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不执行“三包”将受到重罚
2014-08-24赵彬花
大众标准化 2014年9期
日前,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第5号消费警示,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执行“三包”将面临重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近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家水龙头出现问题后向卫浴厂家售后报修,结果一个多月无人理会,导致最后断裂,再次报修后仍然一再拖延维修时间,也无人主动通知消费者。消费者在遭遇家具出现问题后,经营者仍旧一再推诿处理,这让消费者对品牌失去了信任。
对不依法执行“三包”规定的经营者,新《消法》做了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注重售后服务,配备充足的售后维修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全面素质,诚信经营,积极为消费者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多比较、细鉴别,不要被所谓的品牌和广告所蒙蔽。
小编寄语:
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信誉和品牌的竞争,而品牌是由信誉凝聚而成的。有的经营者只重销售不重售后,只看经济利益不重消费者口碑,一个企业失去信誉,也就失去了消费者,给自身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