997年中华慈善总会召开的全国慈善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幕式上,崔乃夫老会长面向各地慈善工作者,强调慈善组织“对群众的道德水平要有正确认识”。指出:“善心、爱心和同情心是普遍存在的,这是慈善事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完全舍弃个人利益去捐助的毕竟还是少数人。因此就要把握好一个度,即不要过分伤害捐助者的利益。打个比方,一个人月收入1000元,你要人家捐出800元,这就不可能,他还要养家糊口呢。如果你的项目让他很动心,他很愿意资助,而捐的钱又不多,比如几十元或者100元,这样他就会真心诚意地捐出钱来。”这段话语重心长,既简明又具体,今天重温,引发出我们更多的思考。
在思想认识上,要充分肯定广大群众是普遍存有善心、爱心的,这是客观实际,是长期思想道德教育的结果。经过精神文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各种教育,人们的道德水平、慈善意识又有明显提高。正是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慈善事业才得以存在和发展。近十多年来慈善事业空前发展的实际更进一步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不论什么时候,慈善组织对于群众的道德水平都要有足够的估计,并且在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进程中,积极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使群众的慈善意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和在更大范围普及,促使群众的道德水平提升到更高的境界,从而推进慈善事业的更大发展。
在慈善工作上,慈善组织开展的每一项慈善活动都要充分考虑到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是否能得到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热情资助。这既是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也是尊重群众道德水平的具体体现。尤其在慈善项目的设置上,一定要把握好一个度,使推出的项目既能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又适应群众的捐助能力,满足群众真心诚意的捐赠意愿。事实上,许多慈善组织推出和长期形成的品牌项目,都能正确地把握这个度,因而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经久不衰。但是慈善工作不能停留在现有水平上。从发展慈善事业长远考虑,慈善工作必须不断创新,不断地策划实施新的项目。这就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更好地把握这个度。
在慈善宣传上,要突出“人人可慈善”的理念,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的爱心奉献精神。同是热心慈善的捐赠者,由于经济状况不同,捐赠数量有多有少是正常现象,其奉献精神都应该得到肯定和弘扬,而收入不多能节衣缩食来捐赠的,更为难能可贵,更应受到尊重。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对于捐赠大宗财物者宣传力度较大,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对广大热心群众的积极参与,在宣传上绝不能有丝毫的忽视。不然的话,会影响群众支持慈善的积极性,也容易使人们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支持慈善是少数有钱人的事。长此下去就会使慈善组织脱离群众,给慈善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因此要进一步明确慈善宣传的指导思想,加强慈善宣传工作,更有效地激发广大群众支持慈善的热情,为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发挥正能量。
在组织建设上,慈善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慈善工作是精神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道德的一个载体。人们通过慈善组织捐款捐物支持慈善工作是对慈善组织和慈善工作者道德水平的信任。你如果失信于民,群众就会远离你。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热心群众疏远某个慈善组织,不是考虑捐款数量,也不是考虑项目内容,而是根据这个慈善组织的表现认为它不可信、不可靠、不能尊重群众的慈善意愿而尽职尽责。这就是公信力问题,道德水平问题。一个慈善组织发生公信力问题,不仅损害它自身的形象和声誉,还波及其他慈善组织,以致给整体慈善工作带来不良影响。这样的教训是必须牢牢记取的。因此,慈善组织要高度重视自身的道德建设,列入组织建设重点,切实抓好,坚持常抓不懈。?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