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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管理问题分析

2014-03-20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崔会明

大众标准化 2014年9期
关键词:特种设备业主电梯

●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崔会明

随着我国经济和城镇化建设的高速发展,电梯数量与日俱增,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特别是近年来,电梯事故频发,电梯问题投诉已排在特种设备举报投诉的首位。以2011年为例,全国发生电梯事故56起,死亡41人,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因使用管理不当(主要指违规救援、不正确使用和逃生)导致的事故19起(33.9﹪)、死亡12人(29.3﹪);因违章作业(主要指安装调试、维保过程中)导致的事故17起(30.4﹪)、死亡18人(43.9﹪);因设备原因(维保不到位)导致的事故13起(23.2﹪)、死亡8人(19.5﹪);事故描述不详7起(12.5﹪)、死亡3人(7.3﹪)。以上情况说明,造成电梯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电梯使用管理不当和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因此,如何加强电梯的使用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根据多年的检验工作经验,就电梯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电梯使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1.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

大部分电梯使用单位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执行管理制度不到位。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大多数是由维保单位提供,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不了解具体内容或执行不到位,电梯需报检时不主动申报检验,也不了解应急救援预案具体内容及救援程序,一旦发生电梯困人现象时,不知如何解救或盲目解救,导致事故发生。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使用单位将定期报检、办理使用登记、紧急报警装置等工作交给维保单位办理,并且不进行日常巡查,无日常使用状况和故障、事故记录,无电梯钥匙领取记录等。三是技术档案管理不到位。记录、报告、制造和安装、使用登记等资料常有缺失现象。四是对维保工作的监督不到位。五是部分使用单位投入资金不足或不及时,使损坏部件得不到及时更换,导致事故的发生。

2.使用单位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时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电梯使用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在免保期结束后选择维保单位时以低价作为最主要的依据,这就导致了电梯维保单位的恶性竞争。加之电梯维保本身存在高度的安全风险,一些电梯厂家只愿做制造环节,而将电梯安装维保业务交给代理商经营或者转包出去。恶性竞争的结局,一方面导致维保业务工作远远超过劳动定额,从而使维保服务质量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导致维保人员工资水平低于国内技工平均水平,电梯行业难以吸收更多优秀技能人才。

3.电梯安装维保存在挂靠现象,安全质量控制存在漏洞

有的电梯维保单位工作人员技能不高,并使用劣质零部件冒充优质产品;有的看到这个行业市场巨大,找几个人去挂靠一个公司,取得从业资格证后就开始电梯安装和维保工作。而电梯维保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使用单位在挑选电梯维保单位时经验不足,往往以维保价格为最直接的考虑因素。一些老旧小区因物业费低,维保资金少,对维保价格更是十分敏感,容易被低价吸引,使得这些挂靠单位得以长期生存。这就直接导致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牺牲了电梯的质量与寿命。而被挂靠的电梯企业除了收取挂靠管理费之外,虽然名义上承担安全责任,符合安全法基本要求,实际上却很少参与安全质量控制,电梯安全控制仍然存在监管漏洞。

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

1.电梯维保单位的选择权应归于真正的用户

从电梯使用的角度来讲,广大业主才是使用电梯的真正用户,只有真正的用户才知道电梯运行的好坏,最关心电梯的运行状况,最担心电梯使用出现的安全问题。因此电梯维保单位的选择应由代表广大业主的业主委员会来确定。然而,业主委员会班子成员未必懂电梯,从实际操作而言,建议在电梯维保单位的选择过程中,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及其电梯安全管理员组成考察小组,确定以技术实力及售后品质为根本的选择标准并进行筛选,然后到被选中的电梯维保单位实际考察后,由业主委员会最终决定与哪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合作。电梯维保单位应在接收维保业务时加强维保服务品质,以品质取胜,以品质作为竞争和宣传的核心,并与业主委员会紧密合作,加强对业主关于电梯安全、文明使用的宣传和培训。从实际运行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公布以来,一些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时态度已有明显改变。而在电梯维保费用管理方面,建议电梯维保管理应像水、电、气的管理一样,物业公司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为确保电梯维保的品质,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指导价格进行收费,确保专款专用。

2.提升电梯标准配置强制范围,倡导安全集团管控模式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施行,对规范电梯行业的安全管理来说是一件大事。在此基础上,建议继续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管理的方法和安全技术新标准,提升我国电梯标准配置关于安全技术的强制使用标准;加大立法宣传力度,让正规的、服务品质高的电梯维保单位脱颖而出,让挂靠的、服务品质低劣的电梯维保单位无路可走;树立行业品牌服务企业,促进电梯行业品质洗牌与品牌整合;安全法中强制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在此基础上,应当引导各电梯企业以服务品质为核心竞争力,建立安全质量集团管控模式,普及物联网及云技术,实现电梯制造、销售、安装、维保“一条龙”服务及实时安全监控,从而促进电梯行业良性发展。

3.采取联合执法,扫除挂靠和恶性竞争现象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使用人群广泛,牵涉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相关执法还应继续坚持重拳出击。电梯行业主管部门在进行执法监督时,除了严厉打击无证上岗外,也应查处挂靠经营行为,整顿行业不正之风,扫除恶性竞争。一方面,要出台电梯维保指导价格,严厉打击低价格竞争企业。另一方面,物价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联合执法监督,以突击抽查维保合同、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应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持证上岗为核心,让挂靠组织立即现身,就地取缔和处罚。

结论

电梯事故给人们带来的痛苦是深刻的。痛定思痛,只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电梯使用管理,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才能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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